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7-12-12 |
实施中 |
浙江氮氧家居有限公司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 |
CNY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宁波天犇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天犇”)、杭州旻大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旻大”)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氮氧家居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
2 |
2017-12-12 |
实施中 |
浙江氮氧家居有限公司 |
—— |
宁波天犇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
—— |
200 |
CNY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宁波天犇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天犇”)、杭州旻大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旻大”)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氮氧家居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
3 |
2017-12-12 |
实施中 |
浙江氮氧家居有限公司 |
—— |
杭州旻大科创有限公司 |
—— |
780 |
CNY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宁波天犇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天犇”)、杭州旻大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旻大”)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氮氧家居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
4 |
2017-11-25 |
实施中 |
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 |
—— |
广州酷菲科技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 |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北浩淼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淼商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为92.31%。2、2017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5 |
2017-11-25 |
实施中 |
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 |
—— |
成都五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 |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北浩淼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淼商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为92.31%。2、2017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 |
2017-10-20 |
实施中 |
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 |
—— |
河北浩淼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 |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北浩淼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淼商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为92.31%。2、2017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7 |
2017-10-20 |
实施中 |
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 |
2400 |
CNY |
—— |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北浩淼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淼商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斯营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为92.31%。2、2017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8 |
2016-08-12 |
董事会预案 |
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 |
3800 |
CNY |
—— |
对杭州哈尔斯享有的3800万债权作为出资认缴杭州哈尔斯新增注册资本3800万元 |
9 |
2016-03-25 |
实施完成 |
SIGG Switzerland Bottles AG |
金属制品业 |
Haers SPV |
REF IV Luxembourg S.àr.l. |
1610 |
CHF |
100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于2016年2月3日与SIGGSwitzerlandAG(以下简称“SIGG原公司”)和REFIVLuxembourgS.à.r.l.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受限于收购协议项下的交割条件,公司将以一家在海外设立的公司(正在组建中)(以下简称“HaersSPV”)为收购主体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受让目标公司SIGGSwitzerlandBottlesAG(正在组建中)(以下简称“SIGG新设公司”)100%股份,交易对价总额为1,610万瑞士法郎。交割完成后,HaersSPV将持有SIGG新设公司100%的股份。本次投资已经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SIGG新设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10 |
2015-11-20 |
董事会预案 |
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
300 |
CNY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哈尔斯”)增资,安徽哈尔斯的注册资金由13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新增人民币700万元。新增加的7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和新增股东杜小根以人民币现金认缴,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300万元,杜小根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调整股权结构的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1 |
2015-08-18 |
董事会预案 |
恒康工贸经营性资产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恒康工贸有限公司 |
1300 |
CNY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与与安徽恒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工贸”)签订《收购框架协议书》,收购恒康工贸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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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5-07-14 |
董事会预案 |
高德置地中心1幢26层、27层两层的房产 |
——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高地(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813.55 |
CNY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出资 5813.55 万元购买高地(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高德置地中心 1 幢 26 层、27 层两层的房产,将作为杭州总部中心办公场所,购买面积合计为 2382.42 平方米。 |
13 |
2015-05-11 |
实施完成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 |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
2003.781 |
CNY |
—— |
公司本次拟参与竞买土地系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挂牌的青山湖街道雅观村15-1地块,土地面积51,37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2,002.78万元。根据竞买规则的要求,公司需交纳保证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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