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7 |
实施完成 |
整合后的新公司 |
—— |
整合后的新公司 |
整合后的新公司 |
7500 |
CNY |
100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姜师才、陈夏云以及福建省国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姜师才、陈夏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货币方式设立一间医药连锁公司,姜师才、陈夏云以及福建国晟将其持有的51门店的资产和业务注入新公司,公司将向姜师才、陈夏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购买整合后的新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
| 2 |
2018-04-13 |
实施完成 |
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15,4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 |
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15,4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15,4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 |
—— |
——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巴西北部战略位置掌控港口物流通道,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关系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有利于落实南美区域公司在巴西的市场布局,符合公司国际化经营和海外优先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加强商业模式创新要求,是践行南美区域公司“三步走”战略的重要举措。 |
| 3 |
2017-12-14 |
实施中 |
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15,4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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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巴西北部战略位置掌控港口物流通道,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关系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有利于落实南美区域公司在巴西的市场布局,符合公司国际化经营和海外优先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加强商业模式创新要求,是践行南美区域公司“三步走”战略的重要举措。 |
| 4 |
2017-11-07 |
实施中 |
整合后的新公司 |
——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姜师才、陈夏云、福建省国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7500 |
CNY |
100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姜师才、陈夏云以及福建省国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姜师才、陈夏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货币方式设立一间医药连锁公司,姜师才、陈夏云以及福建国晟将其持有的51门店的资产和业务注入新公司,公司将向姜师才、陈夏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购买整合后的新公司100%股权,购买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