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4-03 |
董事会预案 |
全资投资管理公司 |
—— |
全资投资管理公司 |
全资投资管理公司 |
—— |
—— |
—— |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对外投资业务,理顺和规范投资管理关系,使投资业务逐步发展成为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 |
| 2 |
2017-12-07 |
董事会预案 |
新余新钢节能发电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 |
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在江西新余设立全资子公司新余新钢节能发电有限公司 |
| 3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
—— |
3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4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5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6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5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7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500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8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9 |
2017-09-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与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基金”或“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为人民币100100万元,其中新钢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 10 |
2017-05-10 |
股东大会通过 |
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 |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为理顺管理关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将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打造成为集贸易、融资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贸易平台,拟由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新钢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 11 |
2017-05-10 |
实施完成 |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 |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优化整合公司现有贸易、物流资源,打造公司国际贸易和融资的旗舰平台,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国际贸易公司,促进国际贸易和物流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更好更快发展目标。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2、董事会审议情况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6年12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12 |
2017-05-10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为理顺管理关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将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打造成为集贸易、融资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贸易平台,拟由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新钢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 13 |
2016-05-10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656.85 |
CNY |
—— |
为进一步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积极应对信贷政策的调整,利用进出口公司平台开展融资,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收购新钢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进出口公司”)全部股权,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进出口公司100%股权。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新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5.96%,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14 |
2016-04-19 |
董事会预案 |
新余钢铁(新加坡)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新加坡)有限公司 |
1100 |
USD |
—— |
为进一步促进新钢新加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升竞争力,公司拟对新钢新加坡公司增资11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15 |
2016-03-22 |
董事会预案 |
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876.7602 |
CNY |
—— |
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对贝卡金属制品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人民币38767602元 |
| 16 |
2016-03-22 |
董事会预案 |
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 |
3591.79 |
CNY |
—— |
公司同意以所属钢材仓储加工配送中心实物资产3591.79 万元对板加公司进行增资 |
| 17 |
2016-03-22 |
董事会预案 |
贝卡尔特(新余)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贝卡尔特(新余)新材料有限公司 |
35.6251 |
USD |
—— |
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对贝卡新材料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356251美元 |
| 18 |
2015-11-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3600 |
CNY |
100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为未来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转让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良矿公司”)和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坑公司”)100%的股权。双方达成了转让意向,转让价格按评估值为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良矿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4.53亿元,评估值为5.08亿元,评估增值0.55亿元,增值率为12.12%;铁坑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3.22亿元,评估值为3.36亿元,评估增值0.14亿元,增值率为4.51%。股权转让合计价格为8.44亿元,新钢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8.44亿元。 |
| 19 |
2015-11-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50800 |
CNY |
100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为未来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转让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良矿公司”)和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坑公司”)100%的股权。双方达成了转让意向,转让价格按评估值为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良矿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4.53亿元,评估值为5.08亿元,评估增值0.55亿元,增值率为12.12%;铁坑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3.22亿元,评估值为3.36亿元,评估增值0.14亿元,增值率为4.51%。股权转让合计价格为8.44亿元,新钢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8.44亿元。 |
| 20 |
2015-10-31 |
董事会预案 |
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矿业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208.47 |
CNY |
—— |
公司以所属4992.71亩土地按评估价值36,650.93万元元向全资子公司良矿公司增资;公司以所属4810.83亩土地按评估价值30,208.47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坑公司增资。 |
| 21 |
2015-10-31 |
董事会预案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矿业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650.93 |
CNY |
—— |
公司以所属4992.71亩土地按评估价值36,650.93万元元向全资子公司良矿公司增资;公司以所属4810.83亩土地按评估价值30,208.47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坑公司增资。 |
| 22 |
2015-04-21 |
董事会预案 |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将收购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气体”)全部股权,新钢集团持有新钢气体100%股权。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新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8.89%,因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23 |
2012-04-10 |
实施完成 |
新余贝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
Bekaert Xinyu Hong Kong Limited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0747.1 |
CNY |
50 |
公司将新余贝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0% 的股权转让给Bekaert Xinyu Hong Kong Limited,出售日:2011 年11月17 日,出售价格:10,747.10万元 |
| 24 |
2012-04-10 |
实施完成 |
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
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3516.73 |
CNY |
25 |
公司将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出售日:2011 年9月10 日,出售价格:13,516.73万元 |
| 25 |
2012-03-27 |
董事会预案 |
张家港宏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
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张家港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 |
13528.52 |
CNY |
50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拟以13528.52万元收购张家港宏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0%股权。 |
| 26 |
2011-12-10 |
实施完成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 |
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 |
—— |
—— |
72.91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赣国资产权字[2011]196 文《关于同意将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省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国控公司的批复》,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持有的新钢集团省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
2011 年5 月10 日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 27 |
2011-08-30 |
董事会预案 |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市俊远物资有限公司 |
—— |
—— |
25 |
经与俊远公司商议,俊远公司同意将所持俊宜公司的股权转让25%给本公司,转让价款将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确认 |
| 28 |
2010-03-31 |
实施完成 |
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下属新钢渣业公司现有的钢渣生产线、装载机等运输设备、B级料和C级料加工生产线、拟进入业务所占用的土地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入股,参股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上述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570.30万元,土地面积约227.95亩,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新余中冶环保公司是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新余市,目前注册资本50万元,拟将注册资金增加到1.1亿元,经营范围为工业废物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可再生资源产品的开发、研究和销售。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冶科工集团,以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的核心技术、产业与管理力量为基础,是国内专门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科研、设计和工程承包的机构,已有50余年历史,是国家科技部、计委和环保总局批准的“工业渣处理利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的技术依托单位。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以现金出资,持有新余中冶环保公司股权60%。参股后的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投资建设年处理116万吨钢渣热闷、磁选、筛分生产线项目,项目投资估算为21151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以上参股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还需办理政府相关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