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8-01 |
实施中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 |
CNY |
1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与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合作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 |
2 |
2018-08-01 |
实施中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CNY |
2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与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合作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 |
3 |
2018-08-01 |
实施中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500 |
CNY |
49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与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合作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 |
4 |
2018-08-01 |
实施中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CNY |
2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与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合作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 |
5 |
2018-08-01 |
实施中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 |
CNY |
1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与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合作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 |
6 |
2018-05-26 |
实施中 |
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 |
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31000 |
CNY |
100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签订《关于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0408号《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并考虑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轩”)截至2018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合肥国轩拟向电气国轩以3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苏州国轩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肥国轩将不再持有苏州国轩的股权,苏州国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7 |
2018-04-26 |
实施中 |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CNY |
—— |
为通过公司深厚的新能源动力锂电池产业经验,以及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挖掘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加大公司新一代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研发力度,掌握国际领先的BMS系统技术,扩展国际技术开发平台,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布局,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一投资”)增资,拟以自有资金9,999,998新币(约合人民币4,760万元,以当时实际汇率为准)对新加坡国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国轩”)增资,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459万人民币)对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国轩”)增资。增资后,轩一投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加坡国轩注册资本由2新币增加至1,000万新币,美国国轩注册资本由3,5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合肥国轩持有轩一投资、新加坡国轩、美国国轩100%股权不变。 |
8 |
2018-04-26 |
实施中 |
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 |
—— |
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 |
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 |
9459 |
CNY |
—— |
为通过公司深厚的新能源动力锂电池产业经验,以及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挖掘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加大公司新一代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研发力度,掌握国际领先的BMS系统技术,扩展国际技术开发平台,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布局,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一投资”)增资,拟以自有资金9,999,998新币(约合人民币4,760万元,以当时实际汇率为准)对新加坡国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国轩”)增资,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459万人民币)对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国轩”)增资。增资后,轩一投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加坡国轩注册资本由2新币增加至1,000万新币,美国国轩注册资本由3,5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合肥国轩持有轩一投资、新加坡国轩、美国国轩100%股权不变。 |
9 |
2018-04-26 |
实施中 |
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
—— |
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 |
为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确保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从事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 |
2018-04-26 |
实施中 |
新加坡国轩有限公司 |
—— |
新加坡国轩有限公司 |
新加坡国轩有限公司 |
4760 |
CNY |
—— |
为通过公司深厚的新能源动力锂电池产业经验,以及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挖掘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加大公司新一代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研发力度,掌握国际领先的BMS系统技术,扩展国际技术开发平台,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布局,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一投资”)增资,拟以自有资金9,999,998新币(约合人民币4,760万元,以当时实际汇率为准)对新加坡国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国轩”)增资,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459万人民币)对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国轩”)增资。增资后,轩一投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加坡国轩注册资本由2新币增加至1,000万新币,美国国轩注册资本由3,5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合肥国轩持有轩一投资、新加坡国轩、美国国轩100%股权不变。 |
11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0 |
CNY |
69.93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2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CNY |
29.97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3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肥轩一徽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CNY |
0.1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4 |
2018-01-23 |
实施中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65347.78 |
CNY |
2.27 |
2018年1月22日,前锋股份与合肥国轩及相关各方签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或“协议”)。前锋股份拟通过资产置换并向北汽新能源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汽新能源100%股权。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拟根据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和《资产购买协议》,将合肥国轩持有的北汽新能源12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前锋股份,公司所持股份的出售价格为人民币65,347.78万元,前锋股份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合肥国轩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交易完成后合肥国轩将获得对应的前锋股份17,352,040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股份数为准) |
15 |
2018-01-23 |
实施中 |
钛酸锂电池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 |
—— |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2450 |
CNY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合资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涉及的钛酸锂电池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001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双方就本次交易价格、支付安排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合肥国轩拟向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以2,450万元的价格转让钛酸锂电池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 |
16 |
2018-01-23 |
实施中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65347.78 |
CNY |
2.27 |
2018年1月22日,前锋股份与合肥国轩及相关各方签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或“协议”)。前锋股份拟通过资产置换并向北汽新能源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汽新能源100%股权。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拟根据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和《资产购买协议》,将合肥国轩持有的北汽新能源12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前锋股份,公司所持股份的出售价格为人民币65,347.78万元,前锋股份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合肥国轩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交易完成后合肥国轩将获得对应的前锋股份17,352,040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股份数为准) |
17 |
2018-01-23 |
实施中 |
钛酸锂电池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 |
—— |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2450 |
