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屏传媒(872602)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教育培训业务、文化旅游业务,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
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各种艺术类和文化类培训课程以及托管服务,获取教学费用。
6)文化旅游业务方面,公司与导演潘秋婷合资成立剧组服务公司,通过为影视企业提供地接服务、影视艺术类培训等赚取报酬;公司通过在国家5A级景区中山影视城打造“有戏世界沉浸式互动影城”,通过商业模式输出、沉浸式餐饮住宿、定制剧本、门票等,获得收益。
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3)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根据自身的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自身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培训课程,吸引学生家长前来报名。
6)文化旅游业务方面,剧组服务公司将就地取材,按需服务,并利用股东双方优势,打造影视艺术类培
训课程,按期收取培训费;“有戏世界”打造真人实景游戏环境,通过趣味性剧本、NPC设置,推动剧情,让游客、玩家身临其境。
4、销售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2)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3)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4)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5)教育培训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资源,同时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为学生家长设计并提供小主持人培训课程、其他艺术类课程、文化类课程、托管服务,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
6)文化旅游业务上,公司利用自身颇具竞争力的媒体资源,通过加强宣传推广、拓展对外渠道、增加跨界合作、实行全员营销等手段,有重点地开发、打造、推广系列文旅产品,实现文旅项目可持续发展,最终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广告投放需求与国民经济增长有一定正相关关系。2023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虽然国内经济有所修复,但客户在广告投入等方面依然持谨慎态度。上述宏观环境风险均可能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应对措施: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适当增加现金储备,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
新媒体冲击风险
公司广告代理业务主要集中在电视、广播等传统领域。近年来,以互联网、移动媒体等为代表的各种新媒体蓬勃发展,与传统媒体展开了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新媒体的广泛渗透,传统媒体发展总体增速放缓。应对措施:为应对新媒体的冲击风险,公司将加大新媒体产品研发力度,丰富代理广告媒体的类型,与传统媒体风险进行对冲。
对关联方过度依赖的风险
目前,公司拥有中山台的广告独家经营权、非新闻类节目独家制作权以及相关交易定价。短期内广告代理业务仍是公司最主要业务,中山台仍是公司代理广告的主要发布平台和节目创作业务的重大客户,因此短期内公司对中山台依然存在重大依赖。如发生中山台不遵守协议约定的特殊情况,致使公司无法持续向中山台采购媒体资源、提供节目创作服务或者交易价格大幅不利变动,公司业务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应对措施:为降低关联方过度依赖的风险,公司未来数年将持续拓宽媒体代理渠道,增加影视制作、活动策划等非关联方业务,逐步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比例。
因发布虚假广告接受处罚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陆续发布后,对广告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一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广告主刻意隐瞒其产品的真实信息,公司未能及时发现,致使广告作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面临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而遭受处罚的风险。应对措施:为降低因发布虚假广告接受处罚的风险,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外部相结合的广告内容审查制度和机制,坚决杜绝虚假广告播出。每个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公司内部审核通过才能交付广告发布者。对于不能准确把握合法合规性的广告作品,公司通过咨询市场监管部门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声屏传媒于2015年被认定为中山市第二批转制文化企业,2014年度至2018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自2019年至2023年延续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公司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应对措施: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动向。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公司管理层也在按照新的制度要求贯彻、执行。但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仍需管理层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理念,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相关规则制度,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内控体系的有效执行,因此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仍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对措施:为降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控制度,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保障公司各股东的利益。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截至报告披露日,中山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300万股股份、占比8.94%,并通过影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80.88%的股份,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0,143,8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82%,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治理、董监高变动和业务发展目标产生重要影响。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和财务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应对措施:为降低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引进新的投资机构,实现股权多元化;另一方面,敦促实际控制人的高管及核心人员不断加深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并加强公司与股东、少数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沟通,降低对公司及少数股东的不当控制及损害。
新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在积极拓宽广告代理业务渠道和形式,深挖客户需求的同时,积极向文化旅游及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拓展。新业务的开展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市场拓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预计新业务大规模投入将导致公司投资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短期内会明显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够紧跟市场需求,及时提供受市场欢迎的产品或服务,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及新业务投资未达预期的投资风险。应对措施:在新业务拓展之前,公司对新业务的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注重拓展新业务的创新性,并投入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新业务的开展,及时洞察行业及市场的最新变化并快速作出科学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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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教育培训业务、文化旅游业务,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各种艺术类和文化类培训课程以及托管服务,获取教学费用。
