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000576)

公司并购事件(甘化科工)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02 其他行政部门批准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5712 CNY 14 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把握军民融合发展机遇,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甘化”)拟以现金人民币18,360万元收购将乐鸿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将乐鸿光”)、沙县鸿光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沙县鸿光”)合计持有的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含能”)4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将乐鸿光、沙县鸿光及沈阳含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郝宏伟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沈阳含能45%股权,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沈集团”)持有沈阳含能35%股权,沈阳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非晶”)持有沈阳含能20%股权;沈阳含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2018-07-02 其他行政部门批准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12648 CNY 31 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把握军民融合发展机遇,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甘化”)拟以现金人民币18,360万元收购将乐鸿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将乐鸿光”)、沙县鸿光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沙县鸿光”)合计持有的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含能”)4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将乐鸿光、沙县鸿光及沈阳含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郝宏伟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沈阳含能45%股权,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沈集团”)持有沈阳含能35%股权,沈阳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非晶”)持有沈阳含能20%股权;沈阳含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2018-06-06 达成意向 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收购国内两家军工行业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包括用于能源、电力、大型装备、军工等领域的中高端金属制品制造企业及为军队武器装备提供关键零部件的企业。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磋商交易的具体方案,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18年6月5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了《关于购买资产之意向书》,1、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升华电源主要从事军用开关电源、模块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升华电源的控股权。3、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冯骏、彭玫等升华电源现有股东。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4、交易方式。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由上市公司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同时,交易对方须将所获对价的一定金额用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建立双方合作的长效机制。
4 2018-02-13 实施完成 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 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30000 CNY 100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100%股权及23,184.19万元的债权。根据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1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德力光电净资产的账面值为人民币42,267.7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5,482.27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德力光电享有23,184.19万元的债权。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以总价68,666.46万元作为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起拍价格,其中德力光电100%股权作价45,482.27万元,公司享有的债权作价23,184.19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最终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初次挂牌出让底价不低于上述股权及债权评估金额的总和。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以68,666.46万元为起拍价、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以50,000万元为起拍价、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以40,000万元为起拍价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公司对其享有的23,184.19万元债权,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提升上市公司后续年度的盈利能力、集中精力聚焦产业转型,综合考虑德力光电的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经营情况、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前三次挂牌转让的市场反应,同意公司继续于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公司对其享有的23,184.19万元债权,起拍价格调整至30,000万元。
5 2017-12-26 停止实施 江门市区JCR2017-178(蓬江32)号地块 —— ——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协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对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侧地块(江门市区JCR2017-178(蓬江32)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于2017年11月21日予以了公告。
6 2017-12-26 停止实施 江门市区JCR2017-178(蓬江32)号地块 —— ——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协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对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侧地块(江门市区JCR2017-178(蓬江32)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于2017年11月21日予以了公告。
7 2017-12-21 实施中 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 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CNY 100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100%股权及23,184.19万元的债权。根据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1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德力光电净资产的账面值为人民币42,267.7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5,482.27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德力光电享有23,184.19万元的债权。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以总价68,666.46万元作为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起拍价格,其中德力光电100%股权作价45,482.27万元,公司享有的债权作价23,184.19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最终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初次挂牌出让底价不低于上述股权及债权评估金额的总和。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以68,666.46万元为起拍价、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以50,000万元为起拍价、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以40,000万元为起拍价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公司对其享有的23,184.19万元债权,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提升上市公司后续年度的盈利能力、集中精力聚焦产业转型,综合考虑德力光电的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经营情况、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前三次挂牌转让的市场反应,同意公司继续于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公司对其享有的23,184.19万元债权,起拍价格调整至30,000万元。
8 2017-11-21 实施中 江门市区JCR2017-178(蓬江32)号地块 —— ——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协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对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侧地块(江门市区JCR2017-178(蓬江32)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于2017年11月21日予以了公告。
9 2017-07-08 停止实施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制造业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高特佳懿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400 CNY 20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智同集团、贵少波、高特佳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同生物51%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胡煜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初步评估,交易标的51%股权预估值为67,360.80万元。经交易各方初步确定,交易标的51%股权交易价格为67,320.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智同集团、贵少波、高特佳支付智同生物51%股权的交易对价57,32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智同集团支付智同生物51%股权的交易对价1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为10,000.00万元,用于向智同集团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部分对价。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不持有智同生物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智同生物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胡成中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配套资金认购方胡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之子,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10 2017-07-08 停止实施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制造业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少波 6600 CNY 5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智同集团、贵少波、高特佳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同生物51%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胡煜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初步评估,交易标的51%股权预估值为67,360.80万元。经交易各方初步确定,交易标的51%股权交易价格为67,320.