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合成5(400031)
公司经营评述
- 2018-12-31
- 2018-06-30
- 2017-12-31
一、概述
鞍山合成属于制造业,原主营业务为: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坏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受行业景气度下降及竞争激烈的影响,鞍山合成的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营多年,2004年9月15日,鞍山合成由于连续三年亏损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转为在股转系统代办转让。从2010年开始不具备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的条件,公司股票每周交易一次且交投冷清,投资者利益受损严重。由于鞍山合成已经连续多年处于无资产、无业务的状态,且历史原因形成的债务负担沉重,依靠自身发展难以解决持续经营问题.2015年,公司完成了破产重整工作,解决了由于历史经营问题遗留的巨额债务,实现了不良资产的剥离及债务的全部清偿,具备了通过资产重组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条件。
2018年8月6日,公司披露《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2018-011号),主要内容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已满一年,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82,842,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8%,可转让时间为2018年8月9日。
2018年9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改选,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
会上同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原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修改为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在任期届满前,除法定事由或本章程另有约定外,不得被罢免或撤换,股东大会也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每年改选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五分之一(董事个人原因辞职及独立董事连任六年的除外),违反本条规定的董事不得当选。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2018-016)2018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潘跃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18-018)。同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马文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2018-019)。
2018年12月25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2018-023),“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9年3月25日。”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2019年的首要目标是按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如能按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彻底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在完成资产重组后,拟定新的经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