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5-03 |
股东大会通过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CNY |
—— |
现为满足基金投资需要,进一步提升基金投资协同及规模效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增加人民币150,000万元,实缴出资缴付进展将视项目投资进展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向基金增资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 |
2018-04-14 |
董事会预案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CNY |
—— |
现为满足基金投资需要,进一步提升基金投资协同及规模效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增加人民币150,000万元,实缴出资缴付进展将视项目投资进展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向基金增资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 |
2018-04-12 |
签署协议 |
位于2018NJY-3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12-11、C2-12-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位于2018NJY-3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12-11、C2-12-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位于2018NJY-3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12-11、C2-12-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103070 |
CNY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西藏松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松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的广州南沙区盈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风投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广州南沙区投元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区投元置业有限公司经网上竞价以总价103,070万元人民币竞得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挂牌出让位于2018NJY-3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12-11、C2-12-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签订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协议。 |
4 |
2018-02-24 |
实施中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8844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持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21.5307%股权。近日中洲资本作为股权转让方之一,与成都市盛美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盛美同赢”)签署了《关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4,894.3206万元向成都盛美同赢出售所持有长城物业166.2927万股股份(占长城物业股份总数8,154.4万股的2.0393%)。 |
5 |
2018-02-24 |
实施中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4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持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21.5307%股权。近日中洲资本作为股权转让方之一,与成都市盛美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盛美同赢”)签署了《关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4,894.3206万元向成都盛美同赢出售所持有长城物业166.2927万股股份(占长城物业股份总数8,154.4万股的2.0393%)。 |
6 |
2018-02-24 |
实施中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894.3206 |
CNY |
2.0393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持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21.5307%股权。近日中洲资本作为股权转让方之一,与成都市盛美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盛美同赢”)签署了《关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4,894.3206万元向成都盛美同赢出售所持有长城物业166.2927万股股份(占长城物业股份总数8,154.4万股的2.0393%)。 |
7 |
2018-02-24 |
实施中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19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持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21.5307%股权。近日中洲资本作为股权转让方之一,与成都市盛美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盛美同赢”)签署了《关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4,894.3206万元向成都盛美同赢出售所持有长城物业166.2927万股股份(占长城物业股份总数8,154.4万股的2.0393%)。 |
8 |
2018-02-24 |
实施中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72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持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21.5307%股权。近日中洲资本作为股权转让方之一,与成都市盛美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盛美同赢”)签署了《关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4,894.3206万元向成都盛美同赢出售所持有长城物业166.2927万股股份(占长城物业股份总数8,154.4万股的2.0393%)。 |
9 |
2018-02-24 |
实施中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47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持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21.5307%股权。近日中洲资本作为股权转让方之一,与成都市盛美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盛美同赢”)签署了《关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拟以人民币4,894.3206万元向成都盛美同赢出售所持有长城物业166.2927万股股份(占长城物业股份总数8,154.4万股的2.0393%)。 |
10 |
2018-02-03 |
实施完成 |
2017嘉秀洲-06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2017嘉秀洲-06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17嘉秀洲-06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3218.5 |
CNY |
—— |
2018年2月1日,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竞得编号为2017嘉秀洲-06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该地块位于嘉兴市王店镇,花园路西侧、常华路北侧;出让面积为53,192.0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1.3且不高于1.8;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该宗地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捌仟壹佰贰拾伍(¥8,125.00元),总价为人民币肆亿叁仟贰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432,185,000.00元)。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将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
11 |
2018-01-18 |
签署协议 |
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债券 |
—— |
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9598.492391 |
HKD |
—— |
公司于2015年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因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境外融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适时调整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将阶段性退出香港房地产投资市场,现公司(作为“卖方”)与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或“本协议”),向买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及卖方债权。今后在政策、商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择机继续开展境外投资。 |
