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002201)

公司并购事件(九鼎新材)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6-20 实施完成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2000 CNY 15.64 2018年1月1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与顾清波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九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2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顾清波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18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九鼎集团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九鼎集团持有公司35,75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顾清波先生持有公司99,225,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5%,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顾清波,与实际控制人一致,九鼎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 2018-02-03 实施完成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000 CNY 10.22 1、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拥有华乐商务中心22层A号建筑面积为1,285.08㎡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83390号】。现根据经营需要,三特旅游计划出售华乐商用房产权,拟与湖北省嘉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科技”)签订《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人民币1,670.6040万元的价格向嘉隆科技转让所持华乐商用房产权。2、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屋资产的议案》。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3、本次房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2018-01-10 实施完成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34000 CNY 10.23 1、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拥有华乐商务中心22层A号建筑面积为1,285.08㎡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83390号】。现根据经营需要,三特旅游计划出售华乐商用房产权,拟与湖北省嘉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科技”)签订《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人民币1,670.6040万元的价格向嘉隆科技转让所持华乐商用房产权。2、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屋资产的议案》。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3、本次房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2018-01-10 实施完成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34000 CNY 10.23 1、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拥有华乐商务中心22层A号建筑面积为1,285.08㎡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83390号】。现根据经营需要,三特旅游计划出售华乐商用房产权,拟与湖北省嘉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科技”)签订《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人民币1,670.6040万元的价格向嘉隆科技转让所持华乐商用房产权。2、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屋资产的议案》。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3、本次房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2017-12-06 签署协议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 10.23 1、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拥有华乐商务中心22层A号建筑面积为1,285.08㎡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83390号】。现根据经营需要,三特旅游计划出售华乐商用房产权,拟与湖北省嘉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科技”)签订《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人民币1,670.6040万元的价格向嘉隆科技转让所持华乐商用房产权。2、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屋资产的议案》。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3、本次房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 2017-12-06 签署协议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顾清波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 10.22 1、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拥有华乐商务中心22层A号建筑面积为1,285.08㎡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83390号】。现根据经营需要,三特旅游计划出售华乐商用房产权,拟与湖北省嘉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科技”)签订《商业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人民币1,670.6040万元的价格向嘉隆科技转让所持华乐商用房产权。2、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房屋资产的议案》。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3、本次房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 2017-08-30 实施中 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杭剑军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 CNY 60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将控股子公司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九鼎”)60%股权作价人民币5万元出售给杭剑军先生。
8 2017-07-07 股东大会通过 北京九鼎佑丰科创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5000 CNY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国投科创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方正富邦创融浙商之星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九鼎佑丰科创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鼎佑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3)。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北京九鼎佑丰科创技术中心(有限合伙)部分合伙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5,000万元认购九鼎集团所持有的九鼎佑丰5,000万元权益(占16.94%)。公司独立董事陈尚先生、钟刚先生、谷正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合伙权益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九鼎佑丰6,000万元权益(占20.33%),九鼎集团持有4,000万元权益(占13.55%)
9 2013-06-26 实施完成 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货币金融服务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1900 CNY 1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公司”)拟收购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所持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19%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1900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汇金公司1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汇金公司29%的股权,成为汇金公司第一大股东。鉴于本次交易对方九鼎集团为九鼎新材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段威先生、陈尚先生、谷正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及江苏省金融办审核批准。
10 2013-01-04 董事会预案 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顾清波先生 1000 CNY 10 顾清波先生向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11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塑料集团公司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2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东海宝鼎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3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史建军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4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雷建平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5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敖文亮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6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解桂福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7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潘齐华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8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马伯安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19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华碧宝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天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045.64 CNY 40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常州天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所持常州华碧宝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的40%股权。华碧宝40%股权预估值为1,059.67万元。2010年11月17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马集团3名法人股东及7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3月14日,本公司与常塑集团等十名天马集团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关于华碧宝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转议》之《补充协议》;评估价值为1,045.64万元,以上述评
20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南湖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21 2012-05-30 未通过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宣维栋 —— —— —— 本公司与天马集团各股东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天辉复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马集团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华碧宝 40%的股权,发行股份与现金购买两者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为整体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任何一项交易不能实施,另外一项交易自动终止。
22 2011-12-27 签署协议 “如歌花苑”项目50%的权益 —— 江苏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375 CNY —— 经2011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人民币7375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如歌花苑”项目50%的权益转让给江苏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如歌花苑”项目任何权益。双方已于2011年12月26日签订了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2010-08-12 实施中 如皋市中山路1号的生产区的土地 ——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536.026399 CNY —— 根据如皋市国土资源局皋国土资[2010]26号公告,因城市建设的需要,位于如皋市中山路1号的土地被政府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房屋所有权大部分为公司拥有。土地被收储后,房屋亦需动迁,根据如皋市人民政府皋政复[2010]27号的批复精神,在政府指定的中介机构的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补偿因素,政府补偿给公司房屋动迁补偿款及误工补贴人民币预计35,360,263.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