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7-09-08 |
股东大会通过 |
微巨星APP |
—— |
微巨星(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28 |
CNY |
—— |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部分业务归属调整,现拟将公司委托厦门睿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微巨星APP’以账面原值出售给全资子公司微巨星(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80,000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系向全资子公司进行的业务转移,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 |
2017-04-0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开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业 |
皇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53 |
CNY |
51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皇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嘉投资’)拟与公司董事会成员郑宝琳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北京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开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其中,皇嘉投资拟出资153万元,持股比例为51%,郑宝琳拟出资147万元,持股比例为49%。投资双方出资均以现金出资,本次出资资金均由投资双方自有资金。 |
3 |
2017-04-06 |
实施中 |
微巨星(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教育 |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 |
CNY |
100 |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微巨星(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49号小样青年社区Z室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
4 |
2017-04-0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开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业 |
郑宝琳 |
—— |
147 |
CNY |
4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皇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嘉投资’)拟与公司董事会成员郑宝琳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北京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开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其中,皇嘉投资拟出资153万元,持股比例为51%,郑宝琳拟出资147万元,持股比例为49%。投资双方出资均以现金出资,本次出资资金均由投资双方自有资金。 |
5 |
2016-11-15 |
实施中 |
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厦门艾久文化有限公司 |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22 |
CNY |
51 |
出售方: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厦门艾久文化有限公司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事项:厦门艾久文化有限公司购买公司持有的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公司以220,000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6 |
2016-08-24 |
实施完成 |
北京酸石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微巨星(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微巨星(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酸石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
7 |
2016-04-27 |
董事会预案 |
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 |
16 |
CNY |
1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现拟出资160,000.00元收购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6%的股权,实现控股厦门道友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8 |
2016-04-27 |
董事会预案 |
泉州众视传媒有限公司 |
—— |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 |
60 |
CNY |
6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现拟出资600,000.00元收购泉州众视传媒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