CNY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合资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涉及的钛酸锂电池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001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双方就本次交易价格、支付安排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合肥国轩拟向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以2,450万元的价格转让钛酸锂电池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 |
18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0.1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9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0.1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29.97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1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国轩高科(香港)有限公司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 |
HKD |
100 |
1、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通道,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轩高科(香港)有限公司。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2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70000 |
CNY |
69.93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3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国轩高科(香港)有限公司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 |
HKD |
100 |
1、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通道,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轩高科(香港)有限公司。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4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29.97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5 |
2018-01-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70000 |
CNY |
69.93 |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元惠1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由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合肥国轩与国元证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肥轩一徽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轩一徽银”或“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名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轩一徽银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其中,轩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0.10%;合肥国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29.97%;国元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0,000万元,占投资总规模69.93%。同时,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对国元证券在轩一徽银中持有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进行收购。2、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6 |
2017-08-30 |
实施中 |
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100 |
为有效保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质量,加强公司新能源产业链上中游产业生态圈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涂布”),从事电芯制造中电池材料及涂层技术研究,涂碳铝箔、涂碳铜箔等表面处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国之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轩”),从事投资管理和受托管理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上述设立公司名都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27 |
2017-08-30 |
实施中 |
合资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
9368.4 |
CNY |
10 |
为满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元锂离子电池的生产需求,扩充公司在动力锂电池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发展”)签署股东协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93,684万元,主要从事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28 |
2017-08-30 |
实施中 |
甘肃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 |
—— |
2450 |
CNY |
49 |
为加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产业链上中游产业生态圈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川”)拟分别在安徽合肥设立安徽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轩”),在甘肃金昌设立甘肃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金轩”)(上述设立公司名都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29 |
2017-08-30 |
实施中 |
合资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47778.84 |
CNY |
51 |
为满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元锂离子电池的生产需求,扩充公司在动力锂电池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发展”)签署股东协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93,684万元,主要从事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30 |
2017-08-30 |
实施中 |
安徽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2550 |
CNY |
51 |
为加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产业链上中游产业生态圈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川”)拟分别在安徽合肥设立安徽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轩”),在甘肃金昌设立甘肃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金轩”)(上述设立公司名都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31 |
2017-08-30 |
实施中 |
安徽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 |
—— |
2450 |
CNY |
49 |
为加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产业链上中游产业生态圈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川”)拟分别在安徽合肥设立安徽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轩”),在甘肃金昌设立甘肃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金轩”)(上述设立公司名都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32 |
2017-08-30 |
实施中 |
合资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8431.56 |
CNY |
9 |
为满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元锂离子电池的生产需求,扩充公司在动力锂电池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发展”)签署股东协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93,684万元,主要从事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33 |
2017-08-30 |
实施中 |
甘肃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2550 |
CNY |
51 |
为加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产业链上中游产业生态圈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金川”)拟分别在安徽合肥设立安徽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轩”),在甘肃金昌设立甘肃金轩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金轩”)(上述设立公司名都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34 |
2017-08-30 |
实施中 |
合资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28105.2 |
CNY |
30 |
为满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元锂离子电池的生产需求,扩充公司在动力锂电池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发展”)签署股东协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93,684万元,主要从事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35 |
2017-08-30 |
实施中 |
合肥国之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100 |
为有效保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质量,加强公司新能源产业链上中游产业生态圈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涂布”),从事电芯制造中电池材料及涂层技术研究,涂碳铝箔、涂碳铜箔等表面处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合肥国轩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国之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轩”),从事投资管理和受托管理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上述设立公司名都为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36 |
2017-05-17 |
实施中 |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3500 |
CNY |
45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电气以现金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以技术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总额为13,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公司以现金出资12,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3%;上海电气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公司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公司与上海电气于2017年5月15日签署了《合资协议》。 |
37 |
2017-05-17 |
实施中 |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 |
12900 |
CNY |
43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电气以现金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以技术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总额为13,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公司以现金出资12,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3%;上海电气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公司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公司与上海电气于2017年5月15日签署了《合资协议》。 |
