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22 |
董事会预案 |
MMG Laos Holdings Limited |
—— |
MMG Laos Holdings Limited |
MMG Laos Holdings Limited |
—— |
—— |
—— |
公司与AlbumInvestmentPrivatelimited(简称“卖方”)及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卖方担保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购买协议》(SHAREPURCHASEAGREEMENT),公司拟收购卖方持有的MMGLaosHoldingsLimited(简称“MMGLaos”)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MMGLaos持有LaneXangMineralsLimited(简称“LXML”)90%股权,LXML为位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Sepon矿山的拥有人。 |
| 2 |
2018-05-29 |
实施中 |
河南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河南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 |
43.39 |
公司关联企业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联合”、“受让方”)于近日与河南豫矿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矿资源”、“转让方”)签署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受让豫矿资源持有的河南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鑫矿业”)43.39%的股权、嵩县鑫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矿业”)20%的股权及东湾金矿探矿权(以下简称“东湾金矿”)34.74%的权益。 |
| 3 |
2018-05-29 |
实施中 |
嵩县鑫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嵩县鑫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嵩县鑫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 |
20 |
公司关联企业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联合”、“受让方”)于近日与河南豫矿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矿资源”、“转让方”)签署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受让豫矿资源持有的河南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鑫矿业”)43.39%的股权、嵩县鑫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矿业”)20%的股权及东湾金矿探矿权(以下简称“东湾金矿”)34.74%的权益。 |
| 4 |
2018-05-29 |
实施中 |
东湾金矿探矿权34.74%的权益 |
—— |
东湾金矿探矿权34.74%的权益 |
东湾金矿探矿权34.74%的权益 |
—— |
—— |
—— |
公司关联企业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联合”、“受让方”)于近日与河南豫矿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矿资源”、“转让方”)签署了《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受让豫矿资源持有的河南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鑫矿业”)43.39%的股权、嵩县鑫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矿业”)20%的股权及东湾金矿探矿权(以下简称“东湾金矿”)34.74%的权益。 |
| 5 |
2015-12-30 |
停止实施 |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赵美光 |
8675.1 |
CNY |
10.71 |
本公司拟向王建胜、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赵美光、任义国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 |
| 6 |
2015-12-30 |
停止实施 |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建胜 |
27540 |
CNY |
34 |
本公司拟向王建胜、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赵美光、任义国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 |
| 7 |
2015-12-30 |
停止实施 |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任义国 |
7524.9 |
CNY |
9.29 |
本公司拟向王建胜、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赵美光、任义国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 |
| 8 |
2015-12-30 |
停止实施 |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守武 |
12960 |
CNY |
16 |
本公司拟向王建胜、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赵美光、任义国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 |
| 9 |
2015-12-30 |
停止实施 |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仲秀霞 |
10530 |
CNY |
13 |
本公司拟向王建胜、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赵美光、任义国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 |
| 10 |
2015-12-30 |
停止实施 |
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罗长顺 |
13770 |
CNY |
17 |
本公司拟向王建胜、罗长顺、王守武、仲秀霞、赵美光、任义国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威海怡和100%股权。 |
| 11 |
2015-07-24 |
实施完成 |
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000 |
CNY |
—— |
2015年6月1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与梁建平先生(“乙方”,代表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鲁弘女士和梁晓燕女士)签署《关于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书》,双方一致同意,赤峰黄金支付乙方人民币4,000万元,同时向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源科技”)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获得广源科技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广源科技股权结构为赤峰黄金持股55%,鲁弘女士持股2.25%,梁晓燕女士持股42.75%。 |
| 12 |
2015-07-24 |
实施完成 |
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鲁弘,梁晓燕 |
4000 |
CNY |
—— |
2015年6月1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与梁建平先生(“乙方”,代表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鲁弘女士和梁晓燕女士)签署《关于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书》,双方一致同意,赤峰黄金支付乙方人民币4,000万元,同时向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源科技”)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获得广源科技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广源科技股权结构为赤峰黄金持股55%,鲁弘女士持股2.25%,梁晓燕女士持股42.75%。 |
| 13 |
2015-04-23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929 |
CNY |
—— |
2015 年4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雄风环保”)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本次以货币方式向雄风环保新增注册资本 16,929万元。 |
| 14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永兴县邦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177.54 |
CNY |
1.3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15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前海麒麟鑫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146.746 |
CNY |
2.37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16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企汇鑫南京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3224.648 |
CNY |
3.56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17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谭雄玉 |
33270.034 |
CNY |
36.73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18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6639.514 |
CNY |
7.33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19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681.168 |
CNY |
2.96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20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采矿业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国菊,谭光华,刘三平,谭海艳,王芝月,王友武,王兰女,周启宝,章健,李水林,杜军,张晟,高云飞,沈笑安,王磊,雷平燕,曹芬,李跃林,李作桂,王险峰 |
68997.5957 |
CNY |
30.22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21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企港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4836.972 |
CNY |
5.34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22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赢恒光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24.648 |
CNY |
3.56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23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高达汇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30.81 |
CNY |
4.45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24 |
2015-02-10 |
实施完成 |
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开采辅助活动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956.528 |
CNY |
2.16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雄风稀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
| 25 |
2014-08-28 |
实施完成 |
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中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2595.92 |
CNY |
100 |
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吉隆矿业以现金方式购买中和实业持有的五龙黄金100.00%的股权。 |
