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6 |
董事会预案 |
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0.285 |
公司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lian Mall (HongKong) Commercial Management Co.Ltd.(以下简称“香港华联”)拟出售持有的正荣地产1175.40万股。 |
| 2 |
2018-07-26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 |
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23567.33 |
CNY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华联”)100%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转让价格为23,567.33万元。 |
| 3 |
2018-07-26 |
董事会预案 |
合肥华联瑞诚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 |
合肥华联瑞诚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合肥华联瑞诚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4739.96 |
USD |
100 |
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华联瑞诚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联瑞诚”)100%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FUCHSIA (CHINA) MAL LPTE.LTD.(以下简称“受让方”或“FUCHSIA”),转让价格为4,739.96万美元。 |
| 4 |
2018-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幼儿园 |
—— |
幼儿园 |
幼儿园 |
—— |
——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在北京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吴心锋签订了《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联海融使用自有资金13020万元对外投资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壳金宝”)。贝壳金宝的合伙目的是通过投资设立SPV有限公司,并持有SPV有限公司99%股权,用于收购幼儿园。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如粤财信托在贝壳金宝存续期间每期期间收益分配日未获得预期收益,或粤财信托投资期限届满日未获得本金和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向粤财信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粤财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60.7763%;华联海融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302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35.1692%;吴心锋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4.0518%;华联汇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0.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持有华联汇垠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阳烽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周剑军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综上,华联汇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粤财信托、吴心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5 |
2018-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13020 |
CNY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在北京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吴心锋签订了《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联海融使用自有资金13020万元对外投资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壳金宝”)。贝壳金宝的合伙目的是通过投资设立SPV有限公司,并持有SPV有限公司99%股权,用于收购幼儿园。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如粤财信托在贝壳金宝存续期间每期期间收益分配日未获得预期收益,或粤财信托投资期限届满日未获得本金和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向粤财信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粤财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60.7763%;华联海融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302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35.1692%;吴心锋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4.0518%;华联汇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0.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持有华联汇垠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阳烽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周剑军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综上,华联汇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粤财信托、吴心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6 |
2018-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22500 |
CNY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在北京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吴心锋签订了《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联海融使用自有资金13020万元对外投资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壳金宝”)。贝壳金宝的合伙目的是通过投资设立SPV有限公司,并持有SPV有限公司99%股权,用于收购幼儿园。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如粤财信托在贝壳金宝存续期间每期期间收益分配日未获得预期收益,或粤财信托投资期限届满日未获得本金和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向粤财信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粤财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60.7763%;华联海融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302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35.1692%;吴心锋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4.0518%;华联汇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0.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持有华联汇垠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阳烽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周剑军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综上,华联汇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粤财信托、吴心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7 |
2018-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SPV有限公司 |
—— |
SPV有限公司 |
SPV有限公司 |
—— |
——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在北京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吴心锋签订了《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联海融使用自有资金13020万元对外投资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壳金宝”)。贝壳金宝的合伙目的是通过投资设立SPV有限公司,并持有SPV有限公司99%股权,用于收购幼儿园。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如粤财信托在贝壳金宝存续期间每期期间收益分配日未获得预期收益,或粤财信托投资期限届满日未获得本金和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向粤财信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粤财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60.7763%;华联海融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302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35.1692%;吴心锋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4.0518%;华联汇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0.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持有华联汇垠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阳烽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周剑军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综上,华联汇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粤财信托、吴心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8 |
2018-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1500 |
CNY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在北京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吴心锋签订了《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联海融使用自有资金13020万元对外投资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壳金宝”)。贝壳金宝的合伙目的是通过投资设立SPV有限公司,并持有SPV有限公司99%股权,用于收购幼儿园。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如粤财信托在贝壳金宝存续期间每期期间收益分配日未获得预期收益,或粤财信托投资期限届满日未获得本金和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向粤财信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粤财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60.7763%;华联海融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302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35.1692%;吴心锋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4.0518%;华联汇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0.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持有华联汇垠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阳烽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周剑军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综上,华联汇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粤财信托、吴心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9 |
