闳业机械(838958)
公司经营评述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9-06-30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为一家专注于复合机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多类型复合机的定制化生产及销售。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首要出发点的经营理念,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行业领导者的地位,产品涉及类型较多,服务客户所属行业分布广泛。
公司立足于复合机制造行业,相关技术、生产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现阶段,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产品质量均处于细分行业领先水平。作为行业内领先企业,公司被国家发改委、标委会确定为复合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复合机行业并无行政准入标准,客户对复合机产品质量要求,成为影响业内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公司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为首要目标,在稳固国内低、中端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逐渐完善高端产品性能,力争缩小与国际领先厂商的差距。
公司为了保障生产,并且确保原材料质量过关、数量可满足生产要求以及到货时间有保障,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机制以及完善的采购制度。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主要客户的采购需求、产品技术指标等安排生产,有效避免囤积大量库存,以及人力、物力成本的无效浪费。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并且为增强自身综合竞争优势,在产品销售后为客户进行后期维保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72,248.29元,毛利率35.60%,利润总额793,632.29元,净利润643,471.9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7,115.79元,总资产69,171,013.15元,净资产27,596,157.48元。
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形势总体趋势平稳,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美国对我国一些商品加征关税的影响,国内汽车内饰件、服装、鞋帽、箱包等下游生产企业今年增加新设备的数量减少,导致企业销售业绩下降。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近年来,公司自主研发的“闳业牌”全自动电脑裁床,采用先进的自动裁剪软件系统和进口高精度运动控制器等创新技术,具有“省人力、高效率、高精度”的特点,技术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能够适用各种软性材料裁剪,尤其应用于服装、箱包、鞋业、玩具、汽车内饰、家纺、航空航天等行业。该产品已获软件著作权3项、授权发明专利1件,目前市场销售良好,今后将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当前,在行业销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公司注重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声誉,获得广大用户的信任和支持。公司拥有多年累积的品牌效应,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在市场上争取了一定份额;客户也看中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精湛技术,在行业销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获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特别是近年来公司研
发的新产品—全自动电脑裁床,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前市场销售业绩持续增长,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
恰逢工业4.0的浪潮及国家出台关于“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将不断激发制造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公司未来将朝着智能化、绿色环保型方向拓展,加大力度对全新产品研发,同时对原有产品进行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在保持原有高质、高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开拓新的销售市场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将依法生产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积极按章纳税,提供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未发生有损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的情形。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为一家专注于复合机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多类型复合机的定制化生产及销售。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首要出发点的经营理念,多年一直保持着行业领导者的地位,产品涉及类型较多,服务客户所属行业分布广泛。
公司立足于复合机制造行业,相关技术、生产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现阶段,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产品质量均处于细分行业领先水平。作为行业内领先企业,公司被国家发改委、标委会确定为复合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复合机行业并无行政准入标准,客户对复合机产品质量要求,成为影响业内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公司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为首要目标,在稳固国内低、中端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逐渐完善高端产品性能,力争缩小与国际领先厂商的差距。
采购为生产的保障,公司为保证原材料质量过关、数量可满足生产要求以及到货时间有保障,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机制以及完善的采购制度。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主要客户的采购需求、产品技术指标等安排生产,有效避免囤积大量库存,以及人力、物力成本的无效浪费。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为增强自身综合竞争优势,在产品销售后为客户进行后期维保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19年,在行业销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主动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内抓管理,外抓客户货款回笼的及时性,同时在加强老客户维护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拓展新客户。公司注重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声誉,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公司拥有多年累积的品牌效应,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在市场上争取了一定份额;客户也看中公司产品质量和精湛技术,公司也提高了对客户的服务意识和质量,确保了业绩的稳定性。因此,在报告期内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公司的业绩仍然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
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3.60万元,毛利率33.60%,净利润225.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7.07万元,总资产7,385.61万元,同比增长7.13%,净资产2,695.27万元,同比增长10.29%。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现了年初公司管理层制定的经营计划。在公司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生产经营流程控制体系,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构建了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轨道,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注重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8.90%,注重新技术及工艺的研发,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5件,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0件。
自公司2016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通过规范化运作,提高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公信力,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恰逢工业4.0的浪潮及国家出台关于“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十九大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将不断激发制造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公司未来将朝着智能化、绿色环保型方向拓展,加大力度对全新产品研发,同时对原有产品进行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在保持原有高质、高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开拓新的销售市场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董监高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股东还伟海直接持有公司51.27%股权,股东徐清健直接持有公司19.67%股权,郭乃兰直接持有公司18.90%股份,还伟海与徐清健系夫妻关系,徐清健与郭乃兰系母女关系,三人合并持有公司89.84%股份。还伟海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清健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乃兰担任公司董事。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内的“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但仍存在着还伟海、徐清健及郭乃兰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运用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重要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进而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损失。
