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2985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旅游)、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长江”)共同发起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金控高新或金控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2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5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银通”)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信高新或中信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3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10144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交高新或中交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2.68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4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15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旅游)、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长江”)共同发起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金控高新或金控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5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2397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兴创”)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建高新或中建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6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3995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银通”)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信高新或中信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7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3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兴创”)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建高新或中建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8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8985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旅游)、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长江”)共同发起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金控高新或金控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9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5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银通”)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信高新或中信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0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15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旅游)、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长江”)共同发起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金控高新或金控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1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597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兴创”)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建高新或中建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2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300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旅游)、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长江”)共同发起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金控高新或金控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3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25233.2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交高新或中交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2.68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4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126.8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交高新或中交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2.68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5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3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兴创”)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建高新或中建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6 |
2018-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
99500 |
CNY |
—— |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银通”)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信高新或中信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
17 |
2018-04-28 |
实施中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1750 |
CNY |
35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与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集团”)和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建院”)三家企业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组建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园林公司)。本次设立园林公司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空港集团和省建院三方尚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
18 |
2018-04-28 |
实施中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2250 |
CNY |
45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与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集团”)和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建院”)三家企业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组建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园林公司)。本次设立园林公司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空港集团和省建院三方尚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
19 |
2018-04-28 |
实施中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 |
1000 |
CNY |
20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与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集团”)和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建院”)三家企业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组建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园林公司)。本次设立园林公司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空港集团和省建院三方尚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
20 |
2018-03-17 |
实施中 |
成都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成都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0 |
CNY |
—— |
由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以现金出资700万元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团队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3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 |
21 |
2018-03-17 |
实施中 |
上海倍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上海倍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倍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000 |
CNY |
—— |
为促进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的长远发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由倍特期货现金出资6,000万元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
22 |
2018-03-17 |
实施中 |
成都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成都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0 |
CNY |
—— |
由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以现金出资700万元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团队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3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 |
23 |
2017-12-26 |
股东大会通过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8976 |
CNY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
24 |
2017-12-26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716 |
CNY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
25 |
2017-12-26 |
股东大会通过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716 |
CNY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
26 |
2017-12-26 |
股东大会通过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8976 |
CNY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
27 |
2017-12-05 |
实施中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716 |
CNY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
28 |
2017-12-05 |
实施中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8976 |
CNY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
29 |
2017-11-16 |
董事会预案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12000 |
CNY |
—— |
为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下一步择机开展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和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同时为增强吸收客户权益保证金能力以迎接将推出的原油期货等新品种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倍特期货,提升倍特期货对高新发展的利润贡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决定由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共同以现金向倍特期货同比例增资12,000万元,增加倍特期货注册资本和净资本以满足开展上述业务资质条件。 |
30 |
2015-11-18 |
实施完成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 |
27.6 |
本公司子公司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子公司成都倍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本次交易拟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绵阳倍特100%的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倍特物业100%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投置业和高投资管将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各方协商确定绵阳倍特的交易价格为23,864.90万元,倍特物业的交易价格为785.17万元。 |
31 |
2015-11-18 |
实施完成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2.4 |
