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6-21 |
实施完成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9000 |
CNY |
—— |
为有效增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的资本实力,提升投融资能力,满足支持下属企业业务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广州越秀金控增资22.9亿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51.8亿元变更为74.7亿元,公司仍持有广州越秀金控100%股权。 |
2 |
2018-05-30 |
实施中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9000 |
CNY |
—— |
为有效增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的资本实力,提升投融资能力,满足支持下属企业业务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广州越秀金控增资22.9亿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51.8亿元变更为74.7亿元,公司仍持有广州越秀金控100%股权。 |
3 |
2018-02-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9820 |
CNY |
—— |
为满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1.01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出资等值8.982亿元人民币。 |
4 |
2018-02-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10180 |
CNY |
—— |
为满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1.01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出资等值8.982亿元人民币。 |
5 |
2018-01-23 |
董事会预案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成拓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9820 |
CNY |
—— |
为满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1.01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出资等值8.982亿元人民币。 |
6 |
2018-01-23 |
董事会预案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成拓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9820 |
CNY |
—— |
为满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1.01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出资等值8.982亿元人民币。 |
7 |
2018-01-23 |
董事会预案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10180 |
CNY |
—— |
为满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1.01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出资等值8.982亿元人民币。 |
8 |
2018-01-23 |
董事会预案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10180 |
CNY |
—— |
为满足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1.01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出资等值8.982亿元人民币。 |
9 |
2017-11-20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68001.6222 |
CNY |
24.4782 |
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10 |
2017-11-20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49373.7464 |
CNY |
2.5824 |
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11 |
2017-11-20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85.2565 |
CNY |
0.789 |
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12 |
2017-11-20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48291.0104 |
CNY |
2.5258 |
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13 |
2017-11-20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55.9229 |
CNY |
1.3105 |
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14 |
2017-11-20 |
并购重组委批准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630.8027 |
CNY |
1.0791 |
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15 |
2017-08-19 |
实施完成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0 |
CNY |
41.6833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将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符合中央对各级国资监管“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要求。 |
16 |
2017-04-25 |
实施完成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60000 |
CNY |
——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宜的复函》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发起设立我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函》(粤办函[2016]14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本公司牵头,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民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金融”)共同出资设立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方股权占比如下:公司持股38%、粤民投持股22%、恒健控股持股20%、粤科金融持股20%。该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需出资11.4亿元。 |
17 |
2017-04-25 |
实施完成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 |
60000 |
CNY |
——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宜的复函》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发起设立我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函》(粤办函[2016]14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本公司牵头,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民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金融”)共同出资设立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方股权占比如下:公司持股38%、粤民投持股22%、恒健控股持股20%、粤科金融持股20%。该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需出资11.4亿元。 |
18 |
2017-04-25 |
实施完成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14000 |
CNY |
——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宜的复函》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发起设立我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函》(粤办函[2016]14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本公司牵头,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民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金融”)共同出资设立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方股权占比如下:公司持股38%、粤民投持股22%、恒健控股持股20%、粤科金融持股20%。该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需出资11.4亿元。 |
19 |
2017-04-25 |
实施完成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66000 |
CNY |
——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宜的复函》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发起设立我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函》(粤办函[2016]14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本公司牵头,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民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金融”)共同出资设立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方股权占比如下:公司持股38%、粤民投持股22%、恒健控股持股20%、粤科金融持股20%。该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需出资11.4亿元。 |
20 |
2016-06-29 |
实施完成 |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12.56 |
2016年4月26日,公司接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日前与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签订了《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根据该协议,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国有股份186,266,107股及其孳生的股份(如有)无偿划转至越秀集团,该协议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2016年6月21日,公司接到广州市国资委通知,鉴于公司2015年度“每10股派现金2.00元(含税)并派送红股5股”的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广州市国资委与越秀集团就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签署了《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广州市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79,399,160股股份(以186,266,107股股份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送红股5股方式计算,不足1股部分不予计算)无偿划转给越秀集团;越秀集团同意接受上述股份。越秀集团同意取得被划转股份后,继续遵守广州市国资委对于被划转股份已作出的限售承诺;在补充协议生效后,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充协议的义务。 |
21 |
2016-06-22 |
实施完成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2300.490825 |
CNY |
100 |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23,004,908.25元向越秀金控增资。增资完成后,越秀金控注册资本由4,053,700,000元增至5,176,704,908.25元。 |
22 |
2016-04-09 |
实施完成 |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882988.27 |
CNY |
100 |
收购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越企持有的越秀金控100%股权。 |
23 |
2016-03-29 |
股东大会通过 |
母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
—— |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为实现公司管理调整,业务整合,逐步形成公司对经营业务的控股管理格局,经广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拟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以下简称“划转基准日”)将全部资产及负债(含所有对外投资,但不包括母公司设立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所缴纳的出资款以及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用于收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资金款项)整体按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成建制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友谊集团”)。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