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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统计公报:GDP总量18809.64亿 常住人口增加2.73万(附图表)

[ 经济 人口 2019-03-11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十四、人口、就业和人民生活

常住人口小幅增长。截至201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559.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3万人。其中,外来人口499.01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2.0%。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1296.81万人,城镇化率为83.15%。常住人口出生率6.67‰,死亡率5.42‰,自然增长率1.2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81.63万人。

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实施22项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妥善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保证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全市新增就业4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截至年末,全社会就业人口896.56万人。其中,外来就业人口359.78万人,增加1.6万人;城镇就业人口714.21万人,增加4.1万人。第一产业就业人口60.07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口285.02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551.47万人。

居民收支稳定增长。实施17项增收措施。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06元,增长6.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76元,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65元,增长6.0%。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903元,增长7.4%,其中,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支出分别增长18.4%、14.3%和12.0%。

十五、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医保提标扩面,大幅上调基本医保门急诊报销限额。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16.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2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44.31万人,增加32.4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398.52万人,增加3.1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323.44万人,增加12.1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330.42万人,增加33.47万人。建成保障房2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57万平方米,提升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1300个片区、4000万平方米,65万户家庭受益。农村危房改造5000户,累计3万户困难农民家庭住上放心房、暖心房。

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提高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供养、优抚对象抚恤等标准,建成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0个,医养结合覆盖95%以上养老机构。截至年末,全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达1301个、床位1万张;全市低保对象14.25万人,救助站12个,提供救助服务7656人次。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拥有床位5.33万张,各类服务机构年末收养人员3.18万人。全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9.96万人,直接医疗救助72.66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6.46亿元。为6.2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了水、电、燃气补贴。

十六、脱贫攻坚和生态环保

精准脱贫深入推进。加强全市困难村结对帮扶,安排1000个困难村发展经济扶持资金11.2亿元,累计向14.8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制定实施我市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三年行动方案,足额安排对口支援省市帮扶预算25.7亿元,扎实推进对口帮扶82个县(市、区)工作,实施帮扶项目842个,选派干部人才1100余人,帮扶2万名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助力10个贫困县率先脱贫摘帽。

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完成全国首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现了一条红线管控生态空间。积极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环保治理工作,建设资金总投入超过300亿元,涉及121.3万户居民。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之间规划建设736平方公里“双城夹绿”生态屏障,完成起步区7400亩绿化任务。全市新增植树造林38万亩,新建提升绿地1500万平方米。深入落实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对七里海、北大港、团泊、大黄堡等875平方公里的湿地进行全面升级保护。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市PM2.5年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6.1%,重污染天数比上年减少13天,创2013年监测以来最好水平。劣Ⅴ类地表水比例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