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8-04 |
股东大会通过 |
水六厂B厂原BOT项目资产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
—— |
水六厂B厂原BOT项目资产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
水六厂B厂原BOT项目资产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
37196 |
CNY |
—— |
2018年7月17日,成都环境集团与自来水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自来水公司向成都环境集团购买水六厂B厂原BOT项目资产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暂估为37,196万元。 |
2 |
2018-07-07 |
达成意向 |
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 |
—— |
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 |
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 |
34676 |
CNY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购买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以下简称“水六厂B厂”)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 |
2017-11-29 |
实施中 |
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 |
—— |
980 |
CNY |
—— |
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是四川天府新区内由成都市直接管辖的区域,地处天府新区暨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的中心区域。随着天府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人口和产业加快集聚,生活垃圾量快速增长,建立与生活垃圾增长相适应、环保生态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对于天府新区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四态合一”的国际化现代化大都市新区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固废处置,共同建设天府新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投实业”)签署《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 |
4 |
2017-11-29 |
实施中 |
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是四川天府新区内由成都市直接管辖的区域,地处天府新区暨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的中心区域。随着天府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人口和产业加快集聚,生活垃圾量快速增长,建立与生活垃圾增长相适应、环保生态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对于天府新区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四态合一”的国际化现代化大都市新区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固废处置,共同建设天府新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投实业”)签署《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 |
5 |
2017-10-28 |
实施中 |
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 |
37333.33 |
CNY |
—— |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增资协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汇投资签署《增资协议》,并以自筹资金向西汇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环境公司”)增资,认缴注册资本37,333.33万元,增资后将持有水环境公司70%股权。本次实际认缴金额将不超过注册资本数额。 |
6 |
2017-09-25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先进技术联合研究中心 |
——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1800 |
CNY |
—— |
为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速产业链延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成立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先进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通过水务先进技术的攻关突破和产学研合作创新,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联合研究中心于2017年9月21日在清华大学举行揭牌仪式。 |
7 |
2017-09-25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先进技术联合研究中心 |
—— |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
—— |
—— |
—— |
—— |
为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速产业链延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成立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先进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通过水务先进技术的攻关突破和产学研合作创新,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联合研究中心于2017年9月21日在清华大学举行揭牌仪式。 |
8 |
2017-08-29 |
实施中 |
成都温江兴蓉环境有限公司 |
—— |
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
—— |
0.0001 |
CNY |
—— |
2017年4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蓉环境”)与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工作并成功中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标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公司将与温江区市政公用局指定的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兴城”)签署《设立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成立成都温江兴蓉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和移交服务。 |
9 |
2017-08-29 |
实施中 |
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24500 |
CNY |
—— |
为提高阿坝州水务环保行业的整体运营质量和效率,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蓉环境”)和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国投”)签署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成立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载体,投资、建设及运营阿坝州的水务环保项目。 |
10 |
2017-08-29 |
实施中 |
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25500 |
CNY |
—— |
为提高阿坝州水务环保行业的整体运营质量和效率,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蓉环境”)和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国投”)签署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成立四川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载体,投资、建设及运营阿坝州的水务环保项目。 |
11 |
2017-08-29 |
实施中 |
成都温江兴蓉环境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24999.9999 |
CNY |
—— |
2017年4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蓉环境”)与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工作并成功中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标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公司将与温江区市政公用局指定的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兴城”)签署《设立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并成立成都温江兴蓉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和移交服务。 |
12 |
2017-08-04 |
签署协议 |
水六厂B厂BOT项目资产 |
—— |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成都市政府”)与成都通用水务—丸红供水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相关约定及成都市政府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将作为成都市政府指定的接收方,接收于2017年8月10日特许期期满后的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项目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同时根据成都市政府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于2010年8月签订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市政府将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自来水公司,并在《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到期后,将接收的项目资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自来水公司。
