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8 |
实施中 |
CICC-YANGGUANG REAL ESATE VALUE ADDED FUND,L.P. |
—— |
CICC-YANGGUANG REAL ESATE VALUE ADDED FUND,L.P. |
CICC-YANGGUANG REAL ESATE VALUE ADDED FUND,L.P. |
10800 |
USD |
8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阳光股份”)拟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签署《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或“该意向书”),由中金资本指定的主体SailCo.Ltd和阳光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瑞嘉控股有限公司(REGALHOLDINGCO.,LIMITIED,以下简称“瑞嘉”、“瑞嘉控股”),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一支有限合伙形式的美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该基金”),基金目标规模约1.35亿美元。基金设立完成后,将用于收购包括阳光股份北苑项目在内的本公司及其他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位于北京和天津的五至六个商业地产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 |
| 2 |
2018-07-28 |
实施中 |
CICC-YANGGUANG REAL ESATE VALUE ADDED FUND,L.P. |
—— |
CICC-YANGGUANG REAL ESATE VALUE ADDED FUND,L.P. |
CICC-YANGGUANG REAL ESATE VALUE ADDED FUND,L.P. |
2700 |
USD |
2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阳光股份”)拟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签署《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或“该意向书”),由中金资本指定的主体SailCo.Ltd和阳光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瑞嘉控股有限公司(REGALHOLDINGCO.,LIMITIED,以下简称“瑞嘉”、“瑞嘉控股”),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一支有限合伙形式的美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该基金”),基金目标规模约1.35亿美元。基金设立完成后,将用于收购包括阳光股份北苑项目在内的本公司及其他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位于北京和天津的五至六个商业地产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 |
| 3 |
2018-02-01 |
签署协议 |
北京荣合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北京荣合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荣合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CNY |
0.1 |
有鉴于此,各方经协商一致,2018年1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业”)与聚信阳光、中信信托、永盛智达、天津瑞升(以上各方合称“全体合伙人”),签署《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退伙协议》和《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入伙协议》,北京瑞业与天津瑞升、永盛智达签署《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聚信阳光和中信信托退出合伙企业,退出合伙企业后,聚信阳光和中信信托不再享有原合伙协议项下合伙人的任何权利。北京瑞业通过直接认缴合伙企业出资的方式,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将按照约定缴付出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北京瑞业担任。 |
| 4 |
2017-09-12 |
签署协议 |
安富环球有限公司 |
—— |
CNCB (BVI) Intelligence II LimitedICB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Excellent Multitude Limited |
810.487373 |
USD |
100 |
2017年9月11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阳光股份”)收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CNCB(BVI)IntelligenceIILimitedICBCInternational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以下简称“CNCB”)发送的《阳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材料,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imited的间接股东ExcellentMultitudeLimited(众佳有限公司)、HarmonicLeadLimited(和领有限公司)分别已向CNCB转让其持有的安富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富环球”)100%股权、金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祐有限”)100%股权。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CNCB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约10.08%的股份。 |
| 5 |
2017-09-12 |
签署协议 |
金祐有限公司 |
—— |
CNCB (BVI) Intelligence II LimitedICB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Harmonic Lead Limited |
3347.747601 |
USD |
100 |
2017年9月11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阳光股份”)收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CNCB(BVI)IntelligenceIILimitedICBCInternational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以下简称“CNCB”)发送的《阳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材料,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imited的间接股东ExcellentMultitudeLimited(众佳有限公司)、HarmonicLeadLimited(和领有限公司)分别已向CNCB转让其持有的安富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富环球”)100%股权、金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祐有限”)100%股权。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CNCB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约10.08%的股份。 |
| 6 |
2017-06-01 |
股东大会通过 |
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
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4832.243595 |
CNY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然”或“转让方1”)、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金”或“转让方2”);(转让方1和转让方2以下统称为“转让方”)与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或“受让方”)于2017年5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关于天津西青杨柳青项目合作的订金协议》,将转让方所持有的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森林绿野”)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受让转让方全部股权并承接目标公司所持有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1,074,786.5元,其中支付转让方1:人民币112,752,350.55元,支付转让方2:人民币48,322,435.95元,受让方另需偿还目标公司应付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借款人民币1,967,925,213.5元。交易完成后蓝光和骏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7 |
2017-06-01 |
股东大会通过 |
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
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 |
11275.235055 |
CNY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然”或“转让方1”)、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金”或“转让方2”);(转让方1和转让方2以下统称为“转让方”)与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或“受让方”)于2017年5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关于天津西青杨柳青项目合作的订金协议》,将转让方所持有的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森林绿野”)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受让转让方全部股权并承接目标公司所持有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1,074,786.5元,其中支付转让方1:人民币112,752,350.55元,支付转让方2:人民币48,322,435.95元,受让方另需偿还目标公司应付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借款人民币1,967,925,213.5元。交易完成后蓝光和骏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8 |
2017-03-21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瑞腾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31600 |
CNY |
10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拟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腾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北京瑞腾”)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6亿元,交易完成后大业信托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
| 9 |
2016-02-05 |
实施完成 |
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 |
—— |
领大有限公司 |
RECOSIA CHINA PTE LTD |
98280 |
CNY |
100 |
2015 年 8 月 7 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或“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简称“RECO SHINE”)的唯一股东 RECOSIA CHINA PTE LTD与 Leading Big Limited(中文名称:领大有限公司)签署了《RECOSIA CHINA PTE LTD 与 LEADING BIG LIMITED关于 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 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的条款和条件,RECOSIA CHINA PTE LTD 拟将其持有的 RECO SHINE 100%股权以及 RECOSIA CHINA PTE LTD 对 RECO SHINE 的股东贷款转让给 Leading Big Limited。RECO SHINE 持有21,840 万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2%。关于本次交易的详细信息请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媒体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股权变动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2015-L64号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Leading Big Limited)、《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COSIA CHINA PTE LTD)。 |
| 10 |
2015-12-18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瑞港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北京万众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1300 |
CNY |
10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拟与北京万众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兴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北京瑞丰持有100%股权的北京瑞港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北京瑞港”)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万众兴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11 |
2015-10-09 |
股东大会通过 |
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1705 |
CNY |
