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5-25 |
股东大会通过 |
资产管理子公司(暂定名) |
—— |
资产管理子公司(暂定名) |
资产管理子公司(暂定名) |
—— |
—— |
—— |
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引进战略投资者。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 |
2018-05-25 |
股东大会通过 |
直销银行子公司 |
—— |
直销银行子公司 |
直销银行子公司 |
300000 |
CNY |
—— |
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转让不超过30%的股权,以引进战略投资者。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 |
2017-03-30 |
股东大会通过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46000 |
CNY |
—— |
同意按照现持股比例,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4.6亿元。本次增资后本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82%。在本次增资期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的全部事宜。本议案和相关授权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尚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4 |
2016-11-19 |
实施完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2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分别接到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银”)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银卢森堡”) 、萨尔尔 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萨尔尔奥彭海姆”)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
险”) 的书面告知函, 前述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 ”) , 德银、 德银卢森堡和萨尔尔
奥彭海姆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 2,136,045,885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9.99%)以及本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
至登记日的期间内向其发行的任何红股予人保财险。 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
审批程 |
5 |
2016-11-19 |
实施完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9.2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分别接到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银”)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银卢森堡”) 、萨尔尔 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萨尔尔奥彭海姆”)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
险”) 的书面告知函, 前述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 ”) , 德银、 德银卢森堡和萨尔尔
奥彭海姆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 2,136,045,885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9.99%)以及本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
至登记日的期间内向其发行的任何红股予人保财险。 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
审批程 |
6 |
2016-11-19 |
实施完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萨尔· 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 |
—— |
—— |
2.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分别接到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银”)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银卢森堡”) 、萨尔尔 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萨尔尔奥彭海姆”)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
险”) 的书面告知函, 前述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 ”) , 德银、 德银卢森堡和萨尔尔
奥彭海姆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 2,136,045,885 股 A 股普通股股份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9.99%)以及本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
至登记日的期间内向其发行的任何红股予人保财险。 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
审批程 |
7 |
2011-03-02 |
实施完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公司 |
—— |
—— |
11.94 |
本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04 号),同意将国家电网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95,920,393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1.94%)划转给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与国网资产于2009年7月30日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