6)文化旅游业务方面,为宣传中山文化及推广销售本土特色产品,公司重点打造“礼遇中山”项目,项目通过直播、短视频、推文等推广本地特产,赚取销售提成;公司与导演潘秋婷合资成立剧组服务公司,通过为影视企业提供地接服务、影视艺术类培训等赚取报酬;公司通过在国家5A级景区中山影视城打造“有戏世界沉浸式互动影城”,通过商业模式输出、沉浸式餐饮住宿、定制剧本、门票等,获得收益。
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3)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根据自身的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培
训课程,并通过自身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培训课程,吸引学生家长前来报名。
6)文化旅游业务方面,“礼遇中山”项目组凭借丰富的媒体资源优势,包括新媒体资源、独特的主播资源等,开发新客户、新产品,及提供创意内容策划;剧组服务公司将就地取材,按需服务,并利用股东双方优势,打造影视艺术类培训课程,按期收取培训费;“有戏世界”打造真人实景游戏环境,通过趣味性剧本、NPC设置,推动剧情,让游客、玩家声临其境。
4、销售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2)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3)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4)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5)教育培训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资源,同时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为学生家长设计并提供小主持人培训课程、其他艺术类课程、文化类课程、托管服务,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
6)文化旅游业务上,公司利用自身颇具竞争力的媒体资源,通过加强宣传推广、拓展对外渠道、增加跨界合作、实行全员营销等手段,有重点地开发、打造、推广系列文旅产品,实现文旅项目可持续发展,最终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强分工与协作的有效性,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组织体系,公司优化调整了组织架构,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梳理,由“礼遇中山项目组”、“南朗项目组”、“数字文娱项目组”组建一级部门“文旅产业中心”;新增一级部门“项目发展部”,主要负责户外业务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兴项目;将原“融媒体项目中心”重新整合为“品牌创新部”。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系统优化,公司战略越发明晰,各部门职责越加清晰,有助于推动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提升。
二、持续经营评价
2022年是中国经济爬坡过坎的一年,从年初到年尾,形势不断变化,疫情反复、管控趋严、放开后感染高峰,在此背景下,声屏传媒主营业务板块需求及经营承压,广告、商务活动策划、文旅等板块业务均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尽管如此,2022年公司依旧积极应对市场竞争、经济下行等诸多因素影响,聚焦开拓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管理等工作,使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且公司拥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层规范运作的意识较强,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在区域内客户资源优势明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基础保障。展望2023年,消费回暖、成本改善、内需恢复,将助力公司业绩重回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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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教育培训业务、文化旅游业务,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各种艺术类和文化类培训课程以及托管服务,获取教学费用。6)文化旅游业务方面,为宣传中山文化及推广销售本土特色产品,公司重点打造“礼遇中山”项目,项目通过直播、短视频、推文等推广本地特产,赚取销售提成;公司与导演潘秋婷合资成立剧组服务公司,通过为影视企业提供地接服务、影视艺术类培训等赚取报酬;公司通过在国家5A级景区中山影视城打造“有戏世界沉浸式互动影城”,通过商业模式输出、沉浸式餐饮住宿、定制剧本、门票等,获得收益。
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
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3)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根据自身的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自身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培训课程,吸引学生家长前来报名。
6)文化旅游业务方面,“礼遇中山”项目组凭借丰富的媒体资源优势,包括新媒体资源、独特的主播资源等,开发新客户、新产品,及提供创意内容策划;剧组服务公司将就地取材,按需服务,并利用股东双方优势,打造影视艺术类培训课程,按期收取培训费;“有戏世界”打造真人实景游戏环境,通过趣味性剧本、NPC设置,推动剧情,让游客、玩家声临其境。
4、销售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2)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3)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4)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5)教育培训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资源,同时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为学生家长设计并提供小主持人培训课程、其他艺术类课程、文化类课程、托管服务,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6)文化旅游业务上,公司利用自身颇具竞争力的媒体资源,通过加强宣传推广、拓展对外渠道、增加跨界合作、实行全员营销等手段,有重点地开发、打造、推广系列文旅产品,实现文旅项目可持续发展,最终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强分工与协作的有效性,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组织体系,公司优化调整了组织架构,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梳理,由“礼遇中山项目组”、“南朗项目组”、“数字文娱项目组”组建一级部门“文旅产业中心”;新增一级部门“项目发展部”,主要负责户外业务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兴项目;将原“融媒体项目中心”重新整合为“品牌创新部”。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系统优化,公司战略越发明晰,各部门职责越加清晰,有助于推动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提升。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无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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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教育培训业务,其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各种艺术类和文化类培训课程以及托管服务,获取教学费用。公司“线下”活动策划服务与“线上”媒体广告投放相结合的模式,相较于单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或者活动策划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宣传服务。公司新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进入内容创作领域,在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可通过高质量的内容制作直接带动公司的节目冠名、特约、赞助等广告代理业务,间接提升广告投放平台收视率或收听率,增强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⑤教育培训业务。公司根据自身的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自身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培训课程,吸引学生家长前来报名。
