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7-21 |
实施中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31947.8465 |
CNY |
—— |
债权情况:为满足常州万泽天海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常州万泽天海提供借款,截至2018年5月31日,共形成对常州万泽天海319,478,465.00元的债权。债转股方式:本公司将本公司对常州万泽天海的债权152,366,465.00元,并接受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对常州万泽天海的债权48,382,000.00元、接受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对常州万泽天海的债权98,730,000.00元、接受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航空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对常州万泽天海的债权20,000,000.00元,合计319,478,465.00元债权转为对常州万泽天海的股权。注册资本变化:债转股前,注册资本为31,061.9547万元;债转股后,注册资本变为63,009.8012万元。 |
2 |
2018-07-05 |
停止实施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35390 |
CNY |
50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万泽天海”或“标的资产”)50%股权出售给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泽地产”),深圳万泽地产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常州万泽天海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仍持有常州万泽天海50%股权并维持对常州万泽天海的控制权。 |
3 |
2018-06-29 |
实施中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8300 |
CNY |
25 |
2018年6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资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万泽热电公司和广东联泰的一致行动人汕头市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投资”)签订《关于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由万泽热电公司向联泰投资转让汕头联泰2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8,3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汕头联泰47.10%股权,广东联泰与联泰投资合计持有汕头联泰52.90%股权。 |
4 |
2018-06-16 |
实施完成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19785.19 |
CNY |
80 |
经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热电公司”)、本公司及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联泰”)签订《合作经营框架协议》,约定万泽热电公司以热电厂片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具体出资额以评估价为准)、广东联泰以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从事物流生产等项目经营,双方分工协作解决万泽热电公司职工的安置问题(其中:广东联泰负责万泽热电公司现有在职员工等人员的安置费用),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在业务平稳过渡后,万泽热电公司将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以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新设公司股权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给广东联泰。 |
5 |
2018-06-16 |
实施中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0 |
CNY |
7.9 |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资公司部分出资份额的议案》,同意万泽热电公司和广东联泰签订《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以下简称“《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由万泽热电公司将其持有汕头联泰7.9%的出资份额(共1,954.65万元)以0元人民币转让给广东联泰。 |
6 |
2018-06-16 |
实施完成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4946.2975 |
CNY |
20 |
经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热电公司”)、本公司及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联泰”)签订《合作经营框架协议》,约定万泽热电公司以热电厂片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具体出资额以评估价为准)、广东联泰以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从事物流生产等项目经营,双方分工协作解决万泽热电公司职工的安置问题(其中:广东联泰负责万泽热电公司现有在职员工等人员的安置费用),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在业务平稳过渡后,万泽热电公司将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以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新设公司股权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给广东联泰。 |
7 |
2018-05-04 |
实施完成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250 |
CNY |
5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出售给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绿城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2018年3月20日,万泽股份与北京绿城投资签署了《15%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187号《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股权所涉及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7年9月30日,西安新鸿业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8,880.82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西安新鸿业15%股权交易价格为14,250.00万元。2018年4月13日,万泽股份与北京绿城投资签署了《15%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并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187号《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股权所涉及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7年9月30日,西安新鸿业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8,880.82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西安新鸿业5%股权交易价格为4,750.00万元。 |
8 |
2018-04-14 |
董事会预案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250 |
CNY |
5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出售给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绿城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2018年3月20日,万泽股份与北京绿城投资签署了《15%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187号《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股权所涉及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7年9月30日,西安新鸿业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8,880.82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西安新鸿业15%股权交易价格为14,250.00万元。2018年4月13日,万泽股份与北京绿城投资签署了《15%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并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187号《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股权所涉及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7年9月30日,西安新鸿业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8,880.82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西安新鸿业5%股权交易价格为4,750.00万元。 |
9 |