针对此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具体文件,并将严格履行,保证公司合规运行。
2、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于2015年10月设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但股份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法律意识尚需不断增强,公司现行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的良好运行尚需在实践中证明和完善,且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股份公司初期可能存在治理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完整、职责清晰,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合法、合规,股份公司历次“三会”记录完整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在公司投资、资产的收购处置、担保等方面有了明确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也都有具体明确的授权。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经营风险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进入复合机市场无需特殊准入资质,市场不存在行政准入制度,市场处于完全开放状态,潜在进入者只需掌握复合机制造技术,并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便可参与市场竞争。由于,进入市场门槛较低并且在中低端产品不具备较高技术壁垒,未来可能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家数可能会逐渐增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导致产品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提升内部管理,保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同时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积极调整盈利模式,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和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
4、应收账款不能收回风险
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账龄5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2,339,407.00元,虽然公司在尽力催款,但由于账龄较长,收回可能性较小。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和赊购政策,并根据客户实力、合作年限和付款记录对销售客户重新进行信用分类,保证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另外公司也作出发展战略调整,积极开发回款良好和行业前景良好客户,并制定了应收账款催收政策,积极催收现有应收账款,以此提高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5、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及时受追究的风险
公司前身盐城闳业机械有限公司系由盐都县天桂机械厂与香港富思特有限公司于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企业。2002年6月26日,盐城闳业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苏府资字[2002]417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2年6月27日,盐城闳业取得了盐城市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显示,双方的出资时间分别为2002年10月21日和2003年5月22日。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五条的规定:“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合营各方未能在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合营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尽管上述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废止,但该部法规在盐城闳业机械有限公司(合资企业)设立之初仍然有效,而盐城闳业的设立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公司存在被相关部门就该事项予以纠正的潜在法律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股东承诺若后期因为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及时受追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进而给公司挂牌后其他中小股东带来损失,公司现有股东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6、政府补助对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政府补助收入对于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大,如果将来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针对此风险,因复合机类型的不断扩充,公司客户所属行业不断拓宽,目前公司已具备向服装、医疗行业、制鞋、汽车业、交通内饰新材料、高铁车厢板等多个行业提供复合机产品能力。公司跟随复合机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将产品定位逐渐由竞争较为激烈的低端复合机产品转向中、高端复合机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自身核心竞争力。
7、办事处未办理登记而可能受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在住所地外设有办事处,所设办事处主要起到售后服务及客户联络的职能,未在当地办理登记手续,存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认定其应当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从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还伟海出具《承诺》,若将来办事处出现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为了消除受到其他类似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目前正在办事处所在地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
收起▲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为一家专注于复合机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多类型复合机的定制化生产及销售。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首要出发点的经营理念,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行业领导者的地位,产品涉及类型较多,服务客户所属行业分布广泛。公司立足于复合机制造行业,相关技术、生产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现阶段,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产品质量均处于细分行业领先水平。作为行业内领先企业,公司被国家发改委、标委会确定为复合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复合机行业并无行政准入标准,客户对复合机产品质量要求,成为影响业内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公司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为首要目标,在稳固国内低、中端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同时,逐渐完善高端产品性能,力争缩小与国际领先厂商的差距。
公司为了保障生产,并且确保原材料质量过关、数量可满足生产要求以及到货时间有保障,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机制以及完善的采购制度。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主要客户的采购需求、产品技术指标等安排生产,有效避免囤积大量库存,以及人力、物力成本的无效浪费。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并且为增强自身综合竞争优势,在产品销售后为客户进行后期维保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69,531.11元,毛利率35.25%,利润总额2,289,366.35元,净利润1,945,961.4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2,193.28元,总资产62,540,070.05元,净资产26,382,995.85元。