38 |
2017-04-26 |
实施中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轩高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北京弘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甲方”)与北京弘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卓资本”或“乙方”)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轩高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新设公司”或“标的公司”),专项投资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B轮增资。 |
39 |
2017-04-26 |
实施中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轩高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甲方”)与北京弘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卓资本”或“乙方”)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轩高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新设公司”或“标的公司”),专项投资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B轮增资。 |
40 |
2016-10-13 |
董事会预案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10675.1331 |
CNY |
—— |
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675.133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合肥国轩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24.866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股权不变。 |
41 |
2016-07-06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 |
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为优化企业资源、整合经营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德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
42 |
2016-07-06 |
签署协议 |
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
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贝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31.34 |
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公司”)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的控股子公司即公司孙公司,东源电器持有其68.66%的股权。近期阿斯通公司参股股东香港贝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贝斯特”)拟将其持有的31.34%股权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紫升”) |
43 |
2016-02-02 |
董事会预案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17910 |
CNY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17,910万元对合肥国轩进行投资 |
44 |
2015-09-21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新东源输变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新东源输变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49844.1252 |
CNY |
—— |
为进一步理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架构,加强重组后业务管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公司”)、江苏新东源输变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输变电公司”)就本公司以主要经营性资产向输变电公司增资事项签订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将公司账面价值498,441,252.00.00元的资产用以认缴输变电公司240,000,000.00元新增注册资本,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输变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258,441,252.00元计入输变电公司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输变电公司99.6%的股权,智能公司将持有输变电公司0.4%的股权。 |
45 |
2015-08-11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韩学文 |
5900 |
CNY |
0.62 |
公司与韩学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韩学文所持国轩高科0.62%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国轩高科100%股权,国轩高科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46 |
2015-06-19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77973.4725 |
CNY |
—— |
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4月30日,交易对方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东源电器持有国轩高科99.26%的股权,同时,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国轩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8.20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9,734,725.24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净额779,734,725.24元全部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国轩有限,用于满足国轩有限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
47 |
2015-06-02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50.96 |
1、鉴于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整合产业资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源电器”)与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紫升公司”)通过友好协商,约定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互感器公司”)50.96%的股权转让给紫升公司,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报字(2015)第C1021号《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双方确定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
48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
115 |
CNY |
6.67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49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张海飞 |
11.5 |
CNY |
0.67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50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丁建明 |
11.5 |
CNY |
0.67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51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姜治 |
23 |
CNY |
1.33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52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顾宪荣 |
46 |
CNY |
2.67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53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周国建 |
23 |
CNY |
1.33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54 |
2015-05-1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575 |
CNY |
33.33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辉德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通电器”)、南通市通州区华源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源”)、顾宪荣、周国建、姜治、张海飞及丁建明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辉德公司46.67%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0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辉德公司100%的股权。 |
55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京道天能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173.07324 |
CNY |
8.41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56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943.437614 |
CNY |
2.97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57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51.356348 |
CNY |
2.55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58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69.852631 |
CNY |
0.71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59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47908.6345 |
CNY |
44.14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60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28.95841 |
CNY |
1.98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61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7593.03938 |
CNY |
8.23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62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49717.18807 |
CNY |
14.84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63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李晨等43名自然人 |
37652.48377 |
CNY |
11.22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64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572.39602 |
CNY |
4.95 |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作价335,110.42万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
65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C2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吴强 |
49.0502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66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C4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浩银琪 |
48.9377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67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C3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陆燕 |
48.6452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68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B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徐伟 |