12 |
2018-01-18 |
签署协议 |
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 |
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5888 |
HKD |
—— |
公司于2015年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因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境外融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适时调整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将阶段性退出香港房地产投资市场,现公司(作为“卖方”)与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或“本协议”),向买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及卖方债权。今后在政策、商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择机继续开展境外投资。 |
13 |
2018-01-18 |
签署协议 |
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 |
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5888 |
HKD |
—— |
公司于2015年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因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境外融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适时调整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将阶段性退出香港房地产投资市场,现公司(作为“卖方”)与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或“本协议”),向买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及卖方债权。今后在政策、商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择机继续开展境外投资。 |
14 |
2018-01-18 |
签署协议 |
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债券 |
—— |
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9598.492391 |
HKD |
—— |
公司于2015年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因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境外融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适时调整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将阶段性退出香港房地产投资市场,现公司(作为“卖方”)与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或“本协议”),向买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及卖方债权。今后在政策、商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择机继续开展境外投资。 |
15 |
2018-01-13 |
董事会预案 |
西藏松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 |
—— |
250000 |
CNY |
—— |
1、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的议案》。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
16 |
2018-01-13 |
董事会预案 |
西藏松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 |
CNY |
—— |
1、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的议案》。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
17 |
2018-01-13 |
董事会预案 |
西藏松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 |
CNY |
—— |
1、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的议案》。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
18 |
2018-01-13 |
董事会预案 |
西藏松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 |
—— |
250000 |
CNY |
—— |
1、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的议案》。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
19 |
2017-09-06 |
实施中 |
深圳中洲宝华置业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地产有限公司 |
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47377.104 |
CNY |
80 |
2017年6月26日,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市”)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中洲宝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置业”)80%股权,股权转让款为473,771,040元。宝华置业其余20%股权由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持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地产”)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参与宝华置业80%股权的公开竞价摘牌。近日中洲地产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于2017年9月1日发出的竞价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上列明中洲地产已成为宝华置业80%股权的受让方,成交金额为473,771,040元。 |
20 |
2017-09-05 |
实施完成 |
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
—— |
惠州市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中保盈隆(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惠州市华基投资有限公司 |
56000 |
CNY |
90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业”)与中保盈隆(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盈隆”)共同作为甲方(中洲置业与中保盈隆合称甲方)收购惠州市华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基投资”)所持有的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银泰达”或“标的公司”)90%股权。其中中洲置业持有目标公司20%股权,中保盈隆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 |
21 |
2017-06-17 |
实施中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 |
CNY |
—— |
2017年6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发展核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 |
22 |
2017-06-17 |
实施中 |
中保盈科(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 |
—— |
250000 |
CNY |
—— |
2017年6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为积极推进地产金融业务及创新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本”)与西藏中平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平信”)联合发起设立城市发展核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机会。 |
23 |
2017-06-02 |
实施完成 |
地块宗地图号123120-00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广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
—— |
161351 |
CNY |
—— |
2017年6月1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竞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大道之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该地块宗地图号:123120-008;用地面积48,894.11平方米;容积率高于1且不高于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文体娱乐用地。该宗地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叁万叁仟元零玖分($33,000.09元),总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叁佰伍拾壹万元整($1,613,510,000.00元)。竞配建人才住房计容建筑面积34,500.00平方米,并承诺该部分人才住房无偿移交给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广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已签署完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
