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源股份(832236)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两个板块。生物质发电通过向供应商收购生物质燃料,并且燃烧产生电力;光伏发电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公司所生产的电力由国家电网公司全部收购。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公司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情况
中国是“农业大国”,也是“秸秆大国”,农林业废弃物年产生量达10亿吨以上,若全部转化为能源加以利用,相当于2020年度国内全社会用电量的54.7%,堪称中国的“地上煤矿”。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生物质热电厂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在县域清洁供暖、产业园清洁供热领域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这是国务院发布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第二个重要文件。行动方案多处提到生物质能相关内容,这对生物质能产业未来发展将是重大利好。尽管近年来补贴支付的滞后为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生物质发电作为实现我国城乡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全面和持续的推进,预期未来可再生能源仍将是国家鼓励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
2023年1月19日,中电联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简称:《预测报告》),《预测报告》中指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分类型看2022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pct,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接近一半。此外,《预测报告》还对全国电力供需形势进行预测。在电力消费预测方面,预计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左右。在电力供应预测方面,预计2023年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5亿千瓦左右,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8亿千瓦。预计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8.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4.8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52.5%左右。水电4.2亿千瓦、并网风电4.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9亿千瓦、核电584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及风电装机规模均将在2023年首次超过水电装机规模。根据中电联预测,2023年全社会用电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且发电仍旧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新能源发电企业有望从中受益。
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司符合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将有机会申请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并获益。项目能否最终参与交易,以国家重启CCER申报后,相关部门申报文件为准,公司对该信息将保持密切关注。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不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风险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了电价补助、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如果国家对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风险应对措施:宏观上看,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调整,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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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主要包括生物质发电和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是通过将供应商提供的各种生物质燃料,进行合理掺配并燃烧生产电力。光伏发电是通过阳光照射光伏组件,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力。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系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稳定电力,与电网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94.42万元,净利润306.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4万元。
1、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473.17万元,比上年期末90,284.01万元增加44,189.16万元,增长了48.94%,主要系:(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2,595.96万元,增幅94.49%,主要系本期支付燃料款少所致;(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917.96万元,增幅6.87%,主要系发电业务新增电价补贴款尚未收到所致;(3)存货较上年期末减少952.00万元,降幅36.90%,主要系本期燃料采购减少所致;(4)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期末增加13.30万元,增幅0.90%,主要系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5)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了39,819.05万元,增幅1,362.18%,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筹建支付工程款所致;(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400.59万元,主要系公司税前亏损所致;(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2,640.51万元,降幅73.80%,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筹建预付工程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负债总额为88,673.06万元,比上年期末的50,488.70万元增加38,184.36万元,增长了75.63%,主
要系:(1)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了5,048.93万元,降幅31.50%,主要系本期工商银行借款减少3,000万元、枣庄银行借款减少2,000万所致;(2)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16,874.00万元,主要系本年新增昆仑银行长期借款15,859.00万元所致;(3)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179.45万元,增幅20.58%,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借款及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所致;(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4,667.87万元,增幅91.77%,主要系本期对新增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进行重分类所致;(5)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431.05万元,增幅254.81%,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收到市级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466.05万元所致。
净资产总额为45,800.10万元,比上年期末39,795.31万元,增长了15.09%,主要原因是燃气热电公司本期收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投资款5,998.00万元,使少数股东权益增加5,988.86万元,同时本期实现净利润306.80万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2、公司经营成果
2022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167.63万元,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及雨水较多影响公司燃料收购出现了阶段性的困难,公司的生产量下降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875.05万元,主要系收入减少本期较上年同期燃料成本采购减少,燃料成本减少所致;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81万元,系本期新增研发项目所致;财务费用本期3,239.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5.29万元,增幅29.88%,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及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本期961.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46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本期实现退税较上期减少所致。投资收益本期1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80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联营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5,638.71万元,比上期的-6,098.47万元,净流量变化较大,主要系:(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615.65万元,主要系本期丰源光伏公司收到以前年度的补贴所致;(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增加760.30万元,主要系丰源光伏公司收到留抵退税款824.35万元所致;(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98.58万元,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收到市级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466.05万元;(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0,258.0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燃料采购款较上期减少所致;(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51.10万元,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新增员工所致;(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149.0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减少所致;(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93.36万元,主要系研发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6,173.22万元,比上期的-5,333.11万元,净流量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燃气热电项目支付工程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3,130.48万元,较上期7,091.68万元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1)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增加36,716.90万元: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5,998.00万元,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吸收投资所致;银行借款较上期增加11,718.90万元,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增加昆仑银行借款15,859.00万元所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9,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增加融资租赁借款9,000.00万元,增加与丰源煤业借款所致;(2)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增加20,678.11万元,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205.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232.03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9,705.14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丰源煤业委托贷款、借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二)行业情况
