皇氏集团(002329)

公司并购事件(皇氏集团)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31 实施中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69.468 CNY 6.9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17)京02执546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建国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上海市黄浦公证处于2017年7月31日作出的(2017)沪黄证执字第96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李建国名下58,410,000股“皇氏集团”股票(证券代码002329),并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股票进行评估。本院拟于2018年8月15日进行拍卖,拍卖渠道为淘宝网司法拍卖。”经查询,上述股票起拍价30,069.468万元,保证金3,000万元,每股约为5.148元,上述将被拍卖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
2 2018-07-11 实施完成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13019.54 CNY 100 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公司将持有的皇氏食品公司100%股权在联交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根据联交所反馈,因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莲”)为唯一一位参与交易且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宁波智莲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挂牌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皇氏食品公司100%股权。
3 2018-07-11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3094.65 CNY —— 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公司将持有的盛世骄阳100%股权在联交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根据联交所反馈,因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莲”)为唯一一位参与交易且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宁波智莲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挂牌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盛世骄阳100%股权。
4 2018-05-18 股东大会通过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1216.28 CNY —— 根据公司“支柱产业+轻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产业结构,退出回报期较长的高投入项目,集中财力发展核心业务,结合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盛世骄阳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81,216.28万元。
5 2018-05-08 实施中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 —— 100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为提高资产效能,降低运营成本,处置闲置资产,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皇氏食品公司”或“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14,466.15万元。(二)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2018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拟出售资产将在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2017-06-13 实施中 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筑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00 CNY 20 1.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7年6月12日与宁波慢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慢点”)、宁波筑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望投资”)、葛炳校签订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同意以共同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最终确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经初步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整合后的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100%股权预估值为46,500万元,皇氏集团收购整合后筑望科技100%股权的初步商定交易对价为46,500万元,其中应向宁波慢点支付转让对价37,200万元,应向筑望投资支付转让对价9,300万元。该等收购可以由皇氏集团自行实施,也可以由皇氏集团指定任何皇氏集团控制的第三方实施。2.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本协议。公司独立董事陈亮、陈永利、许春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2017-06-13 实施中 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慢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200 CNY 80 1.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7年6月12日与宁波慢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慢点”)、宁波筑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望投资”)、葛炳校签订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同意以共同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最终确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经初步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整合后的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100%股权预估值为46,500万元,皇氏集团收购整合后筑望科技100%股权的初步商定交易对价为46,500万元,其中应向宁波慢点支付转让对价37,200万元,应向筑望投资支付转让对价9,300万元。该等收购可以由皇氏集团自行实施,也可以由皇氏集团指定任何皇氏集团控制的第三方实施。2.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本协议。公司独立董事陈亮、陈永利、许春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2017-05-12 实施完成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宗剑 李建国 —— —— 3.84 因公司董事宗剑先生帮助李建国先生偿还欠款189,846,794.52元,李建国先生与宗剑先生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李建国先生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32,177,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质押给宗剑先生,作为李建国先生归还欠款的保证措施,并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2017年5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7)京01执36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李建国先生履行《股票质押合同》规定的偿还义务。2017年5月9日,宗剑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司法过户证明文件,李建国先生32,177,249股首发后限售股司法划转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该等股份已划转至宗剑先生指定的证券账户。
9 2016-05-24 董事会预案 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洪军 12480 CNY 32 皇氏集团向杨洪军继续收购其持有的完美在线32%的股权
10 2016-05-24 董事会预案 北京易联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联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7991 CNY 15.13 以人民币7,991万元溢价认购易联视讯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85.99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5.13%股权,剩余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11 2016-05-24 董事会预案 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西春 3120 CNY 8 皇氏集团向董西春继续收购其持有的完美在线8%的股权
12 2016-05-24 董事会预案 北京易联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建文 5500 CNY 14.87 以人民币5,500万元受让原股东陈建文持有的目标公司14.87%股权
