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7-26 |
股东大会通过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50000 |
CNY |
—— |
为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和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构建产业投资整合平台,推动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提升资产运作水平,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61亿元投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基金”),其中拟受让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鑫能”)所对应的睿芯基金5亿元认缴份额,拟受让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引导基金”)所对应的睿芯基金5,100万元认缴份额,同时出资1,000万元对睿芯基金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睿芯基金25.38%份额。睿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并由有限合伙人南京鑫能、徐州引导基金、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老工业基金”)及徐州开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芯基金”)于2017年11月27日共同设立。由于国泰鑫能和南京鑫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泰鑫能和南京鑫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舒桦先生、寇炳恩先生、胡晓艳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 |
2018-07-26 |
股东大会通过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1000 |
CNY |
—— |
为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和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构建产业投资整合平台,推动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提升资产运作水平,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61亿元投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基金”),其中拟受让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鑫能”)所对应的睿芯基金5亿元认缴份额,拟受让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引导基金”)所对应的睿芯基金5,100万元认缴份额,同时出资1,000万元对睿芯基金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睿芯基金25.38%份额。睿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并由有限合伙人南京鑫能、徐州引导基金、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老工业基金”)及徐州开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芯基金”)于2017年11月27日共同设立。由于国泰鑫能和南京鑫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泰鑫能和南京鑫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舒桦先生、寇炳恩先生、胡晓艳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 |
2018-07-26 |
股东大会通过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5100 |
CNY |
—— |
为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和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构建产业投资整合平台,推动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提升资产运作水平,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61亿元投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芯基金”),其中拟受让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鑫能”)所对应的睿芯基金5亿元认缴份额,拟受让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引导基金”)所对应的睿芯基金5,100万元认缴份额,同时出资1,000万元对睿芯基金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睿芯基金25.38%份额。睿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鑫能”),并由有限合伙人南京鑫能、徐州引导基金、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老工业基金”)及徐州开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芯基金”)于2017年11月27日共同设立。由于国泰鑫能和南京鑫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泰鑫能和南京鑫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舒桦先生、寇炳恩先生、胡晓艳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4 |
2018-03-30 |
实施完成 |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105000 |
HKD |
10.01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拟出资约10.50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8.86亿元)收购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以下简称“HTNE”)持有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协鑫新能源,股票代码:00451.HK)1,844,978,301股股票,及Sum Ta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STHL”)持有的协鑫新能源65,000,000股股票,合计占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0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协鑫新能源的第二大股东。 |
5 |
2018-02-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快速提升光伏电池产能,拟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国资”)、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经开”)、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暂定,以最终合伙协议实际签约主体为准,以下简称“东吴创新”)、徐州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易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该基金名称为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沛县鑫尚”或“基金”)。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规划总规模120,800万元人民币,首期认缴8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沛县国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沛县经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东吴创新(暂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中科易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协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拟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6 |
2018-02-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快速提升光伏电池产能,拟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国资”)、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经开”)、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暂定,以最终合伙协议实际签约主体为准,以下简称“东吴创新”)、徐州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易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该基金名称为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沛县鑫尚”或“基金”)。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规划总规模120,800万元人民币,首期认缴8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沛县国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沛县经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东吴创新(暂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中科易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协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拟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7 |
2018-02-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0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快速提升光伏电池产能,拟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国资”)、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经开”)、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暂定,以最终合伙协议实际签约主体为准,以下简称“东吴创新”)、徐州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易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该基金名称为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沛县鑫尚”或“基金”)。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规划总规模120,800万元人民币,首期认缴8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沛县国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沛县经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东吴创新(暂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中科易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协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拟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8 |
