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瑞升(834489)

公司并购事件(安瑞升)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12 实施中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210 CNY —— 本公司拟与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长征北路晶宫未来城6号楼2202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20,000.00元,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0.00元,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00.00元。
2 2018-07-12 实施中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84 CNY —— 本公司拟与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长征北路晶宫未来城6号楼2202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20,000.00元,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0.00元,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00.00元。
3 2018-07-12 实施中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54 CNY —— 本公司拟与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长征北路晶宫未来城6号楼2202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20,000.00元,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0.00元,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00.00元。
4 2018-07-12 实施中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252 CNY —— 本公司拟与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长征北路晶宫未来城6号楼2202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阜阳市广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20,000.00元,安徽晶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0.00元,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00.00元。
5 2018-05-23 实施完成 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3100 CNY 100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手方:南京德宸天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宸”) 交易标的: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金额:31,000,000.00元
6 2017-10-19 实施完成 安徽瑞美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0 CNY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智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7 2017-09-11 实施中 定远县瑞锦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CNY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定远县瑞锦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定远县经济开发区九梓路与池河路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8 2017-09-11 实施中 天怡投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生产研发楼西楼(B)三层整层、四层402、403户房产 —— 安徽瑞智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安徽天怡投资有限公司 450 CNY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智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待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天怡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生产研发楼西楼B三层整层、四层402、403户房产作为办工场所使用,但鉴于该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拟于天怡投资先行签订<房屋认购预定协议书>,并为该子公司向天怡投资先行垫付房屋定金132万元,预付款318万元,待该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后,有该子公司与天怡投资重新签订正式的房屋购买合同,并支付购房余款、办理相关产权证明等,并及时将公司先行垫付的定金及预付款合计450万元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归还公司。
9 2017-08-09 实施完成 怀化景镇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唐坤、杨军、杨玉清、张红英 820 CNY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唐坤、杨军、杨玉清、张红英用820万元收购怀化景镇能源有限公司82%的股份
10 2017-06-16 实施完成 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5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之一: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对手方之二: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祥”)交易对手方之三: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鼎”)交易对手方之四:许健交易对手方之五:郭丽交易对手方之六:丁苏交易标的: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以榈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382.15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按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转让方暂定股权转让款。最终收购价格依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瑞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定远瑞祥、定远瑞鼎分别系公司董事(杨礼会)、监事(王敬圣)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1 2017-06-16 实施完成 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丁苏 —— —— 4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之一: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对手方之二: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祥”)交易对手方之三: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鼎”)交易对手方之四:许健交易对手方之五:郭丽交易对手方之六:丁苏交易标的: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以榈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382.15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按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转让方暂定股权转让款。最终收购价格依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瑞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定远瑞祥、定远瑞鼎分别系公司董事(杨礼会)、监事(王敬圣)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 2017-06-16 实施完成 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郭丽 —— —— 5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之一: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对手方之二: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祥”)交易对手方之三: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鼎”)交易对手方之四:许健交易对手方之五:郭丽交易对手方之六:丁苏交易标的: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以榈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382.15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按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转让方暂定股权转让款。最终收购价格依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瑞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定远瑞祥、定远瑞鼎分别系公司董事(杨礼会)、监事(王敬圣)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3 2017-06-16 实施完成 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61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之一: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对手方之二: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祥”)交易对手方之三: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鼎”)交易对手方之四:许健交易对手方之五:郭丽交易对手方之六:丁苏交易标的: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以榈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382.15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按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转让方暂定股权转让款。最终收购价格依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瑞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定远瑞祥、定远瑞鼎分别系公司董事(杨礼会)、监事(王敬圣)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4 2017-06-16 实施完成 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5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之一: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对手方之二: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祥”)交易对手方之三: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鼎”)交易对手方之四:许健交易对手方之五:郭丽交易对手方之六:丁苏交易标的: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以榈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382.15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按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转让方暂定股权转让款。最终收购价格依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瑞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定远瑞祥、定远瑞鼎分别系公司董事(杨礼会)、监事(王敬圣)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5 2017-06-16 实施完成 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72.728495 CNY 53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标的: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53%股权交易金额:以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849.37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支付给瑞升科技360.133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依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公司及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交易对手方瑞升科技,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6 2017-06-16 实施完成 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许健 —— —— 20 购买方: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之一: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升科技”)交易对手方之二: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祥”)交易对手方之三: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定远瑞鼎”)交易对手方之四:许健交易对手方之五:郭丽交易对手方之六:丁苏交易标的: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以榈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382.15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的计算基数,按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转让方暂定股权转让款。最终收购价格依桐城市瑞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瑞升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定远瑞祥、定远瑞鼎分别系公司董事(杨礼会)、监事(王敬圣)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7 2017-06-01 实施完成 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0 CNY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环宇”)拟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40,000,000.00元,即江苏环宇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8,000,000.00元,顾立军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000.00元,俞坚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