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形势总体趋势平稳,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受美国对我国一些商品加征关税的影响,国内汽车内饰件、服装、鞋帽、箱包等下游生产企业今年增加新设备的数量减少,导致企业销售业绩下降。)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近年来,公司自主研发的闳业全自动电脑裁床,采用先进的自动裁剪软件系统和进口高精度运动控制器等创新技术,具有“省人力、高效率、高精度”的特点,技术性能达行业领先水平。适用各种软性材料裁剪,尤其应用于服装、箱包、鞋业、玩具、汽车内饰、家纺、航空航天等行业。该产品已获软件著作权3项、授权发明专利1件,目前市场产销两旺,今后将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当前,在行业销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公司注重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声誉,获得广大用户的信任和支持。公司拥有多年累积的品牌效应,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在市场上争取了一定份额;客户也看中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精湛技术,在行业销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获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特别是近年来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全自动电脑裁床,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前市场销售业绩持续增长,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恰逢工业4.0的浪潮及国家出台关于“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将不断激发制造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公司未来将朝着智能化、绿色环保型方向拓展,加大力度对全新产品研发,同时对原有产品进行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在保持原有高质、高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开拓新的销售市场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风险与价值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股东还伟海直接持有公司51.27%股权,股东徐清健直接持有公司19.67%股权,郭乃兰直接持有公司18.90%股份,还伟海与徐清健系夫妻关系,郭乃兰与徐清健系母女关系,三人合并持有公司89.84%股份。还伟海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清健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乃兰担任公司董事。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内的“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但仍存在着还伟海、徐清健及郭乃兰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运用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重要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进而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损失。
针对此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具体文件,并将严格履行,保证公司合规运行。
2、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于2015年10月设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但股份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法律意识尚需不断增强,公司现行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的良好运行尚需在实践中证明和完善,且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股份公司初期可能存在治理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完整、职责清晰,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合法、合规,股份公司历次“三会”记录完整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在公司投资、资产的收购处置、担保等方面有了明确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也都有具体明确的授权。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经营风险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进入复合机市场无需特殊准入资质,市场不存在行政准入制度,市场处于完全开放状态,潜在进入者只需掌握复合机制造技术,并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便可参与市场竞争。由于,进入市场门槛较低并且在中低端产品不具备较高技术壁垒,未来可能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家数可能会逐渐增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导致产品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提升内部管理,保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同时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积极调整盈利模式,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和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
4、应收账款不能收回风险
公司2019年6月30日账龄5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2,291,984.00元,虽然公司在尽力催款,但由于账龄较长,收回可能性较小。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和赊购政策,并根据客户实力、合作年限和付款记录对销售客户重新进行信用分类,保证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另外公司也作出发展战略调整,积极开发回款良好和行业前景良好客户,并制定了应收账款催收政策,积极催收现有应收账款,以此提高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5、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及时受追究的风险
公司前身盐城闳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闳业”)系由盐都县天桂机械厂与香港富思特有限公司于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企业。2002年6月26日,盐城闳业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批准号为外经贸苏府资字[2002]417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2年6月27日,盐城闳业取得了盐城市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显示,双方的出资时间分别为2002年10月21日和2003年5月22日。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五条的规定:“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合营各方未能在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合营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尽管上述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废止,但该部法规在盐城闳业机械有限公司(合资企业)设立之初仍然有效,而盐城闳业的设立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公司存在被相关部门就该事项予以纠正的潜在法律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股东承诺若后期因为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及时受追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进而给公司挂牌后其他中小股东带来损失,公司现有股东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6、政府补助对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政府补助收入对于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大,如果将来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针对此风险,因复合机类型的不断扩充,公司客户所属行业不断拓宽,目前公司已具备向服装、医疗行业、制鞋、汽车业、交通内饰新材料、高铁车厢板等多个行业提供复合机产品能力。公司跟随复合机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将产品定位逐渐由竞争较为激烈的低端复合机产品转向中、高端复合机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自身核心竞争力。
7、办事处未办理登记而可能受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在住所地外设有办事处,所设办事处主要起到售后服务及客户联络的职能,未在当地办理登记手续,存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认定其应当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从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还伟海出具《承诺》,若将来办事处出现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为了消除受到其他类似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目前正在办事处所在地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将依法生产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积极按章纳税,提供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未发生有损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的情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