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27 |
达成意向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18年6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通知,将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筹划关于公司股份转让事项。 |
| 2 |
2018-05-12 |
实施完成 |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 |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3720 |
CNY |
25 |
本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东方”“标的公司”,公司本次收购前持有其75%股权)少数股东所持有的25%股权。 |
| 3 |
2018-03-21 |
股东大会通过 |
杭州普润星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普润星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普润星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向杭州普润星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认缴增资成为有限合伙人(LP)。 |
| 4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齐立薇 |
1151.5 |
CNY |
0.47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5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张辉 |
28861 |
CNY |
11.78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6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雪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9726.5 |
CNY |
3.97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7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君丰恒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00 |
CNY |
2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8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00 |
CNY |
2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9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程力栋 |
124509 |
CNY |
50.82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0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智汇欣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50 |
CNY |
5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1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安丰众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09 |
CNY |
2.82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2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袁广 |
1176 |
CNY |
0.48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3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947.5 |
CNY |
8.55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4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君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909 |
CNY |
2.82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5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周经 |
294 |
CNY |
0.12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6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怡艾实业有限公司 |
9800 |
CNY |
4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7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陈立强 |
2107 |
CNY |
0.86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8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诸暨海讯投资有限公司 |
6296.5 |
CNY |
2.57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19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余杨 |
588 |
CNY |
0.24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20 |
2016-12-19 |
停止实施 |
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匀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75 |
CNY |
1.5 |
达新材向永乐影视全体股东按照交易对方各自持有永乐影视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21 |
2016-07-12 |
实施完成 |
展志电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成兵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00 |
CNY |
29.82 |
南通展志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公司”)参股29.82%的公司。经广东粤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和资评字[2016]第035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南通展志净资产评估价为25,162,103.15元。对应公司持有的南通展志29.82%的股权评估价为750.33万元。公司将所持南通展志29.82%股权转让给成兵,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为基础,经协商,股权转让价为800万元。 |
| 22 |
2016-06-27 |
实施完成 |
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3493.51 |
CNY |
30 |
由于城市之光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尽管宏达新材与城市之光股东袁友伦等达成了调整购买股权估值的方案协议以维护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但由于协调配合进展缓慢,距最终实现投资成本调整需要耗费时日,这将影响公司的会计确认;另外,宏达新材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决定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的完成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经营结构和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保护股东利益。 |
| 23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鸿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800.42 |
CNY |
1.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24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
338069.54 |
CNY |
7.54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25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贤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48.02 |
CNY |
0.29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26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赡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800.42 |
CNY |
1.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27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枫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80.02 |
CNY |
0.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28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会凌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800.42 |
CNY |
1.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29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60.04 |
CNY |
0.22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0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600.84 |
CNY |
2.22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1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益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59.25 |
CNY |
0.23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2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87960 |
CNY |
——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3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同盛投资有限公司 |
9960.04 |
CNY |
0.22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4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Power Star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
393136.36 |
CNY |
8.77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5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德同众媒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9920.07 |
CNY |
0.44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6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宏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800.42 |
CNY |
1.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7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誉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900.21 |
CNY |
0.56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8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西证价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60.04 |
CNY |
0.22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39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文化旅游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29880.23 |
CNY |
0.67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0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Giovann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338069.54 |
CNY |
7.54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1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Glossy City (HK) Limited |
348342.85 |
CNY |
7.77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2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Focus Media (China) Holding Limited |
493024.4 |
CNY |
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3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Flash (Hong Kong) Limited |
28990.54 |
CNY |
0.65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4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晋汇创富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89563.07 |
CNY |
2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5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
44820.4 |
CNY |
