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5-16 |
实施中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与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兆未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光兆未来持有的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1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鉴于光兆未来尚未完成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元,同时由公司承担标的股权的出资义务,即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认缴兆驰照明11%的股权。 |
2 |
2018-01-27 |
实施完成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对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进行增资,并持有兆驰半导体48.39%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兆驰半导体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兆驰半导体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兆驰半导体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外延片和芯片项目,由公司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 |
2018-01-11 |
实施中 |
全资下属公司兆驰光电的存货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 |
——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4410.86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八年一月十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电”)的存货类资产及设备类资产以人民币4,410.8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公司关联法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并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
4 |
2018-01-11 |
实施中 |
深圳市兆驰智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顾乡 |
510 |
CNY |
51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八年一月十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与顾乡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受让顾乡女士持有的深圳市兆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智能”)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兆驰智能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
5 |
2018-01-11 |
实施中 |
全资下属公司兆驰光电的存货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 |
——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4410.86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八年一月十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下属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电”)的存货类资产及设备类资产以人民币4,410.8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公司关联法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并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
6 |
2018-01-11 |
实施中 |
深圳市兆驰智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顾乡 |
510 |
CNY |
51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八年一月十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与顾乡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受让顾乡女士持有的深圳市兆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智能”)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兆驰智能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授权董事长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
7 |
2018-01-06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对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进行增资,并持有兆驰半导体48.39%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兆驰半导体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兆驰半导体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兆驰半导体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外延片和芯片项目,由公司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8 |
2018-01-0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对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进行增资,并持有江西兆驰46.67%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或其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江西兆驰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江西兆驰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江西兆驰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封装生产线项目,由兆驰节能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9 |
2018-01-06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对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进行增资,并持有兆驰半导体48.39%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兆驰半导体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兆驰半导体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兆驰半导体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外延片和芯片项目,由公司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0 |
2018-01-06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对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进行增资,并持有江西兆驰46.67%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或其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江西兆驰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江西兆驰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江西兆驰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封装生产线项目,由兆驰节能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1 |
2017-12-28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2 |
CNY |
7.32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0.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兆驰节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6,804万元,公司持有其87.32%的股权。 |
12 |
2017-12-28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2 |
CNY |
7.32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0.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兆驰节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6,804万元,公司持有其87.32%的股权。 |
13 |
2017-12-21 |
实施中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对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进行增资,并持有江西兆驰46.67%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或其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江西兆驰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江西兆驰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江西兆驰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封装生产线项目,由兆驰节能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4 |
2017-12-21 |
实施中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对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进行增资,并持有兆驰半导体48.39%股权。南昌工控投资事项为期三年,投资期届满后,拟由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南昌工控持有的兆驰半导体股权,转让价款为南昌工控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南昌工控对兆驰半导体投资期间不再接受股息分红。同时,为保证兆驰半导体将本次投资款专项用于LED外延片和芯片项目,由公司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5 |
2017-10-21 |
实施中 |
深圳甲子普正多策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深圳甲子普正多策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并授权董事长顾伟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
16 |
2017-09-06 |
实施中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2 |
CNY |
7.32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0.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兆驰节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6,804万元,公司持有其87.32%的股权。 |
17 |
2017-08-02 |
实施完成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 |
160000 |
CNY |
—— |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在南昌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拟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和芯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拟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高于16亿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申请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0%。项目公司实际名称及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代表公司处理本次投资等相关事宜。 |
18 |
2017-08-02 |
实施中 |
信托受益权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全资子公司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兆驰”)将其享有的信托合同项下信托份额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以原认购价格转让给兆驰股份。 |
19 |
2017-03-11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2000 |
CNY |
60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兆驰照明”)。兆驰照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光兆未来出资1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 |
20 |
2017-03-11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 |
8000 |
CNY |
40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兆驰照明”)。兆驰照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光兆未来出资1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 |
21 |
2017-01-24 |
实施中 |
兆驰风行文化(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 |
为全面加速推进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转型、产业升级,公司拟围绕文化传媒和高端制造两大方向分别设立两个投资管理公司,分别打造文化传媒和高端制造两大领域产业资源整合的投资平台。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兆驰风行文化(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兆驰风行文化”)。兆驰风行文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兆驰高端制造(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兆驰高端制造”)。兆驰高端制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22 |
2017-01-24 |
实施中 |
兆驰高端制造(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 |
为全面加速推进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转型、产业升级,公司拟围绕文化传媒和高端制造两大方向分别设立两个投资管理公司,分别打造文化传媒和高端制造两大领域产业资源整合的投资平台。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兆驰风行文化(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兆驰风行文化”)。兆驰风行文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兆驰高端制造(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兆驰高端制造”)。兆驰高端制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23 |
2016-08-26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兆驰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89010 |
CNY |
—— |
2016年8月24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9,010万元对深圳市兆驰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多媒体”)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兆驰多媒体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0,010万元,公司持有其99.9889%的股权。 |
24 |
2016-01-22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全劲松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CNY |
1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与全劲松先生以及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照明”)1%的股权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全劲松先生,将19%的股权以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合伙企业。 |
25 |
2016-01-22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3800 |
CNY |
19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与全劲松先生以及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照明”)1%的股权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全劲松先生,将19%的股权以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合伙企业。 |
26 |
2016-01-08 |
实施完成 |
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96700 |
CNY |
63 |
根据文交所公开信息,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拟对其持有的风行在线63%股权进行转让,挂牌价为人民币96,700万元,交易保证金29,000万元,挂牌时间2015年7月17日,挂牌期满日期为2015年8月14日,项目编号:G315SH1008004。为加速公司互联网电视联合运营战略转型布局,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96,70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参与竞买北京风行63%股权。 |
27 |
2015-11-24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 |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照明公司”)的资本实力及经营资质,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对节能照明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节能照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28 |
2015-08-01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美元增加至20,000万美元;拟将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人民币增加至50,000万人民币。 |
29 |
2015-08-01 |
股东大会通过 |
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16000 |
USD |
——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美元增加至20,000万美元;拟将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人民币增加至50,000万人民币。 |
30 |
2015-01-17 |
签署协议 |
外贸信托·富祥25号(佳兆业长沙梅溪湖项目)集合信托计划项下20,000万份信托单位的B1类受益权 |
其他金融业 |
——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2.493151 |
CNY |
—— |
公司与受托人签署了《外贸信托·富祥25号(佳兆业长沙梅溪湖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受托人全权代理外贸信托·富祥25号(佳兆业长沙梅溪湖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转让事宜,包括寻找和确定受让人、与受让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相关文件及代为收取转让价款等。(二)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转让信托受益权金额20,132.49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26%,在本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1 |
2013-12-04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何明耀 |
10000 |
CNY |
100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何明耀所持有的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