2018-05-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
1 |
CNY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在北京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吴心锋签订了《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联海融使用自有资金13020万元对外投资广州贝壳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壳金宝”)。贝壳金宝的合伙目的是通过投资设立SPV有限公司,并持有SPV有限公司99%股权,用于收购幼儿园。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如粤财信托在贝壳金宝存续期间每期期间收益分配日未获得预期收益,或粤财信托投资期限届满日未获得本金和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向粤财信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粤财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60.7763%;华联海融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302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35.1692%;吴心锋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4.0518%;华联汇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0.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持有华联汇垠40%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阳烽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周剑军先生担任华联汇垠的董事。综上,华联汇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粤财信托、吴心锋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10 |
2018-05-10 |
实施完成 |
Rajax Holding |
—— |
Rajax Holding |
Rajax Holding |
18470 |
USD |
2.04 |
阿里巴巴之前已接触过Rajax全体股东并表达收购意向。基于2017年8月签署的ROFR协议中关于强制拖售权的安排,若Rajax未来发生并购、重组、资产买卖、股权买卖、控制权变更等重大清算事件时,在阿里巴巴、Rajax多数优先股股东以及多数普通股股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其它未书面同意的股东必须接受并执行交易安排,并且Rajax任何董事可以代表未书面同意的股东签署交易文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Rajax通知,阿里巴巴、Rajax多数普通股以及优先股股东已书面同意将其所持有的Rajax股权转让给阿里巴巴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AliPaniniInvestmentHoldingLimited,已达到拖售权的条件。由于公司未向Rajax发出书面同意意见,董事张旭豪已代表公司签署全部交易文件。公司将必须接受本次交易安排,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AliPaniniInvestmentHoldingLimited,交易对价为1.847亿美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完成后,预计将给公司带来税后约4.3-5.1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投资收益,短期内盈利水平大幅提升。考虑到交易对手方具有较高社会信誉背景和资金实力的实际,公司董事会认为其拥有收购该项股权的支付能力。 |
| 11 |
2018-05-03 |
实施中 |
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 |
—— |
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 |
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 |
100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华联海融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购买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6号私募基金”)份额。 |
| 12 |
2018-04-20 |
实施中 |
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 |
—— |
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 |
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 |
100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海融”)近日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华联海融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购买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6号私募基金”)份额。其中,华联汇垠为6号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为6号私募基金的托管人。 |
| 13 |
2018-04-02 |
实施中 |
Rajax Holding |
—— |
Rajax Holding |
Rajax Holding |
18470 |
USD |
2.04 |
阿里巴巴之前已接触过Rajax全体股东并表达收购意向。基于2017年8月签署的ROFR协议中关于强制拖售权的安排,若Rajax未来发生并购、重组、资产买卖、股权买卖、控制权变更等重大清算事件时,在阿里巴巴、Rajax多数优先股股东以及多数普通股股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其它未书面同意的股东必须接受并执行交易安排,并且Rajax任何董事可以代表未书面同意的股东签署交易文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Rajax通知,阿里巴巴、Rajax多数普通股以及优先股股东已书面同意将其所持有的Rajax股权转让给阿里巴巴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AliPaniniInvestmentHoldingLimited,已达到拖售权的条件。由于公司未向Rajax发出书面同意意见,董事张旭豪已代表公司签署全部交易文件。公司将必须接受本次交易安排,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AliPaniniInvestmentHoldingLimited,交易对价为1.847亿美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完成后,预计将给公司带来税后约4.3-5.1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投资收益,短期内盈利水平大幅提升。考虑到交易对手方具有较高社会信誉背景和资金实力的实际,公司董事会认为其拥有收购该项股权的支付能力。 |
| 14 |
2017-12-29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53282.598697 |
CNY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联商业”)100%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上海锦和”),转让价格为532,825,986.97元人民币。 |
| 15 |
2017-12-29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53282.598697 |
CNY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联商业”)100%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上海锦和”),转让价格为532,825,986.97元人民币。 |
| 16 |
2017-12-13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53282.598697 |
CNY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联商业”)100%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上海锦和”),转让价格为532,825,986.97元人民币。 |
| 17 |
2017-10-27 |
实施中 |
CPBL Limited |
—— |
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 |
HARVEST NET HOLDINGS PTE.LTD. |
5100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BeijingHualianMall(Singapore)CommercialManagement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HARVESTNETHOLDINGSPTE.LTD.(以下简称“HARVESTNET公司”)签署《股权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新加坡商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HARVESTNETHOLDINGSPTE.LTD.所持有的CPBLLimited(以下简称“CPBL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为51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PBL公司持有CBCardioHoldingsⅡLimited(以下简称“CCHL公司”)6.44%的股权。 |
| 18 |
2017-09-29 |
实施中 |
HUA XIN 3 PTE.LTD |
—— |
LH GOURMET L.P. |
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 |
2100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BeijingHualianMall(Singapore)CommercialManagementPte.Ltd.(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子公司HUAXIN3PTE.LTD(简称“HUAXIN3”)100%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LHGOURMETL.P.(简称“LHGOURMET”),转让价款为2100万美元。 |
| 19 |
2017-06-30 |
实施中 |
上海信磐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 |
CNY |
—— |
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与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房地产”)签署《权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全部上海信磐合伙份额对外转让给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信磐合伙份额为1.6亿元人民币,占总合伙份额的38.32%,本次交易份额转让价款为2.1亿元人民币。 |
| 20 |
2017-04-28 |
实施中 |
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70000 |
CNY |
68.56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对外投资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将作为恒天嘉信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9.79%。 |
| 21 |
2017-04-28 |
实施中 |
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恒天嘉盛(宁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0.1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对外投资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将作为恒天嘉信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9.79%。 |
| 22 |
2017-04-28 |
实施中 |