51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菱阳光”)拟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出让以下两家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以下可合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31,705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华阳光”)全部51%股权;(2)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18,536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菱光辉”)全部51%股权。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人民币50,241万元,交易完成后华远置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 12 |
2015-10-09 |
股东大会通过 |
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536 |
CNY |
51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菱阳光”)拟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出让以下两家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以下可合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31,705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华阳光”)全部51%股权;(2)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18,536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菱光辉”)全部51%股权。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人民币50,241万元,交易完成后华远置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 13 |
2015-08-25 |
达成意向 |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业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Ray Development Private Limited |
—— |
—— |
90 |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0%的股权以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等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公司正在开展光明新丽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并且与交易对方就《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条款细节进行协商、沟通,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本次收购光明新丽90%的股权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初步评估,光明新丽 90%股权的评估值为 88,383.22 万元。
|
| 14 |
2015-08-22 |
达成意向 |
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菱华天津 |
18171 |
CNY |
49 |
菱华天津拟向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转让其持有的阳菱光辉49%股权,转让价款为18,171万元 |
| 15 |
2015-08-22 |
达成意向 |
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菱华天津 |
31081 |
CNY |
49 |
菱华天津拟向华远置业转让其持有的菱华阳光49%股权,转让价款为31,081万元 |
| 16 |
2015-06-19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银河宾馆 |
—— |
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167.800241 |
CNY |
5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在上海仲裁委员会主持下于2015年5月29日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签署《调解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对双方于2014年5月9日签署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原《产交合同》”)进行变更,交易事项由上海晟璞受让锦江酒店持有的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90%股权变更为上海晟璞受让锦江酒店持有的上海银河50%股权,交易价款由“人民币75,902.04043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167.800241万元”。 |
| 17 |
2015-03-2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11582.64 |
CNY |
16.2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18日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股权转让对价共计331,890,542元;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409,947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119,480,595元。 |
| 18 |
2015-03-26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20591.36 |
CNY |
28.8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18日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股权转让对价共计331,890,542元;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409,947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119,480,595元。 |
| 19 |
2015-01-31 |
实施完成 |
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 |
杜然 |
16336.3931 |
CNY |
10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由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杜然持有的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63,363,931.15 元,从而间接取得天津德然持有的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0%的股权。鉴于北京瑞金已持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本项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从而获得项目公司所持有天津西青区杨柳青综合体项目100%的权益。 |
| 20 |
2014-07-18 |
实施中 |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
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 |
—— |
—— |
56 |
本公司和 Reco Shine 分别持有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世达”)44%和 56%的股权,Reco Shine 拟向豪威投资转让其其持有的 56%的股权,本公司拟放弃有限购买权,同意 Reco Shine 转让沈阳世达的股权。 |
| 21 |
2014-03-14 |
实施完成 |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3199.927257 |
CNY |
8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朝开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共计31,999,272.57元。 |
| 22 |
2014-02-22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服务 |
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
113622.10254 |
CNY |
99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对上海晟域收购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资格予以确认,上海晟域拟与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晟域拟受让上海银河所持有的上海锦赟99%股权,受让上海锦江所持有的上海锦赟1%股权。上海锦赟100%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26,246.7806万元,上海晟域拟分期支付,本公司将为上海晟域拟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人民币61,860.922494万元及相应利息提供担保。 |
| 23 |
2014-02-22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 |
12624.67806 |
CNY |
1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对上海晟域收购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资格予以确认,上海晟域拟与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晟域拟受让上海银河所持有的上海锦赟99%股权,受让上海锦江所持有的上海锦赟1%股权。上海锦赟100%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26,246.7806万元,上海晟域拟分期支付,本公司将为上海晟域拟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人民币61,860.922494万元及相应利息提供担保。 |
| 24 |
2014-01-16 |
股东大会通过 |
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
—— |
9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公司”)拟在 2013 年 12月 23 日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受让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北阳光”)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瑞丰公司拟以 6,368 万元人民币向购买光明新丽持有的津北阳光 90%股权。 |
| 25 |
2013-12-25 |
董事会预案 |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恒信发展有限公司 |
36000 |
CNY |
3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恒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豪威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
| 26 |
2013-12-25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
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 |
—— |
—— |
4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和 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Reco Shine”)分别持有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55%和 45%的股权,Reco Shine拟向豪威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为“Mighty Force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豪威投资”)转让其持有的 45%的股权,本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 Reco Shine 转让北京瑞景的股权。 |
| 27 |
2012-10-16 |
实施完成 |
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23,000万元向食品研究院出售合计持有的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28 |
2011-11-12 |
股东大会通过 |
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
—— |
2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23,000万元向食品研究院出售合计持有的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29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1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现金6,835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0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1102 |
CNY |
10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以现金1,102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1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9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7,45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2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1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5,00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3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9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5,00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4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7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现金3,19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5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现金3,19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6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1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7,45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7 |
