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7-21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当前,新一轮能源革命蓬勃兴起,传统能源行业加快转型,浙江省开展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工作,着力推动重大能源项目实施,鼓励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绿色能源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此背景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于2017年8月发起设立绿能基金。 |
2 |
2018-04-26 |
实施中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 |
15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入股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与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销售公司”)、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房产”)、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兴”)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5%的股权。2、同意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古荡科技园3号地块,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1亿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首期出资1.65亿元;如未来项目公司需增资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内决定相关增资事项。鉴于本公司与石油销售公司、浙能房产、浙江富兴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本次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
3 |
2018-04-26 |
实施中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 |
20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入股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与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销售公司”)、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房产”)、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兴”)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5%的股权。2、同意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古荡科技园3号地块,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1亿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首期出资1.65亿元;如未来项目公司需增资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内决定相关增资事项。鉴于本公司与石油销售公司、浙能房产、浙江富兴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本次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
4 |
2018-04-26 |
实施中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 |
35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入股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与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销售公司”)、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房产”)、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兴”)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5%的股权。2、同意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古荡科技园3号地块,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1亿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首期出资1.65亿元;如未来项目公司需增资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内决定相关增资事项。鉴于本公司与石油销售公司、浙能房产、浙江富兴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本次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
5 |
2018-04-26 |
实施中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 |
30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入股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与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销售公司”)、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房产”)、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兴”)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5%的股权。2、同意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古荡科技园3号地块,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1亿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首期出资1.65亿元;如未来项目公司需增资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内决定相关增资事项。鉴于本公司与石油销售公司、浙能房产、浙江富兴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本次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
6 |
2017-11-09 |
实施中 |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250.519276 |
CNY |
49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的议案》,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电力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是宁夏宁东至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的六个电源点项目,浙能电力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包括:宁夏枣49%的股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评估报告;(2)同意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集团现金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即国华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133,834,493.49元、国电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70,615,351.53元、枣泉发电股权转让价格为290,122,624.13元、神华鸳鸯湖股权转让价格为15,195,632.57元、华能大坝股权转让价格为122,505,192.76元、中铝银星股权转让价格为324,397,910.99元,上述六个项目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156,671,205.47元;(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产生的权益经审计后归浙能集团所有。 |
7 |
2017-11-09 |
实施中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9012.262413 |
CNY |
51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的议案》,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电力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是宁夏宁东至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的六个电源点项目,浙能电力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包括:宁夏枣49%的股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评估报告;(2)同意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集团现金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即国华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133,834,493.49元、国电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70,615,351.53元、枣泉发电股权转让价格为290,122,624.13元、神华鸳鸯湖股权转让价格为15,195,632.57元、华能大坝股权转让价格为122,505,192.76元、中铝银星股权转让价格为324,397,910.99元,上述六个项目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156,671,205.47元;(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产生的权益经审计后归浙能集团所有。 |
8 |
2017-11-09 |
实施中 |
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3383.449349 |
CNY |
33.33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的议案》,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电力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是宁夏宁东至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的六个电源点项目,浙能电力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包括:宁夏枣49%的股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评估报告;(2)同意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集团现金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即国华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133,834,493.49元、国电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70,615,351.53元、枣泉发电股权转让价格为290,122,624.13元、神华鸳鸯湖股权转让价格为15,195,632.57元、华能大坝股权转让价格为122,505,192.76元、中铝银星股权转让价格为324,397,910.99元,上述六个项目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156,671,205.47元;(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产生的权益经审计后归浙能集团所有。 |
9 |
2017-11-09 |
实施中 |
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19.563257 |
CNY |
5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的议案》,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电力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是宁夏宁东至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的六个电源点项目,浙能电力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包括:宁夏枣49%的股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评估报告;(2)同意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集团现金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即国华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133,834,493.49元、国电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70,615,351.53元、枣泉发电股权转让价格为290,122,624.13元、神华鸳鸯湖股权转让价格为15,195,632.57元、华能大坝股权转让价格为122,505,192.76元、中铝银星股权转让价格为324,397,910.99元,上述六个项目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156,671,205.47元;(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产生的权益经审计后归浙能集团所有。 |
10 |
2017-11-09 |
实施中 |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2439.791099 |
CNY |
49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的议案》,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电力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是宁夏宁东至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的六个电源点项目,浙能电力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包括:宁夏枣49%的股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评估报告;(2)同意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集团现金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即国华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133,834,493.49元、国电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70,615,351.53元、枣泉发电股权转让价格为290,122,624.13元、神华鸳鸯湖股权转让价格为15,195,632.57元、华能大坝股权转让价格为122,505,192.76元、中铝银星股权转让价格为324,397,910.99元,上述六个项目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156,671,205.47元;(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产生的权益经审计后归浙能集团所有。 |
11 |
2017-11-09 |
实施中 |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7061.535153 |
CNY |
49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的议案》,为解决同业竞争,浙能电力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是宁夏宁东至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建设的六个电源点项目,浙能电力收购浙能集团所持有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包括:宁夏枣49%的股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评估报告;(2)同意浙能电力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集团现金收购宁夏“一控五参”电源项目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即国华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133,834,493.49元、国电宁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70,615,351.53元、枣泉发电股权转让价格为290,122,624.13元、神华鸳鸯湖股权转让价格为15,195,632.57元、华能大坝股权转让价格为122,505,192.76元、中铝银星股权转让价格为324,397,910.99元,上述六个项目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156,671,205.47元;(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产生的权益经审计后归浙能集团所有。 |