37.6196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69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C5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张建华 |
50.0582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70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A3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邱卫东 |
96.8037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71 |
2015-01-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A1幢室内装修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孙益源 |
122.8857 |
CNY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勤勉尽职,于2008年将公司已建造竣工的位于东源科技园东区“东源花苑”内的生产附属用房(生活楼)的使用居住权安排给了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在公司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该等房产居住权时,其房产的室内装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但其室内装修及其它费用根据不同套型由各住户进行承担。为了进一步明确上述用房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产权关系,同时进一步鼓励骨干员工对公司争作贡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部分高管和骨干员工使用公司附属用房(生活楼)的室内装修进行了评估(分别为A1幢:孙益源,A3幢:邱卫东,C2幢:吴强,C3幢:陆燕,C4幢:浩银琪,C5幢:张建华,B幢:徐伟),并由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评估价值分别向孙益源、邱卫东、吴强、陆燕、浩银琪、张建华及徐伟进行回购。 |
72 |
2014-04-18 |
签署协议 |
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平源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80 |
CNY |
19.5 |
2014年4月16日,公司与泰卓(香港)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平源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与上海财圆工贸有限公司 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富公司48.75%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291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泰富公司100%的股权。 |
73 |
2014-04-18 |
签署协议 |
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泰卓(香港)有限公司 |
1024 |
CNY |
25.6 |
2014年4月16日,公司与泰卓(香港)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平源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与上海财圆工贸有限公司 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富公司48.75%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291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泰富公司100%的股权。 |
74 |
2014-04-18 |
签署协议 |
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财圆工贸有限公司 |
146 |
CNY |
3.65 |
2014年4月16日,公司与泰卓(香港)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平源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与上海财圆工贸有限公司 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富公司48.75%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2915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泰富公司100%的股权。 |
75 |
2013-12-19 |
停止实施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东源电器与瑞星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同时,东源电器向润银化工除东源电器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润银化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作为存续公司承续及承接润银化工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润银化工的法人资格注销,润银化工的股东将换股成为吸收合并后存续上市公司的股东。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换股吸收合并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 |
76 |
2013-12-19 |
停止实施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 |
—— |
—— |
东源电器与瑞星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同时,东源电器向润银化工除东源电器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润银化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作为存续公司承续及承接润银化工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润银化工的法人资格注销,润银化工的股东将换股成为吸收合并后存续上市公司的股东。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换股吸收合并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 |
77 |
2013-12-19 |
停止实施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瑞星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本公司拟将所有资产及负债,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依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价 48,946.62 万元,全部出售给瑞星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单位;瑞星集团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润银化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406,065.60 万元, 以此计算等值于上述置出资产的润银化工 1,967.19 万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进行置换。 若自定价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期间,东源电器进行现金分红,则置出资产的作价在前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相应扣除东源电器现金分红的金额而最终确定, 瑞星集团应支付的润银化工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
78 |
2012-12-19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东源电力智能有限公司 |
——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徐伟 |
1200 |
CNY |
10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收购徐伟先生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公司)10%的股权。 |
79 |
2010-09-21 |
实施完成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孔筱平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
3205.0368 |
CNY |
2.26 |
2010年8月14日,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与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筱平女士、王建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2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前述三名受让人。转让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891,2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170,263,296元;转让给王建先生5,630,4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56,754,432元;转让给孔筱平女士3,179,6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32,050,368元 |
80 |
2010-09-21 |
实施完成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王建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
5675.4432 |
CNY |
4 |
2010年8月14日,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与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筱平女士、王建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2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前述三名受让人。转让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891,2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170,263,296元;转让给王建先生5,630,4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56,754,432元;转让给孔筱平女士3,179,6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32,050,368元 |
81 |
2010-09-21 |
实施完成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
17026.3296 |
CNY |
12 |
2010年8月14日,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与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筱平女士、王建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2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前述三名受让人。转让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891,2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170,263,296元;转让给王建先生5,630,4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56,754,432元;转让给孔筱平女士3,179,600股,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32,050,368元 |
82 |
2010-01-28 |
实施完成 |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孙益源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
15012.054 |
CNY |
9 |
2009 年12 月26 日,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与孙益源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十总投资将其持有的东源电器股权中的12,668,400 股转让给孙益源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9.00%),转让价格为每股11.85 元,本次转让前十总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8,36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2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近日,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十总投资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0 年1 月27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显示十总投资向孙益源先生转让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668,400 股已于2010 年1 月26 日完成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