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831239)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7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教育集团的舞蹈培训业务继续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1、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了五险一金,为了充分保障职工权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公司另行为全体职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
2、公司的演出属于公众场所娱乐项目,为了确保观演群众的权益,公司每年都购买“公众责任险”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安全经营,认真做好每一项对行业和社会有益的工作,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市场竞争风险
演艺行业是一种娱乐性很强的服务型产业,社会居民娱乐形式的不断丰富所产生的替代效应会对整个演艺市场的收入水平产生冲击。
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运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旅游环境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旅游城市的游客量,从而影响到观看定点演出的观众数量,对公司运营造成影响。
公司的管理及专业人才储备无法跟上快速扩张节奏的风险
未来,公司业务将逐步向全国扩张,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的要求相比,公司目前储备的专业人才队伍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高端专业人才的需求将更为迫切。
政府补助政策风险
政府补助构成公司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期看,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进一步增长,政府补助占比将逐渐下降,对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也将逐渐降低。但是,短期内如果政府补助金额发生变动,仍将对公司的非经营性收入水平产生影响。
过于依赖杨丽萍女士个人表演和创作能力的风险
杨丽萍女士的个人表演和创作能力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公司目前的主要剧目均由杨丽萍女士主导创作和编排,演出团队也以杨丽萍女士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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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7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教育集团的舞蹈培训业务继续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既是2022年以来中国的发展情况总结,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未来发展方向。当前,中国的文化产业正处于良好的发展时期,不仅体现在产业总量的增加上,还体现在数字化、科技化的领域的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文化经营模式与业态创新不断革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能力不断完善,各类文化资源的积极整合及以文化惠民生的目标深度落实等多个方面。
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必须进一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强化文化赋能,充分发挥文化在激活发展动能、提升发展品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当代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有效赋能各种产业,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方针都与国家产业政策高度契合,所处演艺行业也受益于我国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大发展而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同时借助“艺术+科技”“艺术+旅游”“艺术+产业”的力量开拓新业务形态。
报告期内,公司纳税记录完整,诚信合法经营,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具有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公司拥有自己稳定的商业模式,拥有与当前经营紧密相关的要素或资源,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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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7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教育集团的舞蹈培训业务继续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了五险一金,为了充分保障职工权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公司另行为全体职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
2、公司的演出属于公众场所娱乐项目,为了确保观演群众的权益,公司每年都购买“公众责任险”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安全经营,认真做好每一项对行业和社会有益的工作,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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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7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教育集团的舞蹈培训业务继续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文化产业作为新世纪的“朝阳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消耗低、污染少、周期短、收益高、吸附就业能力强以及对其他产业连锁正效应大等特点,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全方位”的重要意义。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文化经济是双循环中的重要环节,文化消费正逐步成为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发展方向。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这一年,我国文化产业逐步恢复,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两年平均增长8.9%,比2019年同比增速加快1.9个百分点。
2022年,随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继续显现,我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将不断健全,文化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将进一步增强,文化产业规模有望持续发展壮大。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方针都与国家产业政策高度契合,所处演艺行业也受益于我国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大发展而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纳税记录完整,诚信合法经营,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具