2018-04-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35390 |
CNY |
50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万泽天海”或“标的资产”)50%股权出售给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泽地产”),深圳万泽地产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常州万泽天海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仍持有常州万泽天海50%股权并维持对常州万泽天海的控制权。 |
10 |
2018-03-2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100 |
(一)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报字(2017)沪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2866.32万元】。(二)瑞信富盈与本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11 |
2018-03-21 |
实施完成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3250 |
CNY |
35 |
(一)2014年11月28日,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德隆公司”)签订《关于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业公司”)的50%股权作价4.75亿元转让给赛德隆公司。201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西安新鸿业公司5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获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94)。当时,结合股权转让,本公司与赛德隆公司和新鸿业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资金偿还协议》,就本公司原向西安新鸿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64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偿还进行约定。2015年2月15日公司与赛德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上《关于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资金偿还协议》、《补充协议》合称“原股转协议”)。由于赛德隆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原股转协议项下的收购价格,导致公司与赛德隆公司的标的股权转让未能完成。(二)为完成此项持有待售资产后续相关处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经各方协商,现赛德隆公司自愿放弃对新鸿业公司50%股权的收购,由本公司将持有的新鸿业公司50%股权转让给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投资公司”)。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签订西安新鸿业公司50%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绿城投资公司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按照原转让价格,以4.75亿元的价格转让新鸿业公司50%股权给绿城投资公司,并签订协议解除原股转协议,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将增强新鸿业公司的资金实力,各方将就本公司原向新鸿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款1.94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余额偿还进一步商议具体解决方案,在此期间赛德隆公司仍有义务促成该项资金的偿还。 |
12 |
2017-1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100 |
(一)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报字(2017)沪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2866.32万元】。(二)瑞信富盈与本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13 |
2017-1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100 |
(一)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报字(2017)沪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2866.32万元】。(二)瑞信富盈与本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14 |
2017-12-12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100 |
(一)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报字(2017)沪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2866.32万元】。(二)瑞信富盈与本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15 |
2017-12-02 |
股东大会通过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3250 |
CNY |
35 |
(一)2014年11月28日,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德隆公司”)签订《关于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业公司”)的50%股权作价4.75亿元转让给赛德隆公司。201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西安新鸿业公司5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获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94)。当时,结合股权转让,本公司与赛德隆公司和新鸿业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资金偿还协议》,就本公司原向西安新鸿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64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偿还进行约定。2015年2月15日公司与赛德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上《关于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资金偿还协议》、《补充协议》合称“原股转协议”)。由于赛德隆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原股转协议项下的收购价格,导致公司与赛德隆公司的标的股权转让未能完成。(二)为完成此项持有待售资产后续相关处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经各方协商,现赛德隆公司自愿放弃对新鸿业公司50%股权的收购,由本公司将持有的新鸿业公司50%股权转让给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投资公司”)。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签订西安新鸿业公司50%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绿城投资公司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按照原转让价格,以4.75亿元的价格转让新鸿业公司50%股权给绿城投资公司,并签订协议解除原股转协议,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将增强新鸿业公司的资金实力,各方将就本公司原向新鸿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款1.94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余额偿还进一步商议具体解决方案,在此期间赛德隆公司仍有义务促成该项资金的偿还。 |
16 |
2017-06-03 |
停止实施 |
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雁和、陈彩红 |
9800 |
CNY |
—— |
经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泽股份”)与相关方积极筹划、沟通,并经公司2017年4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鳌”)及其第一、二大股东王雁和、陈彩红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就公司与王雁和、陈彩红进行战略合作、收购广东华鳌34.97%的股权事项达成基本意向。
本次意向书约定的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时,将有关收购股权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17 |
2017-04-18 |
实施中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 |
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 |
—— |
19785.19 |
CNY |
80 |
