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20 |
实施中 |
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0 |
CNY |
65 |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发挥公司LPG深加工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进一步推进氢能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加快加氢站开发建设速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 2 |
2018-06-20 |
实施中 |
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 |
CNY |
35 |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发挥公司LPG深加工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进一步推进氢能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加快加氢站开发建设速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东华港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 3 |
2018-06-06 |
实施中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0 |
CNY |
3.846 |
公司控股子公司KEEGAN拟与华能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能建设持有的目标公司3.846%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协议转让给KEEGAN。本次股权转让前,华能建设对东华新加坡认缴出资1,120万美元,其中0美元已实缴,1,120万美元未实缴,未实缴部分华能建设将对东华新加坡的出资义务转让给KEEGAN。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东华新加坡的控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4 |
2018-05-24 |
实施中 |
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58175.27 |
CNY |
——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1月修订稿)》、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及募集资金到帐到本次增资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增资宁波新材料,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Ⅰ)项目”的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增资宁波百地年,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地下洞库项目”的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58,175.27万元及募集资金到帐到本次增资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增资连云港新材料,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项目、东华能源(连云港)烷烃资源深加工及新材料项目配套罐区项目”的建设。 |
| 5 |
2018-05-24 |
实施中 |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1月修订稿)》、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及募集资金到帐到本次增资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增资宁波新材料,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Ⅰ)项目”的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增资宁波百地年,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地下洞库项目”的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58,175.27万元及募集资金到帐到本次增资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增资连云港新材料,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项目、东华能源(连云港)烷烃资源深加工及新材料项目配套罐区项目”的建设。 |
| 6 |
2018-05-24 |
实施中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1月修订稿)》、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及募集资金到帐到本次增资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增资宁波新材料,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Ⅰ)项目”的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增资宁波百地年,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地下洞库项目”的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58,175.27万元及募集资金到帐到本次增资完成期间的银行利息增资连云港新材料,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6#~47#液体散货泊位工程项目、东华能源(连云港)烷烃资源深加工及新材料项目配套罐区项目”的建设。 |
| 7 |
2018-04-03 |
实施中 |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为进一步加快国内LPG市场发展,拓宽终端三级站和加气站业务覆盖区域,扩大终端业务的销售规模,加快推动氢能源综合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华”)拟与王尚德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江苏东华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王尚德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33.33%。 |
| 8 |
2018-04-03 |
实施中 |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 |
为进一步加快国内LPG市场发展,拓宽终端三级站和加气站业务覆盖区域,扩大终端业务的销售规模,加快推动氢能源综合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华”)拟与王尚德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江苏东华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王尚德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33.33%。 |
| 9 |
2018-02-06 |
实施中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2533 |
CNY |
5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昌投资”)、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2018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气”)与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本次交易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5.06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将成为东华能源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东华能源占95%股权,南京燃气占5%股权。预计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不产生重大影响。 |
| 10 |
2018-02-06 |
实施中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3748.84 |
CNY |
7.4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昌投资”)、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2018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气”)与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本次交易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5.06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将成为东华能源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东华能源占95%股权,南京燃气占5%股权。预计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不产生重大影响。 |
| 11 |
2018-02-06 |
实施中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44378.16 |
CNY |
87.6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昌投资”)、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2018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气”)与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陈耀宗、陈耀林签署《关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本次交易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5.06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将成为东华能源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东华能源占95%股权,南京燃气占5%股权。预计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不产生重大影响。 |
| 12 |
2017-11-25 |
实施中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中国华能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20 |
USD |
—— |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出资40,000万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安徽九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5,000 万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120万美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13 |
2017-11-25 |
实施中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出资40,000万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安徽九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5,000 万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120万美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14 |
2017-11-25 |
实施中 |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安徽九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出资40,000万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安徽九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5,000 万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120万美元增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15 |
2017-11-15 |
实施中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陈耀宗 |
—— |
—— |
12.4 |
1、本次签署的《关于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各方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框架协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在相关标的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就交易价格、股权变更登记等事项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框架协议生效条件成就后,东华能源将向天昌投资支付交易定金和预付款合计2.5亿元。本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不产生重大影响。3、本次收购目标股权的价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价格将依据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定。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4、本次收购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5、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6、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表达各方股权转让和收购的意愿和初步商洽的结果。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后进一步协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16 |