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9.79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对外投资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将作为恒天嘉信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9.79%。 |
| 23 |
2017-04-28 |
实施中 |
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公司 |
—— |
70000 |
CNY |
21.55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对外投资恒天嘉信(宁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将作为恒天嘉信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总份额的9.79%。 |
| 24 |
2017-03-17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 |
—— |
1 |
CNY |
—— |
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2017年1月6日,经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邸天佟”)的50%有限合伙份额。交易完成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担任隆邸天佟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作为隆邸天佟的唯一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份额8.9亿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收购隆邸天佟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引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入伙隆邸天佟。2017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日于北京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证券”)、华联汇垠签订了《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与一创证券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与浙商银行签订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远期转让协议》。浙商银行10.5亿元人民币资金通过一创证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入隆邸天佟。浙商银行资金将用于置换隆邸天佟现有贷款并以1.5亿元人民币收购公司对应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公司对一创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未足额获得的本金或预期收益负有补足义务,并在浙商银行投资到期时受让浙商银行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联汇垠为隆邸天佟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一创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5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7.49亿元。 |
| 25 |
2017-03-14 |
董事会预案 |
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23250.37 |
CNY |
—— |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配套资金分别投入以下两个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装修。其中,“太原胜利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装修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联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40,261.3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人民币;“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装修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融兴达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75,552.62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人民币对山西华联进行增资,使山西华联的注册资本由18,15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1,408.37万元人民币;使用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人民币对海融兴达进行增资,使海融兴达的注册资本由39,289.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2,038.63万元人民币。前述事项系执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47),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6 |
2017-03-1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2017年1月6日,经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邸天佟”)的50%有限合伙份额。交易完成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担任隆邸天佟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作为隆邸天佟的唯一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份额8.9亿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收购隆邸天佟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引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入伙隆邸天佟。2017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日于北京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证券”)、华联汇垠签订了《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与一创证券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与浙商银行签订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远期转让协议》。浙商银行10.5亿元人民币资金通过一创证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入隆邸天佟。浙商银行资金将用于置换隆邸天佟现有贷款并以1.5亿元人民币收购公司对应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公司对一创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未足额获得的本金或预期收益负有补足义务,并在浙商银行投资到期时受让浙商银行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联汇垠为隆邸天佟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一创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5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7.49亿元。 |
| 27 |
2017-03-1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05000 |
CNY |
—— |
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2017年1月6日,经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邸天佟”)的50%有限合伙份额。交易完成后,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担任隆邸天佟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作为隆邸天佟的唯一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份额8.9亿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收购隆邸天佟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引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入伙隆邸天佟。2017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日于北京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证券”)、华联汇垠签订了《上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与一创证券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与浙商银行签订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远期转让协议》。浙商银行10.5亿元人民币资金通过一创证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入隆邸天佟。浙商银行资金将用于置换隆邸天佟现有贷款并以1.5亿元人民币收购公司对应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公司对一创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未足额获得的本金或预期收益负有补足义务,并在浙商银行投资到期时受让浙商银行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联汇垠为隆邸天佟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一创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5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7.49亿元。 |
| 28 |
2017-03-14 |
董事会预案 |
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62749.63 |
CNY |
—— |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配套资金分别投入以下两个项目: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装修。其中,“太原胜利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装修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联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40,261.3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人民币;“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的建设及装修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融兴达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75,552.62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人民币对山西华联进行增资,使山西华联的注册资本由18,15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1,408.37万元人民币;使用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人民币对海融兴达进行增资,使海融兴达的注册资本由39,289.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2,038.63万元人民币。前述事项系执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47),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9 |
2017-01-25 |
实施完成 |
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4583.81 |
CNY |
99.69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向上海镕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99.69%股权,并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30 |
2017-01-25 |
实施完成 |
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962.66 |
CNY |
