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2-07 |
停止实施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 |
深圳子公司拟与自然人赵焱共同在山东省金乡县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乡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自然人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2 |
2018-02-07 |
停止实施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深圳子公司拟与自然人赵焱共同在山东省金乡县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乡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自然人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3 |
2018-02-07 |
实施完成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1960 |
CNY |
—— |
深圳子公司拟与安丘市盛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共同在山东省安丘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丘公司”)。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盛大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 4 |
2018-02-07 |
实施中 |
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 |
—— |
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 |
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 |
深圳子公司与自然人赵焱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经友好协商,上述投资事项变更为深圳子公司出资3000万元对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深圳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金乡县大生蒜都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
| 5 |
2018-02-07 |
实施完成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40 |
CNY |
—— |
深圳子公司拟与安丘市盛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共同在山东省安丘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丘公司”)。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盛大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 6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2040 |
CNY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下属子公司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关于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深圳子公司拟在山东省安丘市、山东省金乡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深圳子公司拟与安丘市盛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共同在山东省安丘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丘公司”)。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盛大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深圳子公司拟与自然人赵焱共同在山东省金乡县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乡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自然人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7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12850 |
CNY |
—— |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共同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为加快推进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支持公司下属深圳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进行对外投资,发展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公司拟通过引进投资者杭州新千万智共同对深圳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785亿元,占比51%,杭州新千万智认缴1.715亿元,占比49%,实缴出资时间及金额将根据深圳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及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实缴注资。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未与投资者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本次拟增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8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2040 |
CNY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下属子公司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关于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深圳子公司拟在山东省安丘市、山东省金乡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深圳子公司拟与安丘市盛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共同在山东省安丘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丘公司”)。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盛大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深圳子公司拟与自然人赵焱共同在山东省金乡县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乡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自然人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9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12850 |
CNY |
—— |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共同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为加快推进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支持公司下属深圳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进行对外投资,发展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公司拟通过引进投资者杭州新千万智共同对深圳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785亿元,占比51%,杭州新千万智认缴1.715亿元,占比49%,实缴出资时间及金额将根据深圳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及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实缴注资。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未与投资者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本次拟增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10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新兆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7920 |
CNY |
—— |
公司拟与杭州富毓共同投资设立食品安全产业并购基金,基金计划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不超过1.65亿元。其中首期出资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920万元,杭州富毓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其他资金由杭州富毓以非公开方式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合格投资者募集。正式基金合同尚未签署。 |
| 11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杭州新千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17150 |
CNY |
—— |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共同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为加快推进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支持公司下属深圳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进行对外投资,发展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公司拟通过引进投资者杭州新千万智共同对深圳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785亿元,占比51%,杭州新千万智认缴1.715亿元,占比49%,实缴出资时间及金额将根据深圳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及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实缴注资。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未与投资者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本次拟增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12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杭州新千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17150 |
CNY |
—— |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共同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为加快推进公司的业务转型发展,支持公司下属深圳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进行对外投资,发展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公司拟通过引进投资者杭州新千万智共同对深圳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3.5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785亿元,占比51%,杭州新千万智认缴1.715亿元,占比49%,实缴出资时间及金额将根据深圳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及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期实缴注资。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未与投资者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本次拟增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13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3000 |
CNY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下属子公司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关于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深圳子公司拟在山东省安丘市、山东省金乡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深圳子公司拟与安丘市盛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共同在山东省安丘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丘公司”)。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盛大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深圳子公司拟与自然人赵焱共同在山东省金乡县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乡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自然人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14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3000 |
CNY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下属子公司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关于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深圳子公司拟在山东省安丘市、山东省金乡县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深圳子公司拟与安丘市盛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共同在山东省安丘市设立控股子公司安丘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丘公司”)。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盛大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深圳子公司拟与自然人赵焱共同在山东省金乡县设立控股子公司金乡大生蒜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金乡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自然人赵焱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15 |
2018-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宁波新兆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7920 |
CNY |
—— |
公司拟与杭州富毓共同投资设立食品安全产业并购基金,基金计划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不超过1.65亿元。其中首期出资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7,920万元,杭州富毓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其他资金由杭州富毓以非公开方式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合格投资者募集。正式基金合同尚未签署。 |
| 16 |
2017-12-13 |
实施完成 |
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5,000万元。 |
| 17 |
2017-11-04 |
实施中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140 |
CNY |
—— |
大生农业集团合法享有的江泉实业65,667,070股的股票收益权。 |
| 18 |
2017-10-31 |
实施完成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
106024.9569 |
CNY |
13.37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其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控股权变更的重大事项。2017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辰”、“甲方”)通知,宁波顺辰于2017年7月27日与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农业集团”或“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13.37%)转让给大生农业集团。 |
| 19 |
2017-07-27 |
停止实施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上海超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
106000 |
CNY |
13.37 |
2017年6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宁波顺辰正在积极推进控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并于2017年6月8日与上海超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198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13.37%)转让给上海超聚。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郑永刚先生,如上述股权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岩。 |
| 20 |
2017-04-27 |