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6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琨玉锦程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2210.5 |
CNY |
1.6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7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景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840.26 |
CNY |
0.89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8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920.07 |
CNY |
0.44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49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鸿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800.42 |
CNY |
1.1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0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940.05 |
CNY |
0.33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1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海纳兰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808.39 |
CNY |
1.07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2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华石鹏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92.4 |
CNY |
0.45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3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泰州信恒众润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9840.26 |
CNY |
0.89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4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物源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9920.07 |
CNY |
0.44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5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优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5856.32 |
CNY |
0.8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6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CEL Media Investment Limited |
57984.03 |
CNY |
1.29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7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
1066499.53 |
CNY |
23.79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8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4282.83 |
CNY |
0.1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59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HGPLT1 Holding Limited |
83273.59 |
CNY |
1.86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0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二期(有限合伙) |
39840.26 |
CNY |
0.89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1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融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401.25 |
CNY |
3.33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2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34461.82 |
CNY |
0.77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3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融鑫智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247.33 |
CNY |
1.43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4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道得原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920.07 |
CNY |
0.44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5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上善若水钦飞壹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422.09 |
CNY |
0.43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6 |
2015-09-01 |
停止实施 |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960.04 |
CNY |
0.22 |
宏达新材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传媒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为简化交易手续,宏达新材直接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交割予伟伦投资或其指定方,伟伦投资应向本次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支付对价。 |
| 67 |
2015-07-25 |
实施完成 |
广东宝利美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李小祥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5 |
CNY |
20 |
宝利美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公司”)参股20%的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宝利美净资产为371.44万元(经审计)。公司将所持20%股权转让给李小祥,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价为75万元。 |
| 68 |
2015-07-25 |
实施完成 |
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冷家兵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8 |
CNY |
100 |
东莞信和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莞信和净资产为157.96万元(经审计)。公司将所持全部100%股权转让给冷家兵,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价为158万元。 |
| 69 |
2015-07-25 |
实施完成 |
广东神胶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吉林贵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60 |
CNY |
20 |
神胶硅业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公司”)参股20%的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神胶硅业净资产为828.58万元(经审计)。公司将所持20%股权转让给吉林贵,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价为160万元。 |
| 70 |
2015-05-16 |
董事会预案 |
在江苏镇江新区松林山路28号厂区范围内的资产 |
—— |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
55800 |
CNY |
—— |
2013年10月12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洪”)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向江南化工出售利洪公司(含原长江分公司)在江苏镇江新区松林山路28号厂区范围内的资产,交易对价为5.65亿元。江南化工全部以现金分期支付交易对价款。 |
| 71 |
2014-12-10 |
实施完成 |
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林业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袁友伦 |
32298 |
CNY |
30 |
、2014年4月24日,公司与自然人袁友伦、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受让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之光”或“标的公司”)2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价款3.3432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审计评估机构完成审计报告和评估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6月10日,根据具有证券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具有证券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公司与袁友伦、城市之光签署了受让城市之光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3.2298亿元收购城市之光30%股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72 |
2014-08-26 |
董事会预案 |
南京市江东中路315号901-912,915-919室的房产 |
—— |
陈桂林、许道海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68 |
CNY |
—— |
近日,公司与陈桂林、许道海在南京市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公司购买的位于南京市江东中路315号901-912,915-919室的房产,以2568万元价格转让给陈桂林、许道海(以下简称“受让方”)。上述交易已经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 73 |
2014-08-26 |
实施完成 |
东莞市方振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
—— |
邢和平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832 |
CNY |
20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拟将持有的东莞市方振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20%的股权,以 2011 年 8 月入股时的原价人民币 1832 万元转让给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和平, 比按照本公司持股方振公司 2013 年 12 月末净资产的份额溢价 37.52%,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74 |
2013-08-31 |
股东大会通过 |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 75 |
2013-07-30 |
达成意向 |
东莞市旭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林肖怡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22.209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东莞市旭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2.209%的股权转让给林肖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 |
| 76 |
2013-06-26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分公司 |
—— |
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分公司。 |
| 77 |
2012-12-31 |
实施完成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 |
—— |
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关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收购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 |
| 78 |
2012-11-23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城市魔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
南京魔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30 |
CNY |
25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魔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江苏城市魔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交易金额为330万元。 |
| 79 |
2012-11-23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城市魔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
张红漫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64 |
CNY |
20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红漫转让持有江苏城市魔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交易金额为26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