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

公司并购事件(杭齿前进)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6-29 实施中 杭州前进锻造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锻造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锻造有限公司 —— —— 25 杭州南方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高科”)拟按照评估价格收购香港浩丰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浩丰”)持有的杭州前进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锻造”)25%股权;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自身情况和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放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优先受让权。
2 2018-04-11 实施中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 —— 15 杨志锡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联轴器”)15%股份转让于刘东生先生;洪国强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前进联轴器5%股份转让于孔凡志先生;为保留前进联轴器与其经营团队的利益捆绑机制,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放弃上述股份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3 2018-04-11 实施中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 —— 5 杨志锡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联轴器”)15%股份转让于刘东生先生;洪国强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前进联轴器5%股份转让于孔凡志先生;为保留前进联轴器与其经营团队的利益捆绑机制,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放弃上述股份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 2018-01-17 实施完成 杭州爱德旺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资管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5 2018-01-17 实施完成 杭州爱德旺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资管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6 2017-12-26 实施完成 香港西环高街80-86号丽贤阁22楼A座住宅楼,香港鸭脷洲大街25-31号年丰大厦地下二号铺 —— 前进齿轮开发有限公司 —— 1340 CNY —— 前进齿轮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前进”)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以不低于13,400,000港元的价格出售位于香港西环高街80-86号丽贤阁22楼A座住宅楼及位于香港鸭脷洲大街25-31号年丰大厦地下2号铺(商铺)的两套闲置房屋资产。公司委托杭州萧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拟出售的相关房屋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核准,并出具了《关于对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房屋资产所有权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萧财国资函[2017]39号)。
7 2017-12-26 实施完成 香港西环高街80-86号丽贤阁22楼A座住宅楼,香港鸭脷洲大街25-31号年丰大厦地下二号铺 —— 前进齿轮开发有限公司 —— 1340 CNY —— 前进齿轮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前进”)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以不低于13,400,000港元的价格出售位于香港西环高街80-86号丽贤阁22楼A座住宅楼及位于香港鸭脷洲大街25-31号年丰大厦地下2号铺(商铺)的两套闲置房屋资产。公司委托杭州萧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拟出售的相关房屋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核准,并出具了《关于对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房屋资产所有权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萧财国资函[2017]39号)。
8 2017-12-14 停止实施 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何文秀 —— —— 70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
9 2017-11-25 实施中 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资管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10 2017-09-30 实施中 香港西环高街80-86号丽贤阁22楼A座住宅楼,香港鸭脷洲大街25-31号年丰大厦地下二号铺 —— 前进齿轮开发有限公司 —— 1340 CNY —— 前进齿轮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前进”)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以不低于13,400,000港元的价格出售位于香港西环高街80-86号丽贤阁22楼A座住宅楼及位于香港鸭脷洲大街25-31号年丰大厦地下2号铺(商铺)的两套闲置房屋资产。公司委托杭州萧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拟出售的相关房屋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核准,并出具了《关于对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房屋资产所有权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萧财国资函[2017]39号)。
11 2017-09-21 实施完成 上城区凤山桥直街的城南家园19-2-1201住宅房产 —— 朱子雯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9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六套闲置房屋资产,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杭州产权交易所《成交确认书》,确认朱子雯为本次转让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桥直街的城南家园19-2-1201住宅房产的受让人,成交价格为2,390,000元。目前,尚有一套房屋资产未成交。
12 2017-09-21 实施完成 采东路72号、采东路72-1号 —— 叶哲东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2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位于杭州市采东路72号、72-1号的两套非住宅资产,位于杭州采荷东区15-1-502、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桥直街的城南家园19-2-1201、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61、63、65号13层A室,及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中兴小区10号楼704的四套住宅资产,以上共计六套非经营性闲置房产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出售,以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挂牌的基础底价。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交易竞拍结果及竞拍价格尚未确定,本次出售资产如全部成交,按评估值计算增加公司净收益约720万元。因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05元,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2017-09-21 实施完成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中兴小区10号楼704室 —— 郑瑾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位于杭州市采东路72号、72-1号的两套非住宅资产,位于杭州采荷东区15-1-502、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桥直街的城南家园19-2-1201、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61、63、65号13层A室,及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中兴小区10号楼704的四套住宅资产,以上共计六套非经营性闲置房产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出售,以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挂牌的基础底价。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交易竞拍结果及竞拍价格尚未确定,本次出售资产如全部成交,按评估值计算增加公司净收益约720万元。因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05元,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2017-09-21 实施完成 位于杭州、武汉、舟山等地共六套闲置房屋资产 ——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位于杭州市采东路72号、72-1号的两套非住宅资产,位于杭州采荷东区15-1-502、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桥直街的城南家园19-2-1201、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61、63、65号13层A室,及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中兴小区10号楼704的四套住宅资产,以上共计六套非经营性闲置房产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出售,以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挂牌的基础底价。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交易竞拍结果及竞拍价格尚未确定,本次出售资产如全部成交,按评估值计算增加公司净收益约720万元。因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05元,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2017-09-21 实施完成 采荷东区15幢1单元502室 —— 丁志献、徐进玉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3.5 CNY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位于杭州市采东路72号、72-1号的两套非住宅资产,位于杭州采荷东区15-1-502、杭州市上城区凤山桥直街的城南家园19-2-1201、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61、63、65号13层A室,及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中兴小区10号楼704的四套住宅资产,以上共计六套非经营性闲置房产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出售,以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挂牌的基础底价。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交易竞拍结果及竞拍价格尚未确定,本次出售资产如全部成交,按评估值计算增加公司净收益约720万元。因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低于0.05元,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2017-04-22 实施完成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晖路1号的相关实物资产 ——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11 CNY ——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及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晖路1号的相关实物资产(房地产及附属设备)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以中介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底价确定起拍价为5,411万元。