13 2016-03-02 董事会预案 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臻 1000 CNY 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与杭州戴上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盛泰永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真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臻、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对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之协议书》。公司拟以现金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投资臻品悦动获其2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3,000万元溢价认购臻品悦动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5882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5%股权,剩余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在增资扩股的基础上,以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原股东李臻持有的目标公司5%股权。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臻品悦动20%的股权。
14 2016-03-02 签署协议 杭州碧海银帆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碧海银帆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CNY —— 为打造幼儿教育的大平台生态圈及不断取得幼儿教育的资源,2016年3月1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黄志存、王匡、洪一新、支伟华、刘美星、杨晓梅及杭州碧海银帆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对杭州碧海银帆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之框架协议书》。皇氏集团以人民币现金向目标公司增加出资10,000万元,按照本次投资后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50,000万元之计算方式,取得目标公司20%之股权。
15 2016-03-02 董事会预案 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00 CNY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与杭州戴上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盛泰永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真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臻、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对浙江臻品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之协议书》。公司拟以现金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投资臻品悦动获其2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3,000万元溢价认购臻品悦动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5882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5%股权,剩余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在增资扩股的基础上,以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原股东李臻持有的目标公司5%股权。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臻品悦动20%的股权。
16 2015-10-13 董事会预案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000 CNY ——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8,000万元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7 2015-08-13 董事会预案 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洪军 14400 CNY 4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5年8月12日与杨洪军、董西春(以下简称“现有股东”)、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在线”或“目标公司”)签订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洪军、董西春关于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与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上述交易事项包括本次收购及后续收购。本次收购为:在本协议相关条款(详见本公告第四项第4.1条)约定的收购条件满足时,皇氏集团向杨洪军收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8%的股权,向董西春收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2%的股权,共计收购目标公司60%的股权,从而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后续收购为:在本次协议相关条款(详见本公告第四项第4.2条)约定的后续收购条件满足时,皇氏集团有权对现有股东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行使优先于任意第三人的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拟达到最终完成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目的,从而使目标公司成为皇氏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经各方协议,目标公司估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值31,041.63万元为参考,皇氏集团按照本次收购之约定条件,向现有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
18 2015-08-13 董事会预案 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西春 3600 CNY 1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5年8月12日与杨洪军、董西春(以下简称“现有股东”)、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在线”或“目标公司”)签订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洪军、董西春关于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与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上述交易事项包括本次收购及后续收购。本次收购为:在本协议相关条款(详见本公告第四项第4.1条)约定的收购条件满足时,皇氏集团向杨洪军收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8%的股权,向董西春收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2%的股权,共计收购目标公司60%的股权,从而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后续收购为:在本次协议相关条款(详见本公告第四项第4.2条)约定的后续收购条件满足时,皇氏集团有权对现有股东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行使优先于任意第三人的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拟达到最终完成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目的,从而使目标公司成为皇氏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经各方协议,目标公司估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值31,041.63万元为参考,皇氏集团按照本次收购之约定条件,向现有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
19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678.4 CNY 7.28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0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史振生 3213.6 CNY 4.12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1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800 CNY 10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2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蕾蕾 41199.6 CNY 52.82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3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7800 CNY 10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4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39.2 CNY 3.64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5 2015-08-10 实施完成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469.2 CNY 12.14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和磐霖盛泰七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6 2015-06-03 签署协议 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 900 CNY 1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5年6月1日与苏宁军(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乙方”)、杭州中南暾澜投资合伙有限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南暾澜”、“丙方”)、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指科技”或“目标公司”)签订了《关于对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协议书》。公司以现金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投资遥指科技获其2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900万元溢价认购遥指科技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588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5%股权;以人民币300万元受让遥指科技目前控股股东苏宁军持有的目标公司5%股权。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遥指科技20%的股权。
