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000413)

公司并购事件(东旭光电)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03 实施完成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19552.55 CNY 47.8 为了增强公司实力,避免同业竞争,履行控股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营口”)47.80%的股权,同时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于2016年签订的《投资合同》中,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1.2%/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2024年6月前述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和1.2%/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
2 2018-06-28 实施中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000 CNY ——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使用其收到的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20,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034号公告)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曾用名“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广西申龙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3 2018-06-02 实施中 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5000 CNY ——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8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使用其收到的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4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034号公告)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源正”)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广西源正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4 2018-05-29 实施中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2700 CNY 30.2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充分看好人工智能产业,尤其是智能平台机器人在商务应用领域的广阔前景,同时依托自身在高端装备领域多年来的产业基础和管理水平,决定以自身产业优势结合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创新”或“标的公司”)在商用平台机器人领域的技术优势,共同开展机器人研发、生产与销售。2018年5月28日,公司与三宝创新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就收购三宝创新部分股权并对三宝创新进行增资事项达成一致。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以2,700万元对价受让林绿德先生持有的三宝创新30.28%的股权,同时向三宝创新增资12,400万元,其中222.53万元用于增加三宝创新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三宝创新资本公积。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三宝创新67%股权,三宝创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2018-05-29 实施中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124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充分看好人工智能产业,尤其是智能平台机器人在商务应用领域的广阔前景,同时依托自身在高端装备领域多年来的产业基础和管理水平,决定以自身产业优势结合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创新”或“标的公司”)在商用平台机器人领域的技术优势,共同开展机器人研发、生产与销售。2018年5月28日,公司与三宝创新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就收购三宝创新部分股权并对三宝创新进行增资事项达成一致。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以2,700万元对价受让林绿德先生持有的三宝创新30.28%的股权,同时向三宝创新增资12,400万元,其中222.53万元用于增加三宝创新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三宝创新资本公积。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三宝创新67%股权,三宝创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2018-04-14 实施中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55000 CNY 5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与公司关联方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旭友”)51%的股权转让给东旭科技。
7 2018-03-27 实施中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CNY —— 同意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200,000万元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及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光电”)进行增资,其中140,000万元全部计入申龙客车注册资本,用于“建设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60,000万元全部计入旭虹光电注册资本,用于建设“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
8 2018-03-27 实施中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40000 CNY —— 同意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200,000万元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及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光电”)进行增资,其中140,000万元全部计入申龙客车注册资本,用于“建设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60,000万元全部计入旭虹光电注册资本,用于建设“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
9 2018-01-27 实施中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 B.V.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 B.V.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 B.V. 1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于近期在荷兰出资10万欧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TunghsuOptoelectronicEUB.V.,最终名称以在荷兰实际核准注册名称为准),用于拓展公司海外业务,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0 2018-01-11 董事会预案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CNY —— 公司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为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光电”)进行增资,用于建设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旭虹光电的注册资本。
11 2018-01-11 董事会预案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CNY —— 公司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为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光电”)进行增资,用于建设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旭虹光电的注册资本。
12 2017-12-29 实施中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9780 CNY 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5%股权,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5%股权。
13 2017-12-29 实施中 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752 CNY 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5%股权,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5%股权。
14 2017-12-29 实施中 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752 CNY 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5%股权,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5%股权。
15 2017-12-29 实施中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9780 CNY 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5%股权,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5%股权。
16 2017-12-26 董事会预案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80000 CNY —— 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80,000万元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进行增资,并同意申龙客车使用上述增资款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申龙客车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源正”)进行增资,用于建设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申龙客车及广西源正的注册资本。
17 2017-12-26 董事会预案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80000 CNY —— 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80,000万元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进行增资,并同意申龙客车使用上述增资款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申龙客车全资子公司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源正”)进行增资,用于建设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申龙客车及广西源正的注册资本。
