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1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23404.35 |
CNY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3,404.35万元向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增资扩股,并持有增资后的科素花岗玉51%股权。增资扩股完成后,科素花岗玉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2 |
2018-05-18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23404.35 |
CNY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3,404.35万元向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增资扩股,并持有增资后的科素花岗玉51%股权。增资扩股完成后,科素花岗玉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3 |
2018-02-01 |
实施完成 |
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798.8 |
CNY |
10.2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80万股以单价4.66元/股,总价28,79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4 |
2017-10-13 |
实施中 |
东莞亦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蓝海锋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CNY |
50.9957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东莞亦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0.9957%的股权以2,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蓝海锋。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亦准的股权 |
| 5 |
2017-07-29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28798.8 |
CNY |
10.2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80万股以单价4.66元/股,总价28,79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6 |
2016-10-01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巨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0001 |
CNY |
50 |
公司受让上海巨潮持有的巨潮嵘坤50%股权 |
| 7 |
2016-07-14 |
董事会预案 |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154.2 |
USD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以自有资金向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香港”)增资154.2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亚美斯通香港注册资本由45.80万美元,增资至200万美元 |
| 8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闻明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7.733119 |
CNY |
7.2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25%股权,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转让给公司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7.2%、7%、6%、4.8%。股权转让后新亚新材料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5%的股权,仍为新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新亚新材料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新亚新材料净资产为21,907,377.63元,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的交易价格分别为:1,577,331.19元、1,533,516.43元、1,314,442.66元、1,051,554.12元。 |
| 9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徐燕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0.33821 |
CNY |
1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转让比例分别为:18%、3%、3%、3%、3%。股权转让后亚美斯通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0%的股权,仍为亚美斯通的控股股东。 |
| 10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徐华斌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05.155412 |
CNY |
6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25%股权,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转让给公司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7.2%、7%、6%、4.8%。股权转让后新亚新材料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5%的股权,仍为新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新亚新材料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新亚新材料净资产为21,907,377.63元,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的交易价格分别为:1,577,331.19元、1,533,516.43元、1,314,442.66元、1,051,554.12元。 |
| 11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孙海燕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0.33821 |
CNY |
1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转让比例分别为:18%、3%、3%、3%、3%。股权转让后亚美斯通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0%的股权,仍为亚美斯通的控股股东。 |
| 12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陈林丽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0.33821 |
CNY |
1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转让比例分别为:18%、3%、3%、3%、3%。股权转让后亚美斯通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0%的股权,仍为亚美斯通的控股股东。 |
| 13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李向琼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0.33821 |
CNY |
1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转让比例分别为:18%、3%、3%、3%、3%。股权转让后亚美斯通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0%的股权,仍为亚美斯通的控股股东。 |
| 14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朱启岳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3.351643 |
CNY |
7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25%股权,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转让给公司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7.2%、7%、6%、4.8%。股权转让后新亚新材料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5%的股权,仍为新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新亚新材料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新亚新材料净资产为21,907,377.63元,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的交易价格分别为:1,577,331.19元、1,533,516.43元、1,314,442.66元、1,051,554.12元。 |
| 15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李良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31.444266 |
CNY |
6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25%股权,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转让给公司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4名自然人,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7.2%、7%、6%、4.8%。股权转让后新亚新材料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5%的股权,仍为新亚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新亚新材料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新亚新材料净资产为21,907,377.63元,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与闻明、朱启岳、李良、徐华斌的交易价格分别为:1,577,331.19元、1,533,516.43元、1,314,442.66元、1,051,554.12元。 |
| 16 |
2016-03-05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徐琦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902.029257 |
CNY |
18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5名自然人,转让比例分别为:18%、3%、3%、3%、3%。股权转让后亚美斯通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70%的股权,仍为亚美斯通的控股股东。 |
| 17 |
2015-04-14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瓯迅达电子有限公司 |
—— |
卫强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768.6 |
CNY |
—— |
上市公司收购深圳市瓯迅达电子有限公司股权。 |
| 18 |
2015-04-14 |
实施完成 |
东莞亦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邓汉涛、蓝海峰 |
200 |
CNY |
51 |
上市公司收购东莞亦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 19 |
2014-11-08 |
实施完成 |
广东赛翡蓝宝石科技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090.91 |
CNY |
10.3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实业”)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以28090.91万元的价格受让富源实业控股子公司广东赛翡蓝宝石科技有限公司10.3%的股权。 |
| 20 |
2014-08-28 |
董事会预案 |
昆山市龙显光电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黄凌峰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 |
昆山市龙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显光电”)是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的参股公司,截止至目前,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拟将所持25%股权以注册资本及设立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为作价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以龙显光电设立时公司投入的750万元资本金加上设立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为计息的终止日期)转让给自然人黄凌峰。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龙显光电股权。 |
| 21 |
2014-08-28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雄 |
6.88 |
CNY |
—— |
上市公司收购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股权。 |
| 22 |
2014-05-21 |
董事会预案 |
昆山市新亚电子工具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刘诗强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17.368172 |
CNY |
30 |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昆山市新亚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下称“昆山新亚”)30%的股权,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转让给昆山新亚总经理刘诗强先生。 |
| 23 |
2014-03-07 |
暂停中止 |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李林聪 |
52.4729 |
CNY |
2.5722 |
公司以向李林波、冠誉投资、李林聪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平波电子100%股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比例为88%,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比例为12%。具体如下:
|
| 24 |
2014-03-07 |
暂停中止 |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0.56 |
CNY |
31.4 |
公司以向李林波、冠誉投资、李林聪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平波电子100%股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比例为88%,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比例为12%。具体如下:
|
| 25 |
2014-03-07 |
暂停中止 |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李林波 |
1346.9671 |
CNY |
66.0278 |
公司以向李林波、冠誉投资、李林聪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平波电子100%股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比例为88%,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比例为12%。具体如下:
|
| 26 |
2013-12-28 |
实施完成 |
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第一栋第二层和第三层两层楼整层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卓越康华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圳宝实业有限公司 |
11050 |
CNY |
—— |
随着公司业务线的增加,公司的人员规模也在不断扩充,现使用的办公场地已不能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后续触控屏、显示模组业务的陆续引进,也将进一步扩大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现使用办公场地为租赁方式,每年的租金成本不断增加,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地。本次购置办公场所计划投资不超过11,050万元,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050万元投资本项目。本次购置办公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为3529.57m2,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办公场地约2600m2,其中约929.57m2用于出租,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再改为自用办公场地。 |
| 27 |
2013-07-2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
—— |
成立雄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68809.8 |
CNY |
49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成立雄转让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49%的股权。交易金额68,809.80万元。 |
| 28 |
2011-08-19 |
董事会预案 |
东莞市升贸电子有限公司 |
—— |
徐钻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70 |
CNY |
70 |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东莞升贸70%股权,以原收购价格70万元转让给东莞升贸第二大股东徐钻先生。 |
| 29 |
2011-08-1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
黄伟进 |
1100 |
CNY |
35.28 |
公司拟以人民币1,100万元的价格受让黄伟进先生所持有库泰克35.28万元的出资额(占库泰克增资前注册资本的35.28%),同时,以人民币1,000万元向库泰克增资,其中32.07万元进入库泰克的注册资本,967.93万元进入库泰克的资本公积。
购买日:2011年0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