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

公司并购事件(东莞控股)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24 实施中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4772 CNY 1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新粤虎门有限公司(下称,新粤虎门)、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番禺交投)分别持有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下称“虎门大桥公司”)11.11%、35%、11.11%的股权。广东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资源整合、经营发展需要,其下属公司新粤虎门拟以4,772万元人民币受让番禺交投持有的虎门大桥公司1%股权。根据虎门大桥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作为虎门大桥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股权享有优先认购权。综合考虑该1%股权可实现的收益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2 2018-03-23 实施中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与落实集团化管控,结合最新组织架构安排,公司拟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母公司),联合3家控股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企业集团,集团名称为“东莞发展控股集团”(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3 2018-03-23 实施中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与落实集团化管控,结合最新组织架构安排,公司拟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母公司),联合3家控股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企业集团,集团名称为“东莞发展控股集团”(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4 2018-03-23 实施中 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76.65 CNY 40 为进一步深化“产融双驱”的发展战略,夯实公司产业资产,增强公司在资产端的盈利能力与市场活力,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信资本)为投资主体,增资入股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亿创公司)。本次金信资本出资不超过2,176.65万元人民币,取得康亿创公司40%股权。
5 2018-03-23 实施中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与落实集团化管控,结合最新组织架构安排,公司拟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母公司),联合3家控股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企业集团,集团名称为“东莞发展控股集团”(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6 2018-03-23 实施中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东莞发展控股集团 —— ——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与落实集团化管控,结合最新组织架构安排,公司拟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母公司),联合3家控股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企业集团,集团名称为“东莞发展控股集团”(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7 2017-11-03 实施完成 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2017年4月24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函件,称根据东莞市国资委的文件精神,为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市属国有资产配置,统一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快企业发展速度,经东莞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东莞交投。
8 2017-08-10 停止实施 河源市源龙东环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河源市源龙东环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有意向以增资入股方式(取得绝对控股权和经营管理主导权)参与河源市源龙东环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源龙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省河源市东环高速公路项目(下称,东环高速)。2017年1月26日,公司与源龙公司的唯一股东东莞市吉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龙集团)签署了《河源市源龙东环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意向书》。
9 2015-09-17 股东大会通过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服务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0000 CNY ——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采用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以增强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规模。
10 2015-04-03 实施完成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服务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方金域置业有限公司 5799.89 CNY 2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合计持有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76%股权,其中的25%外资股权由本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拟与东莞市东方金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域)签署《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5,799.89万元人民币收购东方金域持有的融通租赁公司24%股权。收购完成后,融通租赁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 2015-01-24 实施完成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服务 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国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990.0436 USD 25 2014年4月,本公司与国金集团签署《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本公司拟以990.0436万美元收购国金集团持有的融通租赁25%外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融通租赁的股权比例(直接及间接持有)将由51%上升到76%。(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的2014-017号公告)鉴于国金集团持有的融通租赁25%股权为外资股权性质,本次股权收购将涉及到继续维持该股权的外资股权性质这一因素,因此制订了以下的股权收购方案:1、自然人罗健儿、宋伙新为战略协议合作方,其中罗健儿持有国金集团100%股权,宋伙新持有金信资本100%股权,并通过金信资本持有融通投资100%股权。金信资本、融通投资均为未开展实际经营。2、国金集团将持有的融通租赁25%外资股权转让给融通投资,转让价格为990.0436万美元,与本公司、国金集团双方签署的《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一致。转让协议签署后,金信资本将通过融通投资持有融通租赁25%股权。3、本公司以零价格收购宋伙新持有的金信资本100%股权,同时承接受让股权对应的出资责任(1,000万元人民币),并以自有资金将金信资本的注册资本增资至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成为金信资本的股东后,金信资本以自有资金向融通投资增资998万美元。增资完成后,融通投资向国金集团支付融通租赁25%股权的转让款990.0436万美元。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金信资本100%股权,并通过金信资本持有融通投资100%股权,最终通过融通投资持有融通租赁25%股权。加上本公司已直接持有的融通租赁51%股权,本公司合计持有融通租赁76%股权
12 2015-01-24 实施完成 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服务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宋伙新 0 —— 100 2014年4月,本公司与国金集团签署《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本公司拟以990.0436万美元收购国金集团持有的融通租赁25%外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融通租赁的股权比例(直接及间接持有)将由51%上升到76%。(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的2014-017号公告)鉴于国金集团持有的融通租赁25%股权为外资股权性质,本次股权收购将涉及到继续维持该股权的外资股权性质这一因素,因此制订了以下的股权收购方案:1、自然人罗健儿、宋伙新为战略协议合作方,其中罗健儿持有国金集团100%股权,宋伙新持有金信资本100%股权,并通过金信资本持有融通投资100%股权。金信资本、融通投资均为未开展实际经营。2、国金集团将持有的融通租赁25%外资股权转让给融通投资,转让价格为990.0436万美元,与本公司、国金集团双方签署的《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一致。转让协议签署后,金信资本将通过融通投资持有融通租赁25%股权。3、本公司以零价格收购宋伙新持有的金信资本100%股权,同时承接受让股权对应的出资责任(1,000万元人民币),并以自有资金将金信资本的注册资本增资至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成为金信资本的股东后,金信资本以自有资金向融通投资增资998万美元。增资完成后,融通投资向国金集团支付融通租赁25%股权的转让款990.0436万美元。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金信资本100%股权,并通过金信资本持有融通投资100%股权,最终通过融通投资持有融通租赁25%股权。加上本公司已直接持有的融通租赁51%股权,本公司合计持有融通租赁76%股权
13 2014-12-18 停止实施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服务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990.0436 USD —— 国金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融通租赁公司25%股权,公司作为融通租赁公司的股东,拟直接或通过间接方式收购该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融通租赁公司76%股权。
14 2014-12-18 董事会预案 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服务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000 CNY —— 2014年4月,本公司与国金集团签署《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本公司拟以990.0436万美元收购国金集团持有的融通租赁25%外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融通租赁的股权比例(直接及间接持有)将由51%上升到76%。(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的2014-017号公告)鉴于国金集团持有的融通租赁25%股权为外资股权性质,本次股权收购将涉及到继续维持该股权的外资股权性质这一因素,因此制订了以下的股权收购方案:1、自然人罗健儿、宋伙新为战略协议合作方,其中罗健儿持有国金集团100%股权,宋伙新持有金信资本100%股权,并通过金信资本持有融通投资100%股权。金信资本、融通投资均为未开展实际经营。2、国金集团将持有的融通租赁25%外资股权转让给融通投资,转让价格为990.0436万美元,与本公司、国金集团双方签署的《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中约定的转让价格一致。转让协议签署后,金信资本将通过融通投资持有融通租赁25%股权。3、本公司以零价格收购宋伙新持有的金信资本100%股权,同时承接受让股权对应的出资责任(1,000万元人民币),并以自有资金将金信资本的注册资本增资至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成为金信资本的股东后,金信资本以自有资金向融通投资增资998万美元。增资完成后,融通投资向国金集团支付融通租赁25%股权的转让款990.0436万美元。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金信资本100%股权,并通过金信资本持有融通投资100%股权,最终通过融通投资持有融通租赁25%股权。加上本公司已直接持有的融通租赁51%股权,本公司合计持有融通租赁76%股权
15 2013-12-06 实施完成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大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716.05 CNY 25 东莞市大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向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交易金额为1,716.050万元。
16 2013-12-06 实施完成 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方金域置业有限公司 1784.692 CNY 26 东莞市东方金域置业有限公司向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6%股权,交易金额为1,784.6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