2017-11-15 |
实施中 |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
—— |
87.6 |
1、本次签署的《关于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各方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框架协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在相关标的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就交易价格、股权变更登记等事项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框架协议生效条件成就后,东华能源将向天昌投资支付交易定金和预付款合计2.5亿元。本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不产生重大影响。3、本次收购目标股权的价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价格将依据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定。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4、本次收购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5、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6、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表达各方股权转让和收购的意愿和初步商洽的结果。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后进一步协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17 |
2017-09-05 |
董事会预案 |
海安联华燃气有限公司 |
—— |
海安县华丰液化气有限公司 |
—— |
63.5 |
CNY |
—— |
为进一步加快国内终端市场发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东华新丰能源有限公司与海安县华丰液化气有限公司、海安县大公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海安联华燃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 18 |
2017-09-05 |
董事会预案 |
海安联华燃气有限公司 |
—— |
海安县大公燃气有限公司 |
—— |
63.5 |
CNY |
—— |
为进一步加快国内终端市场发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东华新丰能源有限公司与海安县华丰液化气有限公司、海安县大公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海安联华燃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 19 |
2017-09-05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优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王冕、陆伟 |
0 |
CNY |
100 |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为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产业链运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拟以0元收购“宁波优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 20 |
2017-09-05 |
董事会预案 |
海安联华燃气有限公司 |
—— |
海安东华新丰能源有限公司 |
—— |
73 |
CNY |
—— |
为进一步加快国内终端市场发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东华新丰能源有限公司与海安县华丰液化气有限公司、海安县大公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海安联华燃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 21 |
2017-04-14 |
董事会预案 |
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
300 |
CNY |
1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
| 22 |
2017-04-14 |
董事会预案 |
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2700 |
CNY |
9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华能源(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
| 23 |
2017-04-14 |
董事会预案 |
东华能源(莱州)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2700 |
CNY |
9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华能源(莱州)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
| 24 |
2017-04-14 |
董事会预案 |
东华能源(莱州)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
300 |
CNY |
1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华能源(莱州)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
| 25 |
2017-03-10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聚烯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 |
—— |
100 |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为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产业链运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聚烯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 26 |
2017-01-24 |
董事会预案 |
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
1700 |
CNY |
—— |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 27 |
2017-01-24 |
董事会预案 |
国际贸易公司(暂定名) |
管道运输业 |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
—— |
1 |
HKD |
—— |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石化”)、控股子公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基石化”)分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两家子公司,以拓展海外市场。 |
| 28 |
2017-01-24 |
董事会预案 |
昆山优能火燃气有限公司(暂定名) |
零售业 |
苏州优洁能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300 |
CNY |
——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终端零售市场占有率,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优洁能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优洁能”)投资设立“昆山优能火燃气有限公司” |
| 29 |
2017-01-24 |
董事会预案 |
国际贸易公司(暂定名) |
管道运输业 |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
—— |
1 |
HKD |
—— |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石化”)、控股子公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基石化”)分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两家子公司,以拓展海外市场。 |
| 30 |
2016-10-27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
100000 |
CNY |
—— |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1月修订稿)》以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增资宁波福基,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的建设。 |
| 31 |
2016-03-30 |
董事会预案 |
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股东 |
—— |
—— |
100 |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拟收购“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 32 |
2016-03-30 |
董事会预案 |
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股东 |
—— |
—— |
100 |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拟收购“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 33 |
2016-02-27 |
董事会预案 |
“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及其名下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
—— |
泰兴市东华燃气有限公司 |
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 |
1250 |
CNY |
—— |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市东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东华”)收购“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及其名下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公司同意泰兴东华以1250万元收购“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及其名下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
| 34 |
2016-01-09 |
董事会预案 |
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曹妃甸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288,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缴纳资本金20,000万元,同时以本次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以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对项目实施投资。 |
| 35 |
2015-10-08 |
董事会预案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人民币,其注册资本由2.1亿元增加至3.6亿元。并同意对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上述内容有关条款的修改,其余条款不作更改。 |
| 36 |
2015-06-13 |
实施完成 |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CNY |
22 |
2015年5月22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0,000万元收购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和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翔化工”)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石化”)44.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37 |
2015-06-13 |
实施完成 |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CNY |
22 |
2015年5月22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0,000万元收购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和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翔化工”)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石化”)44.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38 |
2014-03-21 |
实施完成 |