19.09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向上海镕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99.69%股权,并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31 |
2017-01-25 |
实施完成 |
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750.01 |
CNY |
80.91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向上海镕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99.69%股权,并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32 |
2017-01-24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300 |
CNY |
5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2008年完成主营业务转型后,确立了以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其中社区型购物中心为重点发展业态。公司充分利用政策优势、行业优势、商业零售经验优势,紧紧围绕购物中心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差异化、成本领先为发展点,积极拓展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2017年1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北京与西藏长山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长山兴”)、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磐信”)签订了《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4.73亿元自有资金收购上海磐信持有的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邸天佟”)的50%有限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作为隆邸天佟的唯一有限合伙人,持有有限合伙份额8.9亿元。隆邸天佟直接持有龙德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间接持有北京龙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
| 33 |
2016-12-30 |
实施中 |
合肥广韬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或由公司控制的企业 |
—— |
10600 |
USD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1.06亿美元等值人民币由公司或由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广资产”)及北京中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益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拟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建广资产及中益基金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1.06亿美元。 |
| 34 |
2016-12-22 |
股东大会通过 |
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
9800 |
CNY |
49 |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在零售行业内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近日在北京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签订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保理公司的协议书》,公司拟与华联综超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保理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200万元,持股51%,华联综超出资9800万元,持股49%。 |
| 35 |
2016-12-22 |
股东大会通过 |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 |
CNY |
—— |
为适应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强化公司与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有效连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近日在北京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以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与华联集团、华联综超共同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40000万元,华联集团、华联综超、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33%,本次华联集团、华联综超、公司分别对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34000万元、33000万元、33000万元,同时,财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10000万元转增股本,本次投资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 36 |
2016-12-22 |
股东大会通过 |
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0 |
CNY |
51 |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在零售行业内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近日在北京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签订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保理公司的协议书》,公司拟与华联综超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保理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200万元,持股51%,华联综超出资9800万元,持股49%。 |
| 37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镕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14335.39 |
CNY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于北京签署《上海镕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上海镕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557万元有限合伙份额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14,335.39万元人民币,受让方为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确认方为上海磐信镕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方系上海镕寓的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 |
| 38 |
2016-10-11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000 |
CNY |
—— |
近日公司在北京与西藏长山兴、上海磐信签订了《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上海磐信,分别对隆邸天佟追加投资3.3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隆邸天佟合计投资4.45亿元。 |
| 39 |
2016-07-01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34198.84 |
CNY |
51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龙天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和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25,175.44万元和34,198.84万元。 |
| 40 |
2016-07-01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龙天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25175.44 |
CNY |
51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龙天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和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25,175.44万元和34,198.84万元。 |
| 41 |
2016-06-29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池杉常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池杉常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 |
CNY |
—— |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近日在北京与上海磐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信股权”)等各方签订了《深圳池杉常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协议》《深圳池杉常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外投资深圳池杉常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池杉”)。 |
| 42 |
2016-06-18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1500 |
CNY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外投资上海隆邸天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43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0926.53 |
CNY |
99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44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144.65 |
CNY |
24.19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45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14.27 |
CNY |
1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46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5.62 |
CNY |
0.3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47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5512.01 |
CNY |
56.73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48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136.4 |
CNY |
19.08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49 |
2016-04-09 |
停止实施 |
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621.03 |
CNY |
70.21 |
华联股份拟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联”)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信联”)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
| 50 |
2016-04-01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41816.09 |
CNY |
51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预估为4.22亿元。 |
| 51 |
2016-03-04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镕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30.989 |
CNY |
—— |
