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7-10-30 |
实施中 |
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李永军 |
150 |
CNY |
—— |
为持续推进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联网+环保”发展战略及加快建设危废智慧管理平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万元收购自然人股东李永军先生所持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藤环境”)10%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藤环境100%股权,华藤环境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李永军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李永鹏先生的弟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李永军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鹏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 |
2017-09-27 |
实施中 |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万兴隆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800 |
CNY |
30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收购佛山市万兴隆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隆”)所持有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3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富龙环保30%股权,万兴隆持有富龙环保70%股权,富龙环保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3 |
2017-09-26 |
实施中 |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815 |
CNY |
76.48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3,040万元收购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立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 |
4 |
2017-09-26 |
实施中 |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立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25 |
CNY |
3.52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3,040万元收购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立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 |
5 |
2017-07-07 |
实施中 |
广晟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金控”)签署《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共同发起设立广晟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母基金”)。
本次产业并购基金采用母-子基金的形式,母-子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母基金采取平层结构投资运作,规模为人民币5.5亿元,母基金资金由广晟金控或广晟金控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LP1)认缴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2)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自母基金成立之日起按投资进度分期缴付。
广晟金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晟金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6 |
2017-07-07 |
实施中 |
广晟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 |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金控”)签署《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共同发起设立广晟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母基金”)。
本次产业并购基金采用母-子基金的形式,母-子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母基金采取平层结构投资运作,规模为人民币5.5亿元,母基金资金由广晟金控或广晟金控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LP1)认缴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2)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自母基金成立之日起按投资进度分期缴付。
广晟金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晟金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7 |
2017-01-20 |
实施完成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张维仰 |
135036.36 |
CNY |
6.88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江环保”)于2017年1月19日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维仰先生通知获悉,广晟公司与张维仰先生于2017年1月18日签署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8%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A股股份(下同)(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8%)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 |
8 |
2016-08-25 |
实施完成 |
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潍坊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6400 |
CNY |
45 |
上市公司收购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45%的股权。 |
9 |
2016-07-14 |
实施完成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张维仰 |
134266.92 |
CNY |
6.98 |
2016年6月1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张维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0,682,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8%)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 |
10 |
2016-06-07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8000 |
CNY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000万元 |
11 |
2015-11-25 |
董事会预案 |
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胡斌、程静、邓筱鹏、李红 |
10000 |
CNY |
100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收购自然人股东胡斌、程静、邓筱鹏和李红持有的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大恒”)100%股权;同时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惠天然”)100%股权。上述收购股权完成后,本公司将分别持有如东大恒及南通惠天然100%股权,如东大恒及南通惠天然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 |
2015-11-25 |
董事会预案 |
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胡斌、程静、邓筱鹏、李红 |
15000 |
CNY |
100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收购自然人股东胡斌、程静、邓筱鹏和李红持有的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大恒”)100%股权;同时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惠天然”)100%股权。上述收购股权完成后,本公司将分别持有如东大恒及南通惠天然100%股权,如东大恒及南通惠天然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3 |
2015-11-14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江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7555.8 |
CNY |
60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555.80万元收购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所持有的浙江江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联环保”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联环保60%股权,江联环保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14 |
2015-06-24 |
董事会预案 |