经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热电公司”)、本公司及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联泰”)签订《合作经营框架协议》,约定万泽热电公司以热电厂片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具体出资额以评估价为准)、广东联泰以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从事物流生产等项目经营,双方分工协作解决万泽热电公司职工的安置问题(其中:广东联泰负责万泽热电公司现有在职员工等人员的安置费用),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在业务平稳过渡后,万泽热电公司将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以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新设公司股权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给广东联泰。 |
18 |
2017-04-18 |
实施中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 |
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4946.2975 |
CNY |
20 |
经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热电公司”)、本公司及广东联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联泰”)签订《合作经营框架协议》,约定万泽热电公司以热电厂片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具体出资额以评估价为准)、广东联泰以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从事物流生产等项目经营,双方分工协作解决万泽热电公司职工的安置问题(其中:广东联泰负责万泽热电公司现有在职员工等人员的安置费用),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在业务平稳过渡后,万泽热电公司将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以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新设公司股权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给广东联泰。 |
19 |
2016-12-30 |
实施中 |
深圳市万泽碧轩贸易有限公司 |
建筑安装业 |
深圳市中兴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00 |
CNY |
100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圳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中兴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德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万泽碧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碧轩贸易”)的100%股权转让给中兴德宏,股权转让价格为5,7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万泽碧轩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深圳碧轩贸易股东全部价值的评估值为5,603.7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 |
2016-07-1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万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7100 |
CNY |
100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或“公司”)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泽地产”)100%股权出售给深圳市万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宏投资”)。万宏投资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万泽集团持股60%,深圳市中兴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德宏”)持股40%。
除交易双方内部批准程序外,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为:深圳万泽地产所持有的汕头市万泽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万泽置地”)100%的股权和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泽碧轩”)100%的股权转让给万泽股份,并完成工商变更。
2016年2月4日,万泽股份与万宏投资签署了《深圳万泽地产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022号《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5年12月31日,基于本次交易方案,深圳万泽地产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7,023.88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7,100.00万元。 |
21 |
2015-12-30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32000 |
CNY |
100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或”本公司”)拟将其全资子公司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万泽天海”)所持有的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宫”或”深圳玉龙宫”)100%的股权出售给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建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地产”)所持有的深圳市鑫龙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海”或”深圳鑫龙海”)100%的股权出售给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 |
22 |
2015-12-30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鑫龙海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800 |
CNY |
100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或”本公司”)拟将其全资子公司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万泽天海”)所持有的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宫”或”深圳玉龙宫”)100%的股权出售给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建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地产”)所持有的深圳市鑫龙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海”或”深圳鑫龙海”)100%的股权出售给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 |
23 |
2015-12-10 |
董事会预案 |
常州万泽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90%股权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兴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17100 |
CNY |
——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常州万泽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常州万泽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置地”)的9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中兴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德宏”),股权出售价格为1.71亿元 |
24 |
2015-11-12 |
签署协议 |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
1544.25 |
USD |
25 |
公司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MapleSemiconductorInc.合作投资的议案》、《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MapleSemiconductorInc.间的投资及SIC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议案(详见2015年7月19日本公司相关公告)。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公司与韩国美浦森约定原由公司向韩国美浦森以现金方式增资改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前海万泽”)以现金方式向韩国美浦森增资,故公司与韩国美浦森双方于2015年11月5日签订了《解除协议书》,同时,前海万泽与韩国美浦森签订了《股份增资合同》,相关内容与条款与2015年8月7日本公司签订的《股份增资合同》一致。上述变更合同主体,有利于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
25 |
2015-11-12 |
停止实施 |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Maple Semiconductor Inc. |
1544.25 |
USD |
25 |
