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000554)

公司并购事件(泰山石油)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3-09-12 实施完成 位于山东省泰安市环山路36号13幢房地产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 7085.54 CNY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环山路36号13幢房地产,该宗房地产占地面积6,682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5,908.56平方米,购买单价为 11,992元/平方米,购买总价款7,085.54万元(不含税费,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 2012-08-17 实施完成 兖州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刘国庆 184.396391 CNY 11 公司和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国庆、贺庆国、王丽珍、任万平、徐耀飞于2012年6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收购上述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兖州绿源100%股权,收购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1,676.33万元。其中:公司收购兖州绿源49%股权,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21.40万元,龙禹公司收购兖州绿源51%股权,龙禹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54.93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6日
3 2012-08-17 实施完成 兖州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刘国庆 821.4021 CNY 49 公司和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国庆、贺庆国、王丽珍、任万平、徐耀飞于2012年6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收购上述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兖州绿源100%股权,收购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1,676.33万元。其中:公司收购兖州绿源49%股权,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21.40万元,龙禹公司收购兖州绿源51%股权,龙禹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54.93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6日
4 2012-08-17 实施完成 兖州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徐耀飞 134.106466 CNY 8 公司和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国庆、贺庆国、王丽珍、任万平、徐耀飞于2012年6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收购上述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兖州绿源100%股权,收购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1,676.33万元。其中:公司收购兖州绿源49%股权,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21.40万元,龙禹公司收购兖州绿源51%股权,龙禹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54.93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6日
5 2012-08-17 实施完成 兖州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任万平 117.343157 CNY 7 公司和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国庆、贺庆国、王丽珍、任万平、徐耀飞于2012年6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收购上述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兖州绿源100%股权,收购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1,676.33万元。其中:公司收购兖州绿源49%股权,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21.40万元,龙禹公司收购兖州绿源51%股权,龙禹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54.93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6日
6 2012-08-17 实施完成 兖州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贺庆国 284.97624 CNY 17 公司和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国庆、贺庆国、王丽珍、任万平、徐耀飞于2012年6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收购上述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兖州绿源100%股权,收购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1,676.33万元。其中:公司收购兖州绿源49%股权,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21.40万元,龙禹公司收购兖州绿源51%股权,龙禹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54.93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6日
7 2012-08-17 实施完成 兖州金奥绿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王丽珍 134.106466 CNY 8 公司和龙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国庆、贺庆国、王丽珍、任万平、徐耀飞于2012年6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收购上述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兖州绿源100%股权,收购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1,676.33万元。其中:公司收购兖州绿源49%股权,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21.40万元,龙禹公司收购兖州绿源51%股权,龙禹公司需支付收购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54.93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6日
8 2012-03-21 实施中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843号泰山大厦16-18层房产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 3044.6 CNY ——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843号泰山大厦16-18层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共计5,007.57平方米,折合6,080.00元/平方米,购买总价款3,044.60万元(不含税费),用做公司辖区外开展主营业务经营办公场地,为公司未来拓展济南市成品油市场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公司拟与何成录签订《新泰市发展大道加油站收购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新泰市发展大道西侧中洛沟处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占地4814平方米,现有罩棚1200平方米、加油机10台、30立方米油罐6个,房屋建筑物300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同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700万元(包含税费)收购该加油站,用于完善我公司成品油零售业务。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3、公司拟与薛柱刚签订《东平银兴加油站收购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东平县银山镇政府驻地220国道东侧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占地1922平方米,现有罩棚144平方米、加油机4台、30立方米油罐4个,房屋建筑物196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同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180万元(包含税费)收购该加油站,用于完善我公司成品油零售业务。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9 2012-03-21 实施中 位于山东省东平县银山镇政府驻地220国道东侧加油站一座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薛柱刚 1180 CNY ——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843号泰山大厦16-18层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共计5,007.57平方米,折合6,080.00元/平方米,购买总价款3,044.60万元(不含税费),用做公司辖区外开展主营业务经营办公场地,为公司未来拓展济南市成品油市场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拟与何成录签订《新泰市发展大道加油站收购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新泰市发展大道西侧中洛沟处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占地4814平方米,现有罩棚1200平方米、加油机10台、30立方米油罐6个,房屋建筑物300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同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700万元(包含税费)收购该加油站,用于完善我公司成品油零售业务。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拟与薛柱刚签订《东平银兴加油站收购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东平县银山镇政府驻地220国道东侧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占地1922平方米,现有罩棚144平方米、加油机4台、30立方米油罐4个,房屋建筑物196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同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180万元(包含税费)收购该加油站,用于完善我公司成品油零售业务。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0 2012-03-21 实施中 位于山东省新泰市发展大道西侧中洛沟处加油站一座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何成录 1700 CNY ——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843号泰山大厦16-18层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共计5,007.57平方米,折合6,080.00元/平方米,购买总价款3,044.60万元(不含税费),用做公司辖区外开展主营业务经营办公场地,为公司未来拓展济南市成品油市场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山东中润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公司拟与何成录签订《新泰市发展大道加油站收购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新泰市发展大道西侧中洛沟处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占地4814平方米,现有罩棚1200平方米、加油机10台、30立方米油罐6个,房屋建筑物300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同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700万元(包含税费)收购该加油站,用于完善我公司成品油零售业务。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3、公司拟与薛柱刚签订《东平银兴加油站收购合同》。拟向其购买位于山东省东平县银山镇政府驻地220国道东侧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占地1922平方米,现有罩棚144平方米、加油机4台、30立方米油罐4个,房屋建筑物196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同时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180万元(包含税费)收购该加油站,用于完善我公司成品油零售业务。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