有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公司拥有自己稳定的商业模式,拥有与当前经营紧密相关的要素或资源,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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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7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雀之灵的舞蹈培训业务继续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了五险一金,为了充分保障职工权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公司另行为全体职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
2、公司的演出属于公众场所娱乐项目,为了确保观演群众的权益,公司每年都购买“公众责任险”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安全经营,认真做好每一项对行业和社会有益的工作,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民族音乐剧《阿鹏找金花》7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雀之灵的舞蹈培训业务也在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旅游出行被暂停,这对旅游业和旅游演艺带来巨大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公布的信息显示,2020年,随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文化产业逐季稳步恢复,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由负转正,企业生产经营明显改善,2021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文化消费需求将进一步释放,文化产业规模将继续扩大,文化市场复苏态势将不断巩固。
2020年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文化产业目标。
“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进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
文化产业政策的春风为演艺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年来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十四五”规划文产政策的指引下,未来几年,演出市场、旅游和娱乐市场仍将保持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的发展态势,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方针都与国家产业政策高度契合,所处演艺行业也受益于我国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大发展而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2021年,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新冠疫苗接种的普及推广,文旅演艺行业逐步复苏,公司的演出业务也逐步恢复。昆明的《云南映象》定点演出自2020年8月已恢复演出;大理的新剧目《阿鹏找金花》定点演出将于2021年4月底恢复演出;《云南映象》、《十面埋伏》、《平潭映象》三部剧的巡演也于2021年4月在全国各大城市展开,预计全年演出120余场,超过疫情前的年度演出场次。报告期内,公司纳税记录完整,诚信合法经营,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具有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公司拥有自己稳定的商业模式,拥有与当前经营紧密相关的要素或资源,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收起▲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87类文化艺术类。公司有云南省文化厅和昆明市盘龙区颁发的《演出许可证》,创作的演出剧目有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大型舞剧《孔雀》、舞蹈剧场《十面埋伏》、大型舞剧《孔雀之冬》、多媒体情景剧《黄山映象》6部剧目。公司一直以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老师为核心,进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大型歌舞剧的编导及演出业务等。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定点演出、巡回演出、杨丽萍艺术演出、剧目创编、形象代言、舞蹈教育培训及城市巡展等。演出收入通过直营、合作联合运营分成模式、与旅行社合作、与网络代理销售商合作等方式,针对定点及巡演在全国开展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雀之灵的舞蹈培训业务也在向全国辐射。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定点演出
2020年1月1日至1月18日,《云南映象》总共演出了19场,(其中18日演了两场)接待观众9010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697人,增幅达172%。门票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达到17.6%。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处通知:关停所有旅游定点演出场所,停止跨省旅游组织接待工作。根据通知要求,一月底公司暂停了定点演出业务,同时小节目、代言和商业活动也受到了一定不利影响。
疫情期间,公司筹备了大理定点新剧目《阿鹏找金花》排练,预计于2020年9月29日在云南省大理州“杨丽萍大剧院”开始首演。
(二)巡演业务
2020上半年,巡演剧目《云南映象》在国家大剧院演出三场。受疫情影响,原计划2020年上半年安排的30场《平潭映象》及28场《春之祭》被迫取消或改期,预计会在2020年下半年进行30场《春之祭》、10场《十面埋伏》和8场《平潭映象》的演出。
(三)杨丽萍艺术演出
依托公司多个剧目IP和现代舞团的优势资源,编排出新的节目,以适应更多的市场需求。
(四)公司编导业务
围绕杨丽萍艺术的品牌,打造具有公司形象价值和IP的演艺品牌。剧目《孔雀公主》(暂命名)正在编创中。
(五)培训业务
艺术培训学校仍然是公司未来几年内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盈利增长点。雀之灵公司继续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制度及运营制度方面不断完善。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是相关工作仍在稳步推进。
1.加盟管理: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1至6月,雀之灵的全国拓展业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上半年完成两家省级合作公司的签约和注册,一是广东雀之恋企业管理公司,完成协议签订注资注册和加盟管理费的收取;二是湖南雀之恋企业管理公司,完成协议签订注册和部分注资及加盟管理费的收取。云南省内完成一所新加盟学校:曲靖文笔校区,并于7月正式开业。
2.校区管理:全国各地校区分别在5月底至6月初,根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获得书面同意后,逐步恢复线下教学。
3.雀之灵公司管理结构及培训:在疫情期间,雀之灵公司没有停止业务运营。为了进一步的全国拓展工作顺利进行,2月组织全国内审员培训和考核以及业务运营BOSS系统用户培训;5月初组织全国管理人员在昆明总部培训;5月底成立渠道拓展部并对各区域拓展经理进行培训。各区域拓展经理在培训会后,即开始逐一恢复与意向合作伙伴的联系。
(六)其他业务
持续推进《云南映象》等公司创作剧目的文化创意产品(衍生品)的研发、宣传、推广力度,扩充销售渠道,增加营收。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了五险一金,为了充分保障职工权益,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公司另行为全体职工购买了“团体意外险”;
2、公司的演出属于公众场所娱乐项目,为了确保观演群众的权益,公司每年都购买“公众责任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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