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天策(830898)
公司经营评述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拥有的关键资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客户类型:在电影后期制作方面,主要客户为影视公司、电视剧组、栏目组;在电视剧、电影投资拍摄方面,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发行商、院线、网络平台;活动策划的主要客户为演出策划的合作伙伴、机构、单位。
销售渠道包括:影视电视作品拍摄完成后销售给电视台、网络平台或与其他发行方联合发行;向院线提供放映,实现销售回款与票房收入;后期制作服务和活动策划服务收入来源于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收入和活动策划收入及广告设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报出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连续亏损超过5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26,108.43元,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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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拥有的关键资源和服务包括:公司在后期制作方面,凭借拥有的多年的行业经验,以行业一流的影片剪辑技术为业务招牌,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影视剧的剪辑、配音、字幕、调色、三维特效、片花、片头片尾制作等产品与服务;影视剧投资拍摄方面,拥有影视界资深的专业团队资源,采用联合摄制模式与其他投资者联合投资拍摄影片;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利用公司多年来在行业内积累的大量导演、编剧、演员资源,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组织、安排商业演出、文艺表演等活动;广告设计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积累影视资源以及自身员工的技术资源,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执行企业VI设计,并接受委托设计广告创意及制作企业视频宣传片。
客户类型:在电影后期制作方面,主要客户为影视公司、电视剧组、栏目组;在电视剧、电影投资拍摄方面,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发行商、院线、网络平台;活动策划的主要客户为演出策划的合作伙伴、机构、单位。
销售渠道包括:影视电视作品拍摄完成后销售给电视台、网络平台或与其他发行方联合发行;向院线提供放映,实现销售回款与票房收入;后期制作服务和活动策划服务收入来源于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收入和活动策划收入及广告设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报出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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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拥有的关键资源和服务包括:公司在后期制作方面,凭借拥有的多年的行业经验,以行业一流的影片剪辑技术为业务招牌,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影视剧的剪辑、配音、字幕、调色、三维特效、片花、片头片尾制作等产品与服务;影视剧投资拍摄方面,拥有影视界资深的专业团队资源,采用联合摄制模式与其他投资者联合投资拍摄影片;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利用公司多年来在行业内积累的大量导演、编剧、演员资源,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组织、安排商业演出、文艺表演等活动;广告设计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积累影视资源以及自身员工的技术资源,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执行企业VI设计,并接受委托设计广告创意及制作企业视频宣传片。
客户类型:在电影后期制作方面,主要客户为影视公司、电视剧组、栏目组;在电视剧、电影投资拍摄方面,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发行商、院线、网络平台;活动策划的主要客户为演出策划的合作伙伴、机构、单位。
销售渠道包括:影视电视作品拍摄完成后销售给电视台、网络平台或与其他发行方联合发行;向院线提供放映,实现销售回款与票房收入;后期制作服务和活动策划服务收入来源于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收入和活动策划收入及广告设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报出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连续4年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145,569.36元,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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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拥有的关键资源和服务包括:公司在后期制作方面,凭借拥有的多年的行业经验,以行业一流的影片剪辑技术为业务招牌,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影视剧的剪辑、配音、字幕、调色、三维特效、片花、片头片尾制作等产品与服务;影视剧投资拍摄方面,拥有影视界资深的专业团队资源,采用联合摄制模式与其他投资者联合投资拍摄影片;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利用公司多年来在行业内积累的大量导演、编剧、演员资源,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组织、安排商业演出、文艺表演等活动;广告设计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积累影视资源以及自身员工的技术资源,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执行企业VI设计,并接受委托设计广告创意及制作企业视频宣传片。
客户类型:在电影后期制作方面,主要客户为影视公司、电视剧组、栏目组;在电视剧、电影投资拍摄方面,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发行商、院线、网络平台;活动策划的主要客户为演出策划的合作伙伴、机构、单位。
销售渠道包括:影视电视作品拍摄完成后销售给电视台、网络平台或与其他发行方联合发行;向院线提供放映,实现销售回款与票房收入;后期制作服务和活动策划服务收入来源于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收入和活动策划收入及广告设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报出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经营收入296,679.23元,上年同期为1,048,545.26元,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比例为71.71%,减少较多的原因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影视制作项目减少,收入减少。本期净利润实现-582,337.11元,上年同期为-4,367,246.27元,本期较上期增加比例为86.67%,减少的原因系上期营业成本增加以及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导致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本期末资产总额为113,238,721.36元,期初金额为113,435,921.85元,本期较上年末减少比例为0.17%;本期末净资产为91,214,569.57元,上年末金额为91,796,906.68元,本期末较上年末减少0.63%。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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