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2-01 |
实施中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38.85 |
CNY |
7.77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2 |
2018-02-01 |
实施中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10.65 |
CNY |
2.13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3 |
2018-02-01 |
实施中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100.5 |
CNY |
20.1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4 |
2018-01-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李红霞 |
38.85 |
CNY |
7.77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5 |
2018-01-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芸 |
10.65 |
CNY |
2.13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6 |
2018-01-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胡海啸 |
100.5 |
CNY |
20.1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7 |
2018-01-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胡海啸 |
100.5 |
CNY |
20.1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8 |
2018-01-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赵芸 |
10.65 |
CNY |
2.13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9 |
2018-01-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李红霞 |
38.85 |
CNY |
7.77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收购胡海啸、李红霞、赵芸所持有的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30%的股份,转让价格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计算。①胡海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20.10%,转让金额为1,005,000.00元。②李红霞: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7.77%,转让金额为388,500.00元。③赵芸:所持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比例为2.13%,转让金额为106,500.00元。总计收购价格为1,500,000.00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胡海啸、李红霞、赵芸分别持有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77%、2.13%股份,对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10 |
2017-11-07 |
实施中 |
辽阳北化敬昌轨道隔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66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王戈、张理平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辽阳北化敬昌轨道隔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万元,其中本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人民币6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王戈以现金出资4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张理平以现金出资4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1 |
2017-11-07 |
实施中 |
辽阳北化敬昌轨道隔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张理平 |
—— |
499.5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王戈、张理平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辽阳北化敬昌轨道隔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万元,其中本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人民币6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王戈以现金出资4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张理平以现金出资4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2 |
2017-11-07 |
实施中 |
辽阳北化敬昌轨道隔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王戈 |
—— |
499.5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王戈、张理平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辽阳北化敬昌轨道隔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万元,其中本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人民币6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王戈以现金出资4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张理平以现金出资49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3 |
2017-10-09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北化新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10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刘力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公司江苏北化新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刘力以现金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刘力为持有本公司8.79%股份的股东刘寿康的儿子。 |
14 |
2017-10-09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北化新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刘力 |
—— |
90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刘力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公司江苏北化新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刘力以现金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刘力为持有本公司8.79%股份的股东刘寿康的儿子。 |
15 |
2016-03-1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50 |
CNY |
——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橡科技”)所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橡高分子)拟引入自然人股东胡海啸、李红霞、赵芸三人,同时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增资50万元,至此本公司累计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胡海啸以现金出资10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1%。李红霞以现金出资38.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7%。赵芸以现金出资10.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6 |
2016-01-28 |
实施中 |
北京北化新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7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曾东江;北京软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北化新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材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6号-83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人民币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00%,曾东江以现金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软锋科技以现金出资3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7 |
2016-01-28 |
实施中 |
北京北化新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曾东江 |
—— |
35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曾东江;北京软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北化新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材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6号-83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人民币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00%,曾东江以现金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软锋科技以现金出资3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8 |
2016-01-28 |
实施中 |
北京北化新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北京软锋科技有限公司 |
—— |
380 |
CNY |
—— |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曾东江;北京软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北京北化新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材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6号-83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人民币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00%,曾东江以现金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软锋科技以现金出资3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