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6-13 |
实施完成 |
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CNY |
—— |
为满足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转型升级及多元化业务驱动需求,加快协同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拟出资设立子公司 |
2 |
2018-06-02 |
实施中 |
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CNY |
—— |
为满足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转型升级及多元化业务驱动需求,加快协同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拟出资设立子公司 |
3 |
2018-05-19 |
停止实施 |
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 |
金融业 |
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 |
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 |
300000 |
HKD |
—— |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的方式,通过收购股份及(或)增资认购新股的方式,收购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众金融科技”)通过其附属公司持有的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标的估值为30亿港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4 |
2018-03-15 |
实施完成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0346.70975 |
CNY |
10.77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盛金科”)收到内蒙古正东云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驱科技”)、5%以上股东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民众创新”)和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2018年1月31日,民众创新与云驱科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民众创新将其持有公司40,193,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77%)转让给云驱科技;同时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云驱科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民盛金科51,571,50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8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云驱科技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前:云驱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科技”)、赵美合计持有民盛金科19,849,285股股份(占民盛金科股本总额的5.32%)。本次权益变动后,云驱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持有民盛金科60,042,535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民盛金科51,571,50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云驱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民盛金科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1,614,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霍东先生。 |
5 |
2018-03-09 |
实施中 |
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公司之子公司民盛租赁、民盛香港,拟以自筹资金投资20,000万元在天津市设立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民盛租赁出资1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民盛香港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 |
6 |
2018-03-09 |
实施中 |
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 |
公司之子公司民盛租赁、民盛香港,拟以自筹资金投资20,000万元在天津市设立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民盛租赁出资1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民盛香港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 |
7 |
2018-02-23 |
达成意向 |
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 |
金融业 |
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 |
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 |
300000 |
HKD |
—— |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的方式,通过收购股份及(或)增资认购新股的方式,收购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众金融科技”)通过其附属公司持有的若干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牌照业务,标的估值为30亿港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8 |
2018-01-16 |
签署协议 |
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480 |
CNY |
66.67 |
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80万元向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66.67%股权 |
9 |
2018-01-16 |
签署协议 |
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480 |
CNY |
66.67 |
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80万元向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66.67%股权 |
10 |
2017-11-18 |
实施完成 |
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32000 |
CNY |
80 |
公司和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共同出资4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3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广东合利出资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中有关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 |
2017-11-18 |
实施完成 |
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8000 |
CNY |
—— |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转型的需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共同出资4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其中,公司出资3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广东合利出资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
12 |
2017-11-17 |
实施中 |
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 |
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向其全资子公司民盛天宫供应链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民盛天宫供应链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0,000万元人民币。 |
13 |
2017-11-08 |
实施完成 |
民盛租赁有限公司 |
——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42000 |
CNY |
—— |
公司拟与王石山先生共同投资60,000万元,设立民盛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公司自筹资金,拟出资42,000万元,出资比例70%;王石山先生以现金出资1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
14 |
2017-11-08 |
实施完成 |
民盛租赁有限公司 |
—— |
王石山 |
—— |
18000 |
CNY |
—— |
公司拟与王石山先生共同投资60,000万元,设立民盛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公司自筹资金,拟出资42,000万元,出资比例70%;王石山先生以现金出资1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
15 |
2017-09-30 |
实施完成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军红 |
140000 |
CNY |
90 |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90%股权 |
16 |
2017-09-21 |
实施中 |
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30429 |
CNY |
—— |
长治银行为了进一步健全治理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实现健康、平稳、快速发展,长治银行发布了《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增资扩股共13亿股,其中约1亿股由利润送红转增,另外12亿股以现金认购,采用溢价形式,募集价格为2.1元/股;增资后长治银行的注册资本达到23亿元,资本净额达到35亿元以上。天津民盛拟使用自有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每股2.1元的价格认购不超过长治银行本次增资扩股的14,490万股,总认购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429万元,预计不超过长治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6.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对外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7 |
2017-09-05 |
实施完成 |
北京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81.6 |
CNY |
60 |