18 2017-03-27 实施中 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交运集团宣城汽运有限公司 15 CNY 1 现宣城安瑞升股东安徽交运集团宣城汽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汽运”)对外出让其持有的宣城安瑞升1%股权,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宣城汽运转让宣城安瑞升1%股权事项巳取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并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项目编号:G316AH1000159)。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宣城安瑞升1%股权转让的竞价。为保证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处理本次股权收购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申请、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
19 2016-12-02 实施完成 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建筑业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顾立军 1912.5 CNY 45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的股权
20 2016-12-02 实施完成 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建筑业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俞坚 637.5 CNY 15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的股权
21 2016-09-23 实施中 滁州市瑞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市瑞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1800 CNY —— 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市瑞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63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
22 2016-06-14 实施完成 台玻安徽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38.6456 CNY 80 本公司拟投资台玻安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玻能源公司),通过现金购买台玻能源公司80%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升”)购买其持有的台玻能源公司80%股权。
23 2016-04-14 股东大会通过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1960 CNY —— 本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45,000,000.00元,即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00.00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9,600,000.00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4 2016-03-25 停止实施 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234 CNY 53 本公司拟投资天长市中南瑞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长中南瑞能)通过现金购买天长中南瑞能53%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向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升”)购买其持有的天长中南瑞能53%股权。
25 2016-02-05 实施完成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1.951 CNY 7 本公司拟投资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国祯),通过现金购买利辛国祯56%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分别向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升)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42%股权、向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鼎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7%股权,向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7%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依利辛国祯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为提高收购效率,公司拟以利辛国祯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927.70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分别支付给安徽瑞升311.707万元,支付给瑞鼎投资51.951万元,支付给瑞祥投资51.951万元。上述各转让方在公司按暂定股权转让价完成支付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利辛国祯股权过户手续,并在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并结清股权转让价款。
26 2016-02-05 实施完成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1.707 CNY 42 本公司拟投资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国祯),通过现金购买利辛国祯56%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分别向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升)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42%股权、向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鼎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7%股权,向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7%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依利辛国祯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为提高收购效率,公司拟以利辛国祯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927.70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分别支付给安徽瑞升311.707万元,支付给瑞鼎投资51.951万元,支付给瑞祥投资51.951万元。上述各转让方在公司按暂定股权转让价完成支付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利辛国祯股权过户手续,并在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并结清股权转让价款。
27 2016-02-05 实施完成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1.951 CNY 7 本公司拟投资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国祯),通过现金购买利辛国祯56%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分别向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升)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42%股权、向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鼎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7%股权,向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利辛国祯7%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依利辛国祯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为提高收购效率,公司拟以利辛国祯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927.70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分别支付给安徽瑞升311.707万元,支付给瑞鼎投资51.951万元,支付给瑞祥投资51.951万元。上述各转让方在公司按暂定股权转让价完成支付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利辛国祯股权过户手续,并在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并结清股权转让价款。
28 2016-02-01 实施完成 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687 CNY 5 本公司拟投资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安瑞升),通过现金购买宣城安瑞升99%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分别向安徽安瑞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升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宣城安瑞升89%股权、向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鼎投资)购买其持有的5%股权,向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投资)购买其持有的5%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依宣城安瑞升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为提高收购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宣城安瑞升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817.18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分别支付给安瑞升投资581.832万元,支付给瑞鼎投资32.687万元,支付给瑞祥投资32.687万元。上述各转让方在公司按暂定股权转让价完成支付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宣城安瑞升股权过户手续,并在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曰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并结清股权转让价款。
29 2016-02-01 实施完成 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瑞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1.832 CNY 89 本公司拟投资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安瑞升),通过现金购买宣城安瑞升99%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分别向安徽安瑞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升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宣城安瑞升89%股权、向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鼎投资)购买其持有的5%股权,向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投资)购买其持有的5%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依宣城安瑞升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为提高收购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宣城安瑞升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817.18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分别支付给安瑞升投资581.832万元,支付给瑞鼎投资32.687万元,支付给瑞祥投资32.687万元。上述各转让方在公司按暂定股权转让价完成支付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宣城安瑞升股权过户手续,并在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曰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并结清股权转让价款。
30 2016-02-01 实施完成 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 ——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687 CNY 5 本公司拟投资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安瑞升),通过现金购买宣城安瑞升99%股权实现投资目的。公司拟分别向安徽安瑞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升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宣城安瑞升89%股权、向定远县瑞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鼎投资)购买其持有的5%股权,向定远县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投资)购买其持有的5%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依宣城安瑞升截至2016年1月31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确定。为提高收购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宣城安瑞升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额817.18万元*80%作为暂定股权转让价,分别支付给安瑞升投资581.832万元,支付给瑞鼎投资32.687万元,支付给瑞祥投资32.687万元。上述各转让方在公司按暂定股权转让价完成支付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宣城安瑞升股权过户手续,并在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之曰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并结清股权转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