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CNY |
20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2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350 |
CNY |
4.9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3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CNY |
20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4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 |
CNY |
12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5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9950 |
CNY |
13.3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6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350 |
CNY |
4.9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7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CNY |
20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8 |
2018-05-28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350 |
CNY |
4.9 |
公司计划与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拟设立的海保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持股比例20%,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
| 9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易联众(厦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
易联众(厦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易联众(厦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CNY |
20 |
易康投资有意将其持有的大数据公司20%股权转让给易联众现任副总经理、大数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易联众吴梁斌先生,转让价格以大数据公司实缴资本金额乘以转让股权比例20%计算,为100万元。为了在大数据公司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吴梁斌先生将根据大数据公司未来发展的情况适时将其所持有的大数据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大数据公司核心骨干,公司将放弃优先购买权。考虑到公司已是大数据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同时为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大数据公司未来的发展,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且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10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00 |
CNY |
—— |
为建立以“医保+商保”为核心的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带动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健康医疗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推动公司现有医保系统的完善与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康吉”)与郭骁昌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睿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易康吉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郭骁昌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11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25 |
CNY |
—— |
为了保持和巩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医疗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助力公司业务逐渐向全民健康信息化领域拓展,公司与孙中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联康信息”),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3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孙中海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12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3250 |
CNY |
65 |
随着线上教育经济的发展,在线医疗教育产业近几年也实现了迅猛蓬勃的发展,市场空间与潜力十分巨大,为了抢占与拓展线上线下医疗教育服务等领域的市场,助力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医疗板块业务多元化垂直纵深发展,公司与吴一禹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易达迅教育科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3,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吴一禹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13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00 |
CNY |
—— |
为建立以“医保+商保”为核心的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带动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健康医疗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推动公司现有医保系统的完善与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康吉”)与郭骁昌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保睿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睿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易康吉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郭骁昌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14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5 |
CNY |
—— |
为了保持和巩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医疗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助力公司业务逐渐向全民健康信息化领域拓展,公司与孙中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易联众联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联康信息”),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3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孙中海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15 |
2018-03-23 |
股东大会通过 |
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750 |
CNY |
35 |
随着线上教育经济的发展,在线医疗教育产业近几年也实现了迅猛蓬勃的发展,市场空间与潜力十分巨大,为了抢占与拓展线上线下医疗教育服务等领域的市场,助力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医疗板块业务多元化垂直纵深发展,公司与吴一禹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福建易联众易达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易达迅教育科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3,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吴一禹先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16 |
2017-12-04 |
股东大会通过 |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郑永香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0 |
CNY |
5 |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目前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易康投资25%股权,雷彪先生持有易康投资65%股权,童斌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持有易康投资5%股权。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投资质量,易联众拟将持有的易康投资25%股权分别转让给易康投资现有的三名股东雷彪先生、童斌先生及郑永香先生,转让对价以易康投资实收资本金额乘以转让股权比例计算,转让总对价为1,250万元。其中雷彪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受让易康投资5%股权,受让对价分别为250万元;童斌先生受让易康投资15%股权,受让对价为750万元。 |
| 17 |
2017-12-04 |
股东大会通过 |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雷彪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0 |
CNY |
5 |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目前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易康投资25%股权,雷彪先生持有易康投资65%股权,童斌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持有易康投资5%股权。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投资质量,易联众拟将持有的易康投资25%股权分别转让给易康投资现有的三名股东雷彪先生、童斌先生及郑永香先生,转让对价以易康投资实收资本金额乘以转让股权比例计算,转让总对价为1,250万元。其中雷彪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受让易康投资5%股权,受让对价分别为250万元;童斌先生受让易康投资15%股权,受让对价为750万元。 |
| 18 |
2017-12-04 |
股东大会通过 |