公司近日与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夹层”)签订《上海镕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230.989万元向中信夹层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镕寓13,557万元有限合伙份额及其所对应的权益(以下简称“受让份额”),该等有限合伙份额未实缴,公司受让后将履行缴付出资义务;(2)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上海镕寓7,000万元有限合伙份额(以下简称“认购份额”,与受让份额合称标的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总共持有上海镕寓20,557万元有限合伙份额。 |
| 52 |
2015-08-27 |
董事会预案 |
新加坡商业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新加坡商业公司 |
6000 |
SGD |
—— |
为拓展公司海外业务,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BeijingHualianMall(Singapore)CommercialManagementPte.Ltd.(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额为6,000万新加坡元。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新加坡商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000万新加坡元增加至15,000万新加坡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新加坡商业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
| 53 |
2015-02-06 |
董事会预案 |
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 |
商务服务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 |
8000 |
SGD |
—— |
为拓展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BeijingHualianMall(Singapore)CommercialManagementPte.Ltd.(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增资8,000万新加坡元。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新加坡商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新加坡元增加至9,000万新加坡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新加坡商业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
| 54 |
2014-12-30 |
董事会预案 |
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6.13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对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信联”)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拟对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银川公司”)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增资完成后内蒙古信联的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内蒙古信联的持股比例由19.95%增加至35.96%;增资完成后银川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4,097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6,097万元人民币,公司对银川公司的持股比例19.95%增加至26.08%。 |
| 55 |
2014-12-30 |
董事会预案 |
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16.01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对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信联”)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拟对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银川公司”)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增资完成后内蒙古信联的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内蒙古信联的持股比例由19.95%增加至35.96%;增资完成后银川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4,097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6,097万元人民币,公司对银川公司的持股比例19.95%增加至26.08%。 |
| 56 |
2014-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PETRA 4 (CHINA) MALL PTE. LTD.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6822.07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新加坡 PETRA 4 (CHINA) MALLPTE. LTD. |
| 57 |
2014-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大连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PETRA 6(CHINA) MALL PTE. LTD.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2226.83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新加坡 PETRA 4 (CHINA) MALLPTE. LTD. |
| 58 |
2014-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内江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PETRA 5(CHINA) MALL PTE. LTD.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5948.14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新加坡 PETRA 4 (CHINA) MALLPTE. LTD. |
| 59 |
2014-10-17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
22000 |
CNY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成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成都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
| 60 |
2014-10-15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PETRA 3 (CHINA) MALL PTE. LTD.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4007.93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分别为新加坡 PETRA 1 (CHINA) MALL PTE. LTD.、PETRA 2 (CHINA) MALL PTE. LTD.、PETRA 3 (CHINA) MALL PTE. LTD.,转让价款分别为14,229.93万美元、7,535.83万美元、4,007.93万美元。 |
| 61 |
2014-10-15 |
股东大会通过 |
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PETRA 2 (CHINA) MALL PTE. LTD.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7535.83 |
USD |
10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分别为新加坡 PETRA 1 (CHINA) MALL PTE. LTD.、PETRA 2 (CHINA) MALL PTE. LTD.、PETRA 3 (CHINA) MALL PTE. LTD.,转让价款分别为14,229.93万美元、7,535.83万美元、4,007.93万美元。 |
| 62 |
2014-10-15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PETRA 1 (CHINA) MALL PTE. LTD.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14229.93 |
USD |
6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万贸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合肥华联瑞安购物广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青海兴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分别为新加坡 PETRA 1 (CHINA) MALL PTE. LTD.、PETRA 2 (CHINA) MALL PTE. LTD.、PETRA 3 (CHINA) MALL PTE. LTD.,转让价款分别为14,229.93万美元、7,535.83万美元、4,007.93万美元。 |
| 63 |
2014-01-28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坤联信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8.98 |
CNY |
40 |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内容为公司收购北京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坤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坤联信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联信和”或“目标公司”)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坤联信和100%的股权。本次收购价格根据坤联信和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98.98万元人民币。 |
| 64 |
2014-01-09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363.23 |
CNY |
49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决定收购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收购金额合计9363.23万元。 |
| 65 |
2012-12-18 |
签署协议 |
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51 |
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海融兴达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总额为48,595.16万元。 |
| 66 |
2012-12-18 |
签署协议 |
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51 |
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总额为48,595.16万元。 |
| 67 |
2012-12-18 |
签署协议 |
北京龙天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51 |
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北京龙天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总额为48,595.16万元。 |
| 68 |
2011-08-23 |
实施完成 |
北京万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9200 |
CNY |
6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将用于收购华联集团持有的北京万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
公司于2010 年5月31 日与华联集团就前述收购事宜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目标股权的收购价款为59,200 万元。
购买日:2011-01-01 |
| 69 |
2010-06-02 |
实施完成 |
北京万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0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近日与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万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