| 26 |
2013-11-13 |
实施完成 |
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中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00 |
唐山中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
| 27 |
2012-12-25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 |
159420.79 |
CNY |
100 |
ST宝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拟以向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八位自然人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为支付对价,购买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八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吉隆矿业100.00%股权。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59,420.79万元,由ST宝龙以向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8位自然人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
| 28 |
2012-09-25 |
实施中 |
位于广州增城市石滩镇增江街西山村新围两宗共计73.8亩工业用地使用权 |
—— |
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89.47 |
CNY |
—— |
公司位于广州增城市石滩镇增江街西山村新围两宗共计73.8亩(49200.3平方米)工业用地,该两处土地已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经公司与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充分协商并经增城市政府相关办公会议通过,公司同意与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并由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以土地补偿款10894662.99元直接代本公司支付公司历年欠缴增城地方税务局税款本金6754633.73元及由拖欠产生的滞纳金等共计10894662.99元欠税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29 |
2011-03-28 |
实施完成 |
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308.8605 |
CNY |
36.36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轻汽公司36.36%的股权转让给景业投资,股权转让对价为景业投资承担本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前已生效的、且在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所有债务(约1300万元人民币)的全额偿付责任,股权转让协议于2010年5月18日最终签署并生效。
出售日:2010 年7月9 日;出售价格:13,088,604.95元 |
| 30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王业海 |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 |
—— |
0.5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一、(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二和(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分别扣划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884,100 股至吴培青、500,000 股至王业海 |
| 31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赵伟 |
黄乙珍 |
—— |
—— |
1.3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一、(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二和(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分别扣划黄乙珍持有本公司股份7,700,000 股至万沛中、2,000,000 股至刘建刚、1,294,400 股至赵伟、2,896,564 股至卢富根,同时,扣划黄乙珍持有的本公司5,927,5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至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
| 32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黄乙珍 |
—— |
—— |
5.95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一、(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二和(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分别扣划黄乙珍持有本公司股份7,700,000 股至万沛中、2,000,000 股至刘建刚、1,294,400 股至赵伟、2,896,564 股至卢富根,同时,扣划黄乙珍持有的本公司5,927,5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至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
| 33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万沛中 |
黄乙珍 |
—— |
—— |
7.73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一、(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二和(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分别扣划黄乙珍持有本公司股份7,700,000 股至万沛中、2,000,000 股至刘建刚、1,294,400 股至赵伟、2,896,564 股至卢富根,同时,扣划黄乙珍持有的本公司5,927,5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至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
| 34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吴培青 |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9242.912 |
CNY |
28.99 |
吴培青受让金安汽车所持有的东方宝龙29,384,100 股股份中的28,884,100 股限售股,占东方宝龙总股本的28.99%。该28,884,100 股限售股转让价格按人民币3.2 元/股计算,据此,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92,429,120 元
2010 年3 月26 日吴培青与金安汽车、黄河集团三方签订的《关于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 35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卢富根 |
黄乙珍 |
—— |
—— |
2.91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一、(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二和(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分别扣划黄乙珍持有本公司股份7,700,000 股至万沛中、2,000,000 股至刘建刚、1,294,400 股至赵伟、2,896,564 股至卢富根,同时,扣划黄乙珍持有的本公司5,927,5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至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
| 36 |
2010-04-06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刘建刚 |
黄乙珍 |
—— |
—— |
2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一、(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二和(2009)东中法执字98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分别扣划黄乙珍持有本公司股份7,700,000 股至万沛中、2,000,000 股至刘建刚、1,294,400 股至赵伟、2,896,564 股至卢富根,同时,扣划黄乙珍持有的本公司5,927,5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至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
| 37 |
2010-01-28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黄乙珍 |
—— |
—— |
4.05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执字第159-161号、2608 号,(2008)穗中法执字第2916 号,(2005)穗中法执字第1752、1759、2246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路营业部汇总对账单,黄乙珍持有的本公司4,036,22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强制解除质押,并扣划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证券账户。 |
| 38 |
2010-01-22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 |
—— |
2.97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执字第159-161 号、2608号,(2008)穗中法执字第2916 号,(2005)穗中法执字第1752、1759、2246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路营业部对账单,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963,78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强制解除质押,并扣划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证券账户。 |
| 39 |
2010-01-22 |
实施完成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 |
—— |
7.03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执字第159-161 号、2608号,(2008)穗中法执字第2916 号,(2005)穗中法执字第1752、1759、2246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0 司冻010 号),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强制解除质押,并扣划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证券账户。 |
| 40 |
2010-01-18 |
实施完成 |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 |
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杨龙江 |
—— |
—— |
95 |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随执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将原股东杨龙江在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所持95%的股权执行过户到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并于2009年12月30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
| 41 |
2010-01-18 |
签署协议 |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 |
吴培青 |
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0.0001 |
CNY |
95 |
2009年1月12日,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自然人吴培青与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吴培青。
黄河公司受让我司对杨龙江的全部债权,在黄河公司付清全部价款后,我司有责任根据《上司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助黄河公司将湖北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所拥有的金安公司95%之股权无条件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黄河实业指定的公司,并全力配合办理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