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蔡欣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605 |
CNY |
7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以605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蔡欣先生。 |
| 39 |
2014-03-21 |
实施完成 |
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182.39 |
CNY |
55 |
公司向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55%的股权,交易价格182.39万元 |
| 40 |
2014-03-21 |
实施完成 |
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蔡欣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50 |
CNY |
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以105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蔡欣先生。 |
| 41 |
2013-04-09 |
实施完成 |
马森企业有限公司 |
—— |
王铭祥 |
周汉平 |
—— |
—— |
40 |
周汉平向王铭祥转让所持有的马森企业有限公司40%股权。 |
| 42 |
2013-04-09 |
实施完成 |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 |
王铭祥 |
周汉平 |
—— |
—— |
40 |
周汉平向王铭祥转让所持有的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股权。 |
| 43 |
2013-03-09 |
实施完成 |
安徽省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 |
马国海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4 |
CNY |
——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安徽省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全部持有的51%股权以204万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马国海先生 |
| 44 |
2013-01-19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
——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为理顺投资与管理关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东华能源在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按照已经出资实收资本金额,调整为由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中: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95%,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 |
| 45 |
2013-01-19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
—— |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为理顺投资与管理关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东华能源在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按照已经出资实收资本金额,调整为由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中: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95%,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 |
| 46 |
2011-11-18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30000 |
CNY |
100 |
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以全资子公司东华贸易为主体收购东华石油所持宁波百地年100%股权。本次收购拟定的交易价格不超过3亿元.协议签订时间:2011 年10月16日。
2011年10月28日,公司与东华石油签署《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叁亿元。 |
| 47 |
2011-09-21 |
董事会预案 |
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 |
—— |
联盟国际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CNY |
100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的全部100%股权以1,200万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给联盟国际有限公司。 |
| 48 |
2011-08-24 |
实施完成 |
安徽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马新;马洪峰 |
239 |
CNY |
51 |
由东华汽车出资239万收购《安徽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121.84万元受让马新所持有的26%股权,以117.16万元受让马洪峰所持有的25%股权。
购买日:2011年05月30日 |
| 49 |
2011-06-25 |
董事会预案 |
碧辟(无锡)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
137 |
USD |
10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公司拥有10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碧辟(无锡)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99.11%的股权。2011年5月3日,东华国际与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完毕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金额:东华国际以1438万美元的对价收购苏州碧辟99.11%的股权,以137万美元对价受让无锡碧辟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对价合计为1575万美元。
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现决定改由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直接收购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 |
| 50 |
2011-06-25 |
董事会预案 |
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
1438 |
USD |
99.1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公司拥有10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碧辟(无锡)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99.11%的股权。2011年5月3日,东华国际与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完毕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金额:东华国际以1438万美元的对价收购苏州碧辟99.11%的股权,以137万美元对价受让无锡碧辟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对价合计为1575万美元。
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现决定改由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直接收购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 |
| 51 |
2011-03-29 |
实施完成 |
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
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130.8 |
CNY |
5 |
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本公司持有95%,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持有5%。),转让给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2010 年3 月31 日为基准日,并以该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参考依据,以2,616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10年4月15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10年04月15日 |
| 52 |
2011-03-29 |
实施完成 |
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
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485.2 |
CNY |
95 |
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本公司持有95%,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持有5%。),转让给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2010 年3 月31 日为基准日,并以该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参考依据,以2,616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10年4月15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10年04月15日 |
| 53 |
2010-12-14 |
实施完成 |
马森企业有限公司 |
—— |
周汉平 |
FBC投资有限公司 |
—— |
—— |
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周汉平先生为简化持股结构,对原有持股结构进行了变动;由原来分别持有FBC投资有限公司60%、40%的股权,变动为分别持有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和马森企业有限公司60%、40%的股权。本次变动分别于2010年12月7日、10日完成登记变更手续。 |
| 54 |
2010-12-14 |
实施完成 |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 |
周一峰 |
FBC投资有限公司 |
—— |
—— |
6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周汉平先生为简化持股结构,对原有持股结构进行了变动;由原来分别持有FBC投资有限公司60%、40%的股权,变动为分别持有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和马森企业有限公司60%、40%的股权。本次变动分别于2010年12月7日、10日完成登记变更手续。 |
| 55 |
2010-03-23 |
实施完成 |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
张玲梅 |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165 |
CNY |
9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30%股权作价伍佰肆拾捌万伍仟元转让给陈金才先生,持有的浙江优洁能21%股权作价叁佰捌拾叁万伍仟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9%股权作价壹佰陆拾伍万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 年12 月24 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09 年12 月28日 |
| 56 |
2010-03-23 |
实施完成 |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
张玲梅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83.5 |
CNY |
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30%股权作价伍佰肆拾捌万伍仟元转让给陈金才先生,持有的浙江优洁能21%股权作价叁佰捌拾叁万伍仟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9%股权作价壹佰陆拾伍万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 年12 月24 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09 年12 月28日 |
| 57 |
2010-03-23 |
实施完成 |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
陈金才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48.5 |
CNY |
30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30%股权作价伍佰肆拾捌万伍仟元转让给陈金才先生,持有的浙江优洁能21%股权作价叁佰捌拾叁万伍仟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9%股权作价壹佰陆拾伍万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 年12 月24 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09 年12 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