中国是“农业大国”,也是“秸秆大国”,农林业废弃物年产生量达10亿吨以上,若全部转化为能源加以利用,相当于2020年度国内全社会用电量的54.7%,堪称中国的“地上煤矿”。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生物质热电厂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在县域清洁供暖、产业园清洁供热领域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尽管近年来补贴支付的滞后为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生物质发电作为实现我国城乡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全面和持续的推进,预期未来可再生能源仍将是国家鼓励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持续经营评价
尽管近年来补贴支付的滞后为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生物质发电作为实现我国城乡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且随着国家能源结构和战略的调整、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预期未来仍将是国家鼓励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向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二、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3月1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同年11月30日,公司一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2〕128号),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二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上网电价批复》(鲁价格一发〔2016〕134号),批复规定正式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75元执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6月并网发电的实际情况,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98元执行。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2008年8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发电收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财税[2008]156号)同时废止。公司业务属于上述目录中的第四大类第一项(类别: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序号:4.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宏观上看,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调整,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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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商业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两个板块。生物质发电通过向供应商收购生物质燃料,并且燃烧产生电力;光伏发电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公司所生产的电力由国家电网公司全部收购。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公司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子公司丰源光伏公司为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该电站于2017年6月并网发电,是列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的光伏发电项目,扶贫人数为1064户。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以减轻社会的负担。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尽管近年来补贴支付的滞后为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生物质发电作为实现我国城乡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且随着国家能源结构和战略的调整、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预期未来仍将是国家鼓励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向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二、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3月1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同年11月30日,公司一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2〕128号),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二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上网电价批复》(鲁价格一发〔2016〕134号),批复规定正式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75元执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6月并网发电的实际情况,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98元执行。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2008年8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发电收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财税[2008]156号)同时废止。公司业务属于上述目录中的第四大类第一项(类别: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序号:4.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宏观上看,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调整,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收起▲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主要包括生物质发电和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是通过将供应商提供的各种生物质燃料,进行合理掺配并燃烧生产电力。光伏发电是通过阳光照射光伏组件,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力。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系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稳定电力,与电网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962.04万元,净利润1,013.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3.86万元。
1、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0,284.01万元,比上年期末78,442.35万元增加11,841.66万元,增长了15.10%,主要系:(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了4,339.91万元,下降了61.24%,主要系本期支付燃料款增加所致;(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7,669.64万元,增长了22.03%,主要系发电业务新增电价补贴款尚未收到所致;(3)存货较上年期末增加2,019.63万元,增长了360.36%,主要系燃料市场竞争激烈,囤积燃料增加所致;(4)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期末增加1,038.10万元,增长了240.07%,主要系增加了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所致;(5)固定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2,687.14万元,下降了9.55%,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所致;(6)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了2,885.56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建燃料棚及燃气热电公司开始筹建支付工程款所致;(7)无形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203.89万元,主要系本期燃气热电公司新购入土地所致;(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560.44万元;(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
末增加2,215.77万元,主要系燃气热电公司开始进行投资筹建预付工程款所致。
负债总额为50,488.70万元,比上年期末的39,360.90万元增加11,127.80万元,增长了28.27%,主要系:(1)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5,010.06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民生银行借款1,000.00万元、新增枣庄银行借款3,000.00万元、新增广发银行借款1,000.00万元所致;(2)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3,485.00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4,100.00万元所致;(3)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701.89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借款及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所致。
净资产总额为39,795.31万元,比上年期末39,081.45万元,增长了1.83%,主要系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1,013.86万元所致。
