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4-24 |
实施完成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125 |
CNY |
2.5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或“公司”)拟与武汉华远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远智联将其持有的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地铁”)2.5%的股权,以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
| 2 |
2018-04-13 |
实施中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125 |
CNY |
2.5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或“公司”)拟与武汉华远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远智联将其持有的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地铁”)2.5%的股权,以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
| 3 |
2017-07-06 |
实施完成 |
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2307.832 |
CNY |
40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或“公司”)拟与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烽火集成将其持有的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地铁”)40%的股权,以2,307.8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2、审议情况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次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鲁国庆先生、陈建华先生、姚明远先生、江山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购买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3、公司与烽火集成均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4 |
2017-03-23 |
实施完成 |
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暂)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735 |
CNY |
49 |
为巩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理工光科”)在光纤传感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开拓新型光纤传感系统在新市场的应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创投”)共同出资设立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理光电”,实际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烽火创投出资735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鲁国庆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工商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烽理光电51%的股权,成为烽理光电的控股股东。 |
| 5 |
2017-03-23 |
实施完成 |
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暂)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 |
765 |
CNY |
51 |
为巩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理工光科”)在光纤传感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开拓新型光纤传感系统在新市场的应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创投”)共同出资设立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理光电”,实际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烽火创投出资735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鲁国庆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工商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烽理光电51%的股权,成为烽理光电的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