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国股份(831036)
公司经营评述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2-06-30
- 2021-12-31
- 2021-06-30
- 2020-12-31
- 2020-06-30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7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如果未来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取消或者调整,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将受到影响。
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如果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人民币大幅升值,将会对公司出口业务收入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产品在以下环节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原材料采购环节。如果所采购的原材料出现严重的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将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可能受到二次污染。因此存在因质量控制出现失误而带来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98,843,118.65元,较期初上升7.54%,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46.47%。应收账款余额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产品香菇制品销售额大幅增加,而合同回款期为客户收货验收后180天,形成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上半年对客户泰国JSGROU(THAILAND)CO,LTD.公司营业收入为104,741.82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6.31%,期末对泰国JSGROU(THAILAND)CO,LTD.公司应收货款账面价值为41,947.57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比例为77.77%。公司香菇制品销售对客户的集中度较高。
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有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为应对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公司与地方政府、银行等金融部门、客户与供应商积极沟通,争取各部门的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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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7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和整改;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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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7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1、依托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行动
食用菌产业是近年在我国农村快速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在一些地区,食用菌产业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重点项目。目前,在全国近500多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把食用菌列为主导产业的占比达到70%以上。公司注重依托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行动。一是公司在三里岗镇吉祥寺村建设了食用菌标准化无公害种植示范基地和收购加工基地,与种植农户建立了利益纽带。二是安排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村民到公司就业,按照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或报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免费为职工提供住宿),并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促进村民就业和增收。三是为了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区域经济建设,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公司对多个国家级贫困县当地地理环境、资源、政策的实地考察和论证结果,截至本报告批准日,公司先后与十堰、贵州等地贫困县签订食用菌产业项目合作协议,通过在当地投资设立公司,培训和吸纳当地人员就业,政企合作共同建设和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方式,助推国家精准扶贫。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公司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或报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免费为职工提供住宿),并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职工依法建立了裕国股份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积极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公司建立了裕国股份党总支,下设裕国股份行政、香菇科技产业园和罐头厂三个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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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7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本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和整改;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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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本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1、依托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行动
食用菌产业是近年在我国农村快速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在一些地区,食用菌产业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重点项目。目前,在全国近500多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把食用菌列为主导产业的占比达到70%以上。公司注重依托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行动。一是公司在三里岗镇吉祥寺村建设了食用菌标准化无公害种植示范基地和收购加工基地,与种植农户建立了利益纽带。二是安排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村民到公司就业,按照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或报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免费为职工提供住宿),并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促进村民就业和增收。三是为了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区域经济建设,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公司对多个国家级贫困县当地地理环境、资源、政策的实地考察和论证结果,截至本报告批准日,公司先后与十堰、贵州等地贫困县签订食用菌产业项目合作协议,通过在当地投资设立公司,培训和吸纳当地人员就业,政企合作共同建设和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方式,助推国家精准扶贫。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公司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或报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免费为职工提供住宿),并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职工依法建立了裕国股份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积极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公司建立了裕国股份党总支,下设裕国股份行政、香菇科技产业园和罐头厂三个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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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本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和整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表述如下: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总体资产负债率为85.98%,2020年度裕国股份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245,413.53元,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但整体仍然亏损、逾期未能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为29,161,194.34元、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上述事项,表明可能存在对裕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风险。虽然裕国股份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并制订了拟采取的计划与措施,我们认为,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15所示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裕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总体资产负债率为85.98%,2020年度裕国股份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245,413.53元,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但整体仍然亏损、逾期未能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为29,161,194.34元、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上述事项,表明可能存在对裕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风险。鉴于此种情形,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面临的困难:
1、以聚焦主业、做强主业为核心,紧抓市场机遇,缩减盈利能力、现金流较差的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提升有显著优势业务的销售规模;同时优化公司与子公司经营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升级产品与服务,加强与优质客户、老客户的深度合作,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规模。一方面公司将结合新冠疫情后的恢复生产,尽快恢复香菇制品生产、销售,同时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监控应收账款余额规模,及时回收到期货款,加快资金周转,控制应收账款相关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分析预付账款情况,积极与供应商保持沟通,压缩预付款项规模,及时督促原材料到库或收回尾款,加快资金周转,控制预付账款相关的信用风险
3、继续与有关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保持积极的沟通。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公司已与各融资机构达成处理意向,各融资机构表示不再抽贷并将现有贷款余额作展期或续贷处理,而保证及时恢复生产经营;
4、为控制诉讼风险,减少损失,公司将继续与委托律师加强联络,关注诉讼进展情况,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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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1、公司专注中国香菇领军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采购的原料干香菇、干木耳等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分类销售给客户,获取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9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明专利3项,以及与干制香菇、干制木耳和香菇制品等产品相关的经营资质,并在食用菌产品深加工方面研发储备了多项非专利技术成果,拥有优秀的质量管理能力、先进的加工技术和稳定的采购、销售渠道,形成了采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为海外贸易商、保健品生产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商场超市、快速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提供高品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通过海外贸易商、内地经销商、内地直接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本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5.98万元,与上年同期14,464.16万元相比,下降79.77%,完成年度计划目标45,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5.85%至6.50%;净利润为-3,332.21万元,与上年同期-2,579.57万元相比,下降29.18%。
本期内销收入与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61%和86.30%,其中外销收入为2,524.98万元,与上年同期8,679.57万元相比,下降70.91%;内销收入为401.00万元,与上年同期5,784.59万元相比,下降93.07%。本期营业收入中,传统产品干制香菇产品收入323.13万元,与上年同期9,789.71万元相比,下降96.70%;干制木耳产品收入17.80万元,与上年同期3,113.85万元相比,下降99.43%。新开发产品香菇制品产品收入2,524.98万元。
本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8.69%,上年同期为8.39%。
目前出口贸易市场仍整体疲软,受新冠疫情和公司营运资金短缺影响,公司于2020年3月复工,于2020年6月开始恢复香菇制品产品的生产、销售,因而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基本停滞,营业收入大幅下滑。
按照2020年年度计划,公司2020年年底的未弥补亏损将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1、依托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行动
食用菌产业是近年在我国农村快速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在一些地区,食用菌产业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重点项目。目前,在全国近500多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把食用菌列为主导产业的占比达到70%以上。公司注重依托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精准扶贫行动。一是公司在三里岗镇吉祥寺村建设了食用菌标准化无公害种植示范基地和收购加工基地,与种植农户建立了利益纽带。二是安排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村民到公司就业,按照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或报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免费为职工提供住宿),并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促进村民就业和增收。三是为了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区域经济建设,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公司对多个国家级贫困县当地地理环境、资源、政策的实地考察和论证结果,截至本报告批准日,公司先后与十堰、贵州等地贫困县签订食用菌产业项目合作协议,通过在当地投资设立公司,培训和吸纳当地人员就业,政企合作共同建设和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方式,助推国家精准扶贫。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公司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或报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免费为职工提供住宿),并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职工依法建立了裕国股份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积极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公司建立了裕国股份党总支,下设裕国股份行政、香菇科技产业园和罐头厂三个党支部。
收起▲