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

公司并购事件(创维数字)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5-19 实施完成 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CNY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亿在广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广州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 2018-03-23 实施中 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CNY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亿在广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广州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3 2017-10-27 实施完成 深圳天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CNY —— 为拓展产业链上游新业务,研发、销售半导体芯片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与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liCorporation,以下简称“杨智科技”)投资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由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扬智科技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持股比例50%;扬智科技持股比例40%;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二)、以上合资公司中持股10%的合伙企业(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由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智电子”)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自然人郑企翔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投资设立,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000万元。
4 2017-10-27 实施完成 深圳天辰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400 CNY —— 为拓展产业链上游新业务,研发、销售半导体芯片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与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liCorporation,以下简称“杨智科技”)投资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由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扬智科技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持股比例50%;扬智科技持股比例40%;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二)、以上合资公司中持股10%的合伙企业(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由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智电子”)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自然人郑企翔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投资设立,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000万元。
5 2017-10-27 实施完成 深圳天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CNY —— 为拓展产业链上游新业务,研发、销售半导体芯片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与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liCorporation,以下简称“杨智科技”)投资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由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扬智科技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持股比例50%;扬智科技持股比例40%;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二)、以上合资公司中持股10%的合伙企业(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由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智电子”)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自然人郑企翔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投资设立,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000万元。
6 2017-10-27 实施完成 深圳天辰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郑企翔 —— 200 CNY —— 为拓展产业链上游新业务,研发、销售半导体芯片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与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liCorporation,以下简称“杨智科技”)投资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由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扬智科技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持股比例50%;扬智科技持股比例40%;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二)、以上合资公司中持股10%的合伙企业(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由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智电子”)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自然人郑企翔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投资设立,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000万元。
7 2017-10-27 实施完成 深圳天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CNY —— 为拓展产业链上游新业务,研发、销售半导体芯片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与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liCorporation,以下简称“杨智科技”)投资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由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扬智科技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持股比例50%;扬智科技持股比例40%;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二)、以上合资公司中持股10%的合伙企业(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由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智电子”)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自然人郑企翔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投资设立,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000万元。
8 2017-10-27 实施完成 深圳天辰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400 CNY —— 为拓展产业链上游新业务,研发、销售半导体芯片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与扬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liCorporation,以下简称“杨智科技”)投资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一)、由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扬智科技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深圳天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创维数字持股比例50%;扬智科技持股比例40%;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二)、以上合资公司中持股10%的合伙企业(深圳天辰投资合伙企业),由深圳创维数字与扬智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智电子”)分别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自然人郑企翔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投资设立,以上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000万元。
9 2016-10-24 实施完成 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44045.01 CNY 49 上市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液晶科技持有的液晶器件51%股权,拟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下属公司才智商店将合计持有液晶器件100%的股权
10 2016-06-23 实施完成 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 —— 才智商店有限公司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45838.8 CNY 51 上市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液晶科技持有的液晶器件51%股权,拟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下属公司才智商店将合计持有液晶器件100%的股权
11 2016-01-04 实施完成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 谢雄清 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 —— —— 4.4194 2015年12月23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领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盛投资”)通知,鹏盛投资与其自然人股东林伟建、林伟敬、谢雄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9,171,136股股份、1,837,903股股份、44,128,051股股份(以上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给林伟建、林伟敬、谢雄清。本次转让完成鹏盛投资仍持有公司36,75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13%。
12 2016-01-04 实施完成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 林伟敬 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 —— —— 0.1841 2015年12月23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领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盛投资”)通知,鹏盛投资与其自然人股东林伟建、林伟敬、谢雄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9,171,136股股份、1,837,903股股份、44,128,051股股份(以上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给林伟建、林伟敬、谢雄清。本次转让完成鹏盛投资仍持有公司36,75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13%。
13 2016-01-04 实施完成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 林伟建 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 —— —— 0.9185 2015年12月23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领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盛投资”)通知,鹏盛投资与其自然人股东林伟建、林伟敬、谢雄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9,171,136股股份、1,837,903股股份、44,128,051股股份(以上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给林伟建、林伟敬、谢雄清。本次转让完成鹏盛投资仍持有公司36,75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13%。