24 |
2017-06-01 |
实施中 |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P分区P2-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70500 |
CNY |
—— |
本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资源交易分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成功竞得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P分区P2-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该宗地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玖仟叁佰零玖元整($9309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柒亿零伍佰万元整($70500万元)。该地块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钓鱼嘴半岛,滨江路北侧,占地75,734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80,692平方米。本公司已签署完毕《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
25 |
2017-05-26 |
实施完成 |
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 |
—— |
惠州市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亿创投资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增加公司土地储备,获取新的开发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臻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收购亿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创公司”)所拥有的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公司”)的100%股权,并在完成收购后以宝丽公司部分股权置换惠州市鹏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骏公司”)将拥有的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新公司”)部分股权(目前自然人莫艺文和黎田新各拥有艺新公司50%的股权,莫艺文和黎田新已与鹏骏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梓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艺新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钟梓鹏,尚未完成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钟梓鹏承诺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完成后,将艺新公司100%股权注入鹏骏公司)。宝丽公司及艺新公司合计持有位于惠州市三栋镇田心村福长岭合计9402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宝丽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已建别墅项目)。本次交易完成后,假设宝丽公司、艺新公司货币资金均为0的情况下,维臻公司分别持有宝丽公司、艺新公司约78.7%的股权,鹏骏公司分别持有宝丽公司、艺新公司约21.3%的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6 |
2017-05-26 |
实施中 |
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 |
—— |
惠州市鹏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惠州市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16.85 |
维臻公司与鹏骏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收购艺新公司的股权置换比例做了调整。根据该补充协议,收购完成后,维臻公司持有宝丽公司、艺新公司各83.15%股权,鹏骏公司持有宝丽公司、艺新公司各16.85%股权。 |
27 |
2017-04-25 |
实施中 |
锡国土(经)2017-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 |
—— |
上海洲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30000 |
CNY |
—— |
2017年4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洲立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无锡国土资源交易网竞得编号为锡国土(经)2017-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该地块位于锡山区鹅湖镇甘虞路与蘅芳路交叉口东北侧,占地81,810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成交金额7亿元人民币,容积率≤1.2-1.4,最大建筑面积约11.45万平方米,出让金起始价为30,000万元,起始楼面价为3,055.86元/平方米。目前上海洲立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正按相关规定准备资料,5个工作日之内前往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签署《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
28 |
2017-04-07 |
停止实施 |
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 |
—— |
Accurate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
佳智集团有限公司 |
—— |
—— |
22.21 |
公司拟通过间接持有之全资子公司BestWisdom,以现金方式收购郑松兴先生及AccurateGain分别持有的华南城控股的79,000,000股及1,778,196,831股股份,收购价格为每股2.05港元,折合人民币每股1.83元(按照2017年1月10日港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8927人民币元换算,下同)。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持有华南城控股1,857,196,831股股份,持股比例约占华南城控股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发行股份数的23.20%,成为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不构成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按照收购价格每股2.05港元计算,本次收购总价为3,807,253,503.55港元(折合人民币3,398,735,202.62元)。 |
29 |
2017-04-07 |
停止实施 |
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 |
—— |
郑松兴 |
佳智集团有限公司 |
—— |
—— |
0.99 |
公司拟通过间接持有之全资子公司BestWisdom,以现金方式收购郑松兴先生及AccurateGain分别持有的华南城控股的79,000,000股及1,778,196,831股股份,收购价格为每股2.05港元,折合人民币每股1.83元(按照2017年1月10日港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8927人民币元换算,下同)。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持有华南城控股1,857,196,831股股份,持股比例约占华南城控股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发行股份数的23.20%,成为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不构成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按照收购价格每股2.05港元计算,本次收购总价为3,807,253,503.55港元(折合人民币3,398,735,202.62元)。 |
30 |
2017-03-18 |
实施中 |
惠州市绿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绿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400 |
CNY |
—— |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项目运营效率和质量,将项目运营效益和项目公司管理层员工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项目运作团队管理运营的积极性,公司针对公司惠州天御五期项目制定了《惠州天御五期项目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跟投管理办法》”)并拟实施项目跟投计划。根据《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本次项目跟投的员工拟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等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对“惠州市绿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对惠州天御五期项目进行开发。 |
31 |
2017-03-18 |
实施中 |
无锡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5400 |
CNY |
