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7-10-16 |
实施完成 |
霍尔果斯艾维迪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天津海量重度大数据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 |
20 |
CNY |
20 |
本公司拟与天津海量重度大数据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艾维迪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霍尔果斯,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天津海量重度大数据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2 |
2017-10-16 |
实施完成 |
霍尔果斯艾维迪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80 |
CNY |
80 |
本公司拟与天津海量重度大数据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艾维迪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霍尔果斯,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天津海量重度大数据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3 |
2017-08-09 |
实施中 |
青藤パブリックリレーションズ株式会社 |
——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竹内彰 |
1.8198 |
CNY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收购竹内彰先生所持有的青藤パブリックリレーションズ株式会社3,000股。 |
| 4 |
2017-07-17 |
实施完成 |
香港青藤文化有限公司 |
——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50 |
CNY |
—— |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青藤文化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地为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07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 |
| 5 |
2017-06-28 |
停止实施 |
北京俍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张春 |
—— |
66.6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春续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俍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34,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3.40%,张春续出资人民币666,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6.6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
| 6 |
2017-06-28 |
停止实施 |
北京俍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33.4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春续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俍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34,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3.40%,张春续出资人民币666,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6.6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
| 7 |
2017-04-19 |
实施中 |
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业 |
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3.53 |
CNY |
3 |
本公司拟与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参股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B座(二层)02C室-429号,本次投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5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2,4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00%;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8 |
2017-04-19 |
实施中 |
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业 |
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3.53 |
CNY |
3 |
本公司拟与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参股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B座(二层)02C室-429号,本次投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5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2,4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00%;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9 |
2017-04-19 |
实施中 |
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业 |
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2.35 |
CNY |
2 |
本公司拟与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参股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B座(二层)02C室-429号,本次投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5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2,4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00%;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0 |
2017-04-19 |
实施中 |
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业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8.24 |
CNY |
7 |
本公司拟与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参股北京陈茂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B座(二层)02C室-429号,本次投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5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2,4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00%;深圳前海博派擎天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上海欣榜加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山东何仙姑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00元,以取得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1 |
2017-04-10 |
实施中 |
霍尔果斯迁想公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 |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迁想公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地为霍尔果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
| 12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2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超、王路、王星、宋雨、赵钧盟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超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王路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王星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宋雨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赵钧盟出资人民币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7.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3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贝格麦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贝格麦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130 |
CNY |
—— |
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北京贝格麦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21,529.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00元认缴资新增资本392,153.00元注册资本,以取得本次增资后贝格麦斯注册资本的10.00%。 |
| 14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王路 |
—— |
14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超、王路、王星、宋雨、赵钧盟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超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王路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王星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宋雨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赵钧盟出资人民币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7.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5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宋雨 |
—— |
1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超、王路、王星、宋雨、赵钧盟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超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王路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王星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宋雨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赵钧盟出资人民币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7.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6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王星 |
—— |
14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超、王路、王星、宋雨、赵钧盟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超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王路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王星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宋雨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赵钧盟出资人民币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7.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7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张超 |
—— |
35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超、王路、王星、宋雨、赵钧盟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超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王路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王星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宋雨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赵钧盟出资人民币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7.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18 |
2016-12-1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赵钧盟 |
—— |
7 |
CNY |
—— |
本公司拟与张超、王路、王星、宋雨、赵钧盟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辰达音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暂定为北京,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张超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王路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王星出资人民币1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00%,宋雨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赵钧盟出资人民币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7.00%(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