4、公司的销售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⑤教育培训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资源,同时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为学生家长设计并提供小主持人培训课程、其他艺术类课程、文化类课程、托管服务,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无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发作影响,国内局部区域经济发展仍受影响,声屏传媒的广告、活动策划执行、教育培训、安防工程等板块业务在2021年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尽管受到大环境影响,公司依然开拓创新,深化整合经营,依托项目,把客户、策划、执行、节目制作、渠道播发等要素整合运作起来,努力实现内容与市场对接变现,减少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损失。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控突发事件,但随着国家防控机制愈加完善,预测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总体经济的影响逐渐减弱,预计未来,公司将恢复原有经营水平并随着业务板块的拓宽,经营规模将可稳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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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教育培训业务,其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各种艺术类和文化类培训课程以及托管服务,获取教学费用。
公司“线下”活动策划服务与“线上”媒体广告投放相结合的模式,相较于单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或者活动策划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宣传服务。公司新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进入内容创作领域,在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可通过高质量的内容制作直接带动公司的节目冠名、特约、赞助等广告代理业务,间接提升广告投放平台收视率或收听率,增强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⑤教育培训业务。公司根据自身的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自身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培训课程,吸引学生家长前来报名。
4、公司的销售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
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⑤教育培训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资源,同时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为学生家长设计并提供小主持人培训课程、其他艺术类课程、文化类课程、托管服务,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无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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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教育培训业务,其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5)教育培训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各种艺术类和文化类培训课程以及托管服务,获取教学费用。公司“线下”活动策划服务与“线上”媒体广告投放相结合的模式,相较于单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或者活动策划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宣传服务。公司新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进入内容创作领域,在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可通过高质量的内容制作直接带动公司的节目冠名、特约、赞助等广告代理业务,间接提升广告投放平台收视率或收听率,增强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⑤教育培训业务。公司根据自身的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自身的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培训课程,吸引学生家长前来报名。
4、公司的销售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⑤教育培训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资源,同时与第三方战略合作,为学生家长设计并提供小主持人培训课程、其他艺术类课程、文化类课程、托管服务,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无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社会经济受到重挫,声屏传媒的广告、活动策划执行、教育培训、安防工程等板块业务在本年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尽管受到大环境影响,公司依然开拓创新,深化整合经营,依托项目,把客户、策划、执行、节目制作、渠道播发等要素整合运作起来,努力实现内容与市场对接变现,减少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损失。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控突发事件,且相关疫苗已陆续成功研发并逐步实现全民接种,预测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减弱,预计未来,公司将恢复原有经营水平并随着业务板块的拓宽,经营规模将可稳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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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代理业务、活动策划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智慧城市业务,其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1)广告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固定总价或固定比例分成模式获得中山市主要广告投放平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再将获取的广告资源根据客户广告投放需求进行销售,赚取广告代理服务收入。
2)活动策划业务方面,公司凭借企业及政府客户服务经验,通过提供体育赛事、品牌推广、政府宣传等活动策划服务,赚取活动主办方的活动策划费、活动经费等收入以及“总冠名”、“战略合作伙伴”、“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品牌”、“户外及场地广告”、“现场展位”等项目招商收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制作团队多年的制作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赚取节目制作收入。
4)智慧城市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收取服务费。
公司“线下”活动策划服务与“线上”媒体广告投放相结合的模式,相较于单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或者活动策划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宣传服务。公司新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进入内容创作领域,在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可通过高质量的内容制作直接带动公司的节目冠名、特约、赞助等广告代理业务,间接提升广告投放平台收视率或收听率,增强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各业务模块之间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公司较为独特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广告资源采购,通过向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等媒体所有单位采购广告资源,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固定比例分成或自建等方式,获得相关平台广告资源的代理权。公司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工程物资、原材料等。
