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公司并购事件(比音勒芬)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7-10-24 实施完成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菩山工业区SLG15-01地块土地 ——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5039.2776 CNY ——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参与了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5039.2776万元成功竞得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菩山工业区SLG15-01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2 2017-09-27 实施中 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CNY —— 1、比音勒芬与易简投资拟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称“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总计20,200万元人民币,首期出资规模为1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在基金首期出资规模中认缴10,000万元人民币,系有限合伙人。基金拟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优秀时尚品牌品类、优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及相关消费升级项目。2、2017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参与设立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投资,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协助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且不在基金中任职。4、本次设立基金之合伙协议签署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情况。5、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 2017-09-27 实施中 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 —— 100 CNY —— 1、比音勒芬与易简投资拟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称“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总计20,200万元人民币,首期出资规模为1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在基金首期出资规模中认缴10,000万元人民币,系有限合伙人。基金拟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优秀时尚品牌品类、优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及相关消费升级项目。2、2017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参与设立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投资,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协助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且不在基金中任职。4、本次设立基金之合伙协议签署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情况。5、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