2017年8月1日,兴蓉集团与自来水公司就项目资产转让事宜签署了《框架协议》,为交易双方共同推进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奠定了基础。 |
13 |
2017-03-29 |
实施中 |
宁夏宁东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水利管理业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680.93 |
CNY |
1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号召,实现公司“5—10年奋力打造全球同行业知名企业”的奋斗目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水资源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股权投资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宁东管委会以宁东管发[2016]58号文《关于宁东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60%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复》文核准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瑞衡分公司出具的《宁夏宁东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5]第YCV1083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水处理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64989.7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4720.52万元。宁开投公司向我公司、重庆建工转让其拥有的水处理公司60%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40773.93万元。按照入股后我公司占股比例59%,我公司将向宁开投公司支付40,093万元人民币。重庆建工占股比例1%,应向宁开投公司支付680.93万元人民币。剩余40%股份由宁开投公司继续持有。 |
14 |
2017-03-29 |
实施中 |
宁夏宁东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水利管理业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40093 |
CNY |
59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号召,实现公司“5—10年奋力打造全球同行业知名企业”的奋斗目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水资源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股权投资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宁东管委会以宁东管发[2016]58号文《关于宁东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60%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复》文核准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瑞衡分公司出具的《宁夏宁东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5]第YCV1083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水处理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64989.7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4720.52万元。宁开投公司向我公司、重庆建工转让其拥有的水处理公司60%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40773.93万元。按照入股后我公司占股比例59%,我公司将向宁开投公司支付40,093万元人民币。重庆建工占股比例1%,应向宁开投公司支付680.93万元人民币。剩余40%股份由宁开投公司继续持有。 |
15 |
2017-02-13 |
实施中 |
金堂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外资株式会日立制作所 |
—— |
—— |
5.22 |
本公司控股的三级子公司金堂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沱源公司”)目前有法人股东三名,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控股53.71%,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07%,外资株式会日立制作所(以下简称“日立工业”)持股5.22%。现日立工业拟转让其持有的沱源公司5.22%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本公司拥有本次日立工业转让股份的优先认购权,但目前金堂县政府拟委托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水投”)通过收购日立工业所持沱源公司股权的形式入股沱源公司,本公司结合沱源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考虑到由金堂水投入股沱源公司将对该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董事会同意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日立工业公司转让的沱源公司股份的权利,由金堂水投认购该部分股权。 |
16 |
2016-12-06 |
实施中 |
巴基斯坦合资公司 |
—— |
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实现境外项目成功落地,奠定境外市场拓展基石,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就巴基斯坦拉合尔市40MW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组建项目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恩菲”)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铜锌”)共同出资,依法在巴基斯坦设立合资公司,利用双方的资金、资源和技术优势,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推进该项目。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7 |
2016-12-06 |
实施中 |
巴基斯坦合资公司 |
——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实现境外项目成功落地,奠定境外市场拓展基石,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就巴基斯坦拉合尔市40MW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组建项目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恩菲”)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铜锌”)共同出资,依法在巴基斯坦设立合资公司,利用双方的资金、资源和技术优势,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推进该项目。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8 |
2016-12-06 |
实施中 |
巴基斯坦合资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实现境外项目成功落地,奠定境外市场拓展基石,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就巴基斯坦拉合尔市40MW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组建项目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恩菲”)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铜锌”)共同出资,依法在巴基斯坦设立合资公司,利用双方的资金、资源和技术优势,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推进该项目。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9 |
2016-11-01 |
实施中 |
原水处理公司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40093 |
CNY |
59 |
公司与重庆建工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宁夏宁东基地水资源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40773.93万元,公司受让原水处理公司59%的股权,并向宁开投公司支付40,093.00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款;重庆建工受让原水处理公司1%的股权,并向宁开投公司支付680.93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款。完成股权变更的水处理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
20 |
2016-05-31 |
停止实施 |
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 |
25328.64 |
CNY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与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华泉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由公司以现金认购圣泉水务新增注册资本。投资总额24,666.20万元,其中3398.55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增资款作为溢价出资计入丁方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圣泉水务60%的股权,成为圣泉水务控股股东。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参与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控股圣泉水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5)。根据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华衡事务所对评估报告参数作了一定调整,公司投资金额由原24,666.20万元增加至25,328.64万元。截至目前,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评估结果出具了正式核准批复,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本次增资扩股交易。 |