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CNY |
25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增资并收购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睿韬环保”或“目标公司”)85%的股权,其中公司将以人民币2,500万元向睿韬环保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其25%的股权;其后,公司再向睿韬环保以人民币6,000万收购其60%的股权。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睿韬环保85%股权,睿韬环保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15 |
2015-06-24 |
董事会预案 |
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刘洪顺,孟宪林,朱长福 |
6000 |
CNY |
60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增资并收购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睿韬环保”或“目标公司”)85%的股权,其中公司将以人民币2,500万元向睿韬环保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其25%的股权;其后,公司再向睿韬环保以人民币6,000万收购其60%的股权。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睿韬环保85%股权,睿韬环保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16 |
2015-05-22 |
董事会预案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7000 |
CNY |
——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2,010万元收购并增资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取得其80%股权,其中,本公司将以人民币15,010万元收购珠海永兴盛70%股权,并以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500万元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5,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向珠海永兴盛增资。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珠海永兴盛80%股权,李春山、李江山、李洪波及李余山分别持有珠海永兴盛5%股权。 |
17 |
2015-05-22 |
董事会预案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李永汉、李春山、李江山、李洪波、李余山、李雪凤 |
15010 |
CNY |
70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2,010万元收购并增资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取得其80%股权,其中,本公司将以人民币15,010万元收购珠海永兴盛70%股权,并以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500万元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5,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向珠海永兴盛增资。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珠海永兴盛80%股权,李春山、李江山、李洪波及李余山分别持有珠海永兴盛5%股权。 |
18 |
2015-03-27 |
实施完成 |
武汉云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
梅钢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80.48 |
CNY |
11.01 |
上市公司转让武汉云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1.01%的股权。 |
19 |
2015-03-27 |
董事会预案 |
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250 |
CNY |
9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350万元收购并增资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银”或“目标公司”)取得其60%股权,其中,本公司将以人民币5,100万元收购湖北天银51%股权,并以人民币2,250万元(其中,人民币895.5万元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354.5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向湖北天银增资,以增资方式取得湖北天银9%股权。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湖北天银60%股权,许志涛持有湖北天银40%股权。 |
20 |
2015-03-27 |
董事会预案 |
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傅哲宽,许志涛 |
5100 |
CNY |
51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350万元收购并增资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银”或“目标公司”)取得其60%股权,其中,本公司将以人民币5,100万元收购湖北天银51%股权,并以人民币2,250万元(其中,人民币895.5万元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354.5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向湖北天银增资,以增资方式取得湖北天银9%股权。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湖北天银60%股权,许志涛持有湖北天银40%股权。 |
21 |
2015-02-05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恒建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恒建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4700 |
CNY |
——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4,700万元收购恒建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建能源”)所持有的深圳市恒建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恒建通达”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将代目标公司承担并偿还应付账款人民币6,5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恒建通达100%股权,恒建通达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22 |
2014-09-19 |
董事会预案 |
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122.45 |
CNY |
——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122.45万元以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康泰”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其中公司将以人民币1,000万元收购江西康泰25%股权;其后,公司再以人民币2,122.45万增资江西康泰,其中人民币795.9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326.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西康泰51%股权,江西康泰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3 |
2014-09-19 |
董事会预案 |
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桂建平,熊树金,夏小凯 |
1000 |
CNY |
25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122.45万元以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康泰”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其中公司将以人民币1,000万元收购江西康泰25%股权;其后,公司再以人民币2,122.45万增资江西康泰,其中人民币795.9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326.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西康泰51%股权,江西康泰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4 |
2014-08-12 |
董事会预案 |
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沃森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孟学,蔡珠华 |
4117.4 |
CNY |
58.82 |
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317.4万元增资并收购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克拉玛依沃森”或“目标公司”)82.82%的股权,其中公司将以人民币1,200
万元向克拉玛依沃森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其24%的股权;其后,公司再向克拉玛依沃森以人民币4,117.4万收购其58.82%的股权。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克拉玛依沃森82.82%股权,克拉玛依沃森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25 |
2014-07-22 |
签署协议 |
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1326.91 |
CNY |
—— |