本公司子公司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子公司成都倍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本次交易拟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绵阳倍特100%的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倍特物业100%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投置业和高投资管将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各方协商确定绵阳倍特的交易价格为23,864.90万元,倍特物业的交易价格为785.17万元。 |
32 |
2015-11-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7.88 |
本公司子公司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子公司成都倍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本次交易拟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绵阳倍特100%的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倍特物业100%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投置业和高投资管将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各方协商确定绵阳倍特的交易价格为23,864.90万元,倍特物业的交易价格为785.17万元。 |
33 |
2015-11-18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 |
22.12 |
本公司子公司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子公司成都倍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本次交易拟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绵阳倍特100%的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倍特物业100%股权出售给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投置业和高投资管将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各方协商确定绵阳倍特的交易价格为23,864.90万元,倍特物业的交易价格为785.17万元。 |
34 |
2015-10-17 |
董事会预案 |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53.45 |
CNY |
10 |
为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厨柜)100%的股权、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65%的股权、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月宾馆)67.24%的股权以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将持有的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水阁)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开发)。倍特开发以货币方式受让。本次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35 |
2015-10-17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572.74 |
CNY |
100 |
为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厨柜)100%的股权、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65%的股权、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月宾馆)67.24%的股权以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将持有的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水阁)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开发)。倍特开发以货币方式受让。本次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36 |
2015-10-17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750.55 |
CNY |
65 |
为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厨柜)100%的股权、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65%的股权、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月宾馆)67.24%的股权以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将持有的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水阁)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开发)。倍特开发以货币方式受让。本次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37 |
2015-10-17 |
董事会预案 |
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98.02 |
CNY |
67.24 |
为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厨柜)100%的股权、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65%的股权、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月宾馆)67.24%的股权以及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将持有的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水阁)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开发)。倍特开发以货币方式受让。本次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38 |
2014-10-21 |
董事会预案 |
绵阳倍特已于2003、2004年取得的位于科创园上马村、八角村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
房屋建筑业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子公司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倍特)于2003、2004年分别取得位于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以下简称科创园)上马村、八角村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绵阳市建设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需占用与前述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应的部分土地,绵阳市政府决定将统征储备位于科创园元通社区、八角社区(科创园长兴太阳城西南侧)A、B、C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上述绵阳倍特的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整体置换。
|
39 |
2013-05-29 |
实施完成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 |
本公司子公司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倍特)在绵阳房地产市场具备一定影响力。为进一步增强绵阳倍特的市场竞争力,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拟以5000万元货币资金对绵阳倍特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40 |
2013-05-03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47.8 |
CNY |
—— |
为增强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的资本金实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不降低对子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下优化其股权结构,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拟以持有的倍特期货490万股权作价3,047.80万元对倍特投资增资3,047.8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41 |
2013-03-22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 |
为提高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的资质等级、竞争能力及对本公司收益的贡献能力,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拟以5000万元货币资金对倍特建安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42 |
2013-03-16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 |
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230 |
CNY |
100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金额7,230万元。 |
43 |
2012-08-07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自然人 |
—— |
—— |
15 |
本公司受让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所持倍特药业15%股权。工商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本公司拟在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出让本公司所持倍特药业股权。 |
44 |
2012-03-16 |
停止实施 |
高新发展全部资产和负债 |
房屋建筑业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1、基本内容:高新发展将其于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转让给其现有控股股东高投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
45 |
2012-03-16 |
停止实施 |
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鸿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5.5 |
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作为对价收购鸿丰投资、建元科技和新源高科持有的鸿丰钾肥9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转让给现有控股股东高投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交易完成后鸿丰投资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46 |
2012-03-16 |
停止实施 |
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敦煌市新源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
5 |
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作为对价收购鸿丰投资、建元科技和新源高科持有的鸿丰钾肥9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转让给现有控股股东高投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交易完成后鸿丰投资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47 |
2012-03-16 |
停止实施 |
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建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9.5 |
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作为对价收购鸿丰投资、建元科技和新源高科持有的鸿丰钾肥9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转让给现有控股股东高投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交易完成后鸿丰投资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48 |
2011-04-16 |
实施完成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解冶、王军、李晓钟等14人 |
217.8 |
CNY |
3.6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18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3.60%),按账面净资产作价217.80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购买日:2010年08月19日 |
49 |
2011-04-16 |
实施完成 |
四川倍达尔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四川兴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18.3 |
CNY |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四川倍达尔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对方:四川兴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日:2010年08月28日,交易价格:218.30万元 |
50 |
2010-07-24 |
董事会预案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张仪、舒鸿、彭剑等16名自然人 |
1343.11 |
CNY |
26.86 |
为规范子公司股权结构,高新发展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让16 名自然人持有的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6.8622%股权。受让价格:以受让股权对应的倍特建安出资额原值作价。受让金额:1343.11 万元。 |
51 |
2010-03-27 |
实施完成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区东升街1号耿家巷停车楼 |
—— |
彭淑华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CNY |
—— |
转让资产 |
52 |
2010-03-27 |
实施完成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区东升街1号耿家巷停车楼 |
—— |
杨茂柏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CNY |
—— |
转让资产 |
53 |
2010-03-27 |
实施完成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区东升街1号耿家巷停车楼 |
—— |
李星明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810 |
CNY |
—— |
转让资产 |
54 |
2010-03-27 |
实施完成 |
成都奥申医药有限公司 |
—— |
王志明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5 |
CNY |
—— |
交易对方:王志明;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成都奥申医药有限公司股权; 出售日:2009 年09月25 日; 交易价格:4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