2、公司经营成果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23,962.0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8,028.48万元,下降了14.51%,主要系公司供电量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65.06万元,主要系燃料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06.59万元,材料费用减少83.58万元,工资减少63.31万元,制造费用减少230.68万元所致。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96.42万元,降幅37.69%,主要原因:(1)本期咨询费82.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5.70万元,系上年同期支付终止精选层挂牌申请导致挂牌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2)修理费113.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13万元,系公司本期设备大修支出减少所致;(3)折旧与摊销98.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20万元,系公司本期土地使用权摊销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4)使用权资产摊销较上年同期增加15.49万元,系本期租赁费按新会计准则调整所致;(5)租赁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3.45万元,系本期租赁费按新会计准则调整至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6)水土保持费较上年同期减少14.61万元;行政性收费17.6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9.18万;(7)财产保险费20.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93万元,系本期新增保险费所致;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0.81万元,系本期新增研发项目所致;财务费用:本期2,494.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5.64万元,增幅18.85%,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及借款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本期-417.43万元较上年同期-367.3万元增加50.13万元,主要系期末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本期103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4.43万元,主要系本期实现退税较上期减少所致。投资收益:本期58.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69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联营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098.47万元,比上期的6,242.23万元,净流量变化较大主要系:(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5,860.61万元,主要系本期供电收入较上期减少3,107.51万元且本期收到以前年度的补贴较上期减少2,902.31万元所致;(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减少203.98万元;(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248.80万元,主要系上期丰源光伏公司收到退回土地租金及水土保持补偿费所致;(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7,006.05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燃料采购款较上期增加所致;(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78.33万元,主要系上期国家对劳动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减免,劳动保险费较上期减少101.56万元所致;(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725.5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所得税较上期减少482.66万元,增值税减少201.16万元所致;(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431.51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333.11万元,比上期的-1,153.47万元,净流出增加4,179.6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燃料棚工程款,以及燃气热电项目开始筹建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7,091.68万元,较上期-841.77万元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1)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增加15,581.11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较上期增加6,100.00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9,481.11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增加融资租赁借款10,000.00万元所致;(2)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增加7,647.67万元,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5,305.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77.34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520.01万元综合影响所致。
(二)行业情况
中国是“农业大国”,也是“秸秆大国”,农林业废弃物年产生量达10亿吨以上,若全部转化为能源加以利用,相当于2020年度国内全社会用电量的54.7%,堪称中国的“地上煤矿”。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生物质热电厂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在县域清洁供暖、产业园清洁供热领域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这是国务院发布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第二个重要文件。行动方案多处提到生物质能相关内容,这对生物质能产业未来发展将是重大利好。尽管近年来补贴支付的滞后为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生物质发电作为实现我国城乡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全面和持续的推进,预期未来可再生能源仍将是国家鼓励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持续经营评价
尽管近年来补贴支付的滞后为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生物质发电作为实现我国城乡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且随着国家能源结构和战略的调整、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预期未来仍将是国家鼓励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向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
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二、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3月1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同年11月30日,公司一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2〕128号),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二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上网电价批复》(鲁价格一发〔2016〕134号),批复规定正式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75元执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6月并网发电的实际情况,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98元执行。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2008年8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发电收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财税[2008]156号)同时废止。公司业务属于上述目录中的第四大类第一项(类别: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序号:4.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宏观上看,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调整,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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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两个板块。生物质发电通过向供应商收购生物质燃料,并且燃烧产生电力;光伏发电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公司所生产的电力由国家电网公司全部收购。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公司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一)、经营情况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67.11万元,净利润627.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7.66万元。
1、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6,588.45万元,比上期末78,442.35万元增加8,146.10万元,增长了10.38%,主要是受以下事项综合影响所致:(1)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增加2,231.6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融资租赁借款所致;(2)应收账款较上期末增加5,010.96万元,主要是应收国网公司电价及补贴款尚未收到所致;(3)其他应收款较上期末增加371.87万元,主要是本期应收增值税退税款161.54万元,及丰源光伏公司与山东宏达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增加225.22万元往来款所致;(4)存货较上期末增加799.90万元,主要是公司为避免雨季到来多储存生物质燃料所致;(5)固定资产较上期末减少1,425.10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致;(6)在建工程较上期末增加148.48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二期燃料棚的筹建所致;(7)使用权资产较上期末增加1,046.0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丰源光伏公司土地租赁和公司租赁关联方通达电力办公楼、烟囱、宿舍等本期采用新租赁准则所致;(8)无形资产较上期末减少43.99万元,主要是无形资产摊销所致;(9)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期末增加259.62万元,主要是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以往有较大幅度增加所致。
负债总额为46,879.34万元,比上期末的39,360.90万元增加7,518.44万元,增长了19.10%,主要是受以下事项综合影响所致:(1)本期新增枣庄银行短期借款导致短期借款较上期末增加3,004.42万元;(2)本期增加了燃料款的支付导致应付账款较上期末减少902.32万元;(3)本期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115.49万元,所得税减少253.57万元导致应交税费较上期末减少389.45万元;(4)本期偿还委托贷款3,000.00万元导致其他应付款较上期末减少2,985.27万元;(5)长期借款较上期末增加了3,696.09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长期借款所致;(6)租赁负债较上期末增加905.47万元,主要是子公司丰源光伏公司土地租赁和公司租赁关联方通达电力办公楼、烟囱、宿舍等本期采用新租赁准则所致;(7)长期应付款较上期末增加5,894.09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净资产总额为39,709.11万元,比上期末39,081.45万元,增加了627.66万元,增长了1.61%,主要系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627.66万元所致。
2、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2021年1-6月净利润627.66万元较上年同期2,560.96万元减少1,933.30万元,降幅75.49%,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21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20.59万元,降幅7.74%,主要是2021年1-6月停工检修时间相对较长,导致公司生物质电力销售收入2021年1-6月较上年同期减少1007.52万元;(2)主营业务成本,2021年1-6月公司燃料单价较2020年1-6月单价上升了43.25元/吨,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及周边电厂相继投产,燃料收购竞争增加,导致燃料单价上升,造成成本上升。
上述事项综合影响,导致本期综合毛利率的下降,利润下降。
3、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145.4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037.52万元,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供电量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598.78万元;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减少,导致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213.31万元;收到政府补贴减少和往来款减少使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594.31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82.68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燃料款增加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157.76万元,支付往来款减少使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88.58万元综合影响所致。