2018-02-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快速提升光伏电池产能,拟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国资”)、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经开”)、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暂定,以最终合伙协议实际签约主体为准,以下简称“东吴创新”)、徐州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易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该基金名称为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沛县鑫尚”或“基金”)。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规划总规模120,800万元人民币,首期认缴8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沛县国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沛县经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东吴创新(暂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中科易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协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拟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9 |
2018-02-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快速提升光伏电池产能,拟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国资”)、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经开”)、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暂定,以最终合伙协议实际签约主体为准,以下简称“东吴创新”)、徐州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易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该基金名称为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沛县鑫尚”或“基金”)。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规划总规模120,800万元人民币,首期认缴8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沛县国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沛县经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东吴创新(暂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中科易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协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拟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10 |
2018-02-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快速提升光伏电池产能,拟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国资”)、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经开”)、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暂定,以最终合伙协议实际签约主体为准,以下简称“东吴创新”)、徐州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易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该基金名称为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沛县鑫尚”或“基金”)。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规划总规模120,800万元人民币,首期认缴8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沛县国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沛县经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东吴创新(暂定)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中科易尚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协鑫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拟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11 |
2018-02-08 |
董事会预案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CNY |
—— |
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主要定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扩产事宜。其中,拟对徐州鑫宇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将资金用于购置产线、技术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扩产后,徐州鑫宇将形成3GW高效电池产能。 |
12 |
2017-12-28 |
其他行政部门批准 |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Sum Tai Holdings Limited |
105000 |
HKD |
10.01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拟出资约10.50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8.86亿元)收购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以下简称“HTNE”)持有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协鑫新能源,股票代码:00451.HK)1,844,978,301股股票,及Sum Ta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STHL”)持有的协鑫新能源65,000,000股股票,合计占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0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协鑫新能源的第二大股东。 |
13 |
2017-12-28 |
其他行政部门批准 |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Sum Tai Holdings Limited |
105000 |
HKD |
10.01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拟出资约10.50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8.86亿元)收购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以下简称“HTNE”)持有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协鑫新能源,股票代码:00451.HK)1,844,978,301股股票,及Sum Ta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STHL”)持有的协鑫新能源65,000,000股股票,合计占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0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协鑫新能源的第二大股东。 |
14 |
2017-12-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Sum Tai Holdings Limited |
105000 |
HKD |
10.01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拟出资约10.50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8.86亿元)收购Haitong 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VIII Limited(以下简称“HTNE”)持有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协鑫新能源,股票代码:00451.HK)1,844,978,301股股票,及Sum Ta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STHL”)持有的协鑫新能源65,000,000股股票,合计占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0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协鑫新能源的第二大股东。 |
15 |
2017-07-19 |
实施完成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辰星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倪开禄 |
37377.2242 |
CNY |
1.18 |
公司股东倪开禄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15,278,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本次其所持有的59,311,981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6日委托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拍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拍卖股份成交59,311,981股,占公司总股本1.18%,成交总额373,772,242元,成交价格约6.30元/股。 |
16 |
2017-04-22 |
实施中 |
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 |
—— |
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488 |
CNY |
—— |
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打造双主营业务协同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决定在夯实光伏业务的基础上,采用国际领先的动力电池技术、联合世界一流的制造型企业,布局动力电池业务,作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双主营业务协同发展。鉴于公司目前发展战略已明确,为实现战略聚焦,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经营能力;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经公司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经营模式和竞争状况深入的调研与分析,公司认为该行业发展尚不成熟,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面临的监管形势和行业环境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持有的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所”)85%股权转让给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金控”)。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137号)《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全部权益评估值10,720万元作为定价基础,双方经协商一致,协鑫金控同意以人民币10,488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国鑫所85%股权(以实缴出资计算,其中公司实缴出资占国鑫所总出资额的98%),持有国鑫所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
17 |
2017-04-22 |
实施中 |
下游客户合计人民币8.33亿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
—— |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为拓展融资渠道,盘活账面资产,拟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开展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公司将持有的对下游客户合计人民币8.33亿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民生信托,同时民生信托发起成立规模为5.05亿元(最终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金额为准,下同)、期限为24个月的应收账款流动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应收账款收益权受让款,到期后由公司溢价回购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