12 |
2017-11-04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14136 |
USD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作为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的股东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方式向浙能国际增资,用于投资巴西圣西芒水电站(SaoSimao)特许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圣西芒水电站项目”)35%的股权。根据浙能富兴的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向浙能富兴增资9.4亿元人民币。 |
13 |
2017-11-04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94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作为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的股东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方式向浙能国际增资,用于投资巴西圣西芒水电站(SaoSimao)特许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圣西芒水电站项目”)35%的股权。根据浙能富兴的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向浙能富兴增资9.4亿元人民币。 |
14 |
2017-11-04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21203 |
USD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作为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的股东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方式向浙能国际增资,用于投资巴西圣西芒水电站(SaoSimao)特许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圣西芒水电站项目”)35%的股权。根据浙能富兴的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向浙能富兴增资9.4亿元人民币。 |
15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30000 |
CNY |
30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河北核电。河北核电的成立是为了作为TWR-300行波堆示范工程项目的业主公司,负责示范项目前期开发、建造和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营,在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为行波堆技术的发展提供试验与验证服务。 |
16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35000 |
CNY |
35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河北核电。河北核电的成立是为了作为TWR-300行波堆示范工程项目的业主公司,负责示范项目前期开发、建造和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营,在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为行波堆技术的发展提供试验与验证服务。 |
17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7500 |
CNY |
10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国际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行波堆核电站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好地响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技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行波堆公司。 |
18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10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河北核电。河北核电的成立是为了作为TWR-300行波堆示范工程项目的业主公司,负责示范项目前期开发、建造和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营,在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为行波堆技术的发展提供试验与验证服务。 |
19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15000 |
CNY |
15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河北核电。河北核电的成立是为了作为TWR-300行波堆示范工程项目的业主公司,负责示范项目前期开发、建造和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营,在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为行波堆技术的发展提供试验与验证服务。 |
20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7500 |
CNY |
10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国际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行波堆核电站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好地响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技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行波堆公司。 |
21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11250 |
CNY |
15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国际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行波堆核电站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好地响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技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行波堆公司。 |
22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2500 |
CNY |
30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国际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行波堆核电站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好地响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技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行波堆公司。 |
23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10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河北核电。河北核电的成立是为了作为TWR-300行波堆示范工程项目的业主公司,负责示范项目前期开发、建造和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营,在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为行波堆技术的发展提供试验与验证服务。 |
24 |
2017-09-12 |
实施中 |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 |
26250 |
CNY |
35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国际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行波堆核电站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好地响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技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共同出资设立行波堆公司。 |
25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 |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符合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重要战略的船舶核动力军民融合项目,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出资设立核动力公司,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持有核动力公司9%的股权。 |
26 |
2017-08-11 |
实施中 |
浙江三门高温堆电站有限公司 |
—— |
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 |
—— |
3000 |
CNY |
—— |
为深化核能领域合作,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台州地区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同意公司与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高温堆”)合资成立三门高温堆。三门高温堆成立时的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持有49%的股权 |
27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符合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重要战略的船舶核动力军民融合项目,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出资设立核动力公司,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持有核动力公司9%的股权。 |
28 |
2017-08-11 |
实施中 |
浙江三门高温堆电站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1470 |
CNY |
—— |
为深化核能领域合作,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台州地区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同意公司与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高温堆”)合资成立三门高温堆。三门高温堆成立时的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持有49%的股权 |
29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符合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重要战略的船舶核动力军民融合项目,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出资设立核动力公司,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持有核动力公司9%的股权。 |
30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9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符合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重要战略的船舶核动力军民融合项目,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出资设立核动力公司,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持有核动力公司9%的股权。 |
31 |
2017-08-11 |
实施中 |
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 |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51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积极介入符合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重要战略的船舶核动力军民融合项目,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共同出资设立核动力公司,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持有核动力公司9%的股权。 |
32 |
2017-02-16 |
实施中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设立能源服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出资,全资设立能源服务公司,并结合业务开展需要分期出资到位。 |
33 |
2016-11-18 |
实施中 |
浙江富浙 |
——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 |
15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出资,参与设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0%的股权,间接参与国同基金的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也认缴出资15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5%的股权。 |
34 |
2016-11-18 |
实施中 |
浙江富浙 |
——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
15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出资,参与设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0%的股权,间接参与国同基金的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也认缴出资15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5%的股权。 |
35 |
2016-11-18 |
实施中 |
浙江富浙 |
——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
30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出资,参与设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0%的股权,间接参与国同基金的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也认缴出资15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5%的股权。 |
36 |
2016-11-18 |
实施中 |
浙江富浙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出资,参与设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0%的股权,间接参与国同基金的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也认缴出资15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5%的股权。 |
37 |
2016-11-18 |
实施中 |
浙江富浙 |
—— |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15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出资,参与设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0%的股权,间接参与国同基金的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也认缴出资15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5%的股权。 |
38 |
2016-11-18 |
实施中 |
浙江富浙 |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150000 |
CNY |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出资,参与设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0%的股权,间接参与国同基金的投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资本”)也认缴出资15亿元,参股浙江富浙15%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