3、生产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在广播、电视、数字电视、户外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分为由客户提供和由公司制作两种情形。对于由客户提供的广告,公司只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于需由公司制作的广告,公司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广告方案,待方案取得客户认可后进行制作,最终形成可以在广播、电视媒体上播出的广告。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根据活动主旨策划活动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策划业务,公司在取得活动策划业务订单后,根据合同内容策划活动方案,在取得客户认可后,根据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和招商工作。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基于客户要求以及广播电视专栏节目播出时间稳定、同一专栏不同期节目的主题要求一致等特点进行节目制作,一般于播出当天或提前1-2天节目完成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专题片)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且内容要求各不相同,公司会就专题片制作内容、制作要求、节目时长、制作期间等内容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通过与客户反复沟通交流确定专题片拍摄方案,在约定时间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工作。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4、公司的销售模式
①广告代理业务。公司广告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广告代理公司及各领域的直接广告主客户。公司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开发广告主客户并为其提供广告代理服务。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先锁定目标广告客户,然后签订协议,最终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代理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由其去开发广告主客户。
②活动策划业务。对于公司自主承办的活动,公司主动与拟举办活动主旨相符的存量广告客户联系、通过代理的媒体平台对拟举办活动进行宣传等方式招商。对于外部委托的活动,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作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方式参与活动的执行。
③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制作合同,约定节目名称、时长、交付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公司负责保证节目的内容和制作质量符合客户要求,保证画面、色彩、音质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播放的标准。
④智慧城市服务。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设计、施工、维护的整体解决方案,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为获取客户资源,部分客户采取PPP方式,由公司带资建设和维护,按年收取建设维护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上半年,因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几近停工停产2个月,整体经济基本停摆,全
国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抗疫,作为党媒中山广播电视台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声屏传媒减少了所有商业广告的播出、停办了几乎全部大型活动,倾尽全力配合关于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并运用一切融媒体平台传播自制抗疫影视作品,为中山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传递温暖、坚定信心、凝聚力量。
第一季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国内生产总值第一季度同比下降6.8%。第二季度,因全面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经济增长由负转正,整体运行稳步复苏,市场预期总体向好。因商业广告服务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声屏传媒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严重,第二季度在整体经济逐步恢复的前提下,营业收入下降幅度收窄。2020年上半年合并报表收入2397万元,同比下降56%。尽管如此,公司积极整合渠道、媒体、广告、活动等资源,拓展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力求逐步恢复往年的业务水平。
1、转变思路,重点发展线上活动、网上会展业务。
活动策划类业务是公司着重推动发展的业务板块,但今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影响,公司几乎所有大型活动被取消,包括慈善万人行、龙舟文化节、西区养生节、五一国际车展、明星巡回演唱会等等,导致公司上半年活动和会展收入减少至少2500万元。在活动和会展几乎停滞的情况下,公司转变思路,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举办了30多场网络视频直播活动,迎合当前直播带货、网上消费的消费结构,为多家中山本土企业以及贫困地区农民提供网络销售平台,促进产品销售,缓解客户产品滞销的压力。
2、变危为机,影视制作业务成绩突出。
2020年上半年,制作收入815万元:其中纪录片制作收入503万元,同比增加180万元,增幅高达56%。
疫情期间,声屏传媒充分发挥自身纪录片创作、融媒体技术等方面优势,创作出一批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让时代记住了这个特殊的时刻,让人们记住了那些特殊的群体:如《我们的战“疫”》,讲述抗疫前线人物包括医护人员、社区公职人员、快递员等的抗疫故事,社会反响良好、弘扬抗疫精神;《疫情中的中山》纪录片突出各行各业直面疫情、迎风而行,最大限度保持社会平稳运行;《你这样说》、《白衣巨人》等抗疫MV,更是向观众传递疫情期间,举国上下,同心同力共渡难关的坚定信念。
3、逆行而上,户外广告业务版图持续扩张。
上半年,公司进一步获取更广泛的户外广告资源,户外广告收入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由于市场行情趋冷,正是公司低价获取户外媒介资源的机会,因此公司借机获得的城区候车亭广告牌以及中山市BRT快速公交站亭广告牌的经营权,预计下半年该业务板块的收入可达到较大的提升。
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在报告期内较好地履行承担了社会责任,包括公司在保护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方面,以及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方面。
1、保护债权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合同法》,及时偿还所欠债务,未发生债务诉讼,较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2、保护职工权益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工会委员会的组织下,公司组织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开展困难职工慰问等,较好地保护了广大职工的权益。
3、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作为媒体企业,公司非常关注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并代消费者发声。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自有媒体资源,在广播、电视、户外媒体和新媒体上大力播放、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公益广告;制作了一系列微电影、短视频公益广告片,较好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4、保护供应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大供应商,包括媒体资源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劳务服务供应商、节目制作团队供应商都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重新修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在守法经营、廉洁自律方面进行约束,并力求公平竞争,既保护供应商,也保护公司自身权益。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供应商欠款逾期的情况发生。
5、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助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通过自有媒体宣传的方式,积极帮忙贫困地区发展经济;2)通过直播活动,鼓励群众积极捐款以及支援贫困地区物产销售;3)公司积极鼓励员工捐款,为国家脱贫攻坚战略贡献一份力量;4)公司正为国家级贫困地区云南省昭通市和广东省肇庆市拍摄对口扶贫攻坚纪录片,计划于年内在央视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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