18 |
2017-03-04 |
董事会预案 |
苏州协鑫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
9800 |
CNY |
49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集成”)拟与苏州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新能源”)共同合资成立苏州协鑫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协鑫光伏”),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苏州协鑫集成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持有49%股份;苏州协鑫新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持有51%股份。 |
19 |
2017-03-04 |
实施中 |
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
100000 |
CNY |
100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紧抓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机遇,拟成立产供销研及投融资平台公司,打造“电池—组件—鑫阳光”供应链及投融资主体。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在苏州张家港市设立产供销研及投融资平台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以下简称“集成发展”)。 |
20 |
2017-03-04 |
董事会预案 |
苏州协鑫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
苏州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10200 |
CNY |
51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集成”)拟与苏州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新能源”)共同合资成立苏州协鑫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协鑫光伏”),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苏州协鑫集成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持有49%股份;苏州协鑫新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持有51%股份。 |
21 |
2017-01-25 |
股东大会通过 |
600MW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所需的工艺设备、测试设备及工装备件等生产设备 |
—— |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LTD. |
—— |
3200 |
USD |
—— |
为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布局海外市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拟与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电池”)进行产能合作,快速打造600MW海外电池产能,公司通过海外全资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LTD.(以下简称“协鑫新加坡”)出资3,200万美金(按照 2016 年12月28日美元和人民币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22,238.4万元)采购600MW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所需的工艺设备、测试设备及工装备件等生产设备。越南电池负责提供厂房、动力系统等配套设施以及有经验的团队进行运营和管理电池片的生产,通过海外电池产能合作,降低组件电池成本,迅速介入欧美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22 |
2016-12-06 |
实施中 |
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宁波深慧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陈剑嵩,叶辉,严宏超,叶天比,曲大胜,王心烨,罗向东,郭晓敏,史毅铭 |
187.5 |
CNY |
15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所”)股东陈剑嵩、叶辉等9名自然人拟将其持有的国鑫所15%股权以实际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87.5万元)转让给宁波深慧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慧盈通”),深慧盈通同意以此价格受让,并承担15%股权所对应认缴出资中尚未实缴部分(合计人民币1312.5万元)的缴纳义务。由于深慧盈通为15名国鑫所核心成员合伙设立,本次股权转让系小股东股权结构的优化调整,同时能够起到股权激励的效果,有利于国鑫所核心成员的稳定,不影响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控股地位,公司拟放弃该部分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
23 |
2016-09-10 |
董事会预案 |
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 |
7437.5 |
CNY |
—— |
本次增资有助于扩大国鑫所公司的资产规模,增强国鑫所公司的整体实力。增资完成后,国鑫所公司将把握市场机遇,发挥金融平台优势,提升公司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国鑫所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4 |
2016-09-10 |
董事会预案 |
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80 |
为对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所”)进行合理的股权结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金服”)拟将其持有的国鑫所80%股权转让给协鑫集成。本次交易为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本次股权转让以国鑫所最近一期净资产1,195.25万元为定价依据,双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同意以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协鑫金服持有的国鑫所80%股权,持有国鑫所15%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
25 |
2016-09-10 |
董事会预案 |
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100 |
为对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保理”)进行合理的股权结构布局,协鑫集成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所”)拟将其持有的建鑫保理100%股权转让给协鑫集成。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898号)《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6年0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评估值19,990.49万元作为定价基础,双方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亿元受让国鑫所持有的建鑫保理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建鑫保理100%股权,建鑫保理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6 |
2016-04-01 |
股东大会通过 |
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 |
其他服务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69 |
AUD |
51 |
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海外市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发力分布式光伏系统集成业务,在做大做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延伸碳排放、储能等新兴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公司拟以现金969万澳元(按照2016年3月14日澳元和人民币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4,749万元)收购澳洲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以下简称“OSW公司”)51%股权。 |
27 |
2016-04-01 |
股东大会通过 |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80000 |
CNY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0万元,增资后苏州协鑫集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 |
28 |
2016-02-16 |
实施完成 |
张家港其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港其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9317.774722 |
CNY |
——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张家港其辰增资人民币593,177,747.22元 |
29 |
2015-12-28 |
董事会预案 |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800 |
CNY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孙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
30 |
2015-12-28 |
董事会预案 |
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800 |
CNY |
—— |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孙公司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
31 |
2015-12-08 |
实施完成 |
张家港其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9788 |
CNY |
100 |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其印持有的江苏东昇51%股权和张家港其辰100%的股权、江苏协鑫持有的江苏东昇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3亿元 |
32 |
2015-12-08 |
实施完成 |
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2475 |
CNY |
51 |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其印持有的江苏东昇51%股权和张家港其辰100%的股权、江苏协鑫持有的江苏东昇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3亿元 |
33 |
2015-12-08 |
实施完成 |
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
60025 |
CNY |
49 |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其印持有的江苏东昇51%股权和张家港其辰100%的股权、江苏协鑫持有的江苏东昇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3亿元 |
34 |
2015-11-19 |
股东大会通过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CNY |
—— |
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增资人民币4,800万元,增资后,徐州鑫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
35 |
2015-08-06 |