为进一步切入土壤及环境修复业务领域,学习借鉴土壤修复方面的先进知识及技术,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田环境”)增资人民币1,326.91万元,其中人民币382.67万元计入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44.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入股完成后,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826.73万元,公司将持有上田环境10%股权。 |
26 |
2014-06-19 |
董事会预案 |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创联,深创投,黄晨东,洪健康,陈国武,莫融,钟平智,曾颖真,陈泗海,郁昂,杨春梅及潘亦东 |
25000 |
CNY |
40 |
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共人民币37,500万元增资并收购厦门绿洲60%股权,其中,本公司以人民币12,500万元向厦门绿洲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厦门绿洲20%股权;其后以人民币25,000万元收购厦门绿洲40%股权。 |
27 |
2014-06-19 |
董事会预案 |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 |
CNY |
—— |
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共人民币37,500万元增资并收购厦门绿洲60%股权,其中,本公司以人民币12,500万元向厦门绿洲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厦门绿洲20%股权;其后以人民币25,000万元收购厦门绿洲40%股权。 |
28 |
2014-04-25 |
签署协议 |
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047.885 |
CNY |
100 |
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总价款人民币96,600,000元收购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人民币71,036,271.86元为本次股权交易对价转让款,其余人民币25,563,728.14元为深圳再生能源代为清偿原股东借款金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深圳再生能源持有南昌新冠及合肥新冠100%股权。同日,深圳再生能源与新冠亿碳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尚待新冠亿碳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
29 |
2014-04-25 |
签署协议 |
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055.742186 |
CNY |
100 |
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总价款人民币96,600,000元收购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人民币71,036,271.86元为本次股权交易对价转让款,其余人民币25,563,728.14元为深圳再生能源代为清偿原股东借款金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深圳再生能源持有南昌新冠及合肥新冠100%股权。同日,深圳再生能源与新冠亿碳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尚待新冠亿碳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
30 |
2014-03-28 |
实施完成 |
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牛京军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30 |
CNY |
55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持有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牛京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30万元。 |
31 |
2014-03-28 |
实施完成 |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恒建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7700 |
CNY |
100 |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700万元收购恒建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恒建环保100%股权,恒建环保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32 |
2014-03-26 |
实施中 |
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东海药业有限公司 |
2320 |
CNY |
40 |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320万元收购浙江新东海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东海”)所持有的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固废”或“标的公司”)40%股权. |
33 |
2014-01-17 |
未通过 |
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古耀坤,古嘉涛 |
—— |
—— |
51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转让方古耀坤先生,古嘉涛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签署了《关于收购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广州绿由不低于 5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广州绿由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34 |
2013-03-28 |
董事会预案 |
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张国颜 |
9500 |
CNY |
40 |
张国颜向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份,交易金额9,500万元。 |
35 |
2013-03-28 |
实施完成 |
嘉兴德达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德达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3018.36 |
CNY |
—— |
鉴于浙江省嘉兴市及其周边区域可收集工业危险废物的市场广阔,而本公司尚未在浙江省开展业务,为开辟新的市场区域,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实力,本公司计划以现金人民币3,018.36万元增资入股嘉兴德达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德达”),其中936.7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081.6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嘉兴德达其余自然人股东不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嘉兴德达的股东为郑锋、阮玉根、沈璐婷、陶伟胜和金正新,分别持有嘉兴德达30%、30%、20%、10%、10%股权(共计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嘉兴德达51%股权,郑锋、阮玉根、沈璐婷、陶伟胜和金正新等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嘉兴德达14.7%、14.7%、9.8%、4.9%、4.9%股权(共计49%股权)。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36 |
2012-07-10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东江利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陈德忠,杨惠珠 |
597.5 |
CNY |
20 |
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98.75万元分别受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江利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股东陈德忠、杨惠珠各自所持有的东江利赛10%股权(合计20%股权),股权受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97.50万元。2012年6月21日,本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江利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德忠及杨惠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37 |
2012-07-10 |
实施完成 |
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方亚飞 |
1375 |
CNY |
12.5 |
本公司已订立增资协议﹑按此本公司同意以现金向清远新绿增资人民币33,000,000元,本公司已订立收购协议,按此本公司同意以(其中包括)增资协议规定下的交易如期完成为前提,本公司将以价格人民币13,750,000元的收购方亚飞所持清远新绿12.5%股权。 |
38 |
2012-07-10 |
实施完成 |
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陈惠根 |
1200 |
CNY |
40 |
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200万元受让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股东陈惠根所持有的珠海清新40%股权。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与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惠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