—— |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项目运营效率和质量,将项目运营效益和项目公司管理层员工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项目运作团队管理运营的积极性,公司针对公司无锡梁溪区第六空间东侧地块项目制定了《无锡梁溪区第六空间东侧地块项目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跟投管理办法》”)并拟实施项目跟投计划。根据《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本次项目跟投的员工拟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等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对“无锡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对无锡梁溪区第六空间东侧地块项目进行开发。按照《跟投管理办法》的执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自愿参与跟投的监事将作为强制或自愿参与项目跟投的对象,与公司共同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共同投资将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跟投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额度,公司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400万元,公司参与跟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跟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32 |
2017-03-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蜀协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总部与惠州公司自愿跟投员工,惠州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 |
—— |
—— |
—— |
—— |
总部的强制跟投员工、惠州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总部与惠州公司自愿跟投员工及惠州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分别发起成立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保盈晟”、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C(分别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述各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各投资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各投资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跟投员工(包括总部及上海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及自愿跟投员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认缴对应投资企业的出资份额。 |
33 |
2017-03-18 |
实施中 |
嘉兴洲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洲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5400 |
CNY |
—— |
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指定的附属公司)与该等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C共同以增资的形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其中公司(或其指定的附属公司)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400万元,总部强制跟投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出资不高于人民币240万元,上海公司强制跟投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B出资不高于人民币122万元,自愿跟投的员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C出资不高于238万元。增资后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注册资本为基数,最终持股比例根据各投资主体的实际出资确定。 |
34 |
2017-03-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蜀协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总部及上海公司自愿跟投员工,上海子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 |
—— |
—— |
—— |
—— |
总部的强制跟投员工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保盈晟”。上海子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B”)。总部及上海公司自愿跟投员工与上海子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共同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C”)。“中保盈晟”、“合伙企业B”及“合伙企业C”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合伙制(以下合称“投资企业”)。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述各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各投资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各投资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跟投员工(包括总部及上海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及自愿跟投员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认缴对应投资企业的出资份额。 |
35 |
2017-03-18 |
实施完成 |
成都中洲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中洲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
4800 |
CNY |
80 |
目前公司各机构参与跟投员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合称“投资企业”)均已注册完成,且已完成对成都中洲里程项目的开发主体,即成都中洲州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及增资手续,目前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 |
36 |
2017-03-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蜀晟华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惠州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 |
—— |
—— |
—— |
—— |
总部的强制跟投员工、惠州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总部与惠州公司自愿跟投员工及惠州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分别发起成立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保盈晟”、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C(分别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述各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各投资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各投资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跟投员工(包括总部及上海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及自愿跟投员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认缴对应投资企业的出资份额。 |
37 |
2017-03-18 |
实施完成 |
中保盈晟(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总部的强制跟投员工 |
—— |
—— |
—— |
—— |
总部的强制跟投员工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保盈晟”。上海子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B”)。总部及上海公司自愿跟投员工与上海子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共同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C”)。“中保盈晟”、“合伙企业B”及“合伙企业C”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合伙制(以下合称“投资企业”)。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述各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各投资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各投资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跟投员工(包括总部及上海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及自愿跟投员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认缴对应投资企业的出资份额。 |
38 |
2017-03-18 |
实施中 |
惠州山顶会议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 |
住宿业 |
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5309.06229 |
CNY |
50 |