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西安天德睿创实业有限公司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45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医联信息”)65%股权,为福建医联信息的控股股东。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了集中资源,加快战略升级,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医联信息45%股权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安天德睿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德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福建医联信息的股权下降至20%,公司不再将福建医联信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福建医联信息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
| 19 |
2017-12-04 |
股东大会通过 |
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辽宁德义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易联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500 |
CNY |
22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全资子公司厦门易联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持有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公司”)45%的股权。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了集中资源,加快战略升级,金控公司拟将持有的金服公司22%股权以人民币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辽宁德义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德义智”)。 |
| 20 |
2017-12-04 |
股东大会通过 |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童斌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50 |
CNY |
15 |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目前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易康投资25%股权,雷彪先生持有易康投资65%股权,童斌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持有易康投资5%股权。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投资质量,易联众拟将持有的易康投资25%股权分别转让给易康投资现有的三名股东雷彪先生、童斌先生及郑永香先生,转让对价以易康投资实收资本金额乘以转让股权比例计算,转让总对价为1,250万元。其中雷彪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受让易康投资5%股权,受让对价分别为250万元;童斌先生受让易康投资15%股权,受让对价为750万元。 |
| 21 |
2017-11-16 |
实施中 |
“洗车机系统”相关无形资产 |
—— |
南京易自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CNY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拟将其持有的“洗车机系统”相关无形资产转让给南京易自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易自助”),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25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固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2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3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4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5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6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7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8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29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30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31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32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33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34 |
2017-04-28 |
达成意向 |
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首钢总公司 |
—— |
—— |
—— |
——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号文),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 35 |
2016-11-11 |
实施中 |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20 |
1、为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计划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亿元作为发起人之一出资参与设立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拟设立的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易联众持股比例为20%,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
| 36 |
2016-10-24 |
董事会预案 |
中职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赵研 |
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36 |
CNY |
——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易联众”)持有中职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职动力”)26%的股权(实际出资额325万元)以人民币936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自然人赵研先生。 |
| 37 |
2016-03-17 |
实施完成 |
福建易联众软件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易联众软件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 |
为增强福建易联众软件系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易联众”)经营发展后劲,满足其进一步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福建易联众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福建易联众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福建易联众100%股权。 |
| 38 |
2016-02-02 |
停止实施 |
陕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黄邦杰 |
颜新永 |
65 |
CNY |
10 |
陕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易联众”)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陕西易联众70%股权,为陕西易联众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新永先生持有陕西易联众30%股权。颜新永先生有意将其持有的陕西易联众10%股权转让给易联众现任职工监事黄邦杰先生,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65万元。考虑到公司已是陕西易联众绝对控股股东,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且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39 |
2015-11-20 |
实施完成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张曦 |
古培坚 |
106865 |
CNY |
12.79 |
2015年8月24日,易联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古培坚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 |
| 40 |
2015-06-12 |
董事会预案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CNY |
——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电子科技51%股权,为电子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投资电子科技的资金来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得的超募资金部分。吴松先生持有电子科技20%股权;陈豪先生持有电子科技20%股权;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持有电子科技3%股权。现阮文华、施莹、高扬、吴松、陈豪5位股东有意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共计29%股权给易联众现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总经理雷彪先生。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对电子科技的总估值为500万元,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3%股权,吴松、陈豪分别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10%股权;张曦先生受让电子科技17%股权,受让对价为85万元;雷彪先生受让电子科技12%股权,受让对价为6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后,电子科技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拟将电子科技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考虑到公司已是电子科技绝对控股股东,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且拟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以自有资金510万元对电子科技进行同比例增资。 |
| 41 |
2015-06-12 |
董事会预案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张曦 |
阮文华、施莹、高扬、吴松、陈豪 |
85 |
CNY |