2011-11-08 |
股东大会通过 |
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9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现金6,835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38 |
2011-04-02 |
实施完成 |
上海坚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黄秀文;季秀红 |
11480 |
CNY |
72.2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黄秀文女士、季秀红女士、黄国平先生于2010年12月3日共同签署了《项目合作框架合同书》,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或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安排的其他方将收购上海坚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2.2%股权(其中,受让黄秀文所持有的坚峰公司42.2%股权,受让季秀红所持有的坚峰公司30%股权)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1,480万元;
购买日:2010年12月28日 |
| 39 |
2010-1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Guthrie(Shenyang)Pte. Ltd. |
2310 |
CNY |
14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Guthrie(Shenyang)Pte. Ltd.将共同签署《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受让Guthrie(Shenyang)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4%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10万元。 |
| 40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杜厦 |
6129.02 |
CNY |
9.6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1月 |
| 41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王致华 |
137.46 |
CNY |
0.3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9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两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39.46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210.54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紫金新嘉0.348%股权。
(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3,812.54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137.46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建设新汇0.348%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10,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北京瑞丰将分别持有紫金新嘉和建设新汇各10%的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0月 |
| 42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颐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37 |
CNY |
3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青岛颐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1,837万元。
股权购买日:2009 年12 月 |
| 43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王致华 |
212.28 |
CNY |
0.3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1月 |
| 44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杜厦 |
5839.46 |
CNY |
9.6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9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两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39.46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210.54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紫金新嘉0.348%股权。
(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3,812.54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137.46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建设新汇0.348%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10,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北京瑞丰将分别持有紫金新嘉和建设新汇各10%的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0月 |
| 45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王致华 |
220.98 |
CNY |
0.3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1月 |
| 46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杜厦 |
5067.3 |
CNY |
9.6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 年11 月 |
| 47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王致华 |
210.54 |
CNY |
0.3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9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两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39.46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210.54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紫金新嘉0.348%股权。
(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3,812.54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137.46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建设新汇0.348%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10,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北京瑞丰将分别持有紫金新嘉和建设新汇各10%的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0月 |
| 48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
Reco Shine Pte Ltd |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 |
CNY |
45 |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为宏诚展业和Reco Shine;《增资协议》和《合资合同》签署双方为瑞丰阳光、成都紫瑞和Reco Shine。根据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本公司向Reco Shine 转让股权的价格为人民45 万元。
转让价格450万元,股权出售日:2009年10月 |
| 49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830 |
CNY |
8.33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首创置业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33%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830万元。
股权购买日:2009 年12 月 |
| 50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Reco Shine Pte Ltd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3307.5 |
CNY |
49 |
本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80%的股权中39%的股权(及目标商业物业)转让予以Reco Shine Pte Ltd。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92万元。
本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200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将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80%股权中39%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Ltd 的议案》进行调整,调整为《公司将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100%的股权中49%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 Ltd 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所持宜商嘉和100%股权中49%的股权转让予以Reco Shine Pte Ltd。同时,本公司、Reco Shine Pte Ltd 还将签署《合资合作合同》。股权转让价格依据下列原则制定:
宜商嘉和100%股权及相应资产总价款合计约为35,800 万元,Reco Shine Pte Ltd 受让本公司所持有宜商嘉和100%股权中49%的股权及相应的资产价格约为17,542 万元。最终转让价格尚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2008年3月20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08]第8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结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拟与Reco Shine Pte Ltd签署《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和北京瑞丰向RecoShine Pte Ltd转让瑞阳嘉和49%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307.5万元
股权出售日:2009年10月 |
| 51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王致华 |
182.7 |
CNY |
0.3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 年11 月 |
| 52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杜厦 |
5887.72 |
CNY |
9.6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8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1月 |
| 53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杜厦 |
3812.54 |
CNY |
9.65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9月28 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两家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39.46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210.54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紫金新嘉0.348%股权。
(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3,812.54 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9.652%股权,拟以现金137.46 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建设新汇0.348%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10,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北京瑞丰将分别持有紫金新嘉和建设新汇各10%的股权。
股权购买日:2009年10月 |
| 54 |
2010-02-11 |
实施完成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350 |
CNY |
25.01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首创置业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1%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12,350万元。
股权购买日:2009 年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