14 2015-10-16 签署协议 DVB-C标清机顶盒及配套采购 —— 印度某运营商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6500 USD —— 近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印度某运营商签订供货合同
15 2015-07-21 董事会预案 Strong Media Group Limited 商务服务业 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 SamerMourad —— —— 30 基于公司国际化及海外战略发展的需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之全资子公司SmartChoiceStore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协议分两期受让StrongMediaGroupLimited(以下简称“Strong集团”)80%与20%的股权(完成后100%股权),以拓展欧洲、中亚及北非Strong品牌系列智能机顶盒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同时,基于Strong渠道、分销能力,积极拓展Strong品牌下互联网OTT相关增值服务的运营。协议收购价格以Strong集团2014年9月30日止的评估价格为准,约3,013.21万欧元,经协议,双方以3,000万欧元作价。本次股权收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股权购买80%的SMG公司股权,其中向其股东BassamDebs(以下简称B股东)购买50%的股权,向其股东SamerMourad(以下简称S股东)购买30%的股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总价格的80%减去Strong集团2014年1月1日至第一期交割日止发生的超过2,500,000欧元的净损失。第一期股权购买款第三次支付完成之后的当年,Strong公司的年销售额不低于2013年至2014年的年度平均销售额的60%,则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购买,购买KhaledDebs(以下简称K股东)20%的股权,购买价格为总支付价格的20%。
16 2015-07-21 董事会预案 创维汽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SKYWORTH AUTOMOBLE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0.2686 CNY 13.43 基于布局汽车“移动客厅”智能终端及汽车移动入口相关增值服务发展战略的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2万元,收购关联方创维汽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汽车电子”)10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17,314元收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所持有的创维汽车电子86.57%股权,以人民币2,686元收购SKYWORTHAUTOMOBLEELECTRONICSCOMPANYLIMITED所持有的创维汽车电子13.43%股权。同时,创维集团及SKYWORTHAUTOMOBLEELECTRONICSCOMPANYLIMITED豁免创维汽车电子合计债务人民币3,555,288.56元。收购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创维汽车电子100%股权。
17 2015-07-21 董事会预案 Strong Media Group Limited 商务服务业 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 Bassam Debs —— —— 50 基于公司国际化及海外战略发展的需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之全资子公司SmartChoiceStore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协议分两期受让StrongMediaGroupLimited(以下简称“Strong集团”)80%与20%的股权(完成后100%股权),以拓展欧洲、中亚及北非Strong品牌系列智能机顶盒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同时,基于Strong渠道、分销能力,积极拓展Strong品牌下互联网OTT相关增值服务的运营。协议收购价格以Strong集团2014年9月30日止的评估价格为准,约3,013.21万欧元,经协议,双方以3,000万欧元作价。本次股权收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股权购买80%的SMG公司股权,其中向其股东BassamDebs(以下简称B股东)购买50%的股权,向其股东SamerMourad(以下简称S股东)购买30%的股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总价格的80%减去Strong集团2014年1月1日至第一期交割日止发生的超过2,500,000欧元的净损失。第一期股权购买款第三次支付完成之后的当年,Strong公司的年销售额不低于2013年至2014年的年度平均销售额的60%,则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购买,购买KhaledDebs(以下简称K股东)20%的股权,购买价格为总支付价格的20%。
18 2015-07-21 董事会预案 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制造业 薛亮 北京信海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87 CNY 15 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海通”)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其51%股权。基于股权激励,现创维海通的另一股东北京信海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海易通”,持有创维海通49%股权)将其持有创维海通15%股权,按照创维海通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金额作价转让给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亮副总经理,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787万元。薛亮同时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创维数字高管与创维数字共同投资子公司之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相关的关联交易。
19 2015-07-21 董事会预案 Strong Media Group Limited 商务服务业 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 Khaled Debs —— —— 20 基于公司国际化及海外战略发展的需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之全资子公司SmartChoiceStore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协议分两期受让StrongMediaGroupLimited(以下简称“Strong集团”)80%与20%的股权(完成后100%股权),以拓展欧洲、中亚及北非Strong品牌系列智能机顶盒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同时,基于Strong渠道、分销能力,积极拓展Strong品牌下互联网OTT相关增值服务的运营。协议收购价格以Strong集团2014年9月30日止的评估价格为准,约3,013.21万欧元,经协议,双方以3,000万欧元作价。本次股权收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股权购买80%的SMG公司股权,其中向其股东BassamDebs(以下简称B股东)购买50%的股权,向其股东SamerMourad(以下简称S股东)购买30%的股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总价格的80%减去Strong集团2014年1月1日至第一期交割日止发生的超过2,500,000欧元的净损失。第一期股权购买款第三次支付完成之后的当年,Strong公司的年销售额不低于2013年至2014年的年度平均销售额的60%,则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购买,购买KhaledDebs(以下简称K股东)20%的股权,购买价格为总支付价格的20%。
20 2015-07-21 董事会预案 创维汽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7314 CNY 86.57 基于布局汽车“移动客厅”智能终端及汽车移动入口相关增值服务发展战略的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出资人民币2万元,收购关联方创维汽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汽车电子”)10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17,314元收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所持有的创维汽车电子86.57%股权,以人民币2,686元收购SKYWORTHAUTOMOBLEELECTRONICSCOMPANYLIMITED所持有的创维汽车电子13.43%股权。同时,创维集团及SKYWORTHAUTOMOBLEELECTRONICSCOMPANYLIMITED豁免创维汽车电子合计债务人民币3,555,288.56元。收购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创维汽车电子100%股权。
21 2015-02-12 达成意向 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龙世渚 1 CNY 2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普特公司”)的少数股东所持微普特的20%股权,收购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微普特的股权由80%增加至100%。
22 2014-09-25 实施完成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52900 CNY —— 本公司以出售股权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创维RGB持有的创维数字股权进行等值置换,以剩余遂宁纺织分公司等资产和负债与创维数字股东持有的创维数字股权进行等值置换。经交易双方协商,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52,900.00万元。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350,047.00万元。
23 2014-09-25 实施完成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3位自然人股东 297147 CNY —— 置换差额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价格差额297,147.00万元由公司向创维数字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创维数字全体股东以前述资产置换完成后持有的创维数字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零股部分以现金补足。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华润锦华审议重组预案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规定,本次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拟定为8.09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则,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为8.04元/股。公司本次向创维数字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为前述资产置换差额297,147.00万元除以股份发行价格的数额。根据测算,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369,585,915股(零股部分以现金补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9,251,633股。
24 2014-09-11 实施完成 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 纺织业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 —— 100 2014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与深圳创维 RGB 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创维 RGB”)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创维 RGB,并于 2014 年 9月 4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5 2014-09-11 实施完成 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 纺织业 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38688 CNY 72 华润锦华将持有烟台锦纶72%的股权转让给华润纺织。经交易双方协商,该等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38,688.00万元。华润锦华应同时将该交易价格与出售资产评估值的差额即7.97万元支付至华润纺织指定的银行账户。
26 2014-09-03 实施完成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 37.018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4,800万股权,以偿付创维RGB承接华润纺织应付本公司的资产出售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