(1)同意公司对Maple Semiconductor Inc.(以下简称“Maple”)通过增资方式直接向aple公司投资15,442,500美元,取得250,000股份,每股价格61.77美元,投资后公司持有约5.00%的股权;(2) 公司与 Maple 公司共同投资在深圳设立“深圳万泽美浦森碳化硅半导有限公司” (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公司名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出资额为 2500 万美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为 51%;Maple 公司出资额为 400 美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 400 万美元,以其拥有的 SIC 专利技术作价 2000 万美元出资,股比例为 49%。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生产 SIC 碳化硅功率器件。 |
26 |
2015-11-06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乐 |
1000 |
CNY |
20 |
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2014年3月份本公司与胡帆、常乐两个人股东合作成立的公司,现经三方股东协商同意,股东常乐先生将其持有的中南投资20%股权按照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中南投资的经营运作。 |
27 |
2014-12-03 |
董事会预案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500 |
CNY |
50 |
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与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转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新鸿业公司的50%股权拟作价4.2亿元转让给赛德隆公司。协议双方还就本公司原向西安新鸿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64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偿还进行约定。 |
28 |
2014-02-13 |
股东大会通过 |
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 |
CNY |
29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地产”)拟受让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持有的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实和华”) 29%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46亿元(另加上自万泽集团首次将天实和华30%股权转让给万泽地产之日至本次29%股权转让完成期间发生的银行同期利息费用)。 |
29 |
2013-12-03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黄少五,林文峰,杨进辉 |
4000 |
CNY |
39 |
为增加土地储备,维持可持续发展,同意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6月21日参加深圳市大恒拍卖有限公司6月13日刊登于《深圳商报》拍卖公告中关于黄少五、林文峰、杨进辉持有的深圳市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股权(其中:黄少五16%、林文峰17%、杨进辉6%)的竞拍。本次股权拍卖成交价款为人民币4000万元。 |
30 |
2013-06-27 |
延期实施 |
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 |
CNY |
30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30%股权,交易金额为2.46亿元。 |
31 |
2012-01-17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895.9196 |
CNY |
49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置换资产及委托管理的协议(草案)》,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将以等额现金将安业项目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置入资产中置出。即万泽集团以现金5,910.04万元(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重组中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评估值)置换安业公司100%股权,其中属于拟置入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为51%,属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权益为49%。
2012年1月3日,万泽集团与安业公司股东万泽股份和万泽地产,北京万泽宏润股东北京万泽碧轩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32 |
2012-01-17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 |
—— |
47.75 |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为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地产47.75%股权和常州万泽天海100%股权 |
33 |
2012-01-17 |
实施完成 |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00 |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为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地产47.75%股权和常州万泽天海100%股权 |
34 |
2012-01-17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14.1204 |
CNY |
51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置换资产及委托管理的协议(草案)》,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将以等额现金将安业项目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置入资产中置出。即万泽集团以现金5,910.04万元(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重组中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评估值)置换安业公司100%股权,其中属于拟置入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为51%,属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权益为49%。
2012年1月3日,万泽集团与安业公司股东万泽股份和万泽地产,北京万泽宏润股东北京万泽碧轩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35 |
2012-01-17 |
实施完成 |
北京市万泽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484.69 |
CNY |
100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置换资产及委托管理的协议(草案)》,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将以等额现金将北京市万泽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置入资产中置出。即万泽集团将以现金20,484.69万元(北京万泽宏润在本次重组中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评估值)置换北京万泽宏润100%股权。
2012年1月3日,万泽集团与安业公司股东万泽股份和万泽地产,北京万泽宏润股东北京万泽碧轩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36 |
2011-04-08 |
实施完成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普益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1051 |
CNY |
50 |
2010 年8 月20 日,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普益兴公司在深圳签订了《关于转让西安市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以2.1 亿元价格,受让普益兴公司持有的新鸿业公司50%股权。
购买日:2010年08月24日;交易价格:21,051.00万元 |
37 |
2010-04-16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保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00 |
CNY |
49 |
2009年7月21日,本公司与深圳市保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举牌,取得安业公司49%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3500万元。
购买日:2009 年07 月23 日 |
38 |
2010-04-16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1.59 |
CNY |
1.25 |
2009 年1 月,本公司受让了深圳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万泽地产1.25%的股权,受让价格为251.59 万元。 |
39 |
2010-04-16 |
实施完成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 |
——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科能石化(汕头)有限公司 |
4410 |
CNY |
49 |
公司向科能石化(汕头)有限公司受让热电一厂49%股权,股权转让价为4410 万元,双方于2009 年7 月15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购买日:2009 年08 月0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