实施完成 |
下属江兴建陶厂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 |
—— |
山东维罗纳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059.375773 |
CNY |
—— |
2016年2月29日,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与山东维罗纳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签署《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将下属江兴建陶厂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转让给受让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120,593,757.73元。 |
| 21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霞 |
83.95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2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占前 |
209.9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3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尹建训 |
20.99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4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刘绪凯 |
1049.47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5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7935.91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6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振民 |
797.6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7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 |
40000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
| 28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杨万军 |
62.97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29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韩翠芬 |
20.99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0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苑洪国 |
41.98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1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郭承云 |
503.75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2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袁亮 |
139.93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3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徐冬梅 |
2546.71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4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亓亮 |
9305.28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5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勇 |
34.98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6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乔建亮 |
104.95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7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庞绪甲 |
69.97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8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徐明 |
15713.95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39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明悦 |
26719.44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0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林生 |
62.97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1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庆梅 |
2686.64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2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曹淑青 |
83.95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3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振华 |
3295.33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4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玉卓 |
83.95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5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清学 |
629.68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6 |
2017-03-09 |
停止实施 |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超 |
419.79 |
CNY |
—— |
上市公司以拟置出资产的作价金额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持有的瑞福锂业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上市公司拟置出的资产为铁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热电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为主体的资产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徐冬梅、刘绪凯、郭承云、王清学、安超、王占前、袁亮、陈振民、乔建亮、曹淑青、李霞、王玉卓、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尹建训、李勇、韩翠芬、张庆梅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初步作价为40,000.0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初步作价为220,00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80,0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江泉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自瑞福锂业的全部股东处购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一致。 |
| 47 |
2015-12-03 |
董事会预案 |
江兴建陶厂生产设备、厂房及其他相关资产 |
—— |
——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15年8月10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实施关停的议案。江兴建陶厂在停产前连续多年经营亏损,目前已处于关停状态,公司计划启动江泉实业下属江兴建陶厂生产设备、厂房及其他相关资产的转让工作。 |
| 48 |
2015-06-25 |
实施完成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3.37 |
2015年6月10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江泉”、“出让方”)分别与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李文签署《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华盛江泉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93,403,198股股份(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18.25%)以8.67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68,403,198股股份,占江泉实业股本总额的13.37%;转让给自然人李文25,000,000股股份,占江泉实业股本总额的4.89%。 |
| 49 |
2015-06-25 |
实施完成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李文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
—— |
—— |
4.89 |
2015年6月10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江泉”、“出让方”)分别与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李文签署《关于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华盛江泉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93,403,198股股份(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18.25%)以8.67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68,403,198股股份,占江泉实业股本总额的13.37%;转让给自然人李文25,000,000股股份,占江泉实业股本总额的4.89%。 |
| 50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峰 |
—— |
—— |
0.3544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1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毛芳亮 |
—— |
—— |
4.8567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2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9名股东 |
67300.5 |
CNY |
100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的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194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67,300.5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67,300.50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193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160,229.5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160,229.50万元。 |
| 53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3.8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4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4.08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5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13.2913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6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2.56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7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光 |
—— |
—— |
36.68368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8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刘东辉 |
—— |
—— |
30.01392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59 |
2015-02-04 |
暂停中止 |
唯美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4.36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江泉实业拥有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评估值为 67,300.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出资产作价为 67,300.50 万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北京唯美度 100.00%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 193 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60,229.5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160,229.5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 92,929.00 万元,由江泉实业向陈光等 9 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泉实业资本公积。江泉实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42 元/股。据此计算,江泉实业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271,722,217股 |
| 60 |
2010-03-26 |
实施完成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厂的全部资产 |
—— |
解胜永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49 |
CNY |
—— |
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与钢结构厂的承租人解胜永签订钢结构厂资产转让协议,将钢结构厂的全部资产转让给承租人解胜永,转让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3,490,043.55元,其中固定资产10,116,046.89元,在建工程3,373,996.66元,转让价格为13,490,043.55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转让价款500万元整,余款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全额支付。 |
| 61 |
2010-02-04 |
实施完成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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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投资总公司 |
翔和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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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翔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09年11 月11 日经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2009)熟民二执字第090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划至常熟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投资总公司,并于2009 年11月25 日正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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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4 |
实施完成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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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源中小企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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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2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于2008 年1 月30 日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穗中法执字第13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划至广州科源中小企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于2008 年2 月5 日正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