为进一步落实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盛金科”)在创新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加强科技技术力量,提升金融科技创新能力;同时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集团”)控股的北京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信科技”或“标的公司”)在软件及系统开发等技术方面与公司的战略布局趋同,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和柚集团协商且双方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大数据”)拟收购柚信科技100%的股权。 |
18 |
2017-09-05 |
实施完成 |
北京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柚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4.4 |
CNY |
40 |
为进一步落实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盛金科”)在创新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加强科技技术力量,提升金融科技创新能力;同时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集团”)控股的北京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信科技”或“标的公司”)在软件及系统开发等技术方面与公司的战略布局趋同,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和柚集团协商且双方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大数据”)拟收购柚信科技100%的股权。 |
19 |
2017-08-22 |
实施完成 |
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柚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300 |
CNY |
9.8353 |
为进一步落实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盛金科”)在创新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柚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创投”)参股了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捷金融”或“标的公司”),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经公司与和柚集团协商且双方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青城民盛”)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的方式对蔚捷金融进行投资。 |
20 |
2017-08-16 |
实施完成 |
山西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广东合利作为本次投资的唯一主体,自筹资金 5,000万元在太原市设立山西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1 |
2017-07-11 |
实施完成 |
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冀志磊 |
—— |
3333.33 |
CNY |
—— |
民盛大数据和冀志磊共同投资10,000万元设立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民盛大数据以自筹资金出资6,666.67万元,出资比例66.67%;冀志磊先生以现金出资3,333.33万元,出资比例为33.33%。 |
22 |
2017-07-11 |
实施完成 |
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 |
6666.67 |
CNY |
—— |
民盛大数据和冀志磊共同投资10,000万元设立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民盛大数据以自筹资金出资6,666.67万元,出资比例66.67%;冀志磊先生以现金出资3,333.33万元,出资比例为33.33%。 |
23 |
2017-06-21 |
实施完成 |
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500 |
CNY |
—— |
为满足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盛金科”)战略转型升级及多元化业务驱动的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增资119,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民盛注册资本增至1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4 |
2017-06-13 |
实施完成 |
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500 |
CNY |
14 |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诸暨市宏
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交易价格为8500万元。 |
25 |
2017-04-15 |
实施完成 |
广州民盛振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600 |
CNY |
60 |
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融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广东合利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广州共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共盈”)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
26 |
2017-04-15 |
实施完成 |
广州民盛振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广州共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400 |
CNY |
40 |
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融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广东合利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广州共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共盈”)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
27 |
2017-04-13 |
实施完成 |
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新创博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55.8 |
CNY |
100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于2017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天津国联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北京新创博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博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新创博宇持有的天津国联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天成”)100%股权。 |
28 |
2017-03-28 |
实施中 |
“宏磊”注册商标权 |
——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6100 |
CNY |
—— |
根据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向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晟”)转让母公司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浙江泰晟承接公司置出的员工);商标权、专利权;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 |
29 |
2017-03-28 |
实施中 |
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8500 |
CNY |
14 |
根据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向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晟”)转让母公司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浙江泰晟承接公司置出的员工);商标权、专利权;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 |
30 |
2017-03-28 |
实施中 |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 |
——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849.2856 |
CNY |
—— |
根据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向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晟”)转让母公司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浙江泰晟承接公司置出的员工);商标权、专利权;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 |
31 |
2017-03-28 |
实施中 |
专利权 |
——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00 |
CNY |
—— |
根据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向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晟”)转让母公司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浙江泰晟承接公司置出的员工);商标权、专利权;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股权。 |
32 |
2017-03-03 |
实施完成 |
广州民盛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100 |
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盛大数据拟以自筹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民盛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
33 |
2017-02-11 |
实施完成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5555.56 |
CNY |
10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大数据”)与交易对方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签订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指定民盛大数据作为主体收购浙银资本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10%股权。 |
34 |
2017-02-04 |
实施中 |
广州合利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2100 |
CNY |
—— |