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智同集团、贵少波、高特佳支付智同生物51%股权的交易对价57,32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智同集团支付智同生物51%股权的交易对价1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为10,000.00万元,用于向智同集团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部分对价。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不持有智同生物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智同生物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胡成中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配套资金认购方胡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之子,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11 2017-07-08 停止实施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制造业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智同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320 CNY 26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智同集团、贵少波、高特佳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智同生物51%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胡煜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初步评估,交易标的51%股权预估值为67,360.80万元。经交易各方初步确定,交易标的51%股权交易价格为67,320.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智同集团、贵少波、高特佳支付智同生物51%股权的交易对价57,32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智同集团支付智同生物51%股权的交易对价1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为10,000.00万元,用于向智同集团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部分对价。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不持有智同生物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智同生物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胡成中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配套资金认购方胡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之子,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12 2016-12-08 实施完成 江门市区JCR2016-114(蓬江18)号地块 —— 鹤山市共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843 CNY —— 一、江门市区JCR2016-114(蓬江18)号地块位于公司办公大楼北侧,即甘棠路与白石大道交叉口东北侧;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47,766.98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9,553.4平方米,住宅面积38,213.5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日起计商业40年,住宅70年。二、该地块挂牌起始价:35,843万元;竞买保证金:17,922万元;增价幅度:500万元/次。
13 2016-10-12 实施中 公司本部厂区制糖车间地块 ——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2.972 CNY —— 为了加快及有序推进公司“三旧”改造工作,2015年4月30日,公司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该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三旧”改造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公告》及2015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旧”改造协议的进展公告》。2016年10月10日,就公司本部厂区制糖车间地块收储事宜,公司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
14 2015-09-26 实施中 江门市区JD2015-9号地块位 —— 江门高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593 CNY ——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协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对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北角地块(江门市区 JD2015-9 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予以了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江门市区 JD2015-9 号地块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北角,即东至甘北路,西至甘棠路,南至甘化二街,北至高沙东路地段;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56,942.9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日起计: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34,593 万元,最低增价幅度 100万元/次。
15 2015-08-15 董事会预案 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25000 CNY —— 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作相应增资,增加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25,000万元。本次增资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16 2015-07-23 签署协议 公司原制糖车间西南角地块 —— 鹤山市共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984 CNY —— 根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的协定,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位于公司原制糖车间西南角地块(江门市区JD2015-6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于2015年6月19日予以了公告。
17 2014-02-28 实施中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资产管理局 42176 CNY 19.82 2011年2月9日,收到江门资管局通知,称经该局审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确定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局持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82%)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转让价格为每股6.59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21,760,000元 市资管局已于2011年3月12日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江门市资产管理局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和《江门市资产管理局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书》。
18 2013-11-20 实施完成 对南宁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16.82万元的债权其中本金1,300万元 —— 玉林市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0 CNY ——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与玉林市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丰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对南宁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祥公司)1,316.82万元的债权(其中本金1,300万元)整体转让给林丰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90万元。本次债权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19 2013-03-27 实施完成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闲置资产 —— 广州市南沙兴华造船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CNY —— 公司披露了《闲置资产处置公告》(详见公司2012-23号公告),对处置公司本部生产区闲置资产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本部生产区闲置资产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年6月26日披露的2012-26号公告)。2012年6月27日,公司委托佛山市捷顺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了上述闲置资产,广州市南沙兴华造船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人民币11,000万元买受了上述资产,同时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闲置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 2010-04-17 实施完成 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0 CNY 51 经友好协商,公司将湛江甘化51%股权以人民币叁千捌百万元转让给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合同于2009 年8 月20 日签署。 出售日:2009 年09 月10 日
21 2010-04-17 实施完成 礼乐文盛花园3-4栋商铺 —— 王志坚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0.6 CNY —— 公司出售礼乐文盛花园3-4栋商铺,交易对方为王志坚,交易金额为270.60万元
22 2010-04-17 实施完成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四宗土地,鸿新仓1,2固定资产 —— 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746 CNY —— 2009年11月20日,本公司(乙方)与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甲方)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本公司拟将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北街高沙及甘化厂西侧天妃庙(土名)地段的江国用(2004)第112380号、江国用(2008)第102652号、江国用(2005)第208960号、江府国用(98)第057232100021号等四宗闲置土地共122,937.4平方米(折合184.4亩)的土地使用权和地块范围内的34,346.1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以评估总价人民币7,792.66万元出让给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3 2010-01-06 实施完成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 —— 江门市金盾供水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40 CNY —— 日前公司将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北街高沙及甘化厂西侧天妃庙(土名)地段的四宗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地块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出让给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上述地块范围上的机器设备为公司原华日厂、铸造厂、甘源环保公司所有,因不适合公司现有生产需要,目前均已租赁予他人使用,现该部分机器设备所附着的土地及房产已转让,故该闲置设备需要处置。200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开拍卖公司闲置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江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上述闲置机器设备,拟定起拍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出售资产是公司为盘活闲置资产,配合市政府储备土地的需要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该项交易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2009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该次董事局决议公告及处置资产公告。200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09年12月25日,江门市产权交易中心与广东正平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公开拍卖上述机器设备(详见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江门市金盾供水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人民币1,240万元买受了该批机器设备,同时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