17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电子科技51%股权,为电子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投资电子科技的资金来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得的超募资金部分。吴松先生持有电子科技20%股权;陈豪先生持有电子科技20%股权;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持有电子科技3%股权。现阮文华、施莹、高扬、吴松、陈豪5位股东有意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共计29%股权给易联众现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总经理雷彪先生。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对电子科技的总估值为500万元,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3%股权,吴松、陈豪分别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10%股权;张曦先生受让电子科技17%股权,受让对价为85万元;雷彪先生受让电子科技12%股权,受让对价为6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后,电子科技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拟将电子科技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考虑到公司已是电子科技绝对控股股东,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且拟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以自有资金510万元对电子科技进行同比例增资。 |
| 42 |
2015-06-12 |
董事会预案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雷彪 |
阮文华、施莹、高扬、吴松、陈豪 |
60 |
CNY |
12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电子科技51%股权,为电子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投资电子科技的资金来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得的超募资金部分。吴松先生持有电子科技20%股权;陈豪先生持有电子科技20%股权;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持有电子科技3%股权。现阮文华、施莹、高扬、吴松、陈豪5位股东有意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共计29%股权给易联众现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总经理雷彪先生。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对电子科技的总估值为500万元,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3%股权,吴松、陈豪分别出让各自持有的电子科技10%股权;张曦先生受让电子科技17%股权,受让对价为85万元;雷彪先生受让电子科技12%股权,受让对价为6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后,电子科技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拟将电子科技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考虑到公司已是电子科技绝对控股股东,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且拟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以自有资金510万元对电子科技进行同比例增资。 |
| 43 |
2015-05-06 |
实施完成 |
北京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为使北京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联众”)的注册资本与实际经营规模相匹配,整合和投入更多优势资源,满足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北京易联众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北京易联众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北京易联众100%股权。
|
| 44 |
2015-04-21 |
实施完成 |
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谢元茂 |
340 |
CNY |
40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就受让谢元茂、廖春华持有的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达科技”)60%股权签署了《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易联众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 45 |
2015-04-21 |
实施完成 |
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廖春华 |
170 |
CNY |
20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就受让谢元茂、廖春华持有的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达科技”)60%股权签署了《厦门市纵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易联众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 46 |
2015-02-10 |
董事会预案 |
厦门市民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雷彪 |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10 |
CNY |
11 |
厦门市民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通”)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地厦门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持有民生通51%股权,为民生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联通”)持有民生通49%股权。开联通有意将其持有的11%民生通股权转让给易联众现任董事、总经理雷彪先生,转让价格以民生通注册资本金额乘以转让股权比例11%计算,为110万元,考虑到公司已是民生通绝对控股股东,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且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
| 47 |
2014-08-08 |
董事会预案 |
安徽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实达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625 |
CNY |
25 |
2014年8月4日,实达医疗与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实达医疗持有的安徽易联众25%股权的收购对价为人民币625万元。公司受让安徽易联众25%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易联众100%股权。2014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徽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
| 48 |
2012-12-25 |
董事会预案 |
位于福州软件园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二期的A3研发楼(即福州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6号楼) |
——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
2510.02 |
CNY |
—— |
公司拟与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福州软件园研发楼转让合同》,购置由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福州软件园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二期的A3研发楼(即:福州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6号楼)。该研发楼建筑面积共3691.2平方米(具体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购买单价为6800元/平方米,购房款总额为25,100,160元,综合考虑房屋总价和必要的房屋装修改造费用,总价值约3,2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三位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本次购置研发楼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置研发楼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 49 |
2011-12-29 |
实施完成 |
福建易联众软件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
——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卢苗等11位自然人 |
672 |
CNY |
56 |
经与卢苗、邹小平、郑兴华等11位自然人协商达成一致,本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收购转让方所持有的医疗公司56%的股权,对价为672万元。2011年12月15日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
| 50 |
2011-09-17 |
股东大会通过 |
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阮文华;施莹;高扬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0 |
CNY |
9 |
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9%的股权转让给阮文华、施莹、高扬等三人,其中阮文华、施莹、高扬分别受让3%的股权。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2011年6月30日净资产为951.77万元,转让9%的股权对价为90万元。 |
| 51 |
2011-09-17 |
股东大会通过 |
大连易联众科技有限公司 |
—— |
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常忠 |
99.48 |
CNY |
10 |
常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大连易联众10%的股权,为此,本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让常忠先生拟转让的10%股权,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连易联众2011年6月30日净资产为994.84万元,受让10%的股权对价为99.48万元。 |
| 52 |
2011-08-25 |
达成意向 |
IBM大型机System z10EC壹台,小型机Sytem p710壹台,大型机用磁带机TS1120壹台,小型机用磁带机TS1120壹台 |
——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根据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与IBM签订的合作伙伴协议,2011年8月02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进口代理协议》(合同编号为:CI110011070010B),委托其代理进口IBM大型机1套,具体包括:IBM大型机Systemz10EC壹台;小型机Sytemp710壹台;大型机用磁带机TS1120壹台;小型机用磁带机TS1120壹台。交易金额未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标准。该设备是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民生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中的固定资产购置投入,旨在通过大型机与云计算的结合,建设民生信息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