17 2016-12-09 董事会预案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东润添利(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40.6 公司拟与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前海”)控制的2个有限合伙企业东润添利(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润”)、嘉兴驰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驰浩”)一并成立联合体,参与竞拍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公司”或“标的企业”)85.8%股权(“标的股权”或“交易标的”)(“本次交易”)。
18 2016-12-09 董事会预案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嘉兴驰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9.4 公司拟与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前海”)控制的2个有限合伙企业东润添利(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润”)、嘉兴驰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驰浩”)一并成立联合体,参与竞拍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公司”或“标的企业”)85.8%股权(“标的股权”或“交易标的”)(“本次交易”)。
19 2016-12-09 董事会预案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35.8 公司拟与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前海”)控制的2个有限合伙企业东润添利(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润”)、嘉兴驰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驰浩”)一并成立联合体,参与竞拍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公司”或“标的企业”)85.8%股权(“标的股权”或“交易标的”)(“本次交易”)。
20 2016-11-30 实施中 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土地,建筑物等资产 ——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11 CNY —— 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转让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土地、建筑物等资产的议案》。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出售资产议案前收到公司大股东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国资”)有意参与公开竞标函,如大股东中标,则构成关联交易。出于谨慎原则,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关联董事茅建荣先生、冯光先生、裘国平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25、2016-028)。2016年10月31日公司在杭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该项资产,至挂牌截止日,萧山国资作为唯一的受让方,以人民币金额5,411万元的价格取得本次交易资产。本次交易是公司与大股东萧山国资之间发生的资产转让,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 2016-04-12 实施完成 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业 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 菲亚特克莱斯勒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3.83 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依维柯变速器有限公司及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统称为“杭维柯”。为了改善企业投资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转让所持有两家参股子公司各13.83%股权。
22 2016-04-12 实施完成 杭州依维柯变速器有限公司 汽车制造业 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 菲亚特克莱斯勒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3.83 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依维柯变速器有限公司及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统称为“杭维柯”。为了改善企业投资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转让所持有两家参股子公司各13.83%股权。
23 2016-01-20 董事会预案 绍兴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 450 CNY —— 为使绍兴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资额为450万元
24 2014-10-24 董事会预案 杭州前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业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益南链条集团有限公司 1365 CNY 49 公司拟以1,365万元现金收购由浙江益南链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前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49%的股权。
25 2014-06-28 董事会预案 杭州临江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制造业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临江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 7500 CNY —— 临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由商业贸易型公司变为生产经营型企业。公司拟向临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以货币形式分两期向临江公司出资,首期出资4,000万元,同时对临江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26 2014-06-28 董事会预案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临江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5.17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共计9000万股,按1:1全部转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目前持有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占该行总股本的比例为5.17%,共计9000万股。
27 2013-09-12 实施完成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 6192.632 CNY 0.86 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向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1,181.8万股股权,交易金额为6,192.632万元。
28 2012-10-27 董事会预案 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志锡,徐雅萍等12名小股东 —— —— 40 公司目前持有前进联轴器25%股权,因前进联轴器的主要产品高弹性联轴器与船用齿轮箱关联度高、是构成船舶动力系统的关键元件,公司应掌控该关键配套资源,同时前进联轴器的高弹性联轴器的业务拥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公司拟收购参股子公司杭州前进联轴器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的40%股权,以实现公司对前进联轴器的控股地位。
29 2012-06-20 实施完成 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21.4569 CNY 19.5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杭州依维柯变速器有限公司及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杭维柯变速器及杭维柯传动各33%的股份,拟将各19.5%的股份转让给萧山国资以上述两家公司2011年4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金额作价方式来确定基本结算价格,即杭维柯变速器19.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971,724.62元,杭维柯传动19.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214,569.40元,合计为93,186,294.02元。
30 2012-06-20 实施完成 杭州依维柯变速器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97.1725 CNY 19.5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杭州依维柯变速器有限公司及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杭维柯变速器及杭维柯传动各33%的股份,拟将各19.5%的股份转让给萧山国资以上述两家公司2011年4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金额作价方式来确定基本结算价格,即杭维柯变速器19.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971,724.62元,杭维柯传动19.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214,569.40元,合计为93,186,294.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