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公司并购事件(新朋股份)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7-10-17 实施完成 扬州新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00 CNY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上海叶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鑫贸易”)共同出资10,500万元人民币设立扬州新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驰”,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3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叶鑫贸易以现金出资4,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
2 2017-10-17 实施完成 扬州新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叶鑫贸易有限公司 —— 4200 CNY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上海叶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鑫贸易”)共同出资10,500万元人民币设立扬州新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驰”,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3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叶鑫贸易以现金出资4,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
3 2017-02-17 实施完成 上海金雍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CNY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娱动)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上海金雍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占注册资本的1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2016-12-03 实施中 上海虹桥正荣中心3号楼5楼整层办公楼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正荣御品(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00 CNY —— 1、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办公用房需要,拟向正荣御品(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上海虹桥正荣中心3号楼5楼整层办公楼,建筑面积总和约为2,832.69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购房款约1.33亿元,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2016-11-14 达成意向 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 49 2016年11月11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书面送达的《关于转让所持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企业股权的函》,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市总工会、市国资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国有企业工会开办的企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16年4月8日)及上汽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对工会开办的企业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16年4月14日),经研究决定,我司拟将转让所持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49%的股权。同时,根据上汽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16年10月24日),我司所持新朋联众的股权拟将由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收购。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与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朋联众,其在运营期间因业务需要,分别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新朋联众《章程》中有关规定,在收到函件的未来30天内,就是否同意大众联合向新朋联众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以及在同等条件下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进行审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 2016-05-10 实施完成 新朋亚太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宋琳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500 CNY —— 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的亚太资源100%的股权及股权相关的回购协议项下的权利一并以5,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宋琳先生
7 2016-03-15 实施完成 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公司拟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浦新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认缴不低于50%的基金份额。同时,公司拟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金浦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新兴产业基金的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25% 不高于35%。
8 2016-03-15 实施完成 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CNY —— 公司拟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浦新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认缴不低于50%的基金份额。同时,公司拟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金浦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新兴产业基金的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25% 不高于35%。
9 2015-12-30 实施完成 上海新朋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 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00 2015年11月23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为合理规划企业资源,理顺新朋香港和新朋金属之间的业务关系,统一两家公司的日常管理,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新朋香港100%的股权转让给新朋金属。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新朋香港100%的股权,而由全资子公司新朋金属直接持有,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
10 2014-10-30 董事会预案 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1000 CNY —— 基于行业市场发展契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人民币向精密机电进行增资,以进一步发展现有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海洋救生标终端业务,并推进申请相关生产销售军工产品的必备资质,为产品拓展军品市场创造条件,积极为公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1 2014-10-16 停止实施 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吴杰,缪永霞,叶高荣 220 CNY 100 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电)收购吴杰先生、缪永霞女士和叶高荣先生所持有的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派电子)的100%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0万元,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2 2014-08-05 实施完成 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宁波)有限公司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CNY 50 公司出售现持有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公司与大众联合100%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联合(宁波)发展有限公司经协商一致,参考标的股权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亿元,并于2014年2月26日签署了《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3 2013-08-15 实施完成 亚太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Daily Delight Enterprises Limited 8650 CNY 100 Daily Delight Enterprises Limited向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亚太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8,650.万元.
14 2013-04-20 实施完成 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 10000 CNY ——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对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汽车产业园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并持有其50%的股权。为实施该项投资计划,2012年4月27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湾建设公司”)签署了《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和《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对新朋汽车产业园公司进行增资,原股东方杭州湾建设公司以现金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新朋汽车产业园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0%。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15 2012-09-07 签署协议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郭亚娟 宋伯康 —— —— 7.365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宋伯康先生于2012年6月20日因病逝世。根据2012年9月4日上海市青浦区公证处出具的沪青证字第3077号《公证书》所公证的由权益人于2012年9月3日签署的《遗产分割协议》,宋伯康先生之遗产103,640,044股公司股份,由郭亚娟女士继承33,145,134股,宋琳先生继承70,494,910股。
16 2012-09-07 签署协议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宋琳 宋伯康 —— —— 15.665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宋伯康先生于2012年6月20日因病逝世。根据2012年9月4日上海市青浦区公证处出具的沪青证字第3077号《公证书》所公证的由权益人于2012年9月3日签署的《遗产分割协议》,宋伯康先生之遗产103,640,044股公司股份,由郭亚娟女士继承33,145,134股,宋琳先生继承70,494,910股。
17 2011-03-31 董事会预案 扬州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仪征大众 大众联合 —— —— 49 大众联合根据其战略发展需要,决定将其所持扬州新联49%的股权转让于控股子公司仪征大众,附属于该股权的其他权利及相应的出资义务等随股权的转让也一并由仪征大众承继。
18 2010-09-16 实施完成 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新科路588号的厂房资产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誉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100 CNY —— 1、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新科路588号的厂房资产及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上述资产已由上海誉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誉皓公司”)合法取得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发的沪房地青字(2009)第008749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此收购资产已经上海东洲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沪东洲房估报字(2010)A010232号《房地产评估报告》。3、本次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1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与誉皓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合同”)。根据上述合同,公司购买上述房地产的总价为6,100万元。4、本次拟购买的房地产存在抵押情形,相关合同中约定了消除抵押情形的条款。
19 2010-08-06 实施完成 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志忠 2577.22 CNY 2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77.22万元收购台胞金志忠先生持有的25%的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已就上述收购事项与金志忠先生于2010 年3 月25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购买日期:2010 年0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