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5-29 |
股东大会通过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450.876565 |
CNY |
—— |
为进一步提升嘉诚环保承接业务的能力,扩大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李华青女士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出资74,508,765.65元、60,961,717.35元,对嘉诚环保进行同比例增资,双方用于增资的资金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嘉诚环保的注册资本将达到25,000.00万元。 |
2 |
2018-05-29 |
股东大会通过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6096.171735 |
CNY |
—— |
为进一步提升嘉诚环保承接业务的能力,扩大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李华青女士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出资74,508,765.65元、60,961,717.35元,对嘉诚环保进行同比例增资,双方用于增资的资金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嘉诚环保的注册资本将达到25,000.00万元。 |
3 |
2018-01-11 |
董事会预案 |
永定新河北岸至泰达水厂供水管线 |
——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
—— |
—— |
——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管网资产(具体为永定新河北岸至泰达水厂供水管线,是宁河北地下水源供水管线的一部分,管线长度为7672.16米,桩号为:M16+380.44至Md24+052.6)抵偿所欠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债务。 |
4 |
2018-01-11 |
董事会预案 |
永定新河北岸至泰达水厂供水管线 |
——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
—— |
—— |
——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管网资产(具体为永定新河北岸至泰达水厂供水管线,是宁河北地下水源供水管线的一部分,管线长度为7672.16米,桩号为:M16+380.44至Md24+052.6)抵偿所欠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债务。 |
5 |
2017-11-14 |
股东大会通过 |
14.4公里宁河北地下水源地供水管线 |
—— |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
9805.87 |
CNY |
—— |
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水务”)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泰达水务60%股权。泰达水务拟将其持有的14.4公里宁河北地下水源地供水管线出售给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 |
6 |
2017-09-20 |
实施中 |
蓝星(焦作)水务有限公司 |
——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
5650 |
CNY |
70 |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竞价系统,以人民币5650万元的价格摘取蓝星(焦作)水务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截至本披露日,本次股权购买协议已签署完毕,股权出让方为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
7 |
2017-02-07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9880 |
CNY |
—— |
1、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偿还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采取货币增资的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增资9,880.00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1,081,410.47元及公司自有资金17,718,589.53元。目前滨海水业增资相关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17年2月4日取得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54,955.66979万人民币变更为64,835.66979万人民币。2、本次增资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本次增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 |
8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天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437.5 |
CNY |
3.75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9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385 |
CNY |
——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0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845.32 |
CNY |
——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1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华青 |
8859.62 |
CNY |
——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2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805.62 |
CNY |
0.56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3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华青 |
7243.91 |
CNY |
——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4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哲 |
201.26 |
CNY |
0.14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5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138.91 |
CNY |
13.89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6 |
2017-01-10 |
实施完成 |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科润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840.31 |
CNY |
4.03 |
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项目分两部分完成:一是渤海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2,076.0316万股(价值32,697.50万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嘉诚环保22.55%股权,其中包括李华青持嘉诚环保17.55%股权、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嘉诚环保5%股权;二是渤海股份拟以本次发行的2,987.4603万股(15.75元/股)募集现金47,052.50万元收购嘉诚环保32.45%的股权。 |
17 |
2015-12-26 |
董事会预案 |
中福天河智慧养老产业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福天河智慧养老产业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900 |
CNY |
——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中福老龄产业开发(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老龄”)、中福天河智慧养老产业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天河”)签订合同,同意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4,300万元对中福天河进行增资,并全权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为行使本次增资。同时,公司将对中福天河增资,增资额度为900万元。 |
18 |
2014-01-02 |
实施完成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79.5171万股股份。 |
19 |
2013-12-06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8844.32754 |
CNY |
9.68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的整体交易方案简述如下:(一)重大资产置换四环药业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持有的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10,492.96万元,滨海水业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评估值为91,367.02万元,其中入港处持有滨海水业75.35%股权,作价为68,845.05万元。(置出、置入资产的最终评估值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天津市国资委核准确认)。(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针对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价值与入港处持有的滨海水业75.35%股权价值的差额部分58,352.09万元,由四环药业按照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1.27元/股,向入港处非公开发行5,177.65万股股份购买。同时,四环药业以11.27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和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213.63万股股份和784.77万股股份作为对价,受让二者持有的滨海水业14.97%和9.68%的股权(分别为置入资产的14.97%和9.68%)。四环药业合计向入港处、经管办和渤海发展基金发行7,176.05万股。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四环药业将持有滨海水业100%股权。(三)股份转让入港处以现金方式收购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四环药业479.52万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按照双方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前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为11.16元/股。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构成整体交易方案,三者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组合操作。(四)募集重组配套资金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计划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交易总额为置入资产交易金额与重组配套资金募集额之和),即不超过人民币30,455.67万元,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升整合绩效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
20 |
2013-12-06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 |
68845.05 |
CNY |
75.35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的整体交易方案简述如下:(一)重大资产置换四环药业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持有的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10,492.96万元,滨海水业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评估值为91,367.02万元,其中入港处持有滨海水业75.35%股权,作价为68,845.05万元。(置出、置入资产的最终评估值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天津市国资委核准确认)。(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针对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价值与入港处持有的滨海水业75.35%股权价值的差额部分58,352.09万元,由四环药业按照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1.27元/股,向入港处非公开发行5,177.65万股股份购买。同时,四环药业以11.27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和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213.63万股股份和784.77万股股份作为对价,受让二者持有的滨海水业14.97%和9.68%的股权(分别为置入资产的14.97%和9.68%)。四环药业合计向入港处、经管办和渤海发展基金发行7,176.05万股。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四环药业将持有滨海水业100%股权。(三)股份转让入港处以现金方式收购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四环药业479.52万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按照双方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前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为11.16元/股。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构成整体交易方案,三者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组合操作。(四)募集重组配套资金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计划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交易总额为置入资产交易金额与重组配套资金募集额之和),即不超过人民币30,455.67万元,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升整合绩效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
21 |
2013-12-06 |
实施完成 |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
13677.6429 |
CNY |
14.97 |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的整体交易方案简述如下:(一)重大资产置换四环药业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持有的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10,492.96万元,滨海水业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评估值为91,367.02万元,其中入港处持有滨海水业75.35%股权,作价为68,845.05万元。(置出、置入资产的最终评估值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天津市国资委核准确认)。(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针对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价值与入港处持有的滨海水业75.35%股权价值的差额部分58,352.09万元,由四环药业按照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1.27元/股,向入港处非公开发行5,177.65万股股份购买。同时,四环药业以11.27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和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213.63万股股份和784.77万股股份作为对价,受让二者持有的滨海水业14.97%和9.68%的股权(分别为置入资产的14.97%和9.68%)。四环药业合计向入港处、经管办和渤海发展基金发行7,176.05万股。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四环药业将持有滨海水业100%股权。(三)股份转让入港处以现金方式收购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四环药业479.52万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按照双方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前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为11.16元/股。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构成整体交易方案,三者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组合操作。(四)募集重组配套资金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计划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交易总额为置入资产交易金额与重组配套资金募集额之和),即不超过人民币30,455.67万元,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升整合绩效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