21 |
2016-02-02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8956 |
CNY |
—— |
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共同投资的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隆丰发电项目”)按规划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向再生能源公司增资18,956万元。 |
22 |
2015-07-07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CNY |
—— |
按照2012年11月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再生能源公司签订的《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万兴环保发电项目公司股东——再生能源公司,以货币资金的方式投入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5亿元。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已到位,剩余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亿元按资金使用进度在项目开工后两年内到齐。目前,公司已完成向再生能源公司注资3亿元人民币,为确保再生能源公司履行万兴项目协议约定,同意公司向再生能源公司再追加投资0.95亿元。 |
23 |
2015-04-04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2012年5月18日,依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公司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公司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承诺在产权交割完毕后三年内向再生能源公司的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为履行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的增资承诺,产权交割完毕后,公司已于2012年12月向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1.5亿元,剩余部分,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31日前向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投资1.5亿元人民币。 |
24 |
2015-04-04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市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汇锦公司 |
1516 |
CNY |
100 |
2012年5月18日,依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公司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公司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承诺在产权交割完毕后三年内向再生能源公司的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为履行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的增资承诺,产权交割完毕后,公司已于2012年12月向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1.5亿元,剩余部分,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31日前向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投资1.5亿元人民币。 |
25 |
2012-08-31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12351 |
CNY |
100 |
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12年4月5日发布的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其持有的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本公司拟积极参与竞购再生能源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兴蓉集团签署了《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挂牌底价12351.00万元受让再生能源公司100%股权。购买日:2012年05月18日 |
26 |
2011-07-21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
190934.28 |
CNY |
100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股权的评估值为190,934.28 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以评估值为基础,最终确定为190,934.28 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0 年10 月11 日与控股股东兴蓉集团签署《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购买日:2011年05月12日 |
27 |
2011-05-05 |
达成意向 |
成都金堰水业有限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金堂县沱江供水有限公司 |
—— |
—— |
39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与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金堂水务产业发展之合作框架协议》(1)依照法律和相关政策,金堂县人民政府出让属下的金堂县自来水公司不少于70%的股权,在金堰水业公司其他股东不持异议的情况下出让金堂县沱江供水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堰水业公司39%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收购。
(2)公司依照法律和相关政策取得并承担金堂县人民政府已建成的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和新建的污水处理项目的经营权。 |
28 |
2011-05-05 |
达成意向 |
金堂县自来水公司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 |
—— |
—— |
——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与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金堂水务产业发展之合作框架协议》(1)依照法律和相关政策,金堂县人民政府出让属下的金堂县自来水公司不少于70%的股权,在金堰水业公司其他股东不持异议的情况下出让金堂县沱江供水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堰水业公司39%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收购。
(2)公司依照法律和相关政策取得并承担金堂县人民政府已建成的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和新建的污水处理项目的经营权。 |
29 |
2010-03-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水利管理业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 |
162000 |
CNY |
100 |
股权转让: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出让持有的本公司全部81,922,699股股份,并确定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公司”)作为股份受让方,上述股份转让的对价以兴蓉公司与本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后从本公司置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予以支付。双方的《股份转让协议》待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后另行签署。(二)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兴蓉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100%股权与本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资产置换的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基准,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对兴蓉公司发行股份进行购买。上述股权转让、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互为前提,同步操作 |
30 |
2010-03-18 |
实施完成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4614.45 |
CNY |
27.08 |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出让持有的本公司全部81,922,699 股股份,并确定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公司”)作为股份受让方,上述股份转让的对价以兴蓉公司与本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后从本公司置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予以支付。评估值约为6.1 亿元。双方的《股份转让协议》待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后另行签署。
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 年4 月30 日评估值为基准,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价64,563.40 万元。
置出资产评估值由64,563.40 万元调整为64,614.45 万元,每股转让价格约7.89 元。
2010 年3 月17 日,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蓝星集团81,922,699 股股份转让给兴蓉公司的相关事宜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