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合利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广东合利出资2,1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蔚捷”)出资9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
35 |
2017-02-04 |
实施中 |
广州合利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900 |
CNY |
—— |
广东合利拟以自筹资金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合利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广东合利出资2,1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蔚捷”)出资9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
36 |
2017-01-06 |
实施完成 |
民盛支付(香港)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业 |
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 |
—— |
1 |
HKD |
100 |
公司香港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万港币设立民盛支付(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万美元设立民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万美元设立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
37 |
2017-01-06 |
实施完成 |
民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 |
—— |
5 |
USD |
100 |
公司香港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万港币设立民盛支付(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万美元设立民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万美元设立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
38 |
2017-01-06 |
实施完成 |
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业 |
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 |
—— |
5 |
USD |
100 |
公司香港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万港币设立民盛支付(香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万美元设立民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万美元设立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
39 |
2016-11-17 |
实施中 |
广州众盛共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100 |
公司广东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广州众盛共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
40 |
2016-11-08 |
实施完成 |
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 |
—— |
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100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香港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香港地区融资便利和汇率优势,有效促进公司跨国经营贸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一亿元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孙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新设香港孙公司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1日经江西省商务厅核准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600201600104号)。2016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该全资孙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手续的通知,并取得《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等材料 |
41 |
2016-10-15 |
实施完成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除部分其他应收款(专指政府补贴部分)外的其余全部流动资产 |
——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16年4月17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交易对手方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资产出售意向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本次交易方案甲方拟向乙方出售其截至2015年12月31日除部分其他应收款(专指政府补贴部分)外的其余全部流动资产,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范围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的关于公司的正式审计报告确认的除部分其他应收款(专指政府补贴部分)外的其余全部流动资产为准;乙方同意予以受让。 |
42 |
2016-09-27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8.24 |
宏磊股份拟将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除部分其他应收款(专指政府补助部分)外的其余全部流动资产(以下简称“拟出售流动资产”)、浙江宏天68.24%的股权及江西宏磊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拟出售股权”)转让给宏磊股份原控股股东戚建萍控股的浙江泰晟。 |
43 |
2016-09-03 |
实施完成 |
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宏磊股份拟将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除部分其他应收款(专指政府补助部分)外的其余全部流动资产(以下简称“拟出售流动资产”)、浙江宏天68.24%的股权及江西宏磊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拟出售股权”)转让给宏磊股份原控股股东戚建萍控股的浙江泰晟。 |
44 |
2016-06-07 |
停止实施 |
深圳前海传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何海燕 |
—— |
—— |
44.88 |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90%股权;购买何海燕持有的深圳传奇44.88%股权,购买郑传兵持有的深圳传奇1.02%股权,购买乔冰持有的深圳传奇5.10%股权;购买北京胜锐持有的北京天尧100%股权。上述资产预估值为230,960万元。 |
45 |
2016-06-07 |
停止实施 |
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胜锐天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90%股权;购买何海燕持有的深圳传奇44.88%股权,购买郑传兵持有的深圳传奇1.02%股权,购买乔冰持有的深圳传奇5.10%股权;购买北京胜锐持有的北京天尧100%股权。上述资产预估值为230,960万元。 |
46 |
2016-06-07 |
停止实施 |
深圳前海传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乔冰 |
—— |
—— |
5.1 |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90%股权;购买何海燕持有的深圳传奇44.88%股权,购买郑传兵持有的深圳传奇1.02%股权,购买乔冰持有的深圳传奇5.10%股权;购买北京胜锐持有的北京天尧100%股权。上述资产预估值为230,960万元。 |
47 |
2016-06-07 |
停止实施 |
深圳前海传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传兵 |
—— |
—— |
1.02 |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90%股权;购买何海燕持有的深圳传奇44.88%股权,购买郑传兵持有的深圳传奇1.02%股权,购买乔冰持有的深圳传奇5.10%股权;购买北京胜锐持有的北京天尧100%股权。上述资产预估值为230,960万元。 |
48 |
2016-06-01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融汇通(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
陈海昌 |
25434.552 |
CNY |
5.27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5月20日接到公司股东陈海昌先生书面通知获悉,其与中融汇通(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汇通”)于2016年5月20日签署了《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海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561,1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7%)协议转让给中融汇通。 |
49 |
2016-04-13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 |
戚建萍 |
59999.9994 |
CNY |
10.12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与健汇投资、柚子资产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50 |
2016-04-13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戚建萍 |
148567.7106 |
CNY |
25.06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与健汇投资、柚子资产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51 |
2016-04-13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 |
戚建华 |
50036.7996 |
CNY |
8.44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与健汇投资、柚子资产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52 |
2016-04-13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戚建华 |
5000.0004 |
CNY |
0.84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与健汇投资、柚子资产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53 |
2016-04-13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戚建萍 |
8574.93 |
CNY |
1.45 |