27 2015-06-03 签署协议 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宁军 300 CNY 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5年6月1日与苏宁军(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乙方”)、杭州中南暾澜投资合伙有限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南暾澜”、“丙方”)、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指科技”或“目标公司”)签订了《关于对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协议书》。公司以现金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投资遥指科技获其2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900万元溢价认购遥指科技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0588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5%股权;以人民币300万元受让遥指科技目前控股股东苏宁军持有的目标公司5%股权。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遥指科技20%的股权。
28 2015-01-27 签署协议 (株)MACROGRAPH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MACROGRAPH 4000 CNY 40 皇氏集团拟以总额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对价,取得 MG 公司 40% 的股权,以增加投资(认购 MG 公司新增股份)的方式进行。
29 2014-11-26 实施完成 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国 68250 CNY 100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御嘉影视是一家集精品电视剧、舞台剧制作及发行于一体的文化传媒企业。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建国持有的御嘉影视100%股权。具体方式如下:(1)公司向御嘉影视股东李建国发行合计3,552.04万股及支付现金20,475.00万元购买御嘉影视100%股权;(2)公司拟采用锁价方式,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嘉棣发行1,691.26万股募集现金22,747.50万元,募得资金用以支付购买交易标的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30 2014-06-03 董事会预案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徐蕾蕾 —— —— —— 2014年5月29日,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对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事宜与徐蕾蕾签订《盛世骄阳投资协议书》。公司与徐蕾蕾(持有盛世骄阳52.82%股权)约定,如果盛世骄阳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满足双方在《盛世骄阳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财务指标及其他条件,皇氏乳业有权以届时合法之交易手段,以增加投资或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盛世骄阳股权直至取得盛世骄阳之控股权/控制权。收购之时,盛世骄阳100%之股权估值不少于75,000万元,即按照盛世骄阳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之净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乘以12.5倍数进行估值计算。协议生效后,皇氏乳业向盛世骄阳方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本次投资之预付款,并按照下述约定支付:(1)第一期支付: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皇氏乳业向盛世骄阳支付2,500万元;(2)第二期支付:2014年7月10日前,皇氏乳业向盛世骄阳支付2,500万元。
31 2014-06-03 董事会预案 北京北广传媒高清电视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2014年5月29日,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高清电视有限公司就实施股权投资事宜签订《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高清电视有限公司关于对北京北广传媒高清电视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协议书》。各方约定,皇氏乳业向北广高清投入资金共计4,00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取得对北广高清20%股权,如果北广高清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满足双方在《北广高清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财务指标及其他条件,皇氏乳业有权以届时合法之交易手段,以继续增加投资或股权收购的方式,增持目标公司股权;增持后皇氏乳业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少于51%。协议签订后,皇氏乳业向北广高清增资4,000万元,并按照下述约定支付:(1)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2)于乙方向丙方足额支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后且不晚于2014年7月10日,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
32 2014-04-18 实施完成 南宁市馥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韦建军,岑辉 600 CNY 100 2013年8月8日,本公司向南宁市馥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馥嘉园林”)原股东韦建军、岑辉收购了其拥有的馥嘉园林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购买日为2013年8月31日,系本公司取得对馥嘉园林的控制权的日期。馥嘉园林于2009年8月13日成立,原股东韦建军、岑辉共同持有馥嘉园林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购买日为2013年8月31日,系本公司取得对馥嘉园林的控制权的日期。
33 2014-01-04 实施中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任东梅 张咸文 —— —— 12.23 张咸文先生于2013年11月30日病逝,张咸文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52,340,498股,持股比例为24.46%。根据《公司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股份为张咸文先生与配偶任东梅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上述股份的一半即26,170,249股应归任东梅女士所有,上述股份的另一半即26,170,249股为张咸文先生的遗产,应由权益人继承,,张咸文先生之遗产公司股份26,170,249股,由张咸文先生之子张慕中先生继承
34 2014-01-04 实施中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慕中 张咸文 —— —— 12.23 张咸文先生于2013年11月30日病逝,张咸文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52,340,498股,持股比例为24.46%。根据《公司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股份为张咸文先生与配偶任东梅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上述股份的一半即26,170,249股应归任东梅女士所有,上述股份的另一半即26,170,249股为张咸文先生的遗产,应由权益人继承,,张咸文先生之遗产公司股份26,170,249股,由张咸文先生之子张慕中先生继承
35 2013-02-06 实施完成 位于南宁市高新区高科路东面,安福路南面GC2012-106地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799.9544 CNY ——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投入及新增乳制品生产线的建设安装,公司本部的厂房用地已无法满足未来再扩建的需求,为了给未来产能扩大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参与竞拍位于南宁市高新区高科路东面、安福路南面GC2012-106地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同时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伍云女士参与竞拍有关事宜,并根据有关经济测算指标和现场竞拍情况确定竞买价格。本次竞拍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拍土地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与经营用地,不用于租赁和出售等盈利性的用途。
36 2011-03-28 实施完成 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皇氏甲天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71.6 CNY 71 2010 年10 月26 日,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皇氏甲天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按《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拟以超募资金1,871.60 万元,收购皇氏投资集团所持有的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71%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