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科技(601777)

公司并购事件(千里科技)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6-16 实施中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857.026667 CNY 16.97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拟以188,570,266.67元的价格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97%股权(对应人民币1.88亿元的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力帆乘用车将持有万光新能源98.20%的股权,国开基金不再持有万光新能源的股权。
2 2018-01-16 董事会预案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 CNY —— 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的监管评级,若能达到A级创新类,则除基本业务和目前已开展的买方信贷业务、固定收益类的投资业务以外,可逐项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为进一步拓展新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共同按原持股比例对财务公司追加投资,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7.35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49%不变。
3 2018-01-16 董事会预案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 CNY —— 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的监管评级,若能达到A级创新类,则除基本业务和目前已开展的买方信贷业务、固定收益类的投资业务以外,可逐项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为进一步拓展新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共同按原持股比例对财务公司追加投资,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7.35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49%不变。
4 2017-12-26 股东大会通过 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500 CNY 5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融资租赁”)51%股权按照人民币46,500万元转让给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控股”),因汇洋控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项下的重大资产重组。
5 2017-12-26 股东大会通过 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500 CNY 5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融资租赁”)51%股权按照人民币46,500万元转让给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控股”),因汇洋控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项下的重大资产重组。
6 2017-12-15 董事会预案 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500 CNY 5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融资租赁”)51%股权按照人民币46,500万元转让给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控股”),因汇洋控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项下的重大资产重组。
7 2017-12-09 实施中 分时租赁平台软件(含源代码及软件著作权)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646.175 CNY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拟将开发的分时租赁平台软件(含源代码及软件著作权)以1,646.175万元(含2017年租车平台服务费)转让给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达汽车”),转让价格为经双方协商,按照软件源代码条数844,205条*10元/条加上2017年租车平台服务费801.97万元合计作价1,646.175万元。
8 2017-10-09 实施中 重庆盼达用车租赁有限公司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75 CNY —— 为了加快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布局和建设,根据公司新能源战略发展规划,力帆股份拟对重庆盼达用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达用车”)投资人民币1,575万元(其中人民币1,500万元认缴盼达用车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盼达用车原股东、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关联方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控股”)以及自然人高钰、盼达用车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也将同时按照相同的价格参与本次增资,使盼达用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资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力帆股份将取得盼达用车15%股权。
9 2017-09-26 实施中 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 —— 长春亿帆联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9000 CNY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拟与长春亿帆联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其中长春亿帆现金出资51,000万元,占标的公司51%股权,力帆集团销售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0万元,占标的公司49%股权。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0 2017-09-26 实施中 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 ——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51000 CNY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拟与长春亿帆联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其中长春亿帆现金出资51,000万元,占标的公司51%股权,力帆集团销售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0万元,占标的公司49%股权。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1 2017-08-12 董事会预案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 —— 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1600 CNY ——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后该公司名称为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濮阳开州农商银行”)。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力帆摩托车产销”)拟以每股1元的价格投资认购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18,000万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同时力帆摩托车产销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21,600万元,用于购买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认购完成后,力帆摩托车产销将持有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份。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银监部门的批准。
12 2017-04-29 实施完成 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筹) 汽车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为了加快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布局和建设,更有效地整合公司现有新能源产业内部资源,促进公司发展壮大、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亿元。
13 2017-04-15 实施中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65000 CNY —— 力帆股份(601777)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进出口”)的日常资金融通,提升公司整体收益水平,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5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力帆进出口进行增资。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由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14 2017-01-26 股东大会通过 北碚区梨园村72号土地 —— 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局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40000 CNY ——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总体规划,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局将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汽车”)位于北碚区梨园村72号依法进行收储,收储后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双方拟就相关事宜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力帆汽车将在土地及地上物达到交付标准后移交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房屋管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力帆汽车货币补偿。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补偿协议书及相关文件。
15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16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17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18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19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20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21 2016-12-02 停止实施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CNY —— 根据三峡人寿的筹建计划,该公司注册资金拟为10亿元,拟由7家股东投资组建,分别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家和兴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重庆万州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和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22 2016-11-16 董事会预案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CNY —— 公司拟将所持参股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1亿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2.4534%)按照每股人民币1.70元转让给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公司初始入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0元)以年收益率约10%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每股人民币1.70元,该部分股份转让价款涉及总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