2016年3月29日,戚建萍女士与柚子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柚子资产协议受让戚建萍持有公司的3,175,900股股份 |
54 |
2016-03-08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景华 |
戚建生 |
30196.8 |
CNY |
5.09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与健汇投资、柚子资产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55 |
2016-03-08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 |
金磊 |
31215.132 |
CNY |
5.27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戚建萍女士、戚建华女士、戚建生先生、金磊先生书面通知获悉,戚建萍女士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柚子资产”)、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汇投资”)已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华女士与健汇投资、柚子资产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生先生与自然人景华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磊先生与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焱热实业”)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56 |
2015-07-14 |
实施完成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陈海昌 |
金敏燕 |
18497.856 |
CNY |
5.27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 2015年5月2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一致行动人)、股东金敏燕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甲方”)书面通知获悉,其与陈海昌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已签订了《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57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恒实 |
6829.69 |
CNY |
3.1766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58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荣春 |
81.915 |
CNY |
0.0381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59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朱正中 |
819.58 |
CNY |
0.3812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0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杰 |
272.835 |
CNY |
0.1269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1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包彦承 |
109.22 |
CNY |
0.0508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2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戴怡 |
81.915 |
CNY |
0.0381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3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唐筱晔 |
491.705 |
CNY |
0.228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4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姚建国 |
272.835 |
CNY |
0.1269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5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朱亮 |
1693.985 |
CNY |
0.7879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6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长颖 |
218.655 |
CNY |
0.101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7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章建良 |
1858.03 |
CNY |
0.8642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8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勤新 |
819.58 |
CNY |
0.3812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69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景达创投 |
6010.11 |
CNY |
2.7954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0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陆建生 |
327.875 |
CNY |
0.1525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1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席晓飞 |
819.58 |
CNY |
0.3812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2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许田 |
272.835 |
CNY |
0.1269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3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钱亚萍 |
491.705 |
CNY |
0.228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4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复星创泓 |
10927.59 |
CNY |
5.0826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5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俞明伟 |
136.955 |
CNY |
0.063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6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伟 |
764.755 |
CNY |
0.355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7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嘉俊 |
163.83 |
CNY |
0.0762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8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邢世平 |
218.655 |
CNY |
0.101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79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盛古贤 |
4917.48 |
CNY |
2.2872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0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缪春晓 |
2185.69 |
CNY |
1.0166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1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鹤鸣 |
136.955 |
CNY |
0.063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2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朱青生 |
136.955 |
CNY |
0.0637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3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席惠明 |
124082.52 |
CNY |
57.7128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4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开元 |
5463.795 |
CNY |
2.5413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5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浦建芬 |
30023.245 |
CNY |
13.9643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6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席晓燕 |
2403.7 |
CNY |
1.118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7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群石 |
1366.325 |
CNY |
0.6355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8 |
2015-05-25 |
停止实施 |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席盛超 |
10599.5 |
CNY |
4.93 |
本次交易中,宏磊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持有的东珠景观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首期由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其余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宏磊股份将持有东珠景观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为53,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其中40,000万元用于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5家企业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 |
89 |
2013-06-04 |
实施完成 |
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576 |
CNY |
14 |
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的股权,交易金额为9,57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