18 2017-12-06 实施完成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40000 CNY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是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用于增加东旭昆山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昆众信评报字(2017)第235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49,953.47万元为依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单方面使用募集资金以1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88.89%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11.1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19 2017-11-16 股东大会通过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400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整体发展需要,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了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4亿元,持股财务公司40%的股权(详见公司2016年11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为了扩大财务公司整体规模,增强其综合实力,使其能够更加适应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共同为财务公司进行增资,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17]第1022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以1元/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拟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5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160,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后仍持有财务公司40%的股权;东旭集团增资人民币240,000万元,增资后仍持有财务公司60%的股权。东旭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东旭集团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兆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 2017-10-28 实施完成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66.36 CNY 9.27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公司拟向包括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数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的50%(含)。
21 2017-10-28 实施完成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970.45 CNY 4.09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公司拟向包括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数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的50%(含)。
22 2017-10-28 实施完成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05263.18 CNY 86.64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公司拟向包括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数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的50%(含)。
23 2017-10-28 实施完成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CNY 100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公司拟向包括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数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的50%(含)。
24 2017-09-16 董事会预案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7745.2 CNY 65 2017年9月15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署《关于收购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决定根据四川曙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曙专审[2017]第A17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四川良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良建评报字[2017]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能”)的净资产27,413.62万元、股权评估值27,300.30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东旭建设以自有资金17,745.20万元收购东旭集团所持有的成都智能65%的股权。
25 2017-05-22 实施中 东旭-江理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西理工大学 —— 10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近日与江西理工大学签署了《关于在碳纳米材料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及《关于碳纳米材料产学研合作及投资协议》,双方决定在碳纳米材料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东旭-江理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拟开展碳纳米材料在柔性可折叠锂离子电池及其它应用领域的研发、产业化、市场经营、项目投资,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4.5%;江西理工大学以技术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技术出资金额以评估结果为准),占注册资本的45.5%。同时拟在江西理工大学建立“东旭-江理先进碳材料技术研究院”,作为双方在碳纳米新技术研究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平台。
26 2017-05-22 实施中 东旭-江理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近日与江西理工大学签署了《关于在碳纳米材料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及《关于碳纳米材料产学研合作及投资协议》,双方决定在碳纳米材料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东旭-江理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拟开展碳纳米材料在柔性可折叠锂离子电池及其它应用领域的研发、产业化、市场经营、项目投资,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4.5%;江西理工大学以技术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技术出资金额以评估结果为准),占注册资本的45.5%。同时拟在江西理工大学建立“东旭-江理先进碳材料技术研究院”,作为双方在碳纳米新技术研究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平台。
27 2017-05-11 实施中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和试验发展 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0 CNY 2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旭辉”或“甲方”)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旭华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华清”)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石墨烯产业基金”或“乙方”)近日与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钱新明就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朔科技”或“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签署了《关于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交易各方决定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105054号审计报告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7)第10010号、第1001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明朔科技的净资产1,554.11万元、股权评估值10,716.12万元为依据,由泰州石墨烯产业基金以人民币2,300万元收购明朔科技原有七位股东所持有的明朔科技23%的股权,同时由深圳旭辉向明朔科技增资人民币5,714.29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程序完成后,深圳旭辉将持有明朔科技36.3637%股权,泰州石墨烯产业基金将持有明朔科技14.6363%股权。
28 2017-04-11 达成意向 石墨烯研发应用中心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heCatalanInstituteofNanoscienceandNanotechnology(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ICN2”)于2016年4月21日签署《战略框架协议》(详见2016-049号公告),商议在巴塞罗那协商设立石墨烯研发应用中心(以下简称“GRACE”)。
29 2017-04-11 达成意向 石墨烯研发应用中心 —— 加泰罗尼亚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研究所 —— —— ——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heCatalanInstituteofNanoscienceandNanotechnology(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ICN2”)于2016年4月21日签署《战略框架协议》(详见2016-049号公告),商议在巴塞罗那协商设立石墨烯研发应用中心(以下简称“GRACE”)。
30 2017-03-16 实施中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建筑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计划2017年大力提升PPP项目的参与度,拟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展开PPP业务合作。结合现有市场PPP项目及政府重点项目招标需求,为增强公司参与PPP项目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为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增加注册资本20亿元,增资完成后,东旭建设注册资本金由10亿元增加至30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1 2017-01-24 实施完成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CNY ——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财务公司(其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人民币,东旭集团出资6亿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亿元,持股40%。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拟定为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开展融资和结算业务,包括归集公司内部资金,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等。
32 2017-01-24 实施完成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CNY ——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财务公司(其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人民币,东旭集团出资6亿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亿元,持股40%。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拟定为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开展融资和结算业务,包括归集公司内部资金,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等。
