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1-11 |
实施完成 |
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00 |
CNY |
—— |
为进一步完备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业务条线,增加利润来源,中山证券拟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山证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证券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山证券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首期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证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山证券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 |
2018-01-11 |
实施完成 |
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00 |
CNY |
—— |
为进一步完备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业务条线,增加利润来源,中山证券拟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山证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证券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山证券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首期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证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山证券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 |
2017-12-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全资子公司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CNY |
—— |
目前,中山证券章程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相应条款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审批通过,另类投资子公司尚未注册成立。为提高另类投资子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其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中山证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拟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证券增加拟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山证券将另类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为2亿元人民币,首期投资金额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为4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证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4 |
2017-12-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投资基金子公司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00 |
CNY |
—— |
为进一步完备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业务条线,增加利润来源,中山证券拟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山证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证券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山证券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首期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证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山证券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5 |
2017-09-23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8987.8335 |
CNY |
—— |
为增加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中山证券2017年7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中山证券股东会同意中山证券增加3.45亿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3.5元/每元注册资本,增资款总额为12.075亿元,其中3.4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另8.62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山证券本次增资事项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在中山证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成)。由于除本公司、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迈兰德”)外,中山证券其他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中山证券的增资方案拟定: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1,089,878,335.00元增资额,厦门高鑫泓以现金方式认缴73,064,470.50元增资额,上海迈兰德以现金方式认缴44,557,194.50元增资额。增资完成后中山证券注册资本由13.55亿元增至17亿元。 |
6 |
2017-06-20 |
达成意向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通知,为增加中山证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中山证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中山证券董事会同意中山证券增加3.45亿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3.5元/每元注册资本(以中山证券2016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参考依据),增资款总额为12.075亿元,其中,3.4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另8.62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全部增资额由中山证券现有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如有股东放弃认缴新增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法》和中山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中山证券注册资本将增至17亿元。 |
7 |
2017-03-17 |
实施中 |
全资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2000 |
CNY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根据《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山证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山证券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山证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8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14.993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9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 |
—— |
14050 |
CNY |
7.022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0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 |
—— |
14045 |
CNY |
7.019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1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 |
28000 |
CNY |
13.993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2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 |
—— |
28000 |
CNY |
13.993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3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28000 |
CNY |
13.993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4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28000 |
CNY |
13.993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5 |
2017-01-10 |
股东大会通过 |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业 |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14.993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下称“喜康人寿”)。喜康人寿拟定注册资本200,095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认购喜康人寿股份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喜康人寿注册资本的14.993%。 |
16 |
2016-09-06 |
签署协议 |
公司位于包头市三八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段)沿线内的部分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 |
——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25.8914 |
CNY |
—— |
根据包头市政府三八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段)道路修建工程的建设需要,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昆区政府)决定征收公司位于该沿线内的部分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包头市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2016年9月2日公司与昆区政府签订了《三八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段)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厂房)征收补偿协议》。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3,951.59平方米,根据土地估价评估报告价格确定,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等)为人民币14,258,914.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万捌仟玖佰壹拾肆元整)。 |
17 |
2016-05-06 |
股东大会通过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45750 |
CNY |
——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64.575亿元用于增资中山证券 |
18 |
2016-04-19 |
停止实施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45750 |
CNY |
—— |
中山证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证券增资扩股事项,中山证券拟增资不超过64.575亿元。鉴于中山证券其他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本公司除拟按在中山证券的出资比例参与本次增资外,同时,拟对其他股东放弃的增资份额行使优先认购权。 |
19 |
2015-01-30 |
实施完成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杨志茂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
101310 |
CNY |
7.37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的通知,新世纪公司和杨志茂先生于2014年12月5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新世纪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6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7%)转让给杨志茂先生。 |
20 |
2014-09-16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514.005 |
CNY |
4.43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43%股权,经公开转让程序,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该4.43%股权受让方,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人民币17,514.005万元。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20日在广州市与广新控股签订了相关的《产权转让合同》。 |
21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银海投资有限公司 |
—— |
—— |
5.904 |
深圳市银海投资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9040%的股权. |
22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2.5461 |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5461%的股权. |
23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 |
—— |
—— |
1.476 |
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760%的股权. |
24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 |
12.5461 |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5461%的股权. |
25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 |
—— |
—— |
5.904 |
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9040%的股权. |
26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904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9040%的股权. |
27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 |
1.476 |
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760%的股权. |
28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汇鑫海实业有限公司 |
—— |
—— |
1.476 |
深圳市汇鑫海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760%的股权. |
29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公司 |
—— |
—— |
4.428 |
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4280%的股权. |
30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2.5461 |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5461%的股权. |
31 |
2014-05-07 |
实施完成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
—— |
—— |
1.845 |
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450%的股权. |
32 |
2014-04-02 |
停止实施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700 |
CNY |
4.428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10日与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厦门来尔富”)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厦门来尔富拟将所持有的6000万股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股权(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的4.4280%)转让给本公司。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山证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 |
33 |
2014-04-01 |
实施完成 |
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东莞市弘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1600 |
CNY |
80 |
2014.3.10,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弘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标的公司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交易金额31600万元。” |
34 |
2014-03-12 |
实施完成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
16120 |
CNY |
0.7665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份股权,交易金额为16,120万元。 |
35 |
2011-04-28 |
实施完成 |
清新汇科置业有限公司 |
—— |
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清远市永耀实业有限公司 |
815 |
CNY |
100 |
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收购了清新汇科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815万元。交易对方:清远市永耀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日:2010年12月15日 |
36 |
2010-04-08 |
实施完成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 |
37620 |
CNY |
20 |
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20%股权经在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程序,本公司被确定为该20%股权的受让人。本公司已根据挂牌转让条件,于2007 年12 月11 日在东莞市与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前述东莞证券20%的股权。对应20%的比例确定为37,620 万元。
股权购买日期:2009 年6 月 |
37 |
2010-04-08 |
实施完成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西湖大酒店 |
4180 |
CNY |
4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股权,股权转让方为东莞市西湖大酒店,收购价格以东莞证券的注册资本为参考依据,并结合溢价因素确定为4180 万元。锦龙股份已于2007 年6 月29 日在东莞市与西湖大酒店签订合同,收购西湖大酒店持有的东莞证券4%的股权。
股权购买日期:2009 年6 月 |
38 |
2010-04-08 |
实施完成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 |
5825 |
CNY |
5 |
本公司拟收购东莞证券5%股权,股权转让方为汇富公司,收购价格以东莞证券的注册资本为参考依据,并结合溢价因素确定为5825 万元。锦龙股份已于2007 年12 月7 日在深圳市与汇富公司签订合同,收购汇富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5%的股权。
股权购买日期:2009 年6 月 |
39 |
2010-04-08 |
实施完成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糖实业集团公司 |
20691 |
CNY |
11 |
此前,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受东莞市东糖实业集团公司(下称“东糖公司”)委托,公开转让该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15.6%股权。经公开转让程序,本公司被确定为其中占东莞证券11%股权(6,050 万股)的受让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东莞证券另4.6%股权的受让人)。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收购东糖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11%股权。本公司已于2008 年12 月15 日在东莞市与东糖公司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收购东莞证券11%的股权,收购金额为20,691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确定(按6,050 万股计,每股转让价格为3.42 元)。
股权购买日期:2009 年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