因经营需要,积极获取开发项目,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洲置业”或“买方”)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或“卖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收购中洲集团持有的惠州山顶会议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顶公司”或“目标公司”)的50%股权,股权转让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3,090,622.90元。 |
39 |
2017-03-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市蜀晟华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上海子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 |
—— |
—— |
—— |
—— |
总部的强制跟投员工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中保盈晟(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保盈晟”。上海子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B”)。总部及上海公司自愿跟投员工与上海子公司部分强制跟投员工共同发起成立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合伙企业C”)。“中保盈晟”、“合伙企业B”及“合伙企业C”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合伙制(以下合称“投资企业”)。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述各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各投资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各投资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跟投员工(包括总部及上海公司的强制跟投员工及自愿跟投员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认缴对应投资企业的出资份额。 |
40 |
2017-02-25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银国际证券产业增持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 |
—— |
1.62 |
2015年7月10日,深圳联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规定,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中银国际证券产业增持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用于增持本公司股票,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0,743,792股。2017年2月24日,深圳联泰完成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管理资产的提取工作,深圳联泰原通过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743,792股已全部划转至深圳联泰的普通证券账户。截止目前,深圳联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743,79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62%;本次划转的股份为10,743,792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62%。本次划转后,深圳联泰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
41 |
2016-12-08 |
实施中 |
编号为2016南-023号66195.8㎡地块 |
—— |
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
75463.212 |
CNY |
—— |
2016年12月6日,在嘉兴市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竟得编号为2016南-023号66195.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嘉兴市科技城,东至许家路(规划),南至由拳路、西至曹家桥港绿地、北至景苑路(规划),土地面积66195.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1.5-2.0。该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11400元,总价为人民币75463.2120万元。 |
42 |
2016-11-16 |
达成意向 |
锡国土(经)2016-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87300 |
CNY |
—— |
2016年11月14日,在2016年10月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经告字[2016]1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往上交易活动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竟得编号为锡国土(经)2016-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该地块的地块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锡沪路以北、第六空间东侧,占地面积30,022.3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为人民币87,300万元。目前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已取得《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将于10个工作日内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43 |
2016-01-22 |
董事会预案 |
时骏有限公司 |
—— |
祥铭投资有限公司 |
郭庆威 |
0.0001 |
HKD |
100 |
为拓展公司房地产开发境外市场,获取新的开发项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控股(香港)”)之全资子公司祥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铭投资”、“买方”)收购郭庆威先生(卖方)所拥有的时骏有限公司(CenturyShinerLimite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 |
44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市源洲投资有限公司 |
0.0001 |
CNY |
100 |
在源洲投资已将卖方债权(指卖方享有的针对旺洲置业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人民币385,983,345.62元的债权)与目标债权(指卖方债权中的人民币323,681,545.62元)的差额人民币62,301,800元作为卖方对旺洲置业的投资的前提下,以对价人民币1元收购卖方持有的旺洲置业的100%股权,以对价人民币323,681,545.62元购买源洲投资针对旺洲置业的目标债权。 |
45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债权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市源洲投资有限公司 |
32368.154562 |
CNY |
—— |
在源洲投资已将卖方债权(指卖方享有的针对旺洲置业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人民币385,983,345.62元的债权)与目标债权(指卖方债权中的人民币323,681,545.62元)的差额人民币62,301,800元作为卖方对旺洲置业的投资的前提下,以对价人民币1元收购卖方持有的旺洲置业的100%股权,以对价人民币323,681,545.62元购买源洲投资针对旺洲置业的目标债权。 |
46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
2087.2 |
CNY |
20 |
成都公司拟与中洲集团、中洲置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对价人民币83,488,000元收购中洲集团所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20,872,000元收购中洲置地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792,237,004.48元向中洲集团购买目标债权(即中洲集团享有的针对目标公司的债权人民币792,237,004.48元)。 |
47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债权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市源洲投资有限公司 |
36371.164871 |
CNY |
—— |
在针对收购联顺地产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在源洲投资已将卖方债权(指卖方享有的针对联顺地产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人民币443,714,148.71元的债权)与目标债权(指卖方债权中的人民币363,711,648.71元)的差额人民币80,002,500元作为卖方对联顺地产的投资的前提下,以对价人民币1元收购卖方持有的联顺地产的100%股权,以对价人民币363,711,648.71元购买源洲投资针对联顺地产的目标债权。 |
48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市源洲投资有限公司 |
0.0001 |
CNY |
100 |
在针对收购联顺地产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在源洲投资已将卖方债权(指卖方享有的针对联顺地产的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人民币443,714,148.71元的债权)与目标债权(指卖方债权中的人民币363,711,648.71元)的差额人民币80,002,500元作为卖方对联顺地产的投资的前提下,以对价人民币1元收购卖方持有的联顺地产的100%股权,以对价人民币363,711,648.71元购买源洲投资针对联顺地产的目标债权。 |
49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洲投资有限公司债权 |
—— |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79223.700448 |