2021年1-6月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307.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净流出86.6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1年1-6月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6,684.71万元,较去年同期-2,517.72万元,变化较大,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6,100.00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481.11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融资租赁借款10,000.00万元所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4,350.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775.90万元,偿还委托贷款等使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804.58万元综合影响所致。
(二)行业情况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
2020年3月1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公司按照要求上报生物质发电二期项目资料,经审核,生物质发电二期项目于2020年8月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清单。
截至目前,公司生物质发电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均已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清单。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子公司丰源光伏公司为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该电站于2017年6月并网发电,是列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的光伏发电项目,扶贫人数为1064户。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以减轻社会的负担。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检修及受疫情影响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业绩下滑,公司将积极通过开发原料新品种等降低成本,并且随着国家绿证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成熟,公司将会获取新的增收途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能够得到良好保障。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二、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3月1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同年11月30日,公司一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2〕128号),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二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上网电价批复》(鲁价格一发〔2016〕134号),批复规定正式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75元执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6月并网发电的实际情况,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98元执行。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2008年8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发电收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财税[2008]156号)同时废止。公司业务属于上述目录中的第四大类第一项(类别: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序号:4.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宏观上看,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调整,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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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处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主要包括生物质发电和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是通过将供应商提供的各种生物质燃料,进行合理掺配并燃烧生产电力。光伏发电是通过阳光照射光伏组件,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力。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系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稳定电力,与电网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028.48万元,净利润4,798.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98.75万元。
1、公司财务状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8,442.35万元,比上年期末77,192.77万元增加1,249.58万元,增长了1.62%,主要系:(1)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6,898.60万元,主要系发电业务新增电价补贴款尚未收到所致;(2)存货较上年期末减少1,378.58万元,主要系电价补贴到位不及时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囤积燃料减少所致;(3)固定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3,094.19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所致;(4)无形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328.14万元,主要系本期新购入土地所致;(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1,264.64万元,主要系预付土地保证金转出并用以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负债总额为39,360.90万元,比上年期末的42,999.24万元减少3,638.34万元,减少了8.46%,主要系:(1)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7,012.75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民生银行借款1,000.00万元、工行枣庄分行借款3,000.00万元,日照银行枣庄分行借款1,000.00万元,枣庄银行借款5,000.00万元同时偿还枣庄银行借款3,000.00万元所致;(2)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了6,110.39万元,主要系本年偿还部分借款及对长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3)应付票据较
上年期末减少6,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丰源光伏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4)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529.22万元,主要系本期未支付燃料款增加所致;(5)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875.26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委托贷款3,000.00万元所致;(6)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3,266.61万元,主要系偿还部分长期应付款及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所致。
净资产总额为39,081.45万元,比上年期末34,193.53万元,增长了14.29%,主要系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4,798.75万元所致。
2、公司经营成果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28,028.4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8,556.70万元,下降了1.85%,主要系公司供电量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5.62万元,主要系燃料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40.84万元及因疫情原因国家对劳动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减免,劳动保险费较去年同期减少101.56万元所致。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87.28万元,主要原因:(1)本期咨询费368.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5.81万元,系本期终止精选层挂牌申请导致挂牌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2)修理费178.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20万元,系公司本期设备进行维护及大修支出使维修费用增加所致;(3)折旧与摊销76.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90万元,系公司本期新增土地费用摊销增加所致;(4)本期开办费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2.34万元,系去年同期枣庄丰源生物质办理前期项目费用所致;财务费用:本期2,098.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6.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49%,主要系随着融资租赁借款本金的偿还本期利息费用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本期-367.30万元较去年同期-704.09万元减少336.79万元,主要系本年期末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其他收益:本期比上期同期增加329.38万元,主要系丰源光伏公司收退土地租金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307.12万元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242.2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46.04万元,净流入增加8,088.27万元,主要原因系(1)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增加6,233.22万元,系公司收到以前年度电费补贴所致;(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521.92万元,主要系丰源光伏公司收到退回土地租金及水土保持补偿费所致;(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99.03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燃料采购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194.4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40.76万元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153.4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401.28万元,净流出减少6,247.81万元,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丰源光伏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841.77万元,较上期5,081.60万元减少5,923.36万元,主要原因系:(1)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减少6,981.11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5,000.00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1,981.11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增加委托贷款3,000.00万元及丰源光伏公司去年同期增加融资租赁借款15,000.00万元综合影响所致;(2)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减少1,057.75万元,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800.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897.11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754.85万元所致。