签署协议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马珺 |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 |
CNY |
3.96 |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6)10000万股转让给马珺,转让价款30000万元。 |
36 |
2015-08-06 |
签署协议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茅智华 |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000 |
CNY |
3.17 |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6)8000万股转让给茅智华,转让价款24000万元。 |
37 |
2015-08-05 |
董事会预案 |
盐城阿特斯协鑫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保利协鑫硅材料(太仓)有限公司 |
1280 |
CNY |
—— |
为了提升公司在光伏系统集成行业的竞争优势,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司拟通过子公司协鑫集成苏州与协鑫太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协鑫太仓持有的阿特斯协鑫2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80万元。
|
38 |
2015-07-29 |
签署协议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梁山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7334 |
CNY |
2.29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本企业持有的*ST集成(002506)12678万股分别转让给周阳、吕宁、梁山,合计转让金额3.8034亿元;其中4400万股转让给周阳,转让金额1.32亿元;2500万股转让给吕宁,转让金额7500万元;另外5778万股转让给梁山,转让金额1.7334亿元;合计转让12678万股,合计转让金额3.8034亿元。 |
39 |
2015-07-29 |
签署协议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周阳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200 |
CNY |
1.75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本企业持有的*ST集成(002506)12678万股分别转让给周阳、吕宁、梁山,合计转让金额3.8034亿元;其中4400万股转让给周阳,转让金额1.32亿元;2500万股转让给吕宁,转让金额7500万元;另外5778万股转让给梁山,转让金额1.7334亿元;合计转让12678万股,合计转让金额3.8034亿元。 |
40 |
2015-07-29 |
签署协议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吕宁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0 |
CNY |
0.99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本企业持有的*ST集成(002506)12678万股分别转让给周阳、吕宁、梁山,合计转让金额3.8034亿元;其中4400万股转让给周阳,转让金额1.32亿元;2500万股转让给吕宁,转让金额7500万元;另外5778万股转让给梁山,转让金额1.7334亿元;合计转让12678万股,合计转让金额3.8034亿元。 |
41 |
2015-07-22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 |
其他制造业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佳讯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931 |
CNY |
80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常州佳讯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佳讯”)收购其持有的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以下简称“江苏佳讯”)80%股权,支付对价为人民币3,931万元。 |
42 |
2015-01-24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 |
—— |
—— |
8.72 |
2014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协鑫认购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30,000,000股,本次股份认购完成后。江苏协鑫持有超日太阳的比例为21.00%。辰祥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3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1.89%。
安波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2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2%。
嘉兴长元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4亿股,占总股本的9.51%。
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
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150,000,000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由0%上升到5.94%
|
43 |
2015-01-24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 |
—— |
—— |
9.51 |
2014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协鑫认购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30,000,000股,本次股份认购完成后。江苏协鑫持有超日太阳的比例为21.00%。辰祥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3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1.89%。
安波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2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2%。
嘉兴长元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4亿股,占总股本的9.51%。
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
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150,000,000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由0%上升到5.94%
|
44 |
2015-01-24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 |
—— |
—— |
11.89 |
2014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协鑫认购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30,000,000股,本次股份认购完成后。江苏协鑫持有超日太阳的比例为21.00%。辰祥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3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1.89%。
安波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2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2%。
嘉兴长元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4亿股,占总股本的9.51%。
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
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150,000,000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由0%上升到5.94%
|
45 |
2015-01-24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 |
—— |
—— |
5.94 |
2014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协鑫认购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30,000,000股,本次股份认购完成后。江苏协鑫持有超日太阳的比例为21.00%。辰祥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3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1.89%。
安波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2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2%。
嘉兴长元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4亿股,占总股本的9.51%。
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
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150,000,000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由0%上升到5.94%
|
46 |
2015-01-24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 |
53000 |
CNY |
21 |
2014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协鑫认购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30,000,000股,本次股份认购完成后。江苏协鑫持有超日太阳的比例为21.00%。辰祥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30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1.89%。
安波投资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20,000,000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2%。
嘉兴长元受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2.4亿股,占总股本的9.51%。
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
让超日太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150,000,000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由0%上升到5.94%
|
47 |
2014-12-11 |
实施中 |
Sunperfect Solar INC |
—— |
上海盛朝欣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3.48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太阳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2014年10月23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超日太阳持有的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超日)100%股权、SunperfectSolarINC43.48%股权、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对外债权。 |
48 |
2014-12-11 |
实施中 |
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盛朝欣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太阳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2014年10月23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超日太阳持有的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超日)100%股权、SunperfectSolarINC43.48%股权、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对外债权。 |