CNY |
—— |
成都公司拟与中洲集团、中洲置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对价人民币83,488,000元收购中洲集团所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20,872,000元收购中洲置地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792,237,004.48元向中洲集团购买目标债权(即中洲集团享有的针对目标公司的债权人民币792,237,004.48元)。 |
50 |
2015-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8348.8 |
CNY |
80 |
成都公司拟与中洲集团、中洲置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对价人民币83,488,000元收购中洲集团所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20,872,000元收购中洲置地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对价人民币792,237,004.48元向中洲集团购买目标债权(即中洲集团享有的针对目标公司的债权人民币792,237,004.48元)。 |
51 |
2015-10-27 |
股东大会通过 |
Ever Reality Limited |
—— |
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Benefit Strong Group Limited |
112000 |
HKD |
—— |
为拓展公司房地产开发境外市场,增加公司土地储备,获取新的开发项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控股(香港)”)收购坚利集团有限公司(BenefitStrongGroupLimited以下简称“坚利集团”)所拥有的EverRealityLimite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AGP(ShaTin)Limited(以下简称“AGP(ShaTin)”或“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香港新界沙田区坳背湾街1-11号的,于土地登记处登记为沙田市地段第75号及丈量约份第176约地段744号余段(ShaTinTownlotNo.75&DD176lot744RP)房地产开发项目。 |
52 |
2015-07-07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振洲实业有限公司 |
176.4 |
CNY |
49 |
2015年7月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360万元向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及深圳市振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洲实业”)收购其分别持有的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物业”或“目标公司”)51%和49%股权,其中以人民币183.60万元向中洲集团收购目标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176.40万元向振洲实业收购目标公司49%股权。三方已于2015年7月6日在深圳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
53 |
2015-07-07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 |
183.6 |
CNY |
51 |
2015年7月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360万元向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及深圳市振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洲实业”)收购其分别持有的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物业”或“目标公司”)51%和49%股权,其中以人民币183.60万元向中洲集团收购目标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176.40万元向振洲实业收购目标公司49%股权。三方已于2015年7月6日在深圳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
54 |
2015-05-19 |
签署协议 |
上海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道信投资有限公司 |
38431 |
CNY |
51 |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获取新的开发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分别向广东君鑫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道信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和51%股权。 |
55 |
2015-05-19 |
签署协议 |
上海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君鑫集团有限公司 |
33319 |
CNY |
49 |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获取新的开发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分别向广东君鑫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道信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和51%股权。 |
56 |
2015-02-03 |
股东大会通过 |
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惠州市昌城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7469.4984 |
CNY |
100 |
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协议转让子公司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威投资”)100%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为惠州市昌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城投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74,694,983.82元。 |
57 |
2014-11-27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
—— |
—— |
39.6 |
为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四川信托、成都公司签署了《框架性协议书》;成都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署了两份就受让目标公司1%和99%的《股权转让协议》。成都公司向万载银河湾收购目标公司1%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99%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123,828.40万元,公司需向万载银河湾出具担保函,承诺对成都公司在99%《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向万载银河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58 |
2014-11-27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 |
123828.4 |
CNY |
99 |
为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四川信托、成都公司签署了《框架性协议书》;成都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署了两份就受让目标公司1%和99%的《股权转让协议》。成都公司向万载银河湾收购目标公司1%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99%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123,828.40万元,公司需向万载银河湾出具担保函,承诺对成都公司在99%《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向万载银河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59 |
2014-11-27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 |
—— |
59.4 |
为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四川信托、成都公司签署了《框架性协议书》;成都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署了两份就受让目标公司1%和99%的《股权转让协议》。成都公司向万载银河湾收购目标公司1%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99%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123,828.40万元,公司需向万载银河湾出具担保函,承诺对成都公司在99%《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向万载银河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60 |
2014-11-27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
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 |
2200 |
CNY |
1 |
为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四川信托、成都公司签署了《框架性协议书》;成都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署了两份就受让目标公司1%和99%的《股权转让协议》。成都公司向万载银河湾收购目标公司1%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99%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123,828.40万元,公司需向万载银河湾出具担保函,承诺对成都公司在99%《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向万载银河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61 |