(二)行业情况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
2020年3月1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公司按照要求上报生物质发电二期项目资料,经审核,生物质发电二期项目于2020年8月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清单。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良好、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二、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年3月1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同年11月30日,公司一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2〕128号),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二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上网电价批复》(鲁价格一发〔2016〕134号),批复规定正式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75元执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6月并网发电的实际情况,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0.98元执行。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2008年8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发电收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财税[2008]156号)同时废止。公司业务属于上述目录中的第四大类第一项(类别: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序号:4.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宏观上看,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调整,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探索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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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两个板块。生物质发电通过向供应商收购生物质燃料,并且燃烧产生电力;光伏发电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公司所生产的电力由国家电网公司全部收购。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公司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签订了售电合同,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逐月进行结算。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7.71万元,净利润2,560.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0.96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1、公司财务状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4,029.56万元,比期初77,192.77万元减少3,163.21万元,降低了4.10%,主要是受以下事项综合影响所致:(1)本期归还到期借款导致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6,701.17万;(2)国家补贴款一直未予支付,且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导致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
5,550.77万元;(3)公司期初临近春节多储存生物质燃料,而期末无需存储大量生物质燃料,存货较期初减少784.03万元;(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因素导致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1,574.82万元。
负债总额为36,885.91万元,比期初的42,999.24万元减少6,113.33万元,下降了14.22%,主要是受以下事项综合影响所致:(1)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了4,005.72万元;(2)年初的应付票据于本期到期解付,导致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000.00万元;(3)公司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进行重分类列报,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139.45万元;(4)本期对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重分类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本期提前偿还工行借款导致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6,110.39万元;
净资产总额为37,143.65万元,比期初34,193.53万元,增加了2,950.12万元,增长了8.63%,主要系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2,560.96万元所致。
2、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2020年1-6月净利润2,560.96万元较上年同期1,707.87万元增加853.09万元,增幅49.95%,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2020年1-6月毛利率29.11%,较上年同期增加4.47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公司2020年1-6月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569.84万元;(2)公司融资租赁款逐渐减少,导致2020年1-6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87.79万元。
3、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037.5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88.91万元,净流入增加2,526.42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61.07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52.67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281.23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560.19万元所致。
2020年1-6月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20.97万元,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0.97万元,导致当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2020年1-6月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517.72万元,主要原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00.00万元,收取关联方低温循环水补偿518.89万元,偿还融资租赁款支付的现金3164.97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50.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21.63万元,导致2020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较大现金净流出。
(二)行业情况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对于后续新增项目和前期存量项目的电价补贴发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后续项目建设,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新增项目种类和规模。对于存量项目,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经审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
2020年3月1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将生物质发电二期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上报。
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丰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该电站于2017年6月并网发电,是列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的光伏发电项目(详见国能新能[2016]280号),扶贫人数为1064户。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以减轻社会的负担。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良好、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通过开发新客户、开发小品种燃料来保证燃料的供应量,通过及时调整燃料价格,最大限度降低燃料收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对燃料储存方法、燃料掺配使用方法的积极探寻,总结出一系列燃料的存储、使用方法,降低燃料综合成本。
二、行业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2 年 3 月 14 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同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一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鲁价格一发〔2012〕128 号),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二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得到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上网电价批复》(鲁价格一发〔2016〕134 号),批复规定正式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 0.75 元执行。2016 年 12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 号),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2016 年 6 月并
网发电的实际情况,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时 0.98 元执行。
2008 年 8 月 2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 号)规定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发电收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 年 12 月 9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015 年 6 月 1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 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原(财税[2008]156 号)同时废止。公司业务属于上述目录中的第四大类第一项(类别: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序号:4.1;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如果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从国家近几年的产业政策调整战略看,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和能源的综合利用,短期内,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扶持优惠政策取消或者下调的可能性较小,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虽然每年调整一次,但仅是对于新建项目。同时,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从而降低产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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