49 |
2014-10-22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方智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100 |
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根据《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有权对超日太阳持续产生亏损的财产进行处置。因上述六家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
50 |
2014-10-22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方智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89 |
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根据《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有权对超日太阳持续产生亏损的财产进行处置。因上述六家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
51 |
2014-10-22 |
实施完成 |
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方智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100 |
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根据《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有权对超日太阳持续产生亏损的财产进行处置。因上述六家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
52 |
2014-10-22 |
实施完成 |
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方智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100 |
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根据《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有权对超日太阳持续产生亏损的财产进行处置。因上述六家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
53 |
2014-10-22 |
实施完成 |
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方智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80 |
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根据《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有权对超日太阳持续产生亏损的财产进行处置。因上述六家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
54 |
2014-10-22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方智成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100 |
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根据《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有权对超日太阳持续产生亏损的财产进行处置。因上述六家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上述股权。 |
55 |
2014-09-02 |
实施完成 |
洛阳银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 |
娄森潮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65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太阳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
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超日洛阳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4家,娄森潮以起拍价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洛阳银电65%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4家,娄森潮以起拍价人民币1万元竞得。 |
56 |
2014-09-02 |
实施完成 |
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 |
—— |
娄森潮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CNY |
100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太阳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
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超日洛阳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4家,娄森潮以起拍价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洛阳银电65%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4家,娄森潮以起拍价人民币1万元竞得。 |
57 |
2014-08-30 |
实施完成 |
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竞买人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55 |
CNY |
60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3年12月4日收到了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就我公司与浙江尚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浙江尚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尚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公司在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60%的股份,以清偿债务。公司了解到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先后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法人股的公告》((2014)嘉桐法网拍字第8号)以及《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法人股的公告(二次)》((2014)嘉桐法网拍字第8-2号)。现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了解到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法人股已竞拍成交,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550,000元。 |
58 |
2013-11-14 |
股东大会通过 |
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a.r.l.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ky Capital Europe S.à.r.l. |
458.909 |
EUR |
30 |
Sky Capital Europe S.à.r.l.向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ChaoriSky Solar Energy S.a.r.l.30%的股权. |
59 |
2013-04-27 |
实施完成 |
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691.5 |
CNY |
60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6,915,000元向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青海锦国兴”)增资扩股,以取得青海锦国兴60%的股权。 |
60 |
2013-03-02 |
停止实施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倪开禄、倪娜 |
—— |
—— |
35 |
倪开禄、倪娜向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 |
61 |
2012-11-30 |
签署协议 |
青海锦国兴股权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691.5 |
CNY |
60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6,915,000元向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青海锦国兴”)增资扩股,以取得青海锦国兴60%的股权。 |
62 |
2012-09-28 |
董事会预案 |
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0 |
CNY |
20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340万元收购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的20%股份。 |
63 |
2012-08-27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丁金龙 |
9 |
CNY |
3 |
本次公司拟以人民币9万元先收购自然人丁金龙的3%的超日工程股权,再与自然人屠小敏合计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对超日工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126.5万元,自然人屠小敏本次出资人民币73.5万元。 |
64 |
2011-11-28 |
实施完成 |
洛阳银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真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65 |
为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太阳能行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潜力,公司拟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受让上海真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银电光伏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银电光伏65%的股权,银电光伏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现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4日在偃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洛阳银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
65 |
2011-08-08 |
实施完成 |
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真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牛竹兰;温建萍;丁聚波;李国;丁丽霞 |
3289.67 |
CNY |
100 |
公司拟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受让上海真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牛竹兰、温建萍、丁聚波、李国、丁丽霞等自然人持有的赛阳硅业共100%的股权。公司已于2011年3月9日在偃师市工商局完成赛阳硅业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赛阳硅业已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购买日:2011年03月09日 |
66 |
2011-08-08 |
实施完成 |
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真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243.21 |
CNY |
100 |
公司拟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受让上海真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卫雪太阳能100%的股权。购买日:2011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