2014-11-27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 |
—— |
39.6 |
为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四川信托、成都公司签署了《框架性协议书》;成都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署了两份就受让目标公司1%和99%的《股权转让协议》。成都公司向万载银河湾收购目标公司1%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99%股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123,828.40万元,公司需向万载银河湾出具担保函,承诺对成都公司在99%《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向万载银河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62 |
2014-08-26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特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长信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262.42 |
CNY |
4.3 |
出售深圳市特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0%股份 |
63 |
2014-06-13 |
实施完成 |
惠州市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
—— |
—— |
5 |
惠州中洲投资有意愿将其持有的昊恒地产的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同意本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和证券机构)对昊恒地产的法律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和完整的调查,对目标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及遵循合理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因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而产生的税项、政府收费、及专业机构费用等由各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负担和缴纳。本意向书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如果各方在2014年8月18日以前(含该日)仍没有就目标股权的转让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2014年8月19日终止。 |
64 |
2014-06-13 |
实施完成 |
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 |
95 |
中洲地产和惠州中洲投资有意愿分别将其持有的惠州中洲置业的95%和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同意本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和证券机构)对惠州中洲置业和昊恒地产的法律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和完整的调查,对目标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三方依据法律规定及遵循合理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因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而产生的税项、政府收费、及专业机构费用等由各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负担和缴纳。本意向书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如果各方在2014年8月18日以前(含该日)仍没有就目标股权的转让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2014年8月19日终止。 |
65 |
2014-06-13 |
实施完成 |
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
—— |
—— |
5 |
中洲地产和惠州中洲投资有意愿分别将其持有的惠州中洲置业的95%和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同意本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和证券机构)对惠州中洲置业和昊恒地产的法律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和完整的调查,对目标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三方依据法律规定及遵循合理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因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而产生的税项、政府收费、及专业机构费用等由各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负担和缴纳。本意向书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如果各方在2014年8月18日以前(含该日)仍没有就目标股权的转让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2014年8月19日终止。 |
66 |
2014-06-13 |
实施完成 |
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中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10 |
惠州中洲投资和中际实业有意愿分别将其持有的康威投资的90%和1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同意本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和证券机构)对康威投资的法律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和完整的调查,对目标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三方依据法律规定及遵循合理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因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而产生的税项、政府收费、及中介费用等由各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负担和缴纳。本意向书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如果各方在2014年8月18日以前(含该日)仍没有就目标股权的转让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2014年8月19日终止。 |
67 |
2014-06-13 |
实施完成 |
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 |
—— |
—— |
90 |
惠州中洲投资和中际实业有意愿分别将其持有的康威投资的90%和1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同意本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和证券机构)对康威投资的法律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和完整的调查,对目标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三方依据法律规定及遵循合理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因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而产生的税项、政府收费、及中介费用等由各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负担和缴纳。本意向书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如果各方在2014年8月18日以前(含该日)仍没有就目标股权的转让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2014年8月19日终止。 |
68 |
2013-09-24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36206.576 |
CNY |
19.75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9.75%股权,交易金额为136,206.576万元。 |
69 |
2013-09-24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10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70 |
2013-04-0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067.014346 |
CNY |
3.31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4,260.5126万股的股票,交易金额为20,067.014346万元。 |
71 |
2012-03-10 |
未通过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3671.4633 |
CNY |
7.05 |
2012年2月7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转让所持深长城股票的通知函》,函告本公司深振业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6,884,068股(占本公司股本比例7.05%)转让给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2月16日,深振业与深圳市国资委已正式签署《关于深长城之股份转让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