23 2016-10-25 董事会预案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其他金融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34300 CNY —— 公司及力帆控股拟共同按照持股比例追加投资,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定的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力帆控股追加投资人民币3.57亿元,出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仍为51%;本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3.43亿元,出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仍为49%。公司与力帆控股将就本次追加投资事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或补充协议。
24 2016-07-26 达成意向 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业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2436 CNY 36 本公司子公司力帆汽车发动机拟向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出售持有的帝瀚机械36%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8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力帆汽车发动机不再持有帝瀚机械的任何股权。收购价格按照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帝瀚机械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6]027-01号)审定的帝瀚机械2015年度账面净资产值,结合帝瀚机械目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协议双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36万元。
25 2016-05-27 董事会预案 海博瑞德(重庆)动力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海博瑞德(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300 CNY —— 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从公司整体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出发并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利用海博瑞德(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瑞德”)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力帆新能源汽车的竞争优势,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与海博瑞德共同出资设立海博瑞德(重庆)动力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中海博瑞德以其持有的业务经营所涉及的相关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后作为初始出资,力帆乘用车通过受让海博瑞德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及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合计取得标的公司增资后不少于51%的股权,力帆乘用车合计投资不超过5610万元。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6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赵韫 974 CNY 3.247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27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07 CNY 9.025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28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何强 795 CNY 2.649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29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栋 243 CNY 0.809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30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胡冶 195 CNY 0.649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31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卫 22945 CNY 76.484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32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岳彦生 485 CNY 1.618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33 2015-08-13 股东大会通过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蒋德明 1656 CNY 5.519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亿元向陈卫、岳彦生、王栋、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蒋德明、何强、胡冶和赵韫购买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绿洲”)100%股权及其附属企业。
34 2015-07-28 董事会预案 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CNY 20 为满足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从公司整体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出发并经过认真调研论证,考虑在新能源汽车电池行业的发展布局,利用山东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恒宇”)在三元锂电方面的独特优势协助公司建立自主的新能源电池生产线,降低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外购成本,增强力帆新能源汽车的竞争优势,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元增资入股山东恒宇取得其20%股权。
35 2015-05-26 董事会预案 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卫 —— —— 100 为了提升力帆股份在智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经相关方友好协商,公司与陈卫博士签署框架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整合收购陈卫博士创办的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为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卫博士于2015年5月21日签署了《关于收购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之投资框架协议》。
36 2015-01-21 董事会预案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业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82000 CNY —— 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现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上述序号1募投项目执行主体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进行增资人民币8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力帆乘用车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11,071.94万元。
37 2014-08-01 达成意向 重庆市渝帆机械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制造业 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3600 CNY 30 因与力帆摩托车发动机共同投资渝帆机械的合作方重庆渝江压铸有限公司(持股70%)拟撤资转产,力帆摩托车发动机随同出售所持渝帆机械30%股权,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拟向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渝帆机械3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力帆摩托车发动机不再持有渝帆机械的任何股权。收购价格按照人民币1.2亿元为基础加上留存于渝帆机械账目所记载(含已实际发生尚未处理完结的事项或交易)的资产或权益(资产或权益金额等于搬迁截止日账面净资产减去厂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账面土地房地产及建构筑物的账面净值;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法定公积金等科目)之和,股权转让总价即为人民币3,600万元加上留存于渝帆机械账目所记载(含已实际发生尚未处理完结的事项或交易)的资产或权益等额款项的30%。
38 2012-07-05 董事会预案 上海新概念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沪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717.76 CNY 10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717.76万元收购上海沪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新概念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本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与上海沪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9 2012-03-29 实施完成 台州欧铭摩托车有限公司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林瑞玉,林华智 1500 CNY 51 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包括股权收购和增资方式)自然人林瑞玉和林华智共同持有的台州市欧铭摩托车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按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的评估结果作价,预计收购总价款约1,500万元。前述收购资金全部由力帆股份自筹。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签署收购协议、支付收购款等事宜,届时公司将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0 2011-10-25 董事会预案 力帆汽车俄罗斯有限公司 —— 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力帆汽车俄罗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力帆汽车俄罗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价格按力帆汽车俄罗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作价,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上述事项的签署转让协议、支付转让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