33 2016-12-10 董事会预案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735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东旭光电”)是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8.5代线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公司。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73,500万元对福州东旭光电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用于增加福州东旭光电的注册资本,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生产线建设进度分批次增加福州东旭光电的资本公积。同时同意公司子公司福州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东旭投资”)在完成其原股东芜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其的增资后以自有资金101,000万元为福州东旭光电进行增资,其中25,500万元增加福州东旭光电注册资本,75,500万元增加福州东旭光电资本公积。上述增资全部完成后,福州东旭光电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公司持有福州东旭光电87.25%的股权,福州东旭投资持有福州东旭光电12.75%的股权。
34 2016-11-18 实施完成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东友精细化学株式会社 —— 544500 JPY 3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东友精细化学株式会社及拓米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拟采购、生产和加工(包括委托生产和加工)偏光片及在中国境内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81.50亿日元,各方均以现金缴付,其中公司出资92.565亿日元(约5亿人民币,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于汇款日公布的交易中间价),持股比例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5 2016-11-18 董事会预案 全部应收租金债权 ——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西安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913.82 CNY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签署<应收租金债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为了调整长短期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与西安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润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系列协议,以自身拥有的评估值为6.17亿元的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设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人民币5.23亿元,租赁期限为起租日起6年,融资成本每年5.39%。同意芜湖光电将此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的全部应收租金债权转移至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口行”)并与西安润银、陕西口行签订《应收租金债权转让合同》。
36 2016-11-18 实施完成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拓米国际有限公司 —— 36300 JPY 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东友精细化学株式会社及拓米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拟采购、生产和加工(包括委托生产和加工)偏光片及在中国境内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81.50亿日元,各方均以现金缴付,其中公司出资92.565亿日元(约5亿人民币,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于汇款日公布的交易中间价),持股比例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7 2016-11-18 实施完成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25650 JPY 5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东友精细化学株式会社及拓米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拟采购、生产和加工(包括委托生产和加工)偏光片及在中国境内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81.50亿日元,各方均以现金缴付,其中公司出资92.565亿日元(约5亿人民币,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于汇款日公布的交易中间价),持股比例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8 2016-11-18 实施完成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 308550 JPY 1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住友化学株式会社、东友精细化学株式会社及拓米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拟采购、生产和加工(包括委托生产和加工)偏光片及在中国境内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81.50亿日元,各方均以现金缴付,其中公司出资92.565亿日元(约5亿人民币,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于汇款日公布的交易中间价),持股比例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9 2016-09-09 董事会预案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CNY ——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2.5亿元继续对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出资,建设6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本次增资用于增加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40 2016-04-21 实施完成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545.45 CNY ——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5014号审计报告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042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净资产为1,047.094971万元,股权评估值为8,383.26万元。以此为依据,经甲方与乙丙丁戊己五方协商,共同确定本次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为8,000.00万元,并购价格如下:甲方以800万元价格收购乙丙丁三方所持目标公司124.7739641万元出资额(甲方向乙方支付369.6万元现金,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4.62%股权;甲方向丙方支付249.6万元现金,收购丙方所持目标公司3.12%股权;甲方向丁方支付180.8万元现金,收购丁方所持目标公司2.26%股权);同时向目标公司增资6,545.45万元,其中1,020.877888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5,524.572112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完成本次并购交易的对价总额合计为7,345.45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上海碳源汇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68.617529万元,公司持有其50.5%的股权。各方约定,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分红权、投票权、公司清算时的财产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益。
41 2016-04-21 实施完成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郭守武 369.6 CNY 4.62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5014号审计报告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042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净资产为1,047.094971万元,股权评估值为8,383.26万元。以此为依据,经甲方与乙丙丁戊己五方协商,共同确定本次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为8,000.00万元,并购价格如下:甲方以800万元价格收购乙丙丁三方所持目标公司124.7739641万元出资额(甲方向乙方支付369.6万元现金,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4.62%股权;甲方向丙方支付249.6万元现金,收购丙方所持目标公司3.12%股权;甲方向丁方支付180.8万元现金,收购丁方所持目标公司2.26%股权);同时向目标公司增资6,545.45万元,其中1,020.877888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5,524.572112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完成本次并购交易的对价总额合计为7,345.45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上海碳源汇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68.617529万元,公司持有其50.5%的股权。各方约定,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分红权、投票权、公司清算时的财产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益。
42 2016-04-21 实施完成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海霞 180.8 CNY 2.26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5014号审计报告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042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净资产为1,047.094971万元,股权评估值为8,383.26万元。以此为依据,经甲方与乙丙丁戊己五方协商,共同确定本次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为8,000.00万元,并购价格如下:甲方以800万元价格收购乙丙丁三方所持目标公司124.7739641万元出资额(甲方向乙方支付369.6万元现金,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4.62%股权;甲方向丙方支付249.6万元现金,收购丙方所持目标公司3.12%股权;甲方向丁方支付180.8万元现金,收购丁方所持目标公司2.26%股权);同时向目标公司增资6,545.45万元,其中1,020.877888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5,524.572112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完成本次并购交易的对价总额合计为7,345.45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上海碳源汇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68.617529万元,公司持有其50.5%的股权。各方约定,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分红权、投票权、公司清算时的财产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益。
43 2016-04-21 实施完成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圣杰 249.6 CNY 3.12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5014号审计报告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042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净资产为1,047.094971万元,股权评估值为8,383.26万元。以此为依据,经甲方与乙丙丁戊己五方协商,共同确定本次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为8,000.00万元,并购价格如下:甲方以800万元价格收购乙丙丁三方所持目标公司124.7739641万元出资额(甲方向乙方支付369.6万元现金,收购乙方所持目标公司4.62%股权;甲方向丙方支付249.6万元现金,收购丙方所持目标公司3.12%股权;甲方向丁方支付180.8万元现金,收购丁方所持目标公司2.26%股权);同时向目标公司增资6,545.45万元,其中1,020.877888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5,524.572112万元增加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完成本次并购交易的对价总额合计为7,345.45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上海碳源汇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68.617529万元,公司持有其50.5%的股权。各方约定,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分红权、投票权、公司清算时的财产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益。
