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

公司并购事件(史丹利)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2-08 实施完成 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 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 1000 CNY ——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定西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独资设立了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轮台公司”)。
2 2017-08-16 实施完成 山东史丹利测土实验室有限公司 —— AgSource Cooperative Services —— —— —— —— 在遵循《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公司与AgSource决定共同出资100万美元设立山东史丹利测土实验室有限公司
3 2017-08-16 实施完成 山东史丹利测土实验室有限公司 ——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在遵循《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公司与AgSource决定共同出资100万美元设立山东史丹利测土实验室有限公司
4 2016-11-16 实施完成 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 2700 CNY —— 2016年10月20日,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700万元人民币对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化肥”)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丰化肥注册资本将由3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万元人民币。
5 2016-09-09 签署协议 安徽恒基种业有限公司 农业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旭辉 15000 CNY 3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与自然人王旭辉(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关于安徽恒基种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安徽恒基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种业”或“目标公司”)35%股权。
6 2016-08-31 达成意向 史丹利化肥吉林有限公司 —— 张宇明、王胜男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CNY 100 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吉林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宇明、王胜男
7 2016-04-12 董事会预案 沿街商铺一套 —— 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30.187 CNY ——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沭县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因办公需要,拟购买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房地产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沭县城内一套面积为662.23平方米的商品房,参考周边地段市场价,小贷公司向史丹利房地产公司支付购房款430.19万元。因史丹利房地产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家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 2015-10-30 董事会预案 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200 CNY ——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对湖北中孚增资,其中1,200万元用于增加湖北中孚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湖北中孚资本公积金。
9 2012-06-05 实施完成 与销售业务相关的车辆,广告宣传品及部分固定资产 —— 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为了整合公司管理业务,促进全资子公司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将与销售业务相关的车辆、广告宣传品及部分固定资产无偿整体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本次拟整体划转的资产包括与销售相关的车辆、广告宣传品、部分固定资产、存货、与存货相关联的债权和债务以及相关的人员。截至2012年4月30日,拟划转的与销售业务相关的车辆和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0,322,661.42元,广告宣传品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024,516.90元,存货及与存货相关联的债权和债务为0元,上述划转的资产总计人民币13,347,178.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