44 2016-01-05 实施完成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462.0223 CNY 27.88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45 2016-01-05 实施完成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437.3189 CNY 17.84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46 2016-01-05 实施完成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73110.83 CNY 41.21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47 2016-01-05 实施完成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4837.5577 CNY 30.91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48 2016-01-05 实施完成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64.771 CNY 4.06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49 2016-01-05 实施完成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52997.0666 CNY 26.68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50 2016-01-05 实施完成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813.9643 CNY 38.67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51 2016-01-05 实施完成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高新区蓝狐投资有限公司 25326.5592 CNY 12.75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与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东旭投资持有的旭飞光电41.21%股权(6.8亿元出资额,占旭飞光电总股本的41.21%);公司拟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持有的旭新光电38.67%股权(7.37亿元出资额,占旭新光电总股本的38.67%)。东旭光电、宝石集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公司。
52 2015-11-24 董事会预案 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 85000 CNY —— 为支持旭丰置业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将应收旭丰置业的85,000万元债权转为对其的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85,000万元
53 2015-07-14 达成意向 宿迁亿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伟,曹丽萍 —— —— 9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近日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宿迁亿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泰公司”)及其股东张伟、曹丽萍共同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亿泰公司90%的股权,该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收购事项尚需公司、亿泰公司、管委会三方在项目尽调后就收购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后续合作具有不确定性。
54 2015-01-20 董事会预案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5500 CNY 21.9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5029号审计报告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4】第10021字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星”或“标的公司”)净资产21,848.19万元,股权评估值25,629.00万元为依据,与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香港)”或“转让方”)、江苏吉星、王禄宝、吴美蓉、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高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拟出资16,734.53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吉星50.5%的股权(其中5,500万元价格收购吉星(香港)所持江苏吉星8,596万元出资,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1.93%;以11,234.53万元价格认购江苏吉星新增11,200万元出资额,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8.57%)。
55 2015-01-20 董事会预案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11234.53 CNY 28.5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5029号审计报告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4】第10021字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星”或“标的公司”)净资产21,848.19万元,股权评估值25,629.00万元为依据,与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香港)”或“转让方”)、江苏吉星、王禄宝、吴美蓉、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高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拟出资16,734.53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吉星50.5%的股权(其中5,500万元价格收购吉星(香港)所持江苏吉星8,596万元出资,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1.93%;以11,234.53万元价格认购江苏吉星新增11,200万元出资额,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8.57%)。
56 2014-11-29 签署协议 北京市丰台科技园东三期1516-43号地块C2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京土整储挂(丰)【2014】069号)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850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参与竞拍北京市丰台科技园东三期1516-43号地块C2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京土整储挂(丰)【2014】069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和办理该宗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57 2014-11-25 董事会预案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4000 CNY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1月22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及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使用剩余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亿元对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出资。
58 2014-09-02 达成意向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 50.5 2014 年 9 月 1 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与转让方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吉星(香港)”或“转让方”)、目标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星”或“目标公司”)、保证方王禄宝、吴美蓉、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高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书,拟收购江苏吉星 50.5%的股权。
59 2014-08-29 实施完成 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2051.37 CNY 100 为了增强公司的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及规模,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4年4月2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60 2013-01-16 实施完成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 —— 30 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国有股权给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61 2011-11-18 实施完成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3062.17 CNY 22.94 2011年6月29日,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94%的国有股权.2011年8月2日,公司接宝石集团通知获悉,经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94%国有股权已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受让。2011年8月2日,石家庄市国资委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价格为53,062.17万元人民币。
62 2010-06-24 实施完成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50 石家庄市国资委于2009 年10 月31 日与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宝石集团公司的净资产为基础,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完成对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收购后,河北东旭以其拥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货币对宝石集团公司进行增资。 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完成对宝石集团公司三家资产管理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后,依照石家庄市国资委与河北东旭签订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河北东旭以其拥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对宝石集团公司进行增资,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63 2010-02-27 股东大会通过 10件铂铑合金贵金属零部件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7193.442814 CNY —— 2010年2月8日本公司与电真空公司签署《抵债协议》,主要内容为:依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0]第10001号)所列示的评估价格,电真空公司以其拥有的10件铂铑合金贵金属零部件(含纯铂192977.50克、纯铑21366.65克)作价71,